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饭硬吃教程[快穿]》 1. 想敬孟总一杯 “路朝,我劝你别太把自己当个人物,刚有了几个粉丝就翅膀硬了是吧,我告诉你,今儿这饭你是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 沙发上的路朝掀起眼皮,朝面前的陌生男人看了一眼。 他眼底无波,周身的气压却陡然降了下来,无端透出几分压迫感。 一觉醒来落在这种莫名其妙的鬼地方,他心里正憋着一股火无处发泄。 记忆还停在昨晚的酒局上,包厢、骰盅和那帮孙子此起彼伏的起哄声,再睁眼,人却躺在一张陌生的沙发上。 房间里冷气开得很足,吹得他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落地窗外的天色沉沉压下来,看不出是几点。 喊他名字的陌生男人就杵在跟前,西装笔挺,从进门到现在,嘴巴就没合拢过。 穿书、失忆、绑架,随便哪一样,路朝都不陌生,都是电视剧里的经典桥段。他原本还打算耐着性子捋一捋,此刻听见男人这最后几句,他没忍住,扬起嘴角乐了:“你爷爷不去,你又能把老子怎么着?” “你说什么?”男人不可置信地看着他,那双本就不大的三角眼,被怒气一挤,愈发显得刻薄。他指着路朝,冷笑一声:“路朝,你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你知道今天一起吃饭的都是谁吗?得罪了他们,你就混到头了。” 路朝从小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身边围着的不是长辈就是跟班,还从没有人敢这么跟他说话。哪来的货色,敢在他面前狗叫? 还敢指着他的脸威胁他,挺特么有种。 他甚至懒得站起来,就这么窝在沙发里,眼神里带着不怀好意的笑,怒极反笑:“哦?说说看,都有谁?” 听见路朝发问,男人只当他怕了,胸脯一挺,冷哼道:“孟炎朗,认识吧?天胜娱乐的总裁,半个娱乐圈都得看他脸色行事,得罪了他,你就等着死吧!” 说实话,路朝还真没听过这号人物。 路家的产业主要在电子通信设备供应这一块,往上数三代都扎在硬科技里,其他行业虽也有涉及,但老爷子实在看不上娱乐圈这点油水。 用他的原话说,一群戏子扎堆的场子,搅进去脏了路家的招牌,所以路家从不沾这一行。 不过,圈子就算隔着壁,连他都没听过的名字,又能是什么大人物? 他从小到大,饭桌上听过的名字,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能上财经头条的,这位“孟总”,抱歉,查无此人。 路朝懒得去想这男人在他面前大言不惭的背后,究竟藏着多大的乌龙。他瞥了一眼那副得意嘴脸,心里的坏水直往上冒。 孟炎朗是吧?怪就怪你今天时运不济,撞见了老子,有人为你拉皮条,可见你应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么厉害?”路朝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眼皮半垂,嘴角扬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若是那帮狐朋狗友在场,一定能看出这位少爷心里又在打坏主意。可在眼前的男人看来,这不过是又一个刚火了一点、就迫不及待在经纪人面前摆架子的蠢货,这样的人他见得多了。 娱乐圈的水那么深,谁能火谁不能火,从来不靠实力。等他们明白这一点,自然会乖乖收起那点所谓的自尊,再回到他面前摇尾乞怜。 “知道怕就好。”男人脸上浮起笑意。换作平时,他少不得冷嘲热讽一番,只是今晚毕竟还用得上这人,嘴下留情,没有再往下说。 路朝垂着眼,没有反驳。 见他重新摆出那副乖顺模样,男人打一棒子,又递上甜枣,话锋一转,语气也亲和了许多:“不过你也不必太害怕。这顿饭陪好了,孟总一高兴,随便漏点资源给你,就够你大红大紫的。” 说到这里,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给路朝画的这张饼还真有可能实现,没忍住,语气又阴阳怪气起来:“到时候可要仰仗你,别忘了我们这些人。” 路朝听到这里终于抬起头,嘴角的弧度扩大了些,露出一个恶劣的笑:“放心,忘了谁也不会忘了你的。” 不知为何,男人被他这么一笑,忽然打了个寒战。他把这阵没来由的凉意归结为空调开得太低,转头去催:“行了,这会儿孟总他们估计已经在包厢里了,你收拾收拾,我带你过去。” “不用收拾,我准备好了。”路朝收回翘起的二郎腿,从沙发上站起来。 经纪人又想开口讥讽,可一抬眼撞见那张俊脸,又把话咽了回去,冷着脸道:“跟着我。进了包厢,不要乱说话。” 路朝没说什么,挑了挑眉,示意他带路。 经纪人脸色难看,气得不轻,却只狠狠剜了路朝一眼,便走在前面带路。 路朝跟在后面穿过走廊,这才留意到,这家酒店并非他常去的那几家。走廊铺着暗红地毯,墙上挂着鎏金装饰画,灯影暧昧,包厢的门一扇挨着一扇,隔音好得听不出里面的动静。 外面天都黑透了,他这一觉睡了一天?昨晚一起喝酒的那几个孙子,不可能一整天都不联系他。 路朝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正要打电话过去问问,指尖一顿,发现这手机根本不是他的。 机身边角磨损,屏幕上还贴着张边角起泡的廉价膜,他那种新款定制机,从来不长这副寒碜样。 他正纳闷,前面带路的人忽然停下了。 路朝随手把手机扔回口袋,看着男人一脸谄媚地敲门,方才那副横眉冷对,此刻收得干干净净,腰弯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那副奴颜婢膝的模样,看得人牙酸。 包厢里谈笑声热闹,却迟迟没人来开门。经纪人也不恼,敲几声便停下,笑眯眯地等着。路朝看得啧啧称奇。 这丫的,居然还有两副面孔。 不多时,门终于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带着一脸不耐烦看过来。 “王总,您也在啊?”经纪人抢上两步,面露惊讶。 “哟,李颂啊。”王总的视线明目张胆地在路朝身上过了一遍,从脸到肩,再从肩一路扫到腿,像在过秤。他眼里的不耐烦淡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意味深长的笑,“进来吧。” 两人进去之后,门又被关上。 路朝跟在李颂身后往里走了几步,便看见一群西装革履的“成功人士”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转盘上摆满了没怎么动过筷子的硬菜,茅台开了三四瓶,烟酒气混在一起,熏得人脑仁发胀。 李颂态度恭谨,路朝则不动声色地把所有人扫了一遍,目光最终落在一个戴眼镜的男人身上。 比起那些肠肥脑满,不堪细看的歪瓜裂枣,这人长得倒还算周正,衬衫扣到最上面一颗,坐姿板正,又坐在主位上…… 果然,下一秒,李颂殷勤的声音便印证了他的猜测。 “孟总,没想到您也在?”李颂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惊讶,“我刚才在这边吃饭,听说窦总也在这儿,就想着过来打个招呼,没想到您也在。” 孟炎朗看了他一眼,身子后倾,靠在椅背上,没接话。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李颂有点冒汗,偷偷朝窦总的方向瞟了一眼,硬着头皮说:“这是我手底下带的新人,对孟总一直比较仰慕,想……想……” “想敬孟总一杯,瞻仰一下孟总的风采,不知道孟总能否赏我这个脸?”路朝接过话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对方。 “哈哈哈,那有什么不能的?”坐在孟炎朗右手边、一直没吭声的窦总,此刻替他做了决定。他看向李颂,笑道:“你这次带的新人,倒是挺有灵气。你先回去,让他在这儿好好陪孟总喝一杯。” “也好,那我就先回去了。”李颂应下,又转头叮嘱路朝,“路朝,好好陪孟总。” 丢下这句话,李颂便离开了房间,路朝始终面带笑容,刚才李颂走过他身边时,还压低声音补了一句:“说话小心点,不要得罪贵人。” 得罪贵人?他何止要得罪,他还要把人得罪死。今天不把孟炎朗喝进医院,他路朝这俩字就倒着写! 从路朝进门起,孟炎朗的目光便有意无意地落在他身上,透着几分漠然的审视,寻常人被这么盯着,多半会忐忑,路朝却嘴角玩味地 看回去。 路朝从小到大,身边的长辈皆是跺跺脚就能让外界震三震的人物,而包厢里这群人,他打眼一扫,一个都没见过。 这说明什么?说明都是些虾兵蟹将,不说他,他们那帮人里随便拎一个出来,也不会怵这种场面。 大圆桌很大,十四个人刚好围成一圈,旁边还有一张空椅子,却不在圆桌上。 孟炎朗坐在主位,他与两侧之间的空隙最大。路朝一手拎着那把空椅子,径直走到孟炎朗跟前,眉眼带笑:“孟总,不介意我加个位置吧?” 这张脸的确耀眼,眉骨利落,鼻梁挺直,笑起来的时候,连头顶的灯光都往他脸上偏,但孟炎朗不喜欢的,是他那居高临下的目光,像站在高处,慢条斯理地打量一桌猎物。 他皱了皱眉,正要拒绝,却见对方转头朝一旁的窦总问道:“窦总是吧?您能不能行个方便,往那边让一点儿?” 窦总笑得一脸和善,话音未落,人已经连椅子一起往右挪了挪:“孟总,看来这年轻人对你的仰慕不是假的,要不然怎么敢让我给他让位呢,哈哈。” “窦总说笑了。”孟炎朗眼中的嘲讽一闪而过。他看着路朝一屁股在自己右边坐下,淡淡道:“年轻人,还是脚踏实地的好,捷径虽容易,却不是那么好走的。” “孟总说得有道理。”路朝从桌上找了个新酒杯,慢条斯理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线拉得又细又稳,“这杯,我敬你。” 最后那个“你”字咬得轻,但孟炎朗还是听出了他说的是“你”,而非“您”。除此之外,他眼中那点戏谑和不怀好意,也没逃过孟炎朗的眼睛。 有意思。 “我干了。”上了年纪的人喝酒,自然不会像年轻人还要配点饮料什么,桌上摆的是纯正的茅台,路朝仰头,一口闷下,再把酒杯翻转过来,杯壁上不挂一滴酒。 满桌人齐声叫好。 这副干脆做派,让包厢里的气氛渐渐热了起来。 别看路朝自诩纨绔,他们这帮人从小就要应付各种交际场面,除非不想应付,一旦认真起来,待人接物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酒桌上的规矩他闭着眼都能走:敬谁、让谁、先干为敬冲谁,一圈下来,王总拍着他的肩膀连说了三声“后生可畏”,邻座几个原本爱答不理的,也都主动举起了杯。 自然也知道怎么让男人们兴奋起来。不用人劝,自个儿就把酒喝了。 几圈下来,不少人脸上都带了醉意,唯独孟炎朗目光依旧清明。 路朝舔了舔唇上的酒液,看着孟炎朗,用刚好让全桌人都听到的音量说道:“大家出来喝酒,情谊向来都在酒里,孟总不喝,是看不上我们这些人,觉得我们不配让您赏脸喝两杯?” 按说这话,众人都清醒时,笑笑也就当玩笑过了,都是久经沙场的老狐狸,哪会轻易受人挑拨,可人一旦喝醉,面子就成了天大的事。 “就是,孟总来都来了,还这么端着,太不给哥几个面子了。” “孟总,赏个脸嘛!” 这话一出,众人看向孟炎朗的目光里,都隐隐带了些不满。 孟炎朗自然不必在意这些不满,可若有人借着酒劲说出更难收场的话,即便他不在意,酒醒之后,双方隔阂也在所难免。 孟炎朗端起酒杯,看向路朝的眼神里带了几分冷意。 路朝浑不在意,还在他喝完之后眉眼带笑地赞一句“孟总好酒量”,顺手又把杯子倒满。 “路朝是吧?你胆子不小。”孟炎朗低声道。 路朝轻笑一声,身子朝孟炎朗那边凑近了些,嬉皮笑脸地说:“谢孟总夸奖,您可千万别忘了,是李颂让我千万要‘好好’陪孟总啊。” 他刻意加重了“好好”两个字的读音,就是要让孟炎朗听懂他的不怀好意,反正饭后两人估计不会再有交集,这笔账,正好牢牢记在李颂头上。 他路朝向来睚眦必报,收拾李颂这种趋炎附势的小人,他还真不想亲自动手。 “孟总,再来一杯……” 2. 睡错人or 穿了 清晨的阳光从两片窗帘之间的缝隙里挤进来,斜斜地洒在房间的地毯上,浮尘在光柱里无声翻滚,房间的陈设陌生又昂贵,空气里还残留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混着酒气,混着别的什么。 路朝是被尿意憋醒的。他闭着眼从床上坐起来,掀开被子,光着脚下床,打算摸去一趟卫生间。 刚走两步,他忽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这种从上到下毫无束缚的凉意,是怎么回事? 他先是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又猛地转身回头。 床上,昨晚刚认识的那位孟总正躺在另一侧,睡颜安静,脸上两行干涸的泪痕格外扎眼,凌乱的床单,以及对方身上那些难以忽略的痕迹。 两个人昨晚发生了什么,用脚趾头也猜得出来。 路朝眼神复杂地看着床上的人,对方睡得沉,丝毫没有要醒的迹象,现在跑,应该还来得及。他轻手轻脚地从地上扔得乱七八糟的衣服堆里,扒拉出自己昨晚那身,胡乱套上。 穿好衣服之后,他赤着脚站在床尾,看着床上的男人,一时无言。 他昨晚确实是憋着坏、故意灌人酒的,可真没想到事情最后会变成这样。 路朝是个直男。他们那个圈子里,男女不忌的大有人在,但他始终不能理解,男人怎么会喜欢男人,难道真有人愿意被另一个男人上?所以当傅轻洲跟他告白的时候,他才会那么不理解,一度以为对方是恶作剧。 孟炎朗那么大一个总裁,就算喜欢男人,也绝不可能是在下面的那个,路朝脑子里一点儿也想不起昨晚具体的画面,可看着床上这位大总裁微皱的眉头和苍白干裂的嘴唇,心里不心虚是假的,设身处地想一想,要是今天躺在这儿的是他,那对方这辈子都别想人道了。 况且孟炎朗虽然长得不显老,怎么也三十好几了,被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年轻人这样,真闹起来,确实是自己没理。路朝虽然自诩纨绔,但不是真的恶霸,平时胡闹都有分寸,这回惹出这么一桩事,得好好想想怎么压下去,千万、千万不能闹到老爷子面前。 脑子里百折千转,其实不过几秒钟的事,怕孟炎朗一会儿醒过来,路朝顾不上去几步之外的卫生间解决生理需求,穿上鞋就赶紧溜了。 站在酒店门口,他越想越气,在心里挨个问候了七八个人,又奇怪今天怎么没人骚扰自己。对了,手机不是他的,他从口袋里掏出那部手机,点亮屏幕,锁屏上蹦出来一个动漫角色,底下是指纹锁,他下意识地把手指按上去。 居然,解开了。 还没等他细想这具身体和这部手机之间诡异的缘分,屏幕上李颂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放。”路朝接起电话,倒要听听李颂还能放出什么屁。特么的,要不是他,自己怎么会摊上这种事。 “你现在在哪呢?赶紧回来,有个节目临时找人救场……” “管我屁事。”路朝不等人说完,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正要挂断,却陡然从漆黑的通话界面上,瞥见一张陌生的脸。 他把手机凑近,惊魂不定地盯着屏幕上反射出的那张脸。电话里李颂气急败坏的声音还在响,路朝一转头,正好和酒店玻璃幕墙里映出的“自己”隔空对视。 这特么是谁? 他愣愣地看着玻璃上的人影,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正在经历的一切。 “路朝!你有没有听我讲话?这个节目很重要,我不管你现在在什么地方,立刻给我回来,听到没有!”电话里,李颂的怒火持续升级。 路朝这才注意到李颂喊的名字,怪不得之前一直没反应过来,难道,这具身体也叫路朝? “你叫我路朝?” “我叫你祖宗,行了吧?”李颂咬着后槽牙把火气压下去,语气勉强缓和了些,“你现在在哪?我去接你。” 路朝抬头看了一眼酒店门口的招牌:“滕丽酒店。” 话音刚落,电话就被挂了。路朝这会儿也没心情计较这个,他站在原地,愣愣地看着玻璃墙上的人影,神情莫测,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颂来得很快,他把车停在路边,看见路朝就没好气:“上车。” 路朝看了他一眼,径直拉开后车门坐进去,闭上眼靠在椅背上,他脑子很乱,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遭遇眼下这种情况,按那些套路,穿越总得有个契机。 难道,他死了? 李颂脸色难看地从后视镜里盯着路朝,气得牙痒痒:真当自己攀上高枝了?敢把他当司机使唤。 “你脖子上是什么东西?”沉默的车厢里,李颂忽然皱眉,冷不丁地问,“那是抓痕?昨天我走之后发生了什么?” 他这一提,路朝猛地意识到一个更要命的问题:如果他真穿成了这具身体,那孟炎朗醒来之后想整他,还不是轻而易举? 草!路朝抬脚狠狠踹了一下前排座椅。 “你发什么疯?”李颂透过后视镜惊怒地瞪他,随即又凝重起来,“你不会把孟炎朗得罪了吧?” 他虽然不希望路朝真抱上孟炎朗的大腿,可要是把人得罪了,那就不是路朝一个人的事了,弄不好连他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路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忽然眯起眼:“你说……孟炎朗?” 这个名字在嘴里过第二遍,路朝后知后觉地觉得熟悉。 之前在哪儿见过?孟炎朗…… 他皱着眉仔细回忆,忽然想起来了,之前傅轻洲跟他告白之后,他虽然拒绝了,却对同性恋起了点好奇,照着几个关键词在网上搜出几本书,随手点进去翻了翻。 孟炎朗,就是排在第一那本书的主角,书里跟他在一起的是一个重生的小明星,叫……他妈的,叫什么来着。 路朝深吸一口气,恨自己当时只随便看了几页,看到书里有个傻逼跟自己同名,觉得晦气,就叉掉页面去搜别的了,那本书叫什么、封皮长什么样,他半点印象都没有,唯一记得清清楚楚的,就是主角的名字和这个同名配角。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等等。 这不会就是他穿越的原因吧? 他穿了,还穿进了书里,穿在那个跟自己名字一样的傻逼身上! “说话啊?”李颂为了得到答案,这会儿已经把车停在了路边,“孟炎朗就是娱乐圈的土皇帝,得罪了他,你趁早别在娱乐圈混了。” 路朝看着他着急的脸色,突然笑了:“没有啊。” 他怕什么?