41. 男二出场

作品:《大明黑户遇上假昏君》

    “但愿如此。”芷沅最担心的,也正是让杨慎陷于忠孝两难的局面,这未免太残忍了些。可史书不可尽信,杨廷和是忠是奸,暂时还未能判断。

    马车行至大同境内。

    芷沅听到车外有些嘈杂的人声,于是打开窗帘,竟是一些流民。他们穿着破烂,面黄肌瘦。近处,有一个孩子正在哭泣,母亲在旁安慰。

    “他们一定是饿了吧!阿慎,不如……”

    “好!”

    “你知我何意?”

    “自然,任谁看到此景,都会动恻隐之心。走,我们一起把食物分与他们。”

    “好!”

    马车停下,引得周围的流民都驻足观看。

    当他们从马车上拿了食物下来,所有人都一拥而上。混乱之中,刚刚哭泣的小孩,被人群挤了出去,摔到地上。

    芷沅边分发着食物,边注意到了小孩摔倒在地,于是把手上的东西移交给杨慎,然后准备从人群外圈绕过去安抚他。

    突然,一阵奔驰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当她反应过来之时,马已逼近,而小孩儿正横在泥泞的小路中间。

    芷沅来不及多想,便扑了过去,准备救起那孩子,可自己行动的速度远不如想象,当她抵达孩子身边时,马蹄几乎已经抬头可见。她只能闭着眼紧紧将他护在身下。

    “快让开!”

    只见马上面的人提着缰绳,将马头拼命扯起来,直冲云霄之势,为芷沅和身下的孩子迎来了逃生的时间和空间。

    芷沅反应还算迅速,边弓着身子,边用尽力气将孩子抱离原处,马匹才随之降落在地。

    孩子母亲这才反应过来,抱回孩子,跪在地上一个劲儿地给芷沅磕头道谢。

    “下次救人之前,先掂量掂量自己再说。”马上之人冷冷甩出一句话便扬长而去,芷沅想要回嘴,却只能看到他的背影,是一个绑着高高马尾的男子。

    众人抢完食物后便四周散去。

    “芷沅,你没事吧?”杨慎这才从人群中脱身。

    “没事儿!”

    “我们继续赶路吧!”

    “好!”

    两人正欲重返车中,又是一阵马杂乱的蹄声渐渐靠近,这次,不止一人。

    他们闻声回头,与骑马跑在最前面的人结结实实来了一次地对视。那人浑身上下散发出粗犷凶狠的气息,左边眉间还有一道醒目的刀疤,着实令人不寒而栗。

    “阿慎,我们赶紧离开这里。”芷沅边小声说着,边拉着杨慎上车。

    没想到,那人竟骑着马慢慢朝着他们逼近。

    “两位小兄弟,看上去风度翩翩、气质非凡,可否愿意与某一同前往寒舍,共饮一杯水酒?”

    “呃……这位大哥,多谢你的好意,我们兄弟俩还有要事要赶着进城办理,下次有缘再聚。”

    “我们大哥对你们客客气气,你们竟然不领情……”跟在那人身后的人凶神恶煞地说道。

    “诶……大熊,人家两兄弟一看就是读书人,定是脸皮薄的,不好意思答应,那我们就主动些,带他们去。”

    刀疤男说罢,后面几个大汉便上前,想要抓起芷沅和杨慎。芷沅纤纤女子,杨慎更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哪里是他们的对手,三两下功夫,就被绑好了,连同马车、车夫,一起被带走。

    当车停下来,他们被拉下去的时候,才发现,刀疤男所谓的“寒舍”,是在城外流民聚集地里的一间草屋。

    芷沅仔细打量了周围的情况,除了流民,大约还有十来个带刀剑武器的人,个个看起来都身强体壮、孔武有力。

    她和杨慎被关在了一间看起来像柴房的屋子里。手脚依旧被绑着,嘴里也塞着布块,紧仅靠他们自己,绝无逃脱的可能。

    “大哥,我刚刚又往南骑了三四里,并未看见其他流民,应该就只有城郊那十几个,我已经命人将他们带到这里了。”裴冲大步进屋来,边喝水边说着。

    “好!”刀疤男秦浩手里正把玩着一个精致的粉色香囊。

    “大哥,你手上这个香囊是何处得来的?”裴冲眉头微微一皱。

    “你说这个?是刚刚在城郊碰到的两个小公子,其中一个身上的。看行头,本以为他们身份不凡,结果一搜马车,除了衣被,竟只有些碎银。”

    “那他们……人呢?”裴冲试问道。

    “旁边柴房。怎么,你认识他们?”秦浩的一对三角眼里划过一丝狐疑。

    “你抓了他们?他们既然没钱,为何还……”

    “我看他俩长得眉清目秀的,想说可以带回来,给兄弟们先解解馋啊!”