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孟炎朗若真想整他,惹急了,就谁也别想好过。 “没有就好。”李颂不知怎么的,这两天跟路朝耗下来,容忍度竟被他磨高了不少,“凌枫今天突然出了车祸,现在还在医院躺着,有个综艺取消不了,你临时去救个场。” “凌枫?”路朝笑了。这不就是他刚才死活没想起来的那个名字吗?出车祸?只怕是要重生了吧。 两人很快到了公司给艺人安排的合住公寓。路朝跟着李颂一进门,就直奔卫生间。 “时间紧,赶紧收拾东西,我带你去节目组。” 卫生间里的路朝一个字都没听进去,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自己身上,怪不得一路上那么难受,这内裤太紧了,明显不是他的尺寸。 而另一边,酒店套房里的孟炎朗,此刻正阴沉不定地盯着手里那条明显不符合他尺寸的内裤,昨晚的零星片段慢慢回到脑海里,他眉头微皱,神色难测。 路朝昨晚会出现在包厢,出自谁的授意,他心中有数,他多年不近女色的原因,的确是因为喜欢男人,原本他只打算像以往那样,冷眼旁观对方如何讨好自己,却没想到这个年轻人根本不按套路来,胆子也格外大。想起对方在床上的压迫感,孟炎朗难得生出几分欣赏。 可一 想起对方千方百计的灌酒招数,孟炎朗的脸又黑了下来。 等路朝被李颂送到节目组,他才知道,所谓综艺,就是带孩子玩。 这档综艺叫《加油吧,哥哥》,卖点就是几个年轻明星跟孩子相处的不同方式。 路朝得知拍摄内容之后,看着李颂的脸,拉得比驴还长。 “我最讨厌小孩,你确定让我拍?”他往不远处那几个孩子瞟了一眼,脸上是显而易见的厌烦。 “要不是其他人最近都有活动走不开,你以为我愿意找你?”李颂也看了一眼那几个孩子,压低声音交代,“再讨厌,你也得给我装出喜欢来,看见那个小胖子没有?他妈是华美娱乐金牌经纪人潘玉的儿子,要是抽到他,你千万别给我得罪了。潘玉这人心眼小,又护短,让她看见你对她儿子不好,你就等着她背地里给你小鞋穿吧。” “是吗?”路朝的视线看过去。小胖子正揪着旁边小女孩的辫子,工作人员上前阻拦,他仍然笑嘻嘻的不松手。 “我觉得他应该去参加《变形记》。” “行了,我走了。就三天,别再给我出幺蛾子。” 路朝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站在原地,看工作人员做拍摄前的准备。 节目连路朝在内一共五位嘉宾,年纪都不大:一个爱豆,一个歌手,两个青年演员,对应五个孩子,三个男孩,两个女孩。场地布置得花花绿绿,摄像机架了六七台,编导举着流程板满场跑,孩子们东一个西一个,比菜市场的鸡还难拢。 开拍之后,先是自我介绍,互相认识,路朝全程神游,轮到自己时只懒洋洋报了个名字,倒是把其余几位的脸和名字都记下了,随后工作人员捧出一个箱子,里面装着写着五位嘉宾名字的小球。 小朋友们被哄着上前摸球,不一会儿便各归各位。抽中路朝的,是一个长相可爱的小姑娘。 “我不要跟他一组。”小胖子突然把手里的球扔到地上。 被他抽中的是那个歌手,叫徐坤。他面色尴尬地看着工作人员,没出声。 “那你想跟谁一组呀?”一个叫吴昊的青年演员上前半蹲下来,语气放得很柔。 小胖子理直气壮地指着路朝:“我要跟他一组。” 路朝眉头微皱,他最烦被人指着脸,看了小胖子一眼,装作没听见。 “要不跟哥哥一组?”吴昊继续诱哄。他其实也觉得这孩子不讨喜,可谁让人家妈妈是潘玉呢。 “不要。”小胖子嫌弃地推开他,眼巴巴地看着路朝,“我就要跟他一组,他长得最好看。” 路朝始终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听到这句,又看了他一眼,然后垂眼看向自己腿边的小姑娘:“组已经分好了,不是你想换就能换的。” 小胖子闻言,径直走到小女孩面前,抬手就推:“你走开。” 小女孩被推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撇了撇嘴,眼泪汪汪地看着他。 路朝一把抓住小胖子的胳膊,背对着镜头,半蹲下来与他平视:“你弄疼她了。” 小胖子挣了挣,想甩开那只手,却发现那双大手像铁钳一样,纹丝不动。他对上男人的眼睛,在那里面看到了毫不掩饰的厌恶和不耐,那是他头一回被人这么看,有些不知所措。他看了一眼眼里蓄着泪的小女孩,语气总算轻了些,但还是没礼貌:“我想跟他一组。” 小女孩不知是怕他,还是怕路朝,看了路朝一眼,怯生生地点了点头。 徐坤适时走到小女孩面前,蹲下来问她:“那你愿不愿意跟哥哥一组?” 小姑娘的眼泪还在眼眶里打转,葡萄似的眼睛望着他,点了点头。 “你太可爱了。”徐坤没忍住,揉了揉她的头发。 路朝早就松了手,站在一边,表情依旧淡淡的。他脾气不好,也讨厌小孩,不过,带一个男孩,总归比带女孩方便一些。 3. 我讨厌大人说话不算话 节目组把拍摄地点,选在了城郊一个以农家乐为主题的旅游村里。 白天的先导片收工之后,天边压上了一层橘红,今晚只拍先导内容,正片从明天开始,但导演组为了让大人和孩子先熟悉彼此,安排两人从今晚起就同吃同住。 几栋住处分散在村子各处,互不挨着,每栋都带厨房,导演组的意思很明确:晚饭,自己解决。 其余几组嘉宾都领了任务卡,或牵或抱,拉着各自的小朋友找住处去了。爱豆哥哥把小姑娘扛在肩膀上,歌手哥哥一路给自家小孩编着绕口令,其乐融融,镜头追着拍个不停。 轮到路朝这组。他看了一眼任务卡上的路线图,又瞥了一眼小胖子,冷声道:“跟着。” 周星辰毕竟六岁了,不是什么都不懂。眼看着别的小朋友都被身边的大哥哥拉着小手带走,唯独他,得自己跟在这个凶巴巴的男人身后,小嘴一撇,眼圈当场就红了。 镜头外的女导演一看不妙,立时出声哄他:“星辰,快跟上哥哥。” 跟拍摄像师也出声提醒路朝,让他等一等。 就这一会儿,路朝的耐心已经告罄,他转过身回头看着小胖子,那股烦躁虽被他压了下去,但周星辰还是从他的眼神里,一眼看出了不耐烦。 这孩子虽被宠得无法无天,最基本的察言观色却门儿清,不然也哄不到全家老小把他宠成眼珠子,家人也知道这样惯着不利于成长,可谁也不忍心做那个唱黑脸的。 周星辰“哒哒哒”小跑到路朝身边,仰头看他,脸上挂着委屈:“你怎么不拉我走?” 他长这么大,向来都是别人没有的他有,别人有的他更好,别的小朋友被牵着小手走,他却要自己跟在后面,这口气怎么咽得下去。 路朝瞥他一眼,这熊孩子那点小心思,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但他没打算顺毛捋,扔下三个字:“我有洁癖。”就又自顾自朝前走了。 周星辰虽然熊,人却机灵,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刚才抓过零食、还沾着残渣的小胖手,不甘不愿地“哦”了一声,跟在后面。 路朝虽然烦小孩,倒还不至于欺负一个六岁的,他刻意放慢脚步,等小孩跟上来,才继续往前走,这一幕落进镜头里,倒意外成了先导片里难得的“温情”画面。 住处不难找,照着路线图,两人在一栋农舍前停了下来,门口立着节目组放置的牌子。 房子是农村的老式样,土墙木窗,好在收拾得干净整洁,该有的都有。院子当中一棵老槐树,树下摆着石桌石凳,墙根一口压水井,鸡窝空着。 路朝进屋转了一圈,视线在屋里唯一那张床上停了停,开始认真评估让小胖子睡地上的可行性。 周星辰倒是对一切都稀奇,颠颠地跟着路朝把房间看了个遍,先前那点不甘心,早忘得一干二净。 路朝把里外都看遍了,愣是没找到厨房,转头问跟拍的摄像大哥,眉头拧着:“没有厨房?” 摄像师没说话,朝屋外指了指。 路朝走出去,看见院侧还连着一间略小些的屋子,他走过去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 一座砖砌的地锅灶蹲在屋子正中,黑黢黢的大铁锅嵌在灶台上,灶膛口豁着,墙角码着柴禾。 路大少爷长这么大,十指不沾阳春水,这种地锅,别提用,见都是头一回见。 周星辰倒是对这口锅稀奇得很,围着灶台转圈,这摸摸,那看看,胖脸上写满好奇和兴奋:“路朝哥哥,这个锅好大!” 路朝没搭理他。 天色不早了,路朝自己也饿了,他回屋再出来时,手里拎着几袋方便面。 这玩意儿烧点水泡泡就是一顿,简单,路朝掀开锅盖,四下找水龙头,愣是没找着自来水在哪儿。 摄像师憋着笑,不得不小声提醒:“院子里那个压水井,能打出来水。” 路朝拎着水桶走到院里,果然看见那口压水井,又一个没见过的东西。他上下打量两眼,撸起袖子鼓捣两下,居然就会用了,引水倒进井口,压动那根铸铁手柄,“咕咚咕咚”,浑水漫上来,渐渐变清。 一旁的周星辰看直了眼,觉得好玩得不得了,冲过去就要抢路朝手里的把手:“我要玩!” 路朝看他一眼,眼神微凝,手却立刻松开让给了他:“打不满一桶,不准停。” 周星辰本来还恼他对自己的态度,注意力立马被眼前的新鲜玩意儿勾走了。他踮起脚,两只手抱住那根比他胳膊还沉的铁把手,用力一抬,但纹丝不动。 小胖子脸都憋红了,吭哧吭哧半天,才堪堪压出小半瓢水,尽管路朝先前已经压了半桶,离“一桶”的指标还差得远。 周星辰果断放弃,他压根没把路朝的话当回事,抬脚就往厨房里进。 灶膛里的火还没点着,柴禾返潮,火苗细弱得像随时要断气,路朝正烦着,见他进来,头也不抬:“压满一桶了?” 周星辰先是心虚,继而理直气壮:“太重了!那不是小孩子能做到的事情。” 路朝不跟他废话,抬眼看他:“出去。” 一座破灶,半天点不着火,路大少爷的耐心正一点点消失。 周星辰看着路朝冷峻的侧脸,突然小嘴一撇,声势浩大地哭了出来。 “呜……我要告诉我妈妈!你欺负我!我要回家……” 农村的夜晚,除了狗吠和蝉鸣,几乎听不到别的动静,这一嗓子哭得格外嘹亮,惊得老槐树上的麻雀扑棱棱飞起来,隔壁院子的狗跟着叫了两声,像是在应和。 画面外的工作人员刚要进去哄,被路朝一个眼神钉在了原地。 灶膛里的小火苗格外脆弱,仿佛一不留神又要熄灭,伴随着惊天动地的哭声,路朝面色不变,小心翼翼地往火里添着细碎的柴禾。 火总算点住了,路朝从院里把半桶水提进来,往锅里倒了大半,蹲在灶前等水开。 周星辰嚎了半天,发现根本没人搭理他,哭声渐渐弱了下去,他站在门口,眼眶里挂着没干的泪,小胸口一起一伏。 路朝连一个眼神都没分给他。 小胖子委屈死了,但他也咂摸出味儿来了:这人不像爸爸妈妈,一听他哭就什么都依他,跟这人哭,白哭。 他看着路朝在灶前走来走去,就是不理他,只好吸吸鼻子,认命似的回去压水。 路朝没空管他,他一边看锅,一边在心里把李颂从头到脚骂了一遍。 周星辰压水压得两只小手通红,胳膊酸得抬不起来,但这一回,他硬是没哭,吭哧吭哧,硬生生把那桶水压满了才罢手。 路朝端着泡好的面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正看见小胖子雄赳赳气昂昂地杵在门口,挺着小胸脯瞪他:“我压满一桶了!” 路朝看着周星辰那根跟小公鸡似的梗着的脖子,没忍住咧嘴乐了,言不由衷地敷衍:“真棒。” 这声夸赞没半点真心,周星辰却被夸得美滋滋,方才的辛酸一扫而空。 路朝把两碗面端上屋里的小方桌:“过来吃饭。” 周星辰闻言“哒哒哒”就往屋里跑,眼看一只脚要跨进门槛,被路朝伸出一根手指抵住了脑门:“洗手去。” 周星辰掉头跑回压水井边,两只脏兮兮的小胖手就要往水桶里伸。 “等等。”路朝深吸一口气,长腿几步跨到井边,把水桶提到一旁,亲自上手压水。 清凉的井水从出口哗哗淌出来,周星辰这回学乖了,自觉把两只小胖手伸到水流下面接着,搓得认认真真。 洗完手,两人进屋吃饭。 周星辰没吃过方便面,他捧着碗,一口一口往嘴里塞,腮帮子鼓得溜圆,那架势,仿佛吃的是什么珍馐美味。路朝其实也几乎没吃过,但他那张嘴向来刁钻,满是调料味的速食面,几乎让他难以下咽,勉强挑了几筷子。 “路 朝哥哥,你做的饭真好吃。”周星辰一边嗦面,一边毫不吝啬地夸奖。 “我就烧了个水,面放里面就是这个味。”路朝纠正他。 “那就是你烧的水好喝!”周星辰的马屁张口就来。 还别说,小孩的马屁就是比大人拍得真诚,路朝看着周星辰那张沾了一圈调料油的小嘴,竟难得没说出什么嫌弃的话来,只“嗯”了一声。 “你以前吃过泡面吗?”周星辰又问。 “没有。” “那你以后还吃吗?” “看心情。”路朝挑起一筷子面,面无表情地咽了下去。 周星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问:“那明天你心情好了,还吃泡面,能不能还吃泡面?” 路朝懒得理他。 饭后刷碗,路朝美其名曰“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硬是可耻地让那位在家里被当成金疙瘩供着的周大少,踩着小板凳,毫无怨言地把碗刷了。他自己则在旁边抽张纸把桌子上的油污擦了。 镜头外,跟拍的摄像大哥看得啧啧称奇。别家嘉宾洗碗刷锅都是自己包圆,孩子哭着要帮忙还怕烫着;这一组倒好,六岁的干活,二十多的监工,一个刷得认真,一个擦得敷衍,画面离谱又和谐。 农村的夏夜,尽管时有微风拂面,到底还是热,路朝脱衣服的手都已经抬到后领了,余光瞥到角落里那台红灯闪烁的摄像机,认命地又把衣服扯了下来。 两人的行李箱已经被工作人员送了过来,路朝换好衣服出来,看见小胖子坐在小板凳上,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问:“怎么了?” 不问还好,一问,眼决堤了。 “呜……我想我妈妈了,我想回家。”周星辰用小手背揉着眼睛,模样好不可怜。 换个人,这会儿早过去搂着哄了,路朝却站在原地,丝毫没有要上前安慰的意思。 周星辰嚎了一会儿,见没人理,慢慢停了下来,他挂着两行泪先偷偷瞄了路朝两眼,确认这人真没打算哄自己,才一边抽噎一边问:“路朝哥哥,你是不是讨厌我?” 路朝看他一眼:“我不是讨厌你。” 周星辰还没来得及高兴,他又补了一句:“我讨厌所有小孩。” 周星辰气鼓鼓地瞪他:“我也讨厌所有大人!” 路朝挑眉:“我讨厌小孩子动不动就哭。” “我讨厌大人说话不算数!”周星辰大声说。 “确实。”路朝点点头,“这点我也讨厌。” 周星辰似乎没想到自己的控诉会被认同,他看着路朝,虽然心里还是觉得这人脾气太凶,但已经默默决定,把他的等级从“讨厌”挪到“有一点点喜欢”那一栏了。 “我以后不哭了,你会喜欢我吗?” 路朝上下打量他一眼,认真道:“不会。” 周星辰气得小脸通红:“我也讨厌你!以后你的孩子也会讨厌你!” “那当然是他的自由。”路朝耸耸肩,“时间不早了。现在,洗澡,睡觉。” “我自己会洗!”周星辰龇牙咧嘴。 “那就再好不过了。”路朝面无表情。 周星辰被他气得小脸通红,倒是把想妈妈和想回家这茬忘得一干二净。 当然,路朝到底没敢真把一个六岁小孩独自扔在浴室里,他跟着进去,全程抱臂靠墙,指挥并强制要求周星辰独立完成了全部洗漱,泡沫冲干净和小内裤袜子自己搓了自己晾。 等路朝自己洗漱完出来,小孩已经在床上说起梦话了,含含糊糊,听不清在念叨什么。 他笑了笑,翻身上床,先捞过一条薄毯,随手扔在周星辰的肚子上,小孩睡相张牙舞爪,被子早踢到床尾去了。然后,他顺手把一件换下来的上衣,精准地扔在了角落里那台摄像机的镜头上。 黑暗里,路朝枕着手臂,回顾这魔幻的经历:灌酒,穿书,睡霸总,熊孩子。 他睡着了。 4. 你这招欲擒故纵 在路朝看来,这个节目实在是无聊透顶。逮鸡、拔菜、给小孩做饭,做一些幼稚的游戏,两天下来,他的耐心宣告告罄。 最后一天,路朝是被尿憋醒的。他睁眼起床,一低头,看见床上那个睡得无法无天的小孩,四仰八叉,一条腿还搭在他腰上,小肚皮随着呼吸一起一伏。 路朝面无表情地迁怒,抬手对着他的小屁股就是一巴掌。 周星辰哼唧了一声,翻个身,继续睡。 这两天相依为命的相处下来,两人的感情,准确地说,是周星辰小朋友单方面的感情,突飞猛进。在路朝的魔鬼改造下,这位周大少的变化比真去参加《变形计》还要明显:自己压水,自己刷碗,睡前自己洗漱,哭之前还会先看一眼路朝的脸色,掂量掂量值不值得哭。 走的时候,小孩扒着车窗哭了,一边哭一边挥手,鼻涕泡都出来了。路朝坐在车里,隔着玻璃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两秒,抬手挥了一下,就一下,幅度小得像驱蚊。 倒是把周星辰哭得更大声了,这破地方,他是真一秒都不想多待。连续几天各种花式的方便面吃下来,别说他,就连一开始吃得津津有味的周星辰,最后也是一提“泡面”两个字就哭丧着脸。 活了二十几岁,路少爷就没受过这样的苦。 李颂来接他的时候,一上车就对上那张臭脸,心里咯噔一下。总觉得路朝最近对他的态度拽得有些过分了,难道这人真抱上孟炎朗的大腿了? “那个……路朝,”李颂从后视镜里瞄了一眼后座,不动声色地打探,“你最近,跟孟总有联系吗?” 路朝本来正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一听这话,睁开了眼,心虚地跟镜子里的李颂对视了一瞬:“你问这个干吗?” 李颂可也不是随口一问。“安恒导演的新剧已经在筹备了,天胜娱乐是出品方。这剧是个大IP,据说S+,火是板上钉钉的事,多少人削尖了脑袋往里挤,你要是能在里头露个脸,也算给演技镀层金。” 原身之前演过一部校园剧,小火了一把,这回要是能在安导的剧里出演,哪怕只是个小角色,往后面试写简历,都能算一笔亮点。 路朝对这些统统不感兴趣。他只知道一件事,他都把人那样了,对方还没收拾他,估计是一时半会儿腾不出手,他要是这时候还敢往人跟前凑,那纯粹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他也不是悲观,纯粹是推己及人:他要是孟炎朗,不把人整死,这事儿都不算完。 其实那晚上的事,他脑子里基本忘得差不多了,唯独中间有一段,他劲使狠了,孟炎朗躺在床上小声哭的那一段,他死活忘不掉。 就是因为这段,他才笃定孟炎朗绝不会放过自己,可对方迟迟不见行动,这把刀悬在头顶上的滋味,是真难受。 “我劝你,别把主意打到他身上,小心引火烧身。”路朝重新闭上眼,靠回椅背,漫不经心地说道,“到时候,说不定咱俩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李颂:“……”特么的,他这是为了谁。 又过了几天,《加油吧,哥哥》先导片上线,路朝在网上又火了一把。 服了,不喜欢小孩就别来参加节目,这是在干嘛? 就是,对一个小孩从头到尾黑脸,真不知道节目组为啥请他来。 我也不喜欢小孩,尤其是熊孩子,倒是能理解路朝的感受,就是不明白他为啥要接这个节目。 他不知道周星辰他妈是潘玉吗?这么对人家儿子,不怕被穿小鞋呀? 不过有一说一,这熊孩子确实不招人喜欢。 路朝压根没把网上的议论放在心上。评论区骂得再凶,也没人能顺着网线爬过来打他一顿,这会儿他正翘着二郎腿坐在公寓客厅的沙发上,饶有兴致地看着同住的几个人,虚情假意地“关心”刚从医院回来的凌枫。 这可是原书里重生归来的男主啊。 凌枫腿上的石膏还没拆,拄着拐,脸色是恰到好处的苍白,他看着面前这几个表面上嘘寒问暖但背地里为了火什么肮脏手段都使得出来的同队成员,嘴角缓缓勾起一个弧度。 重活一世,他不会再蠢到被这些人算计。 一旁的路朝看着一脸黑化相的男主,玩味地笑了笑。 这笑容,不偏不倚,刚好被转过头来的凌枫逮个正着,面对路朝这意味深长的笑,他莫名生出一种被人从头到脚看穿的错觉。 “路朝,你笑什么?”两人一向不合,凌枫的语气也没多客气。 路朝眉头微挑,笑容越发放肆:“我笑我的,关你屁事?” 语气很欠揍,凌枫却皱了皱眉,路朝这不客气的态度,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在他的记忆里,路朝虽然情商低,说话还不至于这么无所顾忌。 上一世,这人给自己下绊子的时候,可都是笑呵呵的。 还不等他细想,旁边几人也开了腔。 “路朝,你对凌枫这么说话就不对了。这次要不是凌枫受伤,《加油吧,哥哥》哪轮得到你上?这几天你可没少挂热搜。” 路朝瞥了说话的人一眼。这人叫苏宁科,一起住的这几天,数他最烦。路朝听过好几次他给妹子发语音,那黏腻的气泡音,嗓子里没三斤痰都说不出来,更离谱的是,他还套路人家小姑娘,变着法儿让人给他打钱,路朝在门外听得直犯恶心,好几次都想把鞋脱下来糊他脸上。 “真是哪儿都有你。”路朝把二郎腿放下来,凉凉地嘲讽道,“有这工夫,多打两份工,把千方百计问人妹子要的钱还回去。” “你……”苏宁科气得脸色铁青,一时又找不出反驳的话,那种事,解释等于承认,只能哑巴吃黄连。 “行了。”路朝站起身,环视一圈,“你们几个继续展现兄弟情深。我还有事,就不陪着演了。” 说完,他转身出门,留下几人面面相觑。 “路朝不会真抱上孟炎朗的大腿了吧?”说话的是组合里一个叫齐盛轩的。见其他人都看向自己,他才慢吞吞地解释,“前几天不小心听到李哥打电话,说他带路朝去见过孟总。” 几人脸色都不太好看。心里都跟明镜似的,之所以带路朝不带他们,是因为路朝那张脸,这人平时情商低、不讨喜,可那张脸,确实没得挑。 路朝出了门,直奔滕丽酒店,他当时就是在这个酒店穿过来的,他想回去看看,能不能原路穿回去。 路少爷丝毫没有自己是个小明星的自觉,顶着他那张刚在热搜上挂了好几天的脸,大摇大摆就走到了前台。 “你好。”前台妹子一抬眼看见路朝,瞬间忘了自己一天前还在网上骂过这人,扬起一个标准的职业笑容,“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的?” 路朝蹙眉想了想,问:“3026号房间,现在有人吗?” “稍等,我查一下。”前台噼里啪啦一番操作,言笑晏晏,“3026目前是空房,需要现在为您办理入住吗?” 路朝点头,把身份证递过去。 “请问您入住多长时间?” “一天就行。”路朝只是想进去看看。他知道房间肯定早被保洁阿姨收拾过了,但万一呢?万一还留着什么能回去的渠道呢? 前台办完手续,把房卡递给他。他拿了卡,一路坐电梯上了三楼,刷卡,开门。 房间里的陈设整整齐齐,床单绷得没有一丝褶皱,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清洁剂味道,果然所有痕迹都被抹得干干净净,路朝里里外外转了一圈,摸了摸床头,翻了下抽屉,掀开窗帘看了一眼窗台,自然什么都没发现。 最后,他颓然地在沙发上坐下,低着头,脸上难得地露出一丝茫然。 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路朝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可摊 上这种事,他是真心里没底。回不去的路家,还有一个迟早要来算账的孟炎朗。 安静的房间里,一阵手机铃声骤然响起,路朝掏出手机,来电显示是一串陌生号码。 “喂。”他声音低沉,带着无精打采的丧气。 “路朝,还记得我吗?” 路朝一下子就听出来了。心想,该来的还是来了,不过这会儿他心里正烦着,别说孟炎朗,就是阎王爷亲自来电话,他也不怵。 “孟炎朗是吧,找我什么事?” 电话那头,孟炎朗都被气笑了,这么多年,已经很少能听到有人直呼他的名字了,还是用这种满不在乎的语气。 “我在万盛轩,你现在过来一趟。” 那不容置疑的命令口吻,直接把路朝听乐了:“我在滕丽酒店3026,你有事就自己过来找我。” 说完,不等对方回应,他直接挂了电话,把手机朝沙发上一扔,低头捏了捏鼻梁。 路朝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自己怎么会穿到一本书的世界里,早知道会这样,当初说什么也得把那本书认真看完,好歹知道后面剧情。 不对,也许压根就不该点开,说不定,点开那本书,就是他穿书的契机。 特么的,都赖傅轻洲,没事儿跟他告什么白,他俩连年龄段都不挨着,他到底喜欢自己什么呀? 路朝两手插进头发里,心里乱成一团麻。 他把电话一扔,整个人陷进自己的思绪里,早把孟炎朗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所以听到敲门声的时候,他还以为是酒店服务员来送东西,压着一腔烦躁过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却是孟炎朗本人。 走廊尽头,推着果盘的服务员脚步都顿了半拍,这位孟总的名头,随便拎一个出来都够上财经版面,此刻却亲自堵在一间普通客房门口,活像上门讨债的。 一身剪裁利落的灰色西装,领带打得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起码替他遮去了一半的凌厉,他就那么站在门口,眼神里凝着浓重的不悦。 活脱脱一个斯文败类。 可路朝脑海里,却不受控制地浮现出这人那晚压着嗓子啜泣的隐忍神情。 他通身的烦躁,突然就哑火了,取而代之的是铺天盖地的心虚和尴尬。 好在多年养成的嚣张做派让他不至于当场露怯,只是气势上,已经没在电话里那么冲了。 “找我什么事?” 孟炎朗没答,径直越过他走进房间,在沙发上坐下。西装裤随着动作向上收拢,露出一截脚踝和里面的藏青色商务长袜,连坐姿都透着股板正。 “路朝,不要在我面前耍花招。”他抬眼,声音不高,“惹怒我的后果,你不会想知道的。” 这句糟糕的霸总发言,成功驱散了路朝残存的心虚,只剩下尴尬了。 路朝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没见过真正的上流人士,根本没有人说话从霸总语录里抄词的。 他大咧咧地在对面坐下,翘起腿:“孟总,这话怎么说?” “你这招欲擒故纵,使得真是漂亮。”孟炎朗凝视着他,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神情,“说吧,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哈?”路朝一头雾水,但下一秒就品过味儿来了,这人以为那晚的事,是他一手设计的。 “孟总,上次的事情纯属误会。”路朝摊开手,语气诚恳,“我们俩都喝多了,彼此都没什么意识……” “误会?”孟炎朗眼神骤然凌厉,镜片后的目光像淬了冰,“看来是我小看你了,胃口倒是不小。” 得,说不明白。路朝也知道,这事儿肯定是不能善了了,他看着孟炎朗,左眉一挑,反问道:“那你想怎么着?” 心虚归心虚,他也不是任人拿捏的主,对方要是真敢得寸进尺,他不介意在这儿来个极限一换一。 5. 你可知道 孟炎朗看着路朝年轻的脸庞。 不可否认,这张脸确实是帅,眉骨利落,下颌线干净,连低头时眼睫投下阴影都恰到好处,若换个人用这种态度跟他说话,他早就甩袖而去了,但此刻,他居然还有心情欣赏这年轻人眉眼间的张扬。 “安恒新剧的男二号。”孟炎朗说完,看着路朝,他相信,能在这个圈子里活下去的人没有笨的,话即便没说完,对方也该明白他的意思。 安恒导演是娱乐圈里兼具名望与实力的导演之一,他的剧从来不需要担心收视率,向来是演员升咖和拿奖的快速通道,多少人挤破了头,求的不过是安导剧里一个有名字的角色。 路朝看着孟炎朗那副“这还拿不下你”的表情,嘴角勾了勾,突然笑出了声:“不好意思呀孟总,这个,我还真不感兴趣。” 那些外表光鲜亮丽的所谓明星,在路朝之流的富二代们看来,还真算不上什么。他从小到大的玩伴里,随便谁家摆一次宴,来的一线艺人排队敬酒,所以娱乐圈人人抢破头的头部资源,他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路朝审视地看着孟炎朗:对方这是什么路数?先给点甜头让他放松戒心,然后再慢慢搞他? 他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落在孟炎朗眼里,无异于贪心不足,想狮子大开口,从他身上谋取更大的利益。 他的确对路朝有几分兴趣,但他也不是色令智昏的人。“人心不足蛇吞象。年轻人,眼光放长远些好。” 这人大老远跑过来,就是为教育他一下?路朝看着孟炎朗,试探道:“这些道理我都明白。但是孟总,你今天到底干什么来了?给我上课?” 金丝眼镜后面,那双眼睛意味深长地看着路朝,半晌,才缓缓开口:“路朝,你可知道,娱乐圈有多少人想爬上我的床?” “多少?”路朝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他这副样子让孟炎朗瞬间失去了继续说下去的欲望。他莫名觉得,自从踏进这个房间,自己就一直被这年轻人牵着鼻子走,包括此刻被噎在这里。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西装下摆,淡淡地说:“如果哪天你后悔了,可以联系我的助理。” 说完,不等路朝开口,便转身离开。 身后,路朝一头雾水地目送他,直到门被轻轻带上,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孟炎朗难道不是来找他算账的,而是来包养他的? 老实说,路朝有点得意。这说明什么?说明他的技术连霸总都征服了。 倒是可惜了,他不喜欢男人。 《加油吧,哥哥》里路朝参演的部分,被节目组剪成三期,随着节目播出,路朝的口碑居然意外地翻转了。 看看现在的周星辰,谁还能认出来这是节目刚播出时的那个熊孩子? 我早就想说了,路朝虽然表现得不喜欢熊孩子,但他其实该做的都做了。 孩子其实能分辨出善意和恶意,周星辰那么喜欢路朝,说明他人应该还不错的。 哈哈,我觉得节目组请路朝真是请对了,换成任何人,对上周星辰估计都没辙,这孩子从小被宠到大,估计头一回遇见路朝这种不假辞色的。 对比其他人对周星辰热情过度的态度,我突然觉得路朝还挺顺眼。 确实,这哥是真敢,看他有时候那个不耐烦的态度,我都替他捏把汗。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根本就不知道小胖子的背景? 不可能吧,以潘玉在娱乐圈的地位,很少有不认识这位金牌经纪人的吧。 潘玉倒是其次,你们不知道孟炎朗吗?周星辰管他叫舅舅。 放屁,潘玉跟孟炎朗都不一个姓好吗? 潘玉跟孟炎朗是表兄妹,姓不一样很正常。 啊这……只能说,路朝是真的勇。 路朝没看到网上的这些讨论,就算看到了他也无所谓,他连孟炎朗本人都得罪了,还怕得罪他外甥? 其实网友的担心也不无道理。潘玉刚看到第一期节目的时候,确实对路朝印象不好,自家孩子不讨人喜欢的性格,她心里自然有数,但看着小家伙在镜头里委屈巴巴的样子,她这个当妈的哪里好受,恨不得一个电话打到节目组,让人把路朝换下来。 可节目既然播出了,现场早就拍完了,再加上小家伙回来之后,一口一个“路朝哥哥”巴巴地叫着,还学人家“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踩着小板凳刷碗,她也知道这种综艺剪辑效果居多,心里便慢慢平复了。 而且随着节目一期期播下去,潘玉也能看出来:路朝这人虽然确实不喜欢小孩,但行为上没什么可指责的。毕竟,自家孩子确实熊。 真正让她惊喜的,是孩子回来后性格上的明显变化,孩子在家被宠得无法无天,这事她比谁都清楚,可一家人没一个能狠下心当黑脸的,无奈之下只能惯着。没想到上了个节目,路朝倒无意中替她把这个角色当了,压水、刷碗、哭也没人哄,三天下来,周大少居然知道讲道理了。 路朝之前一直查无此人,谁能想到不过上了一档综艺,就让他这段时间硬生生在网友面前刷了一回脸。 这不,路朝出来溜达,居然发现有狗仔在偷拍自己。 狗仔的镜头里:路朝把手里快抽完的烟,在路边的垃圾箱顶上摁灭,烟雾从微抿的唇缝里缓缓吐出,在黑色衣服的背景下格外明显。 他显然早就发现了狗仔的藏身处。他微眯着眼看向镜头,挺直的鼻梁,斜飞的眉峰,透着几分桀骜不驯,镜头里的路朝,帅得让人惊叹,狗仔按快门的手都快按出残影了,心想这波稳了。 吃这碗饭的都不容易,所以路朝不准备过去为难人,但他也没心大到任人肆无忌惮地拍。 路朝冲着镜头,嘴角一勾,做了个挑衅的动作,伸出食指和中指,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隔空点了点狗仔藏身的位置,然后露出一个笑。 动作的意思很明白:你,已经暴露了,业务技能,还需要精进。 之后狗仔没再跟上来。路朝便在外面又溜达了一会儿,自由惯了的人,几天被人围着拍,围着看,围着指挥,难得有这么一段没人管的工夫。 回去的时候,看见另外两人都围在凌枫身边。 “路朝,你还不知道吧?凌枫试镜成功了,安导最新电视剧的男主角!”苏宁科一见路朝回来,忙不迭地告诉他。 凌枫试镜成功这件事,其实让他嫉妒得要死,但自从上次路朝当众点破他在网上问女生要钱,还PUA人家的事,他和路朝的梁子就算结下了。 凌枫的成功固然刺眼,路朝凭《加油吧,哥哥》频频上热搜,更让他心里冒火。 这俩人都见不得好,但要论程度,还得是路朝。 当然,“结梁子”这事是他单方面认定的,路朝根本没把他当回事。 “恭喜啊。”路朝看了凌枫一眼,面无表情地走到客厅,往沙发上一坐。 这句恭喜在几人听来敷衍得明明白白,苏宁科更是认定,路朝此刻心里肯定比他还嫉妒,毕竟这人这段时间的热度,全是捡了凌枫受伤的漏。 “路朝,听说你跟孟总关系不错,你怎么不让他帮你在里面也弄个角色?安导的剧肯定大爆啊。”说完不等路朝回答,他又转向凌枫,话里带着一股酸气,“凌枫,你拍完这部剧,身价可就不一样了,到时候可别忘了我们。哎,好羡慕你们啊,我怎么就不认识什么大佬呢。” 这话一出,凌枫的脸色瞬间沉了,他看着苏宁科,冷声道:“我不认识什么大佬。我是通过试镜,安导亲自指定的。” 苏宁科听了这话,暗地里撇了撇嘴,嘴上立刻换了说法:“我说错了我说错了,凌枫你别生气,谁 不知道安导的剧没那么好塞人嘛。” 路朝倒不怀疑凌枫这个角色的来源,重活一世,凌枫应该是有几分真本事的;况且以安恒的地位,他对自己手里的剧有着相当大的话语权,孟炎朗上次口气那么大,也不过许了个男二。 想到孟炎朗,路朝眉头微微皱起,上次两人不欢而散,那笔风流账到底算不算一笔勾销,他到现在也没底,毕竟说起来,占便宜的是他。 苏宁科在凌枫那边吃了瘪,又转回路朝这边找补,见路朝不说话,他又来了劲:“虽然不好塞人,但孟总的面子总还是要给的。路朝,你试试,说不定能混个男二演演。” “我没什么兴趣。你这么积极,不如去找李颂,他应该有认识孟总的法子。”话音未落,李颂正好推门进来。路朝笑了笑,看着苏宁科道,“你要是成功了,可千万别忘了我们这些人啊。” 刚进门的李颂皱着眉:“什么成功了?” 苏宁科生怕路朝把刚才那番话原样复述一遍,连忙抢过话头:“李哥,凌枫试镜成功了,安导的新剧男一号!” 他那积极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试镜成功的是他自己。凌枫嘲讽地扯了下嘴角,可目光转到路朝身上时,又微微皱了皱眉,难道是重生的蝴蝶效应,路朝的性格,怎么跟上辈子完全不一样了,上辈子这人蠢得跟头驴似的,什么时候有这副犀利的口才? 李颂听完,脸上也带了笑,看着凌枫,赞赏道:“我就是来说这件事的。凌枫,公司已经知道了,为了你后面顺利进组,另外给你安排了住处,新助理也很快到位,今天收拾收拾搬过去,这段时间不要分心,好好研读剧本。” 这突然的特殊对待,让苏宁科和齐盛轩的脸色都不太好看。路朝倒没什么感觉,他看着李颂,突然问道:“能搬出去住?” 李颂看了路朝一眼,拿不准他这话的真正意图,话没说死:“公司没有安排多余的房子。” “不用公司安排。”路朝说。 李颂闻言,不知想到什么,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你要是出去住,地址跟我报备一下。” 路朝无所谓地点点头,拿着手机靠在沙发上看房。 凌枫搬完东西便跟着李颂走了,路朝翻了半天,总算寻摸到一处还算满意的房子,正准备付钱,听见齐盛轩凑过来,小声问: “路朝,你真准备搬出去?” 路朝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嗯,怎么?” “现在房价这么贵……你不是没有多少钱了吗,怎么突然要搬出去住?” 听完这话,路朝才想起来点开余额看一眼,四位数的存款。他烦躁地把手机扔在沙发上,又看了一眼小心翼翼,话里有话的齐盛轩,咧嘴一笑:“我怕跟你们住的时间长了,容易手痒。” “你这话什么意思?”一旁的苏宁科问。 “意思是,你他么的下次再把臭袜子扔得到处都是……”路朝脸上挂着笑,语气却冷下来,“我就让你吃下去。” 他早看这厮不顺眼了,此刻心里正烦,他自己撞上来,就别怪他迁怒。 “路朝,你别太过分!”苏宁科气得脸红脖子粗,却不太敢招惹现在的路朝。他总觉得,路朝这次从综艺回来,身上带着一股不一样的气势,具体哪里不一样说不上来,反正压人。 路朝懒得跟他多说,拿起扔在沙发上的手机,起身往自己房间走,边走边撂下一句:“再让我看见你的东西乱扔,老子就废了你。滚开。” 苏宁科气得发抖,却还是给他让开了路,直到路朝快进到房里,他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不就是攀上孟总了吗,狂什么?总有你死的时候。” “别生气,宁科。路朝估计就是心情不好。”齐盛轩劝道。 苏宁科瞥他一眼,冷笑一声:“你以为讨好他,就能借着他搭上孟总?就凭你?你有他那样一张脸吗?” 6. 这谁啊 路朝躺在床上,不甘心地又刷了一遍余额。 六万块。他盯着那个数字看了半天,又点开转账页面,盯着自己的卡号看了半天,最后确认:不是系统显示错误,是这具身体真的就这点家当。 