    秦浩话音刚落,裴冲便夺门而出。

    当他踢开柴房的门,杨慎已经被打晕在地,两个人正欲侵犯被逼退到角落的芷沅。

    裴冲一人一脚,将他们踢倒在地,然后打横抱起无助的芷沅走出房门。

    “裴冲……你……你以为你谁啊……”

    裴冲只需要一个满怀杀气的眼神,那两人便不敢再多嘴一句。

    他把芷沅抱进房间,放到自己床上。

    “诺,这是干净的衣服,你先换上。”说完便转身出去,关上门。

    芷沅从裴冲的背影和声音,认出他便是不久前才将她从马蹄下救出之人,且刚刚又救了自己一次,才放下心来不少。

    芷沅换好衣服,打开门,裴冲正背对着守在门口,一时令她更加安心。

    裴冲听见开门声,敏捷地转过身来,进屋关门。

    “你身上的伤,怎么样,我这里有膏药。”

    “呃,一点小伤,不碍事的……那个,谢谢你,救了我两次。”

    “你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会武功也敢于铁蹄之下救人,不带一个护卫随从也敢出现在流民四起、白莲教出没之地。今日若不是我,你恐怕……”

    “白莲教?你们是白莲教的人?”

    “不错!如今,当今皇帝夜夜笙歌,不顾朝纲,而朝廷只管加重赋税,全然不顾百姓死活,有多少人不堪重赋而逃窜为流民,又有多少人因吃不上饭尸横遍野。所以,必须有人站出来,行正义之举。”裴冲捏紧拳头。

    亲眼见到那些离乡背井、饱受饥寒的百姓眼里的绝望,远比史书上的只言碎语来得惊心动魄得多,让芷沅心里很是难受。

    “那你……为何要救我?”

    “因为你不顾自己性命,救了那个小男孩,我从未见过,如此勇敢却又蠢笨的……女子。”

    “什么?你说我蠢笨?呃……女子?你怎么……”

    “我小时候在

    戏班子待过,你这拙劣的女扮男装技巧,一眼便能看穿,何况,你还在腰间别了一个粉色荷包,生怕别人不会怀疑你,是吧?”

    “我……那男子也可以喜爱粉色啊,谁规定只能女子佩戴粉色之物呢。”

    “所以说你傻乎乎吧。男人随身携带的袋子叫茄袋,而非荷包。何况,你本是女儿身,你要掩饰身份,必定需要增添阳刚之气,比如,把脸抹黑了,贴上假胡子,可你却任由自己喜欢,在腰间挂着粉色的袋子。还有,明明自己不会武功,还敢逞能去救孩子。”裴冲说完,暗暗想着:不过,多亏那个香囊,才救了你的性命,也算是傻人有傻福吧。

    “我相信,吉人自有天相,好人有好报!”

    裴冲竟浅浅扬起嘴角。

    “原来你会笑?干嘛一直板着脸嘛,你笑起来很像我们那儿的一个idol!”

    “爱豆?”

    “呃……就是我们那里的一种很出名的帅哥啦!”

    “帅哥?”

    “对啊,你其实长得挺帅的,尤其是笑起来。而且,我发现,你的瞳孔比一般人浅诶!”

    阳光照进他的眼睛,似琥珀般晶莹剔透。

    裴冲随即收起笑容,“好了,我们说正经事。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我刚刚从白莲教兄弟手里救出你,肯定得给我大哥,也就是绑你来的那个,一个交代。虽然,他们暂时还未发现你是女儿身,可我相信以他们行走江湖的阅历,应该很快便会察觉。所以,我决定先发制人,直接带你过去,然后跟他说,我对你一见钟情,向他要了你。想必,他应该会给我这个面子。然后,我再想办法把你救出去。”

    “好。那我朋友怎么办呢,就是跟我一起被抓来的那个?”

    “他本就是男子,最多,也就吃点身体上的亏,要不了他的命,我自会找时机把他放了。”

    “那就多谢你了。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我叫裴冲。裴行俭的裴,林冲的冲。我虽读书不多,可听过不少说书。”

    “裴冲……那我以后就叫你……裴老师?我叫芷沅,白芷的芷,沅水的沅。”

    “老师?你还是叫我裴大哥吧!免得被人看出破绽。”

    “裴大哥?呃……好吧!”

    裴冲照计划拉着芷沅来到秦浩房中。

    “大哥,小弟有一事相求。”

    秦浩一看也就明白了,“冲弟,方才之事,我都知道了,你若是看上这小兄弟,你带走便是。你是我白莲教的鹰探,有一流的轻功、敏捷的身手和鹰眼探查之术,是我最得力的干将,想要带个人走,我岂有不同意的道理。”也并未戳穿芷沅是女扮男装之事。

    “多谢大哥。”

    芷沅全程乖巧躲在裴冲身后,却注意到秦浩手上的的翡翠扳指,一看就价值不菲。与他的一身穿着着实有些格格不入。

    “你这两日就好好带她休息休息,过两日,还有要紧事要你去办。”

    “是!大哥,那我就先带她出去了。”

    “好,去吧。”

    在穿过流民区时,引来不少人的注视,裴冲下意识抓起芷沅的手。他们都或多或少受过裴冲的帮助,所以眼带笑意。人只有在确保自己可以活下去之后,才会产生除了担忧生存之外的其他人类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