他最近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所以一直没想起来看看原主的存款,现在一看,心都凉了半截。 六万块钱,够干什么的?他平时晚上跟兄弟几个喝个酒,都不止这个数。随便一瓶酒开出来,就够这具身体全部家当的四分之一。 路朝这辈子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会缺钱,他把手机扔到一边,整个人呈大字型摊在床上,路大少爷罕见地自闭了。 在路朝为没钱的事心灰意冷的时候,微博上,他又上了热搜。 娱乐圈小扒V:路边抽烟,发现摄像机后连忙熄灭,竟然冲着摄像头比出这样的手势。[视频] 不得不说,这文案算是让你给起明白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人家对你竖中指了呢,原来就是个表示“我发现你了”的动作。 不是竖中指吗?我还没看视频,还以为他冲狗仔竖中指了。 还“连忙熄灭”,说得好像人家心虚似的,人家明明是抽完了才摁灭的好吗。 这真没什么好说的吧,一没有在不准抽烟的地方抽,二没乱扔烟头。 难道就我一个人注意到视频里路朝好帅吗?怎么回事,之前看他没有这么帅呀,是不是整容了? 应该没整,视频里还看不太清楚,前段时间《加油吧,哥哥》里看到他,脸跟之前没怎么变,就是整个人的气质变了不少,可能是换风格了。 救命,他吐烟那个镜头,谁懂啊。 后面他冲镜头比手势那下也好帅。 在路朝还为没钱的事郁闷的时候,凭借狗仔偷拍的那段视频,他的微博不到一小时涨了五十万粉丝,涨得比他卡里的余额体面多了。 热搜挂了几个小时才降下去,某栋高层的办公室里,孟炎朗看着那并不清晰的镜头里,年轻男人棱角分明的脸,脑子里莫名浮现出对方嘴角扬起,拒绝他时的模样。 也不是有多喜欢,只是越得不到,心里越有一种执念。 电脑上,路朝挑衅时扬起的笑容,和那天拒绝他时如出一辙,孟炎朗的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金丝眼镜后面的眼睛里,沉淀着不知名的情绪。 那一波热搜带来的最实际的好处,就是路朝接到了几个通告。 “哪个钱最多?”路朝问。 问得那叫一个直白,李颂都懒得吐槽了:“你最近很缺钱?” “不是最近缺,是一直。” 李颂有点琢磨不透这人到底有没有抱上孟炎朗这条大腿,说没有吧,最近接到的通告,确实不是他这个咖位该有的。说有吧,这么长时间也不见他跟孟总有什么联系,而且“缺钱”这一点,怎么都说不过去。 抱上金主的人,应该不会为钱发愁啊。他心里嘀咕,面上却没多问。 “那就去《梦想巅峰》吧。职业电竞选手带明星打的游戏联赛,表演性质的,不需要你打得多厉害,随便玩玩就好。” 在路朝的字典里,没有“随便”这一说。一起玩的兄弟们都知道,路大少爷胜负欲极强,大家都爱玩,也都是三分钟热度,但他就是要比别人玩得好,游戏可以只是游戏,名次不行。 《梦想巅峰》是一档电竞综艺,由专业电竞选手带队,各自带领分配到的明星打比赛,虽然不是正式赛事,但节目组为了搞噱头,设置了所谓的“最终出道名额”。参加的明星水平良莠不齐,但观赏性还是有的,再加上《绝境逢生》这个游戏本身的受众就多,这档综艺的讨论度不小。 路朝没玩过这个游戏,但在原本的世界里,有一款类似的枪战游戏火遍大江南北,他没少跟兄弟们开黑,什么压枪、拉枪线、卡视野、听声辨位,原理都是相通的,所以这游戏对他来说,上手不难。 节目场地布置得就像一场真正的电竞比赛现场:升降舞台,环形巨幕,应援色的灯光扫过看台,场下坐满了观众,在主持人的介绍下,路朝一身黑色衬衫配西装裤登场,观众里认识他的不多,现场却还是响起了一阵阵欢呼。 有些明星镜头上惊为天人,线下看起来也就那样,也有些人上镜没那么抓眼球,但处在人群中,绝对是万众瞩目的那一位。 原本的路朝就是后者,现在再叠加路大少爷本人那副懒得营业的松弛劲儿,直接引爆现场。 这谁啊?长这么牛逼。 不知道,刚才没听清介绍,好像叫什么路朝。 长这么帅居然没火,没道理呀。 “路朝游戏打得怎么样?”路朝并不是多重要的咖位,主持人原本没准备采访他,但看到现场观众这么热情,便随口问了几句。 主持人开口了,导播顺手把他的脸切到大屏幕上。 今天的发型师把他的头发全部梳了上去,剑眉星目的五官,通过大屏幕直接送到现场数万名观众面前。看台上一阵骚动,此起彼伏的“卧槽”声压过了主持词。 “还可以吧。”路朝话没说太满,但脸上那副自信的神情,明摆着告诉大家:他水平不错。 “那有信心拿到最后的出道位吗?”现场反馈热烈,主持人又追问一句。 “我尽力。” “好,让我们一起期待路朝后面的表现,请入座。” 在主持人继续介绍其他嘉宾的过程中,路朝一步一步走到自己的比赛位置上,戴上耳机,调了调麦克风,动作自然得像回自己家。 今天是四人组队赛,一共四组明星选手,路朝那组,他是第一个入座的。漫长的嘉宾介绍之后,终于迎来了正式比赛。 路朝这组除了他,还有一个新人,另外两人都参加过好几场比赛,水平很不错。 刚开局,地图上就有人率先标点了军事基地。 “欣姐,一上来就这么刚呀?”丁奇是选秀出来的,最近风头正盛。 被他叫做欣姐的,全名叫边可欣,一线当红女明星。 “别害怕,姐姐保护你。” 飞机航线一经过,几人赶紧跳伞。路朝拖动小地图往周围看了一眼,选择降落军事基地的人不少,看来都打算开局就抢。 他在一栋楼房顶落地,落地拾枪一气呵成,捡了把散弹枪,转身就给周围刚落地的敌人一人一枪,一枪之后他没有补枪,而是迅速下楼收集装备。 他的运气不错,一上来就捡了个三级头。 镜头前,负责解说的专业电竞选手对他的行为表示赞同:“这个时候不补枪是正确的选择,子弹有限,先留着防身更好,而且开局大家都忙着收集装备,很少有人这个阶段冒险去救队友。” 大屏幕上,导播异常偏爱路朝,一会儿功夫切了他好几次。 一栋楼搜下来,路朝收获相当不错,解决了不少敌人,甚至还捡到了一把98K,配件一个个装上去,几乎满配。就靠着这把枪,他蹲在这栋楼的窗户后面,一枪一个,几乎弹无虚发,枪声一响,屏幕右上角的击杀播报就没停过。 战况播报看得队友都难掩惊讶。 “路朝,你这也太厉害了吧?”丁奇赞叹。 “还行吧。”嘴上谦虚,大屏幕上,数万现场观众清清楚楚地看见他得意地勾着嘴角。 有颜,有实力,现场的观众,很轻易就粉上了路朝。 “缩圈了,赶紧走。”军事基地不在下个圈范围内,边可欣驾驶一辆汽车在路边等他们。 几人上车,很快驶离军事基地,路上遇见几队埋伏的,但很快就被路朝带队灭了。 “这么富,还有点不习惯。”李旭然和边可欣一样,是前几轮比赛顺利留下的明星选手,他本来还想着能在新人面前处处风头,但这场比赛,路朝的表现确实称得 上惊艳,枪枪到肉,杀伐果断,连他这个“老将”都只能跟着当个副手。 “桥头停一下,咱们在这儿堵一波。”车从大桥经过时,路朝突然说。 圈已经缩了,这里是离圈最近的一座桥,后面跑毒的人几乎都得从这儿过。 “会不会太危险了?咱们现在也不缺物资了。”丁奇坐在路朝旁边,说话时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他。 “你害怕的话就躲车里,放心,不会让你死。” 路朝说这话的时候,视线一直盯着屏幕,但丁奇听到这话,耳朵却悄悄红了,好在戴着耳机,没人发现。 以他作为男人的眼光,也照样觉得路朝帅死了。 车在桥头停下,几人下车,各自在遮蔽物后埋伏好,丁奇就蹲在路朝旁边。 果然,几人刚埋伏好,对岸就有一队满编四人朝这边跑过来,路朝一声枪响,对方一人应声倒地,随即一颗烟雾弹炸开,眼前便失去了目标。 路朝透过四倍镜,观察了一下对方队友救助可能藏身的掩体,换了把枪,沿着可能的路线一路扫射,屏幕上随即跳出提示:他击杀一人,队友击杀两人。 烟雾散去,不等路朝找到最后剩下那一个,一辆车横冲直撞地开了过来。丁奇起身开枪射击,却被对方开车撞倒,肇事车辆扬长而去。 路朝过去把丁奇救起来,扔下两个急救包:“走,上车。待会儿给你报仇。” 几人赶紧上车。不知不觉间,这支队伍已经以路朝为核心了。 就在几人开车进圈的时候,节目现场的另一组,其中三个人已经摘下了耳机,脸色灰败,正是刚才被路朝堵在桥头的那一队。 现场坐镇的几位专业电竞选手偶尔会彼此交流几句,四个明星队伍里,目前只有路朝这一队,依然是满编。 随着毒圈一再缩小,剩余人数越来越少,这场比赛的胜负快要揭晓了。 几人刚找好地方停车,路朝就被人放了一枪,他看了一眼对方的ID,心想:正找你呢。 这个画面,所有观众视角的屏幕上都看得到,刚粉上路朝的粉丝们,只见他眉毛一挑,正举着手机准备拍点什么,就听旁边人说: “苏听他们那队全军覆没了。” “路朝是真的厉害,算是这些明星里水平最高的了。” 解决掉这个“旧账”,路朝看了一眼剩余人数,换了一把输出快的枪,找了处凹地趴下,一边苟着,一边观察四周。不等他观察出什么,转眼间,场上几乎就剩他自己了。 “不用救我,人在对面那棵树后面。”边可欣的声音传来,给他报了方向,两人离得有点远,中间又没有遮挡物,路朝包里连烟雾弹都没了。 边可欣倒是很淡定,她混过好几轮比赛,深知到了这个阶段,救不救全看天意。何况,她看着屏幕上那个趴在凹地里纹丝不动的ID,莫名觉得,这人指不定真能把剩下的全收了。 还剩最后四个人。路朝眼睛紧紧盯着对面的树,就在对方露头准备补枪的瞬间,路朝一枪爆头。剩余人数瞬间减二:那人对枪失败,边可欣血量清零。 还剩最后一个人。是谁,路朝不知道,但观众们看得清清楚楚,台上还没摘耳机的,只剩两个人,一个是路朝,另一个是姜逸伦,在之前的明星赛里,他被观众称为“娱乐圈被耽误的电竞选手” 决赛圈,两人隔着一片麦田遥遥对峙。毒圈快要缩到最小,公平的是两人都不在圈内,都得动。 路朝先动了,随即姜逸伦也动了。两人几乎同时发现对方,同时开枪。 两人的大屏幕同时跳出“游戏结束”的画面。 只不过,略有些不同。 那一枪,终归是路朝打得准一些。 他摘下耳机,眼里那股势在必得的凌厉,还没来得及收敛。场馆里的欢呼声轰然炸开,看台上的应援灯牌晃成一片,全场的镜头,都对准了这张年轻得意的脸。 7. 技术很好,人也很帅 摘下耳机的路朝,毫不掩饰自己的得意。 路朝的胜利虽然让人有些意外,但有现场数万名观众作证,主持人便也笑着宣布:他们组,是本场比赛的冠军。 一旁失利的姜逸伦脸色十分难看,他知道周围有很多摄像机,自己的每一个反应都会被拍进去,但这会儿他也装不出大度来。他靠游戏打得好,在这档综艺里刚刚攒出些知名度,眼下却输在了一个新人手上,还是被正面一枪放倒的。 比赛结束,所有明星都来到观众中间的舞台上,路朝这才知道,最后与他隔空对枪的并不是什么路人高手,而是同台竞技的其他组的选手。 “承让了。”路朝主动走过去跟对方握手。姜逸伦打游戏的技术其实在他之上,要不是他今天状态好,谁赢还真不好说。 他扬起嘴角的笑容,看上去很像挑衅。但被他注视着的姜逸伦,被那张帅脸晃了眼,只得勉强勾起嘴角,佯装大方地回了一句:“你技术不错。” 这句夸奖让路朝的笑容更深了:“加个微信,回头一起打。” 说完,他径直掏出手机,三两下就调出了加好友的页面,屏幕转过去,二维码都怼到人眼前了。 “……”心里不太痛快的姜逸伦看着这番操作,一时不知如何反应,他慢腾腾地掏出手机,直到好友列表上真的多了一个人,人还有点懵,现场比他火,并且比他有名气的明星有好几个,路朝若想拓展人脉,怎么也不该轮到他,难不成,真是为了以后打游戏? 心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的路朝,直到节目收工,也只加了姜逸伦一个人,至于现场其他咖位更高,等着他去主动敬一杯加个好友的明星,他压根没想过。 路大少爷做事随心,却不知道自己无形之中就得罪了人,不过就算他知道,也不在意。 这一期节目播出之后,路朝又带着节目上了热搜。 怎么感觉路朝最近跟开了挂似的,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帅? 求他的发型师把这个发型焊死在他头上,太帅了。 姐妹我懂你,他五官好优越,纯纯的浓颜系美男。 哈哈笑死,导播是不是被他收买了,一直切他的镜头。 救命,里那些电竞男主,终于有脸了。 好看有什么用?电竞看的是技术,别什么人都来沾边,想靠脸就好好待在娱乐圈,电竞综艺就该多请姜逸伦这种打得好的。 可是,这场比赛是路朝赢了耶,你看好的姜逸伦,好像就是被路朝一枪爆头的呢。 你们别撕了,没看到路朝主动加姜逸伦好友了吗。 刚看完,笑死了,姜逸伦输了当时脸色就不太好,路朝咧着个大嘴去加人微信,他是真没有眼力见儿啊。 深夜的酒吧里,路朝刚打发走一个认出他来搭讪的人,就接到了李颂的电话。 “你在哪儿呢?”电话一接通,李颂急切地问道,“怎么不接电话?” 路朝看了一眼手机,上面果然躺着李颂打来的好几个未接来电。“酒吧。什么事?” 电话那头,路朝能清晰地听见对方深吸了一口气:“你现在不是那个籍籍无名的十八线小明星了,注意点,别被人拍到。” “拍到又怎么了,去酒吧犯法?”路朝嘴上这么说,还是起身付了钱,准备回去,旁边几桌的人频频往他这边看,眼神交头接耳,估计已经认出他了。 刚起身,有女生鼓起勇气凑上来,小心翼翼地问:“那个……请问你是路朝吗?” 路朝戴着黑色鸭舌帽,半张脸隐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手里李颂的电话还没挂。他把手机从耳边微微拿开,冲女生半开玩笑道:“路朝是谁?他能有我帅?” 如此自恋的话,瞬间让女生下头,她抛下一句“不好意思打扰了”便落荒而逃,生怕路朝缠上来。 路朝笑了笑,走出了酒吧。 电话里,李颂还在唠叨让他赶紧回去。路朝抬头看了一眼缀满繁星的夜空,不耐烦地丢下一句:“挂了。” 酒吧离住处有一段距离,但路朝没急着叫车,不紧不慢地沿着路慢慢走着。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收工的热闹散尽,夜风一吹,路朝有些想家了,想念那帮孙子,想念老爷子板着的脸,想念他妈追着他喂的汤。 可惜这里的夜空再漂亮,也没有一颗星星与他相熟。 “喵呜”。 一只灰扑扑的小猫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停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冲他叫唤。 “怎么,你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小猫体型不大,身上脏兮兮的,一眼便知是只流浪猫。 “喵呜。”回应他的,是又一声软绵绵的叫唤。 “这是饿了?”路朝笑着在小猫面前蹲下,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小猫没躲,就冲这份不躲,路朝心里舒坦了不少,他又挠了挠小猫的下巴:“等着,给你找吃的去。” 附近正好有家便利店,路朝拎着一根火腿肠回来的时候,小猫正缩在路边,看见他,又小心翼翼地跑了出来。 路朝把火腿肠的外衣撕开,掰成小段,伸到小猫嘴边:“咱俩同病相怜,这顿,我请了。” 夜色下,有路人拍下了这温暖的一幕发到网上,配文只有四个字《心软的神》。 视频里,白天热搜上那张嚣张的脸,蹲在马路牙子上,正把火腿肠掰成小段,一段一段喂给一只灰扑扑的流浪猫。 路朝原本没打算领养这只猫,可当他起身要走,回头看见小猫蹲在原地,一直望着他背影的时候,突然就心软了,等他回过神来,人已经拎着装猫的塑料袋,站在宠物医院前台了。 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十一点了,客厅里只剩下苏宁科坐在沙发上打电话,见他进门,心虚地冲电话那边说:“好了,我有点事,先挂了。” “路朝,李哥说让你明天哪儿也别去,在家等他。” “知道了。”路朝应了一声,把怀里的小猫放到地上。 “你从哪儿弄的猫?好可爱。”小猫迈着小步子走到路朝不远处,苏宁科俯身去摸,眼看指尖就要碰到,小猫突然叫唤着,冲他亮出了爪子。 “嘶,该死的猫!”苏宁科下意识抄起沙发上的抱枕,就要朝猫砸过去。 “你砸一个试试?”路朝把手里的猫粮放到地上,不紧不慢地看着他。 “路朝,你这猫这么爱挠人,这房子又不是你一个人住的,回头把人抓伤了怎么办?”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闯了祸,小猫缩回路朝脚边,软绵绵地叫个不停,圆溜溜的眼睛可怜巴巴地往上瞅,活脱脱一个小可怜,哪还有刚才亮爪子的凶劲儿。 苏宁科:“绿茶。” “谁让你上手摸的?”路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对于不喜欢的人,路朝一向没什么好脸色,路家的底蕴,给了他无需隐藏真实情绪的底气。 “……你” 路朝懒得跟他多费口舌,弯腰把猫捞进怀里,一手提起猫粮,转身往自己房间走:“明天去医院看一下,医药费我报销。最近我会搬出去,在这之前,猫一直待在我房间里。” 回房间后,路朝把小猫放在床上,蹲下来,语重心长地教育猫崽子:“以后不准挠人,听到没有。” 洗干净的小奶猫,可爱得没了边,它蹲坐在床上,仰着小脸冲他喵喵直叫,尾巴一摇一摇,饶是路朝心硬如铁,此刻也招架不住这小东西的撒娇卖萌,伸手把小猫揉得东倒西歪。 第二天早上,路朝是被小猫踩醒的,准确地说,是被它踩着胸口,凑到下巴边蹭醒的,他起床洗漱完出来,发现李颂已经在客厅等着了。 “哪儿来的猫?”李颂看见路朝脚边寸步不离的小猫,皱着眉问。 路朝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问:“找我什么事?” “《梦想巅峰》要续签合同,这次的出场费比之前翻了好几倍。”李颂说着把合同递过去,路朝接过来扫了一眼,目光在出场费那一行停了半秒,直到这一刻,他才对“明星挣钱容易”这几个字有了实感。 路朝痛快地签了名,然后跟李颂说了要搬出去的事。 “公司给你安排了个地方,你这两天就可以搬过去。”李颂看着他,心里直犯嘀咕,脸还是那张脸,帅也不是这两天才帅起来的,怎么最近跟开了挂似的接二连三上热搜?怎么想,都觉得背后有人捧。 “知道了。”路朝心情不错地应道。 随着《梦想巅峰》一期期播出,路朝是彻底火了,粉丝数翻了十倍,行程表排到了下个月,走在路上戴不戴帽子都有人喊他名字。 在最后一次录制中,伴随着路朝的神来一枪,五个出道席位里,他成功拿下了自己的名额。 “恭喜路朝,成功拿到出道位!”随着主持人宣布,现场的大屏幕上回放了路朝整季比赛的所有精彩镜头。那一次次干脆利落的爆头击杀,与激昂的背景音乐完美卡点,看得现场观众热血上涌,欢呼声一浪盖过一浪。 路朝今晚的嘴角就没放下来过,他的好胜心在此刻得到了空前的满足,直到他看清,上台给他颁发奖杯的人,是孟炎朗。 孟炎朗依旧是那副斯文败类的打扮。一丝不苟的西装,金丝眼镜,恰到好处的微笑,他走到路朝面前,含笑伸出手,仿佛两人真的是第一次见面,中间从来没有过那晚的意外。 他要装,路朝自然奉陪,他笑着握住对方的手。 然而,就在即将松开的那一刹那,他听见孟炎朗轻声道:“好久不见,路朝。” 路朝:“孟总这是专程为我来的?” 孟炎朗从没在综艺上露过面,况且《梦想巅峰》虽然火,却也不是天胜旗下最好的节目,所以不怪路朝这么想。 “你觉得呢?” “话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孟总不应该再做无谓的坚持。” 孟炎朗一边把奖杯递给路朝,一边慢条斯理地低语:“我想要的,还没有得不到的。” “可惜了。”路朝接过奖杯的那一瞬间,微微倾身,凑近孟炎朗,声音压得只有两个人能听见,“我喜欢胸大腰细的美女。孟总要是真喜欢我,去一趟泰国,我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话说完,路朝看见孟炎朗的身形微微一顿,他脸上扬起笑,正得意于自己占了上风。 “但是那晚,”孟炎朗的声音不疾不徐地飘过来,“我记得,你也挺享受的。” 听了这话,路朝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他没想到孟炎朗敢在这种场合谈这个,但下一秒,他的笑容又重新绽放,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事儿真要传出去,对孟炎朗的影响肯定比他大。天胜的总裁被一个十八线小明星“那样”了,股价都得抖三抖。 “孟总说笑了。”路朝低头端详手中的奖杯,不再接话。 也许是两人交流的时间过长,工作人员把话筒递给孟炎朗后,主持人笑着圆场:“看来孟总很喜欢路朝啊,孟总能不能告诉我们,您对路朝的评价?” 孟炎朗知道路朝不愿与自己多纠缠,正好主持人叫了他,便顺势走到主持人身边。 主持人把话筒举到他面前。孟炎朗推了推眼镜,开口,一字一顿: “技术很好,人也很帅。我很喜欢。” 他的声音经由话筒,传遍整个现场。台下的粉丝瞬间沸腾,这简直说出了她们的心声!这位孟总,太有眼光了! 虽然孟炎朗之后又补充了几句具体的,滴水不漏的商务评价,但节目一播出,前面那十二个字便迅速冲上热搜,并一路发酵,成了粉丝们为路朝量身定做的宣传标语。 孟总盖章:技术很好,人也很帅。 8. 滚下去 孟炎朗的发言虽然直接,但听到的人并没有当真,路朝的加入为节目带来了太多关注度,作为节目背后投资人之一的孟炎朗,说两句赏识他的话,再正常不过。 没看当事人路朝一脸淡定吗? 不过鉴于两位当事人的身份都足够特殊,一些腐女闻风而动,顺理成章地磕起了两人的CP。 霸道总裁×当红小奶狗,救命,不要太好磕。 前后搞反了吧,什么小奶狗,明明是小狼狗,年下攻不香吗? 不是,你们磕CP能不能看眼正主?路朝这个怼天怼地的性格会有喜欢男人的可能吗? 就是磕个乐子,别当真,我们自娱自乐。 收工后,节目组请所有人吃了顿庆功宴。包厢里觥筹交错,一圈圈敬下来,路朝来者不拒,喝了不少酒,出来的时候他走路都有些不稳,一双长腿踩在地上,深一脚浅一脚,像踩在棉花上,夜风一吹,酒气从天灵盖中往外散。 李颂打电话说,新招的助理会在路边等他。 路边只停了一辆车,路朝想也没想,径直走到驾驶座旁敲了敲车窗。 车窗随即落下,里面的人隐在黑暗中,看不清脸。 “有烟没?” 里面的人没有说话,递出来一盒烟,附带一个打火机。 路朝对新来的助理很满意,话少,办事利索。 “等我几分钟。”路朝点着烟之后,把烟盒和火机还给车里的人,然后踱到离车几米远的路边去抽,这习惯是刻在骨子里的:二手烟不涉及旁人。 黑暗里,孟炎朗只能看见烟头的火点上下明灭,白日里还张狂得没边的年轻人,此刻情绪却莫名透着几分忧郁,肩线塌着,整个人的锋利都被夜色泡软了。 孟炎朗就这样看着,他很快看见路朝走到垃圾桶旁,把没抽完的烟捻灭,扔进去,然后步履散漫地走了回来。 “回去吧。”路朝在后座坐下,神色淡淡地说,车内没开灯,他压根没注意到开车的人不对劲。 前面的人没有说话,车子随即启动。 路朝靠在后座的椅背上,酒精上头,意识逐渐涣散,就在他快要睡着的时候,一阵铃声突然响起。 他有些迷糊,以为是自己的手机,掏出来一看,屏幕是暗的,便抬眼看向前方,提醒道:“是你的手机。” 这一看不要紧,后视镜里,一张熟悉的脸庞。 路朝的酒瞬间醒了一半。 “能让孟总给我当司机,我可真是三生有幸。”这话虽是笑着说的,语气里却满是嘲讽。 这样一步一步地紧逼,孟炎朗还真当他没有脾气。 孟炎朗看着黑暗中路朝不甚清晰的轮廓,淡淡道:“路朝,我想要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 “呵。”这声嗤笑在寂静的车厢里格外清晰,“孟总今晚屈尊给我当司机,就是来说这个的?” 不等孟炎朗回答,路朝便往前倾身,隔着后视镜与他对上视线:“不就上了你一回,还真赖上我了?别说我不喜欢男人,就算喜欢,也不找你这样的,太老。” 这句话的侮辱性极强,孟炎朗用森寒的语气说道:“你再重复一遍。” 路朝又不是吓大的,他非但没收敛,反而勾起嘴角,一字一顿地重复:“我说,你呀,太,老。” 车子在路边缓缓停下。孟炎朗面无表情:“滚下去。” “好嘞。”路朝心情愉悦地去开车门。 在他起身要出去的时候,又听孟炎朗冷声道:“路朝,你会为你刚才说的话付出代价。” “哦。”路朝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开门下车。 他刚关上车门,车子便一脚油门走了,尾灯在夜色里划出两道红痕。 路朝冷哼一声,站在路边给李颂打了电话,半小时后,一辆黑色的宝马停在他面前。 “新来的助理是我让回去的,孟总他……”路朝一上车,李颂便开口解释,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你有个心理准备,我刚才已经把孟炎朗得罪死了。”路朝靠进椅背,语气轻快得像在报喜,“明天就封杀我那种。” 李颂:“……” 路朝说得还算客气,李颂当晚就接连接到了几通电话,措辞都很委婉,意思却一致:原本说好的节目,已经定了其他人,暂时不考虑路朝了。 “就那么一会儿工夫,你到底是怎么把孟总得罪死的?我带你去给孟总赔个罪,你态度诚恳点,说不定孟总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 “要去你去,我可不去。”路朝手里撸着猫,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小猫在他掌心底下翻出肚皮,尾巴一下一下地扫他的手腕。 “你……”李颂咬着牙,又不敢把路朝得罪得太狠,他已经摸明白了,孟总确实对路朝有兴趣,万一哪天两人和好了,那倒霉的就是他。 “你后面几个通告都换人了,这房子本来是看你工作忙,人多休息不好才给你安排的,既然后面不忙了,那就搬回原来的集体公寓吧。” “不用,我自己另外找房子住。”搬出去是早有的打算,何况现在还养了只猫。 “也行,那你尽快搬。” 路朝原本是什么样都无所谓的,孟炎朗封杀也好,雪藏也罢,他都受着。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路朝租了个房子就花去大半积蓄,更何况现在还要养活一张猫嘴。 路朝虽然不着调,但到底家境底蕴摆在那里,从小耳濡目染,一路成长接受的都是精英教育,纵使虎落平阳,也不至于束手无策,坐吃等死。 他们这帮人是真的会花钱,一晚上几十万上百万,眼睛都不眨一下。但随便拎出来一个,谁名下没有几个盈利的投资项目?更何况路朝还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看上的项目,不说次次盈利,但至少从未失过手。 只是眼下这个境地,他根本没多少本钱,况且他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归属感,心里还抱着哪天就穿回去的指望,所以也懒得花心思去赚什么大钱,够花就行。 路朝爆发式地火了一阵之后,网友们都以为他会像其他明星一样,趁热打铁地经营曝光度,接代言、跑活动、进组,把热度变成实打实的资源。没想到他忽然就沉寂下来了。不仅各大平台看不到他的人影,连最近的行程动态都没有,简直像一夜之间人间蒸发。 伴随着他的销声匿迹,海浪直播却悄悄多了一个游戏主播,ID是随手敲的一串字母,没有头像,没有简介,开播时间随缘得像是开玩笑。 直播间一开始没有人,路朝也不在意,自己玩自己的。但随着一次次的获胜,直播间的人数慢慢涨了起来。 我去,这技术,大神啊。 沉浸式直播吗?主播怎么不说话? 主播这胜率也太吓人了吧? 主播玩的时间不长,一开始都是低端局,技术好的人打出这胜率很正常,胜率一高,匹配进的就是高端局了,后面还能保持这个胜率不往下掉,那才叫牛逼。 路朝没注意到直播间已经来了这么多人。此刻四倍镜的镜头下,他正屏息瞄准敌人的头。 一枪过去,并没有出现击杀提示,但他忽然听到了对手的开麦语音,还是个外国人。 “Youbastard!fuck……”原来路朝刚才那一枪,直接打烂了对方的三级头。 “Doyoudaretosayitagain?”路朝凉凉地问,然后直接起身朝对方的方向跑过去,半路上还顺手捡了一个平底锅塞进包里。 哇,主播 说英语好苏,爱了爱了。 声音好好听,耳朵怀孕了。 救命,这优雅的伦敦腔。 外国人听到路朝的威胁,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地辱骂起了所有中国人。 是可忍孰不可忍,主播弄他! 这外国人真没素质,太玩不起了。 为了让路朝给这个外国人一个教训,直播间里很多人刷起了礼物,特效刷得满屏都是。 外国人躲在一栋楼房的三楼,路朝端着枪直接摸了过去,脚步声卡在耳机里,观众甚至能听见他若有若无的呼吸。 主播小心,对方肯定在楼梯口堵你。 路朝在楼梯前停下,从背包里摸出一颗手榴弹,拉开保险直接扔上去,手榴弹一炸,他立马冲了上去,那一炸并没有伤到对方,但路朝并不在意,他主打的就是一个措手不及。 两人对枪,对方率先倒下。 路朝随即掏出路上捡的平底锅,慢悠悠地,一下接着一下地拍在对方身上。 几锅下去,对方的血条就见了底。路朝丢了平底锅,慢条斯理地开口:“Domemeetyouagain,orI’llhityouonceeverytimeIseeyou.” 外国人死了之后又说了几句威胁路朝的话,路朝没放在心上,继续玩。 英语不好,谁能给我翻译一下主播跟那外国人说了什么呀? 主播说以后见他一次打一次。那外国人说主播要是敢去外服,肯定死得很快,无能狂怒罢了。 想看主播去外服打。 还是不要了,外服对国人很不友好,好多人上来直接杀队友的。 那怕什么,主播可以打单排,主要就是想看主播虐他们。 一群人在直播间讨论完,开始呼啦啦地给路朝刷礼物。 路朝扫了一眼直播间的留言,让他去外服的人很多。但他今天已经玩了很久,眼睛有点受不了,这点钱还不值得他以伤害身体为代价,于是打完这局,他冲蹲守在直播间的网友说:“明天吧,今天已经玩很久了。” 说完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下了播,留下直播间的网友们一脸懵。 要知道这会儿正是直播间流量最好的时候,主播居然就这么毫不留恋地下了,干脆得像从没开播过。 ???人呢? 主播你礼貌吗,礼物刷一半人没了。 行吧,明天蹲一个外服专场。 路朝关了电脑,出来歪在沙发上,闭着眼休息,猫踩着沙发背溜达过来,在他肚子上选了块舒服的地方卧下,呼噜声和窗外偶尔驶过的车声混在一起。他抬手搭在猫背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顺着毛,眼皮越来越沉。 就在他半梦半醒之际,一道不属于这个房间的声音,毫无预兆地在脑海里炸开。 【干扰能量解除,时空锚点已锁定,连接对象:路朝】 【10%……32%……50%……80%……100%,连接成功】 【书籍内容载入……】 【书籍剧情载入完毕】 【任务对象:孟炎朗】 【目标要求:好感度增至100%】 【目前进度:10%】 都已经在异世了,脑子里忽然多了个机械音,路朝不但没有惊讶,反而心想:可算来个管事的了。 可当他仔细听完,脸瞬间黑了。 “任务是把孟炎朗的好感度刷到一百?”路朝咬着牙总结。 【是的】 路朝:“很好。你他妈的怎么不等我死了再说?我刚把人得罪死。” 系统:“……” 9. 路朝 已经做过的事情,再后悔也没有意义。但这个系统屁用没有,除了最开始给的那点信息,再问什么都是“权限不足”,问到最后干脆来了个“能量告罄”,直接下线装死。 办法,还是得路朝自己想。 但不等他想出缓和跟孟炎朗关系的法子,一张来自潘玉的邀请函先到了。 邀请函上写的是周星辰的生日宴,路朝最近闲得发慌,没多想也就去了。 潘玉不愧是娱乐圈的金牌经纪人,一个小孩子的生日而已,奢华程度让路朝都有点惊讶,露天花园里水晶灯串成片,鲜花从台阶一路铺到喷泉边,现场还来了不少明星,个个咖位不低,随便认出一个,都是热搜上的熟面孔。 反倒是路朝,他一出现就引起了不小的注意,在场的人要么咖位摆在那儿,要么与宴会主人关系匪浅,路朝这样一张生面孔,很容易就勾起了众人的好奇心。 被那么多人明里暗里地打量着,路朝一点儿也不怵。他从侍应生的托盘上拿了杯香槟,找了个不容易被注意的角落坐下,百无聊赖地边喝边看众人social。 事实上,他虽然态度懒散,不与任何人攀谈,但一个人自成一片天地,就那么往那儿一坐,反而引得更多人暗暗觑他,好看的懒散,比刻意的张扬扎眼多了。 “怎么想起来给他发邀请函?”二楼,孟炎朗从路朝一进来就注意到他了,他手里同样端着一杯香槟,意味不明地问。 他虽然没有明说是谁,但站在他身边的潘玉,自然不会忽视从他嘴里说出“他”字时,那道过分专注的视线。 “星辰自己开口要求的。”潘玉说起来也纳闷,节目她一帧不落全看完了,路朝对周星辰的态度算不上好,可小孩偏偏就吃他那一套,回来还念叨了好几回。 孟炎朗听完没说话,路朝的资源是他打招呼限定的,但看这人现在的状态,丝毫没有被困扰的模样。 要不怎么会还有闲心来参加小孩子的生日宴。 看着他那样惬意,孟炎朗怎么就那么不爽呢。 路朝正觉得无聊,盘算着差不多了该走的时候,眼前忽然多了一片阴影,他抬头一看,顿时乐了。 这叫什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哟,这不是孟总吗?”路朝一开口就把嘲讽拉满了。 孟炎朗居高临下地看着路朝,目光在他耳朵上的耳钉上停了几秒。路朝今天这身打扮,再配上那副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表情,整个一浪荡子弟,但架不住那张脸太优越了,表情再欠儿登,依然还是帅的。 “你怎么来了?”孟炎朗明知故问。 “托您老的福。”路朝假装不忿,试图给自己找个台阶下,“我最近的工作全没了,清闲得很,所以就来了。” 孟炎朗从这语气里听出了两分咬牙切齿,莫名地心情就好了,看着路朝淡淡道:“是吗?” 看来路朝并没有表面上表现的那么不在乎。 路朝正要说些什么,朝周围扫了一眼,瞥见众人暗戳戳的好奇目光,他顿了顿,对孟炎朗说:“孟总,借一步说话?” 孟炎朗在心里冷笑一声,脸上却不动声色:“跟我来。” 路朝没想到这么容易就答应了,看着这霸总对自己还挺念念不忘,他把酒杯放下,起身跟了上去。 孟炎朗带着路朝走到离露天宴会有些距离的地方才停下。这里四周都被绿植遮挡,不容易被人看到,隐约的乐声传过来,被层层叠叠的叶子滤得很远。 他转身看着跟上来的路朝,问:“你有什么想说的?” “孟总要怎么才能放过我?” 孟炎朗扶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笑了:“我说过,你会为自己说过的话付出代价。” 路朝一脸屈辱:“我道歉,是我满口胡言,孟总您一点都不老,正是能打的年纪。” 孟炎朗:“……” 这屈辱一半是演的,一半是真的,路大少爷长这么大还没跟谁道过歉,但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回去,这点委屈都能忍。再说了,都把人那样了,道个歉也是应当的。 孟炎朗欣赏着路朝屈辱的脸庞,慢条斯理地说:“我们之间的账,可不是一笔勾销就能算了的。” “那你想怎么样?”路朝继续演。 “外人得罪了我,自然要付出代价,但要是自己人……”孟炎朗顿了顿,“自然所有的账都能算了。”他说这话时,没有忘记观察路朝的表情。 路朝没有掩饰脸上的犹豫。他不是gay,不喜欢男人,上次也是意外,为了回去,他没有必要牺牲这么大,谁知道那个发布完任务就再没动静的系统是不是真的。 但万一呢? 孟炎朗静静地看着路朝踌躇不决的样子,不催,也不劝,就那么等着。 面对路朝,他有的是耐心。 过了一会儿,路朝终于下定了决心,怎么样都得回去,就算是假的,也得试试。 “先说好,我是上面那个吧?”路朝看着孟炎朗问。回家归回家,底线不能丢,要不然回去之后让那帮牲口知道了,他这辈子都抬不起头。 “你觉得呢?”孟炎朗挑了挑眉,故意说得意味不明,他倒要看看,路朝既然对权势低了头,又能低到哪一步。 “那再见。”路朝毫不犹豫地转身,这个家不回也罢,反正在哪待不是待。 “等等。”孟炎朗出声把人叫住,“路朝,这是你唯一的机会,错过了,可就没有下一次了。哦,忘了告诉你,海浪直播也有我的股份,封杀一个主播,不是什么难事。” 面对威胁,路朝头都没回:“随你便。” “只要我打声招呼,不会有人敢用你。”孟炎朗看着那道慢慢走远的背影,继续冷声道。 “他妈的。”路朝这辈子就没有被人逼到这个份上,他攥紧拳头走了回来,准备把人狠揍一顿,先把气出了,后面爱咋咋地。 孟炎朗见人去而复返,只当他妥协了,正要开口嘲讽,下一秒下巴就被钳住了。 “威胁我?”路朝本来真准备把人狠揍一顿,可瞥见对方镜片之后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睛,忽然就改了主意。 这么会威胁是吧? 这具身体一米八八,比之路朝本人也不差什么,孟炎朗个子也不矮,但比起路朝,仍差着一些。 身高的压迫感是气势无法抵消的,何况路朝的姿态居高临下,他把人抵到墙角,笑吟吟地开口:“孟总好大的威风啊,动不动就要把人封杀。” 说完这句话,路朝目光锁定对方的嘴唇,根本不给孟炎朗说话的机会,猛然扣住他的后脑勺,强势侵入。 霸总的唇,意外的软。 路朝碾咬着孟炎朗的唇瓣,几乎是一瞬间就突破了他的齿垒,一路势如破竹地进攻。 三十多岁的体力到底不能跟年轻人比,孟炎朗用力挣脱,但路朝那条手臂跟铁钳一样,纹丝未动,而他很快就溃不成军。 男人这方面向来无师自通,何况路朝有意报复。 不知过了多久,路朝终于停下来,他用手背蹭掉唇上不适的湿意,明目张胆地打量眼前的人。 孟炎朗靠在路朝怀里微微喘气,纵然落至下风让他有些不舒服,但路朝的强势却让他的心微微颤栗,唇上的麻意还没过去,他的两只手早在刚才的亲吻中就已经率先投降了,这会儿还抓着路朝的衣服没放,仔细看,指尖竟然还在微微发抖。 这么多年的清心寡欲,如今被一个年轻人这样对待,他说不清是羞耻,还是痛快。 就这点本事,还想压他? 路朝出了气,心情稍好。 看着孟炎朗气还没喘匀,软软靠在自己怀里的样子,路朝忍不住得意道:“孟总,人不服老不行啊,就您这个体力,怎么压我,嗯?” 他说最后一句时,故意凑近孟炎朗,恶劣的语气夹带着温热的呼吸,喷在对方耳廓上,激得孟炎朗整条尾椎都跟着麻痒起来。 他的得意,孟炎朗听出来了,他抬起头想说什么,下一秒就被路朝带着强行挪了个地方。 一个他在灯光下,对方仍在暗处的地方。 那束光线不偏不倚,正好打在孟炎朗的上半张脸上,路朝恶趣味地想看看,霸总狼狈时究竟是什么表情。 “路朝,你要干什么?”察觉到自己的眼镜被摘下,卡到了头顶上,孟炎朗有些生气,他有严重的夜盲症,晚上不戴眼镜,看什么都模模糊糊。 他的紧张全被路朝看在眼里,路朝再次俯身压上那两片唇瓣,这一次他全程睁着眼,带着十足的得意,将孟炎朗所有的表情尽收眼底。 这一次结束之后,孟炎朗直接瘫软在了路朝怀里,路朝单手搂着他,幸灾乐祸地问:“孟总,还没缓过来?我……” “舅舅。”远处忽然传来周星辰的声音。 “快放开我。”孟炎朗咬着牙看路朝。 “孟总, 还想不想压我?”他越着急,路朝越不放开他,“还敢不敢威胁我?” “路朝,快放开我!” “不放。”路朝嘴角扬起恶劣的笑意,“你说不敢了,我就放了你。” 眼看着周星辰越走越近,孟炎朗不得不妥协:“不敢了。” 路朝得寸进尺:“还想不想压我?” 孟炎朗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如你所愿。” 路朝这才把眼镜帮他戴好,末了还表扬了一句:“乖~” 但路朝帮孟炎朗戴眼镜的动作,还是被走近的周星辰看到了。 “你们在干什么?” “那边那么多人给你过生日,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孟炎朗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妈妈让我找舅舅。”周星辰说完,才发现旁边站着路朝,好奇地问,“路朝,你在这里干什么?” 路朝没打算回答他的问题,只想快点把他打发走:“大人的事小孩少问,你妈不是让你找舅舅吗?还不快去。” 周星辰指了指孟炎朗:“找到了。” 路朝转头看霸总,有些意外:“你是他舅舅?” 孟炎朗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否认。 “你们刚才在干什么?”周星辰锲而不舍地问。 “你舅舅眼睛里进东西了,我给他吹吹。”路朝信口胡诌。 开玩笑,怎么可能告诉他实话,我强吻你舅舅来着,还亲了两回。 “哦。”周星辰信了,转头对孟炎朗说,“舅舅,妈妈让你过去一下。” 孟炎朗在黑暗中摸了摸还有些发麻的嘴唇:“你先回去,我等会儿就过去。” “哦。”周星辰有点怕这个舅舅,对他的话没有半点异议。 等小孩走远了,路朝才问:“他妈不是潘玉吗?你怎么是他舅舅?” “潘玉的妈妈是我姑姑。”孟炎朗说话的时候,又摸了一遍嘴唇。 他的嘴唇被路朝咬破了。 “怪不得,你在封杀我的时候,她还敢邀请我,原来是一家人,不怕得罪你。”路朝一本正经地分析。 孟炎朗看了他一眼,语气危险:“路朝,你的胆子一向这么大吗?” “又想威胁我?”路朝转头,扬声大喊,“周星辰。” 孟炎朗没想到他这么无耻,只得一把揪住他的衣服,压低声音:“没想威胁你。” 已经走出一截的小孩回头:“干什么?” 得了保证的路朝换上一副温和面孔:“天黑,回去小心点,别摔着了。” “哦。” 孟炎朗:“……” 孟炎朗都有点怕他了,等周星辰走得不见人影,他才开口:“明天,你的所有工作就会恢复。” “倒也不用那么急。”路朝笑着说,都被大佬包养了,他还奋斗个什么劲。 底线既然已经突破了,那就躺平享受吧。 他的样子看上去是真的不急,孟炎朗看着他,又开口道:“安导那边我回头打个招呼,你过去走个过场就行。” 路朝兴趣不大:“再说吧。” “我在翠竹园有一套房子,回头转到你名下。” “这都是小事。”路朝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先转我个几千万花花。” 路朝狮子大开口开得理直气壮,这都卖身了,他还矫情个啥。 孟炎朗:“……”他怎么一点儿不像被强迫的。 虽然觉得哪里怪怪的,但孟炎朗还是从钱包里取出一张卡,递了过去:“这张卡里有一千万,密码是******” 听到这串数字,路朝下意识地说:“密码是你生日?你今年三十五啊?” 孟炎朗看他一眼,顿了顿,想起之前他那句“太老”:“不是生日。” 但他确实已经三十五了。 卡都到手了,路朝这才想起来问正事:“孟总这是确定要包养我了?” “你说呢?”孟炎朗看着路朝隐在黑暗里的那张脸,眯起眼睛,“你后悔了?” “怎么会?”路朝把卡揣进裤兜,伸出右手,面带笑容,“那就……合作愉快。” 孟炎朗很快地跟路朝握了握手,随即语气一正:“我先回去了,你过一会儿再回来。” 听到这话,路朝促狭地看着他:“遵命。” 看着孟炎朗几近落荒而逃的疾走背影,路朝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卡,笑了。 这人,还挺有意思。 10. 你别哭了 天胜娱乐的总裁办公室里,孟炎朗签好助理送来的文件,随口问道:“翠竹园那边怎么样?” “路先生已经搬进去了。”助理跟了孟炎朗好几年,对于总裁突然包养了一个男明星这件事,他其实是有些意外的。 坊间虽然传闻总裁喜欢男人,这些年自荐枕席的,他人上赶着献殷勤的男人也不少,但总裁一直无动于衷,就在助理几乎要以为传闻不可信的时候,总裁居然真的带回了一个年轻男人。 助理不追星,对娱乐圈了解得不多,但不可否认,那年轻男人确实长得很帅,身上还带着一股年轻人特有的无畏,对总裁的态度随意又自然,也难怪总裁把持不住。 孟炎朗听了之后沉吟片刻,又问:“今天还有什么行程安排?” “下午两点有个会议,晚上有个商业晚会。” 孟炎朗点了点头,却没有下达什么指令。 晚上,翠竹园。 路朝悠闲地躺在躺椅上,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看着外面漂亮的灯光夜景,捡来的那只小猫就窝在他腿上,尾巴有一搭没一搭地晃着。他晃了晃手中的高脚杯,喟叹道:“这才是本少爷该有的生活嘛。” 李颂:“……”幸亏他之前留了个心眼,没把这小子得罪死,还真让他攀上孟炎朗这颗大树了。 “这是安导的新剧《民国风云》的剧本。你后天要去试镜的是男二的角色,虽然孟总那边已经打好了招呼,但你最好还是花功夫准备一下,安导是出了名的严厉,走后门走得难看,丢的是孟总的脸。” “知道了。”路朝可有可无地应了一声,连眼皮都没掀。 李颂:“……”看着路朝这副嘚瑟的样子,李颂气得牙痒痒,真是同人不同命。像路朝这样的人,居然靠着一张脸,就能轻易得到别人可能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 翠竹园的房子处在S市最好的地段,寸土寸金,孟总居然说给就给了,真是大手笔。 他心里酸,嘴上还得捧着,毕竟以后路朝在孟总跟前说句话,比他跑断腿都管用。于是他又絮絮叨叨地交代了一堆试镜的注意事项,从服装到台词,从眼神到走位,事无巨细。 “算了,随你吧。”反正路朝背后有孟炎朗撑腰,自己何必操这份闲心,李颂收起剧本,眼不见心不烦地走了。 李颂什么时候走的,路朝不知道。他眼睛望着窗外的夜景,心里想的却是做任务的事。 系统说要攻略男主,可到底怎么样才算攻略呢? 他把“攻略”两个字输入搜索引擎,搜索框下方瞬间自动补全了一串词条: 攻略病娇男主 攻略黑化男配 前面几个一看就是名字,路朝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就是因为当初手贱点开了几本,他这回可不敢再点开了,他没有选补充词条,直接点了搜索。 页面跳出“攻略”二字的官方释义,路朝只看了一眼,就知道系统嘴里所谓的攻略,绝不是它的字面意思。 他继续往下滑,一个词条闯进了视线。 「如何攻略老男人的心,让他为你神魂颠倒」 路朝点进去一看,瞬间有些失望,内容引自某个私人公众号,通篇讲的是作者自己如何处心积虑引起某富豪的注意,最终成功上位的故事,看得路朝叹为观止。 路朝拉到结尾才知道,作者本人还是个gay。看到作者最后还在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上位之后的奢靡生活,路朝直呼狠人。 为了点钱对自己这么狠,也亏他对那么个老头子下得去嘴。 这么一对比,路朝瞬间觉得孟炎朗也不是不行了,至少那张脸保养得还可以,头发依旧浓密,身材虽说没有八块腹肌,但也不是大肚腩。 再结合上次的床上体验,路朝觉得这波不亏:既能完成任务,也没太委屈自己。 至于什么吃软饭,路大少爷的节操本来就不多,反正这里又没人认识他,吃就吃了。 路朝刚给自己做完心理建设,就看见孟炎朗被助理扶着进来了。 “路先生,孟总刚从一场商业宴会回来,有些喝醉了。”说到这儿,助理自己也有些奇怪,那只是一场普通的宴会,以孟总的地位,不至于有人敢灌他酒,又怎么会喝醉? 不过这事儿他只能在心里犯嘀咕,万万不敢开口问。 “谁这么大胆,敢灌他酒?”路朝走过来,看着被助理扶到沙发上坐下的孟炎朗,居高临下地问。 助理:“……”不知道,也不敢回答。 其实只是故意喝了点酒,微醺而已的孟炎朗:“……” 好在路朝只是随口一问,他好奇的是,除了自己之外,居然还有人敢灌孟炎朗的酒,之前故意灌他那一回,路朝就发现孟炎朗酒量极好,醉成这样,应该是真喝了不少。 “那路先生,今晚就麻烦你照顾一下孟总了,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打电话。”助理说完就赶紧溜了。 开玩笑,孟总之前专门问过翠竹园这边的情况,晚上喝了酒还眼巴巴地往这儿跑,他要是再待下去,那就是太没眼力见儿了。 “哎,你……”路朝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助理消失在门口。 指望路少爷伺候人,那得等下辈子,路朝站在那儿,看着沙发上闭着眼的孟炎朗。 量身定做的西装服帖地包裹着他的身体。路朝忽然发现,孟炎朗的身材相当不错,肩宽腰窄,腿也很长,平时裹在西装里看不出来,这会儿仰躺着,剪裁的线条把该显的都显出来了。 路朝看着看着,目光忽然顿住了。孟炎朗大腿根部的位置,有几处不自然的凸起,顶在西装裤的布料下面。 这么强烈的视线,孟炎朗不是没有感觉到,但他还没来得及细想,下一秒就发现路朝在摸自己的大腿。 “什么东西?”路朝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他看了一眼“睡着”的孟炎朗,下一秒便动手去解他的皮带扣,想看个究竟。 孟炎朗:“……” “这什么玩意儿?”路朝盯着孟炎朗大腿根处那条黑色的带子,疑惑地自言自语,蹦上沙发的小猫也跟着凑过来,歪着脑袋伸头看。 西装他也穿过,可从来没用过这种东西。 研究了一会儿,路朝抬起头,看着孟炎朗的脸,意味深长地说:“孟炎朗,看不出来,你挺闷骚啊。” 此时的孟炎朗,无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装醉,要是没装,他现在还能开口解释,他只是有点强迫症,看不得衬衫掖进西装裤里堆出褶皱,才用那东西固定的。 可他还来不及后悔完,下一秒就感觉到路朝正在一下一下地拍他的脸。 “孟炎朗,醒醒。” 每一下力道都不轻,孟炎朗几乎是咬着后槽牙,装出一副缓缓转醒的样子。 “孟炎朗,你那助理把你扔这儿就走了。所以你今天是要睡在这儿?”路朝抱着胳膊问。 路朝这问话方式让孟炎朗很不舒服,他扶了扶眼镜,看着路朝:“你有意见?” “当然没有。”路朝回答。他定定地看着孟炎朗,左眉轻挑,弯唇笑了笑,“时间不早了,您自便,我先睡了。” 他倒要看看,孟炎朗装醉跑来这一趟,到底想干什么。 孟炎朗:“……”这是金主该有的待遇? “等等。”孟炎朗见路朝停下来,便接着说道,“路朝,别忘了我们之间的关系。” 路朝转身,从善如流地问:“那孟总的意思是……?” 孟炎朗看着 路朝那张脸:“做你该做的事情。” “懂了。”原来是馋他身子了。 路朝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他虽然不好这口,但拿钱办事,职业道德还是有的。 “要我帮你洗澡吗?”路朝嘴上这么问,行动上却半点没有要帮忙的意思,连步子都没往回挪。 “不用。”孟炎朗坐在沙发上,即便不去看路朝的脸,他也猜得到这人脸上现在是什么表情。 路朝看着沙发上强装镇定的人,意外地发现,行事雷厉风行的霸总,这会儿居然有点纯情,他轻笑一声,调侃道:“行,那我在床上等着?” 孟炎朗面无表情地看他:“随你。” 路朝看着孟炎朗,脸上的促狭毫不掩饰,直看得对方微微皱眉,才转身离开。 等人走了,孟炎朗才后知后觉地尴尬起来,他知道,路朝肯定已经看出他装醉了。 他摘下眼镜,捏了捏眉心,再戴上时,发现一只灰白色的小猫正蹲在不远处的沙发上,左右摇晃着尾巴,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不等他有所反应,那小奶猫便拖着嗓子长长地叫了一声,然后跳下沙发,消失不见。 路朝没等多久,就看见孟炎朗带着一身水汽进了卧室,他刚洗过澡,发梢还在滴水,洇湿了白色浴袍的领口。 头发放下来的孟炎朗,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了不少,没了白天那副梳得一丝不苟的精英模样,金丝眼镜也摘了,眉眼间那点锋利被水汽泡软,竟透出几分难得的松弛。 上次是个意外,这一次,两人都很清醒。 比起孟炎朗隐隐的拘谨,路朝甚至有些过于豪放,他用下巴点了点床旁边的位置:“上来。” 孟炎朗看着路朝,内心有些复杂。他在对方脸上看不到一丝为难和被强迫,明明自己才是主动的那个人,可路朝表现得比他还要迫不及待。 其实路朝想得很简单:既然决定要做,就没必要扭扭捏捏,早开始早结束,早攻略早回去。 他往床上一躺,拍了拍身边的位置,跟招呼自家兄弟开黑似的招呼人:“愣着干什么,过来啊。” 孟炎朗看了他一眼,这一眼里情绪复杂到路朝读不懂,半晌,他才在床的另一侧坐下。 孟炎朗馋自己身子这件事,让路朝有些得意,所以即便不是主观上愿意的,行动上他也毫不敷衍,男人在这方面的胜负欲,甚至让他给了孟炎朗比上次更强劲的体验。 结果就是,人又哭了。而且相比上次,这回路朝看得更清楚,也更震撼。 他不明白,一个男的,怎么能哭成那样。 那种隐忍的抽泣,眼角微红的模样,让路朝头一回觉得,男人也能这么招人怜惜。 路朝看着伏在自己胸膛上的人,白日里梳上去的头发,这会儿濡湿地贴在额头上,除去了眼镜的遮挡,他甚至能看见孟炎朗的睫毛被眼泪粘在了一起。 “那啥,你还好吧?”征服孟炎朗固然让路朝很得意,但看着堂堂一个霸总哭成这样,他也有些无措。 路朝就是这样,你跟他来硬的,他谁也不怵。可你要跟他来软的,他就没招了。 虽然孟炎朗并非主观上示弱,但此刻这副模样,也让路朝稍稍收敛了那点习惯性的自我中心,他难得反省了一下自己,然后用哄人的语气说:“那啥,你别哭了,我下次轻点。” 因为这事儿哭,并非孟炎朗的本意。可他一听路朝这么说,反而抬起眼看他:“不用。” 抽泣还没止住,带着几条细纹的眼尾依然泛红,可孟炎朗就是以这副样子,开口要求路朝不许减轻力道。 路朝面上泰然自若,心里却不由得感叹: 这老男人,还挺要命。 11. 换个称呼吧 第二天早上,路朝是被一阵电话铃声外加门外刺耳的挠门声吵醒的。 他眼睛都没睁,摸索着抓起手机,语气里全是不耐烦:“喂?” “路先生,请问孟总在吗?”电话那头传来助理小心翼翼的声音。 一听是找孟炎朗的,路朝清醒了几分,他这才想起来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了,转头看了一眼老老实实睡在他旁边的孟炎朗,问道:“你找他什么事?” “今天上午有个会议,可孟总到现在还没来。” “那会议很重要?”想起昨晚的折腾,路朝觉得,孟炎朗今天上午能不能利索地下床都是个问题。 “那倒不是,只是例行会议……” “那你找别人替一下。”路朝打断他,“他身体不舒服,今天待在家。” “这……”助理有些犹豫,替孟总做主推掉会议,这活儿他不敢随便应。 “挂了。”路朝不等他再说什么,把手机往旁边一扔,扯过被子埋下头,打算继续睡。 然而门外那猫崽子叫得一声比一声黏腻,大有他不开门就誓不罢休的架势,路朝被吵得没办法,只得认命地爬起来,趿拉着拖鞋去开门,把那小祖宗放进来,又一头栽回床上。 再醒来时,孟炎朗已经醒了,正靠在床头打电话。 “他说我身体不舒服?”孟炎朗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那就推到明天吧。” 挂了电话,他回过头,正好对上路朝睁开的眼睛,孟炎朗心里一阵复杂。堂堂天胜娱乐的总裁,昨晚被一个比自己小了好几岁的男人弄哭了,这事儿搁谁身上都难为情。 路朝却没想那么多,昨晚他哄了那么久,此刻看孟炎朗眉头微微一皱,下意识地就紧张起来,条件反射地以为他又要哭了。 好在孟炎朗只是看了他一眼,神色还算正常,开口问道:“快中午了,你想吃什么?” “你做?”路朝脱口而出,话一出口,自己也愣了一下。 孟炎朗看着他,没说话。 被那一眼看得,路朝后知后觉自己确实有点过分了,人家堂堂总裁,昨晚被他折腾成那样,今早他居然还指望人家下厨伺候他,他心虚地摸了摸鼻子,赶紧找补:“多点一些荤的,我要吃肉。” 孟炎朗打了个电话,没多久,东西就送来了,果然,清一色的荤菜,红烧排骨、白灼虾、酱牛肉,摆了满满一桌。 路朝大快朵颐,吃得正欢,一抬眼,却看见孟炎朗端着一碗白粥,拿着勺子,一勺一勺地慢慢喝着。 “你就吃这个?”路朝有些奇怪,这一桌子的硬菜,怎么一口不动?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孟炎朗便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语气淡淡:“托你的福。” 路朝愣了两秒,这才反应过来,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讪讪的,他咽下嘴里的肉,干咳一声:“不好意思啊孟总,这事儿我满打满算也就干过两回,没什么经验。” 孟炎朗没接这个茬,放下粥碗,慢条斯理地开口:“换个称呼吧。” 昨晚还哭唧唧的人,这会儿又变回了那个成熟稳重的孟总,路朝在心里啧了一声,这变脸速度,比他妈翻书还快,他咬着筷子想了想,试探着开口:“换成什么?孟哥?” 不等孟炎朗回应,他嘴里又蹦出一连串:“炎哥?朗哥?” 孟炎朗让他换称呼,只是觉得以两人如今的关系,路朝还一口一个“孟总”,实在过于生疏,至于叫什么,他其实无所谓。 “随你喜欢。” 他话音未落,就听路朝嘴里又蹦出一句试探的称呼:“老……” 后面的字还没说出口,路朝便看见孟炎朗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耳朵尖也瞬间红了。路朝心念一转,把到嘴边的话硬生生咽回去半截,拖长了调子补完:“……孟?” 他说完就发现,孟炎朗原本还算和悦的脸色瞬间黑了下来。 “不喜欢?”路朝挑了挑眉,一脸无辜,“那我换一个,宝贝?” 孟炎朗看了他一眼,眉头微蹙,脸色却缓和了不少,只是态度仍旧有些冷淡:“你如果喜欢,可以私底下这么叫。” 路朝有些意外,没想到孟炎朗居然喜欢被叫“宝贝”。他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觉得这老男人真是闷骚得可以,嘴上却故意摇了摇头:“那算了,感觉有些肉麻,还是叫孟哥吧。” 孟炎朗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到底什么也没说。 看着孟炎朗吃瘪,路朝心里还挺得意,其实他也说不上讨厌孟炎朗,虽然莫名其妙穿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让人烦躁,可这毕竟不是孟炎朗的错。 真正让他不爽的,是被人逼着去“攻略”这件事,他向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做什么也没人拦得住,被人按着头做一件事,最容易激起他的逆反心理。 不过路朝还是有分寸的,毕竟他还想回去。 吃完午饭,两人各自窝在沙发上消食。路朝待得无聊,丢下一句“我去打游戏了”,便钻回房间。 这话让孟炎朗有些不高兴,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而路朝本就不是个会看人脸色的,就算他看出来了,大概也不会当回事,路大少爷压根就没有“吃了人家的软饭,就得伏低做小”的觉悟。 这一打,就是一整个下午,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路朝才舍得从游戏里出来找人。而带着气的孟炎朗,早就在书房里,把那场本该缺席的会议远程开了。 “我饿了。”路朝扒着书房的门框探进半个脑袋,“晚上出去吃吧。” 孟炎朗多年身居上位,自然不是个会忍气吞声的主,他合上电脑,看了路朝一眼,忽然冷笑一声:“饿了知道找我了?” 这话说的……若不是此刻身在异世,路朝真要以为对面坐的是他老妈了。 一想到自家老妈,路朝哄人的技能自动觉醒,这辈子,除了他家那位太后娘娘,还真没什么人能让他低下头,可不管怎么样,他也看出来了,孟炎朗这是真生气了。 “这是怎么了?”路朝陪着笑走进书房,“我一直在房间里打游戏,可没惹你。” “哼。”孟炎朗又冷笑一声。 路朝瞬间明白了,症结就是打游戏,他看了孟炎朗一眼,忽然想通了这位霸总生气的点:合着人家眼巴巴陪他住在这儿,他倒好,一头扎进游戏里,一玩一下午,连句话都不跟人家 说。 得,人在屋檐下,低头就低头吧,他虽说从前拽天拽地惯了,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学不会弯腰,可人家堂堂一霸总,都能在他面前哭得跟小猫似的,他撒个娇示个弱,也不算丢人。 路朝给自己做好心理建设,拿出在家哄老妈的看家本事,笑嘻嘻地凑过去:“别生气了?生气容易长皱纹……” 话没说完,孟炎朗的脸更黑了。 自知说错话的路朝赶紧补救,绕到孟炎朗坐着的书桌旁,弯腰在他额头上重重亲了一口,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带着讨好的笑:“真别生气了成吗?我真饿了。” 这招哄他家老太太,向来无往而不利。 孟炎朗原本还觉得路朝太猖狂,分不清自己的位置,可这会儿,人主动亲他一下,再冲他笑一笑,语气再软乎些,他心里的那点不快,竟不知不觉就散了。他叹了口气,神色缓和下来:“想吃什么?” 路朝平时哄老太太,那都得说尽好话,末了还得挨一下戳脑门的食指,孟炎朗这么好哄,倒让他有些不习惯了。 不过他惯会得了便宜还卖乖,这会儿见没事了,心里又开始盘算,什么时候再试探试探孟炎朗对他容忍的底线。 路朝想吃烤肉。孟炎朗平时不怎么碰这些重油重味的东西,但他还是带着路朝去了。 烤肉店开在商圈二楼,一进门便是烟熏火燎的热气,人声嘈杂,烤肉的油脂香气混着辣椒面的呛味扑面而来,两人要了一个包间,才算隔绝了外面的喧闹。 孟炎朗脱了西装外套搭在椅背上,又解开袖扣,慢条斯理地把衬衫袖口卷到小臂,路朝坐在对面,靠着椅背看他,目光从他线条利落的小臂滑到他领口松开的那颗扣子,再收回来,忽然觉得,这个画面还挺赏心悦目的。 “你吃什么?”路朝扫了桌上的点餐码。 “点你爱吃的就行。” 很快,服务员就把菜送了上来,烤盘烧热,牛舌在铁板上发出滋滋的声响,路朝伸手去拿夹子,指尖刚碰到金属柄,另一只手也覆了上来。 “我来吧。” 路朝没客气,往后一靠,心安理得地坐在一旁看孟炎朗烤。 他烤得极有章法,翻面、撒料、剪开,动作不急不缓,竟比店里的师傅还赏心悦目几分。牛舌烤到边缘微微卷起,孟炎朗夹起一块,放进路朝面前的碟子里:“尝尝。” 路朝夹起来吃了,嚼了两下,眼睛微微一亮,点头:“好吃。” 接下来,一个专心烤,一个专心吃,路朝吃了一阵,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你怎么不吃?” 孟炎朗手上的动作顿了顿,随即夹起一块肉,没往自己碟子里放,而是直接递到路朝嘴边:“你替我尝。” 路朝张嘴咬了,等那块肉咽下去,他才猛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你得吃点清淡的,是不是?” “对不起啊,我给忘了。”路朝看着还在任劳任怨给他烤肉的霸总,心里忽然涌上一点说不清的愧疚,连语气都软了下来,“走走走,带你吃别的。” 出了烤肉店,路朝又找了一家以清淡为主的馆子,陪着孟炎朗好好吃了一顿。等两人从店里出来,时间已经不早了。 12. 亲我 回去的路上,路过一处街边球场,路朝看着看着,手就痒了。 “要不你先回去吧?”他转头对孟炎朗说。 知道他想玩,孟炎朗也没拦着:“你玩吧,我去找个地方停车。” 路朝自然没有异议,也不知道他怎么跟人说的,三言两语,就轻松地加入了战局,孟炎朗停好车,便站在场边看路朝打球。 年轻那会儿,孟炎朗也是喜欢打篮球的。只是后来事务越来越忙,别说打球,连健身的频率都一减再减。这会儿看着一群年轻人抱着球在灯光下肆意奔跑碰撞,肆意大笑,他沉寂许久的心,似乎也跟着年轻了几分。 球场上的路朝完全是另一副模样,竞技类的运动,向来是男生们实力的比拼,更何况路朝本就是胜负欲极强的人。 他球技本就不错,上场没多久,就引得场边看热闹的人连连叫好,听着那些欢呼,他打得更起劲了,偶尔进了一个漂亮的球,他自己得意之余,还会忍不住往孟炎朗站的方向瞟一眼。 “兄弟,那边那位是你男朋友?”许是他往那边看的次数实在太多,一起打球的哥们儿忍不住调侃道。 “你想多了。”路朝回头看了孟炎朗一眼,想也没想就否认。 “不是你男朋友,你打得那么起劲干什么?一进球就看他。”这群人彼此都熟,谁要是带了对象来,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让几分,好让那人在对象面前出出风头,看路朝每进一个球都目光灼灼地望向场边那人,意气风发得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也难怪人家误会。 当局者迷,其实路朝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就像雏鸟会把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当成妈妈,在这个全然陌生的世界里,他对孟炎朗,有一种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放松和依赖。 路朝打了几把,过足了瘾,才带着一身汗下场,朝孟炎朗走去。 “走吧。”孟炎朗看着他,手里还拿着他那件外套,也没说要还给他。 晚风清爽,吹散了一身的燥热,城市的夜景繁华如织,霓虹倒映在车流里,跟路朝原本的世界也没什么两样。 那一瞬间,路朝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就像平静的湖面突然咕嘟咕嘟冒起几个泡泡,又一个接一个地炸开。 也许是因为两人曾肌肤相亲,做过最亲密的事,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孟炎朗对他而言,终究是个特殊的人。也正因为如此,只有跟孟炎朗待在一起的时候,他想回去的心,才没那么迫切。 两人并肩走到一处灯光昏暗的路段,晚风骤起,吹得衣摆猎猎作响,路朝听见孟炎朗说:“起风了,把外套穿上吧。” 很平常的一句话,可路朝却觉得,这一刻的孟炎朗,看上去格外顺眼。 他鬼使神差地伸手,一把按住孟炎朗的后颈,倾身上前。 “路朝!”孟炎朗惊疑地叫了一声,可片刻之后,两片炽热的唇便带着滚滚热浪覆了上来,将他满腹的疑问尽数吞下。 这个突如其来的吻,意外地温柔。唇齿间没有往日的横冲直撞,反而带着一点小心翼翼的试探,分开时,路朝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拇指正贴在孟炎朗的唇瓣上,轻轻地,无意识地摩挲着。 他盯着对方,目光炽热。 唇瓣再次相贴时,两人都沉溺其中,好在孟炎朗尚存一丝理智,哑着声音推开他:“先回去。” 这句话让路朝猛地回过神来,他尴尬地松开手,不自在地咳了一声:“……走吧。” 经过这一遭,他身上莫名地燥热起来。那件外套,他到底还是没穿,就这么一直搭在孟炎朗手里。 翠竹园地段繁华,周围的商场饭店都离得不远,可正赶上晚高峰,回去的路上堵了许久。 一路上,路朝都在后悔刚才的冲动,不明白自己怎么跟中了邪似的,主动去亲孟炎朗,最后,他把这一切归结为:他太想早点完成任务,早点回去了。 到家之后,路朝借口洗澡,一头扎进浴室,想一个人冷静冷静,可等他从浴室出来,却看见孟炎朗正坐在床上看书。 路朝松了口气,看来今晚能平安度过了。谁知他刚躺到床上,孟炎朗就把书放下了。 路朝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找补:“那个,孟哥,你明天还要去公司吧?我明天也得去试镜,要不咱们早点睡吧?” 孟炎朗定定地看着他,慢条斯理地开口:“没关系。我跟安导打个招呼,你后天再去试镜也行。” “……那倒也没必要。”路朝认命。谁让是他先撩拨的人家呢。 他原本想着速战速决,可这次孟炎朗却忽然提起了要求。 “亲我,像之前那样。” 路朝能怎么办?只能照办。 夜渐渐深了。 孟炎朗带着餍足的神情沉沉睡去,路朝却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披了件衣服,一个人溜到阳台上去抽烟。 烟雾在夜色里袅袅散开,他盯着远处明明灭灭的灯火,忽然有些发愁。 也不知道这所谓的攻略,到底怎么样才算成功,再照这样下去,他真怕自己还没把孟炎朗攻略下来,反倒先把自己搭进去,真弯了。 …… 虽然孟炎朗已经提前跟安恒打过招呼,路朝这趟试镜顶多算走个过场,可真当站到镜头前,这个过场走得一点也不轻松。 前二十几年,路大少爷连正经片场都没进过,更别提演戏,在他眼里,对着镜头把自己没有经历过的场景自然的演绎出来,比让他上谈判桌跟人周旋一整天还难。 昨晚他难得翻了大半夜剧本,背词背得比当年考试前突击还认真,可真一开拍,那些字全被强光一照忘了个干净,只剩一具僵硬的身子杵在原地,连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摆。 李颂把他送进试镜间时还不放心地叮嘱了两句,路朝一句也没听进去。 他站在镜头前,听见导演说“开始”,脑子里空白了一瞬,随后照着昨晚背的台词生硬地往外蹦。他当然知道自己演得不好,可到底该怎么演,他心里没数,只知道演完那段,导演的脸色已经沉得能拧出水来。 安恒皱着眉头,看他演完那段,几次想喊卡,又碍着孟炎朗的面子生生忍了回去。 忍到第三遍,他终于还是过不了自己职业操守那一关:真要让路朝来演男二周齐山,他这部戏怕是要毁掉一半。 平心而论,路朝这张脸确实优越,安恒大大小小拍过那么多部剧,用过的男演员里,还真没有谁能压得过他。 可这张脸,怎么看都看不出为国为民,殚精竭虑的样子。 旁边副导演一看他眉头越锁越紧,就知道他在愁什么,两人合作多年,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要不,让他试试傅笙?” 傅笙这角色在剧里戏份不多,勉强算个男三,可人物太复杂,一直没寻到合适的人选,悬空到了现在。 安恒眉头一动,重新打量了路朝一眼,这人身形挺拔,眉眼间天生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张扬,往那儿一站,倒真有几分傅笙那股阴鸷又倨傲的味道。 他有些动心,却仍犹豫:“傅笙后期的性格转变,他难演得出来。” “傅笙戏份不多,就算他演砸了,对整部剧的影响也有限。”副导演劝道,“可周齐山是贯穿全剧的线,牵一发动全身,赌不起。” “但孟总要的是男二,我给一个男三……”安恒话没说完,就被副导演截了过去。 “男一男二都跟女主有感情纠葛,唯独傅笙干干净净,人物性格又鲜明,演好了,未必比男二差,回头 跟路朝讲清楚,他应当能理解。” 坊间一直有孟炎朗喜欢男人的传闻,但他向来洁身自好,这也不是孟炎朗头一回投资安恒的剧,可从前他从没往剧组里塞过人,这一回却特地打招呼要一个男二,他与路朝究竟是什么关系,即便没明说,安恒也猜了个八九分。 给孟总的人降了咖,总归不好交代,可让他拿整部戏去还这份人情,他也做不到,安恒沉默半晌,到底还是点了头。 路朝演完男二那段,就看见导演跟旁边那人一直小声嘀嘀咕咕,不知在商量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两人才像谈定了,导演走过来问他:“路朝,你愿不愿意试试傅笙的戏?” 路朝自己心里也门儿清,导演是瞧不上他刚才那段表演,又碍着孟炎朗的面子,才再给他递了一回梯子。 不过比起周齐山,他倒确实对傅笙更有兴趣,这人在戏里性格恶劣,做事随心所欲,全凭喜好,偏偏又站在主角对立面,最后竟是为了国家把命都搭了进去。 有意思。 当然还有个更实在的理由,路朝懒得往外说:周齐山是参加了革命,可太耽于情爱,脑子里只有女主,三番两次为个女人以身涉险,差点误了大事,看得人牙痒,这种戏,他演不来,也不想演。 “可以。” “那你就试傅笙第一次同男女主见面这场。” 那是场商业宴会,傅家与顾家几乎把持着新城所有的产业,两家斗了多年,顾家始终压傅家一头,傅笙同顾家少爷顾一白自然势同水火,女主是家大报社的记者,这回混进傅家设的宴,为的是挖素材。 她前阵子刚发过一篇暗指党务调查科戕害同胞的时政文章,傅笙是调查科的高官,那篇文章让他吃了上司好一顿挂落,她前脚刚踏进宴会厅,后脚消息就递到了傅笙手上。 只是到底要顾全宴会的体面,抓人只能在暗处进行。 “一群废物。”这是傅笙出场的第一句词。路朝端着酒杯,连眼皮都懒得掀,“她是怎么进来的?” 戏是空场拍的,对面并没有人搭词,可路朝这一句落下,连安恒都忍不住直了直腰。 一个演员如果演技不够那就演适合自己的角色,眼前这人哪里还像几分钟前那个手脚没处放的新人。 路朝自己也说不清是怎么了,台词一到嘴边,人就自然而然沉了进去,仿佛骨子里真住着一个傅笙。 “尽快把人给我抓住。”他漫不经心地转了转杯沿,“别惊扰了客人。” 抓捕在暗处悄悄铺开,女主被逼得东躲西藏。傅、顾两家虽是死对头,生意上却还有往来,这场宴会,顾家自然也在受邀之列。 顾一白被酒弄脏了衣裳,去客房更换时,女主慌不择路误闯了进去,抓捕的人碍着对方是客人,不敢破门拿人,傅笙这才被惊动,亲自出面。 手下言之凿凿,说人就在里头,傅笙看着明摆着要袒护人的顾一白,挑了挑眉:“人在不在里面,一搜便知,顾一白,你一个大男人,怕什么?” 隔着镜头,路朝似乎是把顾一白的扮演者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语气里的恶意几乎要溢出来:“女伴?一向洁身自好的顾一白居然带了女伴,那我倒更要看看了,到底是什么样的绝色美人,能入得了你顾一白的眼。” 对方不知接了什么词,只见路朝倏地敛了笑意,眼底浮上一层寒意,对身旁的手下道:“既然客人这么说了,那你们就去别处搜,务必把人给我找出来。” 手下退去,路朝的目光在那人身上慢悠悠地过了一遍,意味深长地勾了勾嘴角:“那我就不打扰两位了。” “导演,我演完了。”他从戏里抽身,又恢复成那副懒洋洋的样子。 导演和副导演对视了一眼,终于放下心来。 13. 谁家的醋坛子翻了 比起方才对周齐山的演绎,路朝对傅笙的诠释,好得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安恒盯着监视器里的回放看了好一阵,沉吟许久,才开口:“路朝,你考虑考虑,要不要演傅笙?比起周齐山,我觉得这角色更适合你。” “那就傅笙吧。”男二换成男三,番位直接降了一档,但路朝半点没放在心上,反正他进这行,纯属是闲的没事干,男二那谨小慎微的做派演起来也憋屈,傅笙的阴阳怪气,阴险耍狠,倒是容易得多,几乎手到擒来。 没费多少唇舌就谈拢,安恒这会儿看路朝,是怎么看怎么顺眼,他趁热打铁道:“那这事,回头你跟孟总说一声?” 路朝应下了。反正是小事一桩,况且以孟炎朗那脾气,他把人家的安排推了却一声不吭,回头指不定又要冷着脸生闷气,这点自觉,他还是有的。 定下傅笙,男二人选导演心里本就有数,剧组很快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训练与剧本围读。 试镜那会儿,安恒让路朝演傅笙,图的只是角色戏少,不至于拖垮全剧。可当他换上傅笙那身军装,从化妆间走出来的时候,安恒忽然觉得,就算路朝的演技当真差强人意,光凭这张脸,也足够把这角色立住了。 路朝演技是不太行,可气势足,尤其那身军装一上身,那通身的气势,活像是哪位军官从民国直接过来的,跟同框的人就像隔着两个次元,显得别人灰头土脸的,生生的被衬成了背景板。 “好,卡。”安恒看了一眼画面,仍是不满意,“化妆师,再给顾一白补个妆。” 顾一白的演员是他精心挑的,原本也满意,可只要两人同框,镜头一推,总觉得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路朝往那儿一杵,连那头偏分的大油头都在替他撑气场。 凌枫由着化妆师在他脸上拍按,眼神却复杂地落在路朝身上。z 难道路朝也重生了? 上辈子《民国风云》一经播出,便是现象级的爆款剧,他这辈子才想方设法第挤进来,却没想到路朝也进来了,难道真是自己重生的蝴蝶效应?还是说,路朝也重生了? 凌枫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路朝性格大变,几乎与他重生回来的时间点重合,若真是如此,那这辈子的路朝,可比上辈子聪明多了。 心里装着事,凌枫下午的戏拍得神思不属,一连NG了好几次,安恒不耐烦地一挥手:“先吃饭,都好好找找状态,下午争取把这条过了。” 路朝没什么感觉,凌枫的脸色却有些难看,虽然路朝也NG了,但他一脸的无所谓,显得导演这话倒像是只对自己一个人说的。 中午,凌枫总算寻着机会,过来试探路朝。 “路朝,你怎么会想到来演傅笙?”上辈子,这部戏除了几个重要的主角,演傅笙的演员也跟着大火了一把,而路朝一直在偶像剧里打转,几乎没沾过年代正剧。 “需要理由吗?”路朝看着凌枫,难得想起一点关于原著的事,他记得,凌枫重生回来,演技一路开挂,在成为双料影帝的路上,是有位大佬一路替他保驾护航的,而那位大佬,就是孟炎朗。 想到这儿,路朝不由得走了神,照这么说,原著里这两人该是一对,那到底是谁上谁下……不对,真要按原著来算,他是不是误会了那个攻略任务的意思? 他现在这是……把官配拆了? 算了,管他个屁,他回家要紧。 见路朝没有正面回答,凌枫又笑着补了一句:“我就是随便问问,路朝,你最近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感觉性格变了许多?” “是吗?”路朝看他一眼,意有所指,“可能是火了,人自信了,倒是你,什么时候演技这么好了?” 对上他那意味深长的眼神,凌枫心头一跳,强作镇定:“住院那阵子闲着没事,看了不少好剧,认真琢磨了一下老戏骨们是怎么演戏的,这才进步了一些,试镜上顾一白,也是运气好,往后还得不断学习。” 听他解释了一长串,路朝只笑着回了句:“那你对演戏是真有天赋,这么短的时间能进步这么大。” 凌枫硬挤出一丝笑:“你也可以的。” 孟炎朗进来时,看到的就是两人相谈甚欢的画面。 路朝一身军装,剪裁利落的制服衬得他肩宽腿长,脚上一双黑色军靴,更添几分英气。本就剑眉星目的五官,配着那头偏分的大油头,活脱脱一个从旧画报里走出来的公子哥。 看得孟炎朗想立刻把人带回去。 可惜,只能想想。 他不动声色地敛了神色,几步走到两人跟前,目光先在凌枫脸上停了一瞬,才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阴沉:“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没什么。”路朝有些意外他会来,“你怎么来了?” 孟炎朗本是专程来探他的班,被他这么一问,话到嘴边却改了主意:“看看拍摄进度。” 他是投资人,看进度名正言顺,可路朝注意到,从他进门起,那道目光就在凌枫身上落了好几回。 “这位是……”孟炎朗终于问出口。 “我叫凌枫。”凌枫紧张地自我介绍,身在娱乐圈,他自然早就听说过孟炎朗的大名,却没想到本人竟是这样成熟俊雅,“之前跟路朝是一个组合的,现在是这部戏的男主角。” “以前是一个团的,那你跟路朝关系很好?”孟炎朗挑了挑眉,看向他的目光带着审视。 路朝不动声色地在一旁看着,心里犯起嘀咕:孟炎朗这副模样,倒像真对凌枫起了兴趣,难道原著的作用力就这么大,两人头一回见面,就要擦出火花来了? 这问题来得突然,凌枫愣了愣,下意识看了路朝一眼,才答道:“还可以。” 孟炎朗听了,面上没什么反应,只对路朝道:“找你有点事,去车里说。” 路朝点点头。软饭都吃了,他也没打算费心思遮掩什么。 两人并肩 离开,留下凌枫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地望着那两道背影,他跟这位孟总从未有过交集,为何对方似乎对他抱有不小的敌意? 路朝跟在孟炎朗身后上了车,车门一关,他后知后觉地发现孟炎朗的脸黑得吓人。 “找我什么事?”他明知故问。 孟炎朗没立刻答话,发动车子驶出片场,开出一段路,才淡淡开口:“你跟那个凌枫,很熟?” 路朝一听这话音,心里那点乐子登时冒了头,他歪过头去看孟炎朗的侧脸:“谁家的醋坛子翻了?好酸啊!” 孟炎朗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紧,面上却纹丝不动:“我犯得着吃他的醋?” “犯不着,犯不着。”路朝嘴上顺着,眼底的笑却藏不住,“人家可是这部戏的男一号,安导钦点的,往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孟总要是不放心,天天来探班盯梢,我也没意见。” 孟炎朗从后视镜里扫了他一眼,没接这个茬,只冷冷道:“安恒的眼光越来越差了,我觉得你倒比他还像男一号。” “那可不。”路朝往椅背上一靠,尾巴都要翘起来,“我这张脸往那一站,谁来了都得给我让道。” 孟炎朗:“……” 跟这人拌嘴,他向来讨不着好,孟炎朗索性闭了嘴,只在心里默默把明天的行程又往前挪了挪,这探班的瘾头,恐怕一时半会儿戒不掉了。 路朝见他吃瘪,嘴角那点弧度怎么也压不下去,他扭头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忽然觉得,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有个人愿意大老远跑来,就为了吃这么一口没来由的飞醋,倒也不算太坏。 路朝还以为孟炎朗找他真有什么正事,哪知道车子开出去刚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停下来,人就被扯着衣领拽了过去,炽热的吻劈头盖脸压了下来,急不可耐,像是忍了一路。 车里空间狭小,路朝被压在椅背上,后背抵着车门,动弹不得,只能由着对方胡来。 好在他身上还穿着傅笙那身军装,戏服料子厚实,扣子又系得严实,孟总倒也没真要求他动什么真章,只揪着他的领口亲了个够本才肯松手,末了还俯在他身上喘气,眼神炽热得几乎能把人烫穿。 路朝被他压得发闷,心里轻叹一声:这软饭,也不是那么好吃的。 亲热过后,孟炎朗仍伏在他身上,呼吸迟迟没有平复,路朝听着耳畔那紊乱的气息,故意拖长了调子问:“喜欢我穿这身衣服?” 孟炎朗最近行使金主的权利是越发自然了,但除了在床上之外,大多数时候还是比较矜持内敛的,像今天这样主动热情,还是头一回。 孟炎朗没有回答。他缓缓抬起头,淡淡地看了路朝一眼,眼镜早被取下搁在一旁,没了那层镜片遮挡,他眼尾那抹红晕被看得一清二楚,连睫毛根都透着水汽。 路朝心里啧啧称叹:谁能想到,表面上雷厉风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霸总,私下里竟是这副模样,他以后要是真弯了,倒也不算冤。 14. 恨不得摘颗星星下来 脑子里正天马行空,路朝的手便无意识地搭上了孟炎朗的大腿,顺着裤线慢慢摩挲。 忽然指尖碰到一处凸起,他嘴角一勾,坏心眼地伸出两根手指,把那东西勾起来,再一松手,任由它“啪”地弹回去。 孟炎朗:“……” “这是什么?”路朝故作不知,他明明上次就扒过人家的裤子看过这东西。 知道他扒过自己裤子的孟炎朗,此刻也只能耐着性子解释:“衬衫夹,防止衬衫起褶皱的。” 路朝点了点头,嘴上没说信不信,嘴角却噙着一抹恶劣的笑意,像小孩子得了新玩具似的,一下接着一下地勾起来,再放开,乐此不疲。 孟炎朗早就发现了,路朝这人身上总带着些恶意作弄人的幼稚劲儿,不过他现在对路朝兴趣正浓,这点无伤大雅的小动作,他权当是情趣了。 “戏拍得怎么样?”孟炎朗终于从他身上下来,伸手拿过眼镜戴上,顺了顺被弄皱的衣襟。 身上一轻,路朝便抬眼看他,也许是性格使然,这人哪怕情到浓时热情如火,一到说正事的时候,又端起了那副正经模样,翻脸比翻书还快。 假正经。 “还行,挺有意思的。”路朝随口应道。他从前没接触过演戏这一行,可真刀真枪地演下来,倒真咂摸出几分滋味来了。 孟炎朗没见过路朝演戏,不知道他演技深浅,看他这副吊儿郎当的态度,下意识皱了皱眉:“演技这东西是需要磨炼的,安恒的剧要求高,能在他手底下过一遍,对你以后有好处。” 两人之间的关系特殊,孟炎朗那套霸总威严在路朝面前从来使不上几分力,可此刻这番话,却更像是长辈的善意叮嘱,难得没有掺杂别的心思。 路朝虽然有大少爷脾气,却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他收起嬉皮笑脸,点了点头:“我知道,导演说我演得不错,虽然比不了凌枫,但基本上都是一次过。” 听到“凌枫”两个字,孟炎朗眉头微不可察地一动:“你们的角色不一样,演绎方式自然也不同,他未必比你。” 这话表面上挑不出毛病,可路朝还是品出了几分别样的意味,他盯着孟炎朗看了一会儿,慢悠悠地试探:“凌枫的演技,导演也是一直夸赞的……” 这还是孟炎朗头一回听路朝夸人,脸色当下就沉了几分,不悦道:“演技这么好,怎么金鸡百花没给他颁个奖?” 路朝这下听明白了:孟炎朗不喜欢凌枫。 “你不喜欢凌枫?” 孟炎朗反问:“我为何要喜欢他?” 因为你们是官配啊。 路朝在心里腹诽,他实在好奇原世界里这俩人到底谁上谁下,便故意拿话去撩拨:“要不是凌枫出了车祸,那天晚上也轮不上带我去跟你吃饭,今天坐在这儿跟你说话的,可就不是我了。” 这话说完,孟炎朗瞥了他一眼,冷哼一声:“你以为谁都能像你那样,敢灌我的酒,上我的床,还三番两次地拒绝我?” 路朝听了这话,忍不住乐了,他伸手扳过孟炎朗的脸,狠狠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响亮的一声:“这话我爱听。” 看他笑得一脸得意,孟炎朗在心里默默补上了后半句没说完的话:也没有人能有他这份气魄,能无视他的身份,敢在床上狠到让他哭。 拍戏的日子过得飞快。 前三个月里,路朝几乎把傅笙的前半生都过了一遍:穿着那身挺括的军装在新城的街头巷尾横行,叼着烟卷睨着一众点头哈腰的人,把“仗势欺人”四个字演得活灵活现,连道具组的老哥都私下嘀咕,说这位路老师一换上戏服就跟换了个人似的,那股子坏劲儿,跟真的一样。 一晃三个月过去,路朝再有最后两场戏就要杀青了。 傅笙最后几场戏是全剧的一个小高潮,导演怕路朝一时找不到情绪,专门找了两部当时的纪录片给他看,让他亲眼看看那座城市在炮火里变成什么样,看看那些再普通不过的人,是怎么一排排倒在枪口下的。 路朝坐在剪辑室里,一帧一帧地看完了。出来的时候,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可先前傅笙那股张狂肆意的劲儿全不见了,整个人沉默得像一潭死水,连步子都比平时慢了几分,浑身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压抑。 导演远远打量他一眼,满意地点头:“要的就是这个感觉。” 那段历史的沉痛,路朝不是不知道,可他到底生在和平年代,书上看来的,课上听来的,终究隔着一层。 直到他站在搭好的废墟布景里,看着满地焦黑的残垣断壁,看着那些横七竖八、再也不会动弹的“尸体”,一种被历史碾压的窒息感才铺天盖地地压了下来,沉甸甸地坠在胸口,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 傅笙从来不是什么良善之人。横行霸道、仗势欺人的事他没少干,新城里那些小贩百姓,哪个见了他不绕着走。 可当他看着炮火连天、满目疮痍的城池,看着那些曾经对他阿谀逢迎的面孔,一具具变成冰冷的尸体,他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原来生命如此脆弱,原来他脚下这片土地,是他横行惯了,也终究割舍不下的故土。 他骨子里的倨傲自负,让他做不出临阵脱逃的事,而他身为一个中国人的血性,让他最终把枪口对准了那些日本人,哪怕他身上的标签,从来都算不上一个好字。 新城城破那一场,是全剧的重头戏,原本搭好的民国街景,此刻全被炸成了一片废墟,砖瓦狼藉,硝烟弥漫。 群众演员扮成的尸体已经各就各位,有的倒在街心,有的半挂在垮塌的门板上,一动不动,死气沉沉,场务往空气里喷了好几次烟,呛得人眼睛发酸,连吸进肺里的风都带着一股焦糊味。 孟炎朗也来了,就站在监视器后面,一身与这废墟格格不入的笔挺西装。 上一回他见路朝穿这身军装,是试镜那天的风流肆意,剑眉星目,意气风发,可这一次,他看到的却是剧中人傅笙的狼狈与无力,一身军装早已破烂不堪,沾满尘土与血迹,哪里还有半分从前的光鲜。 “全场准备,开始。”导演一声令下。 枪声响起,被日本兵驱赶着的新城百姓一排排应声倒下,孩童的哭声,大人的求救声混成一片,在废墟上空久久不散。傅笙下颌绷紧,冷声道:“跟我走。” 镜头外的孟炎朗,看着监视器里那一幕幕,不知不觉攥紧了拳头。 一声夹杂在枪林弹雨中的枪响,让前排几个日本兵突然跪倒在地,其余人瞬间调转枪口,朝枪声来处扫射。 “来几个人跟我掩护,其他人带他们走!”说这话的傅笙双眼赤红,声音嘶哑,却字字决绝。 撤退的人群从他身边涌过,傅笙往那帮手无寸铁的百姓里扫了一眼,正对上一个个半大孩子的眼睛。 他认出那孩子,前阵子他抓人时,这孩子故意混淆视线,被他狠狠踹了一脚,关进牢里好几天,那时他看自己的眼神满是愤恨,恨不得扑上来咬他一口。 可此刻,那孩子满脸是泪,眼中只剩下灭顶的绝望。 那一眼匆匆掠过,傅笙便把目光转回了那帮日本人身上。 他枪里的子弹弹无虚发,比那些普通日本兵不知准了多少倍,可到底双拳难敌四手,对方人多势众,子弹打光了一轮又一轮。不久,他的肩头、腰腹接连中弹,血洇透了破烂的军装。 他踉跄着跪倒,又撑着枪杆站起来,回头朝百姓撤走的方向望了一眼,已经看不见那群人的身影了。 傅笙的嘴角微微上扬,像是终于放下了什么,随即,他整个人缓缓向后倒去,砸起一片呛人的尘土。 “好,卡!”导演满意地喊了一声,转头看向旁边的孟炎朗,毫不吝啬地夸道,“演得不错,孟总真是给我送了个好苗子。” 孟炎朗笑了笑,目光却始终落在那片废墟中央,那个还躺在地上、迟迟没有起来的身影上。 “恭喜路老师杀青!”工作人员捧着花跑上前祝贺。 路朝这才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接过那束花,他捧着花朝导演这边走过来时,孟炎朗才注意到他情绪不对,眼睛红得厉害,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 “怎么了?”孟炎朗低声问。 导演笑着替他解释:“不是什么大事儿。这几天的情绪太压抑了,回去好好调整几天就好了。” 孟炎朗嘴上应着,心里却记下了。 回去的路上,路朝一直闭着眼靠在椅背上,车窗外,S市的霓虹一盏接一盏地滑过,这座城市的夜晚繁华喧嚣,与他身后那座还留在片场里的废墟,像是两个平行世界。 他闭着眼,睫毛却微微颤着,脸上没什么表情,可孟炎朗就是能感觉到他身上那股挥之不去的压抑,像一块湿透的布,沉甸甸地罩着人,车里有司机在,孟炎朗没有开口,只借着转弯的当口,侧头看了他一眼又一眼。 等回到翠竹园,关上门,屋里只剩两个人,见路朝还是一副神情恹恹,提不起劲的样子,孟炎朗才忍不住开口:“那些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我们的国家很强大,路朝,你也该出戏了。” 孟炎朗不擅长安慰人,说出来的话干巴巴的,没什么章法,可路朝那张脸一向阳光张扬,眼睛里永远盛着肆意的光,他这一难过,好像连这满屋子的灯都跟着暗了几分,孟炎朗站在他面前,竟头一回生出几分手足无措来。 路朝看着孟炎朗,没有说话,两人站得近,他忽然往前一倾,把下巴搁在了孟炎朗的肩膀上,声音微哑:“心里难受。” 这个动作来得突然,孟炎朗既然愿意在身体上屈于人下,便说明他在精神上,也已经默认并允许了路朝对自己有某种程度的压制,此刻这一下,竟让他心里莫名地熨帖起来,熨帖得发烫,恨不得去天上摘一颗星星下来,讨他欢心。 强烈的胜负欲让路朝很少对人示弱,可突降异世的彷徨与茫然,加上这阵子一直泡在那样压抑无力的环境里,终于让他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几分疲累来。 小狼狗偶尔露出的脆弱,比张牙舞爪更让人心软,孟炎朗心里除了心疼,还泛起一股他自己都不太说得清的爱意,柔软而绵长。 “反正已经杀青了,接下来就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孟炎朗边说,边抬手一下一下地抚着路朝的背,动作笨拙,却一下比一下稳。 路朝可有可无地“嗯”了一声,情绪却没什么好转,脸埋在他肩窝里,一动也不动。 孟炎朗听着他仍旧低落的鼻音,眉头越蹙越紧,仿佛正在经历什么天人交战般的重大抉择,过了半晌,他的眉头才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似的,缓缓舒展开来。 夜晚,翠竹园,屋外月朗星稀,万籁俱寂。 狠狠地在孟炎朗脸上亲了一口,路朝靠在床头,指尖轻轻摩挲着霸总嫣红的嘴唇。 他没有想到,就因为他心情低落,孟炎朗堂堂一个霸总,竟然愿意为他做到这一步。 看着男人迷离的眼神,路朝自己都没有发觉,他的目光里,不知什么时候带上了几分不易察觉的温柔。 第二天醒来,路朝神清气爽,浑身上下透着舒坦,倒是旁边的孟炎朗,脸色苍白,嘴唇红肿未消,一副被狠狠蹂躏过的模样,连眼睫都还湿漉漉地粘在一起。 昨日那点脆弱彷徨早已一扫而光,路朝侧过身,看着孟炎朗的睡颜,忍不住凑过去,在他脸上轻轻亲了一口。 这人,真是招人喜欢。 15. 没看出来 路朝休息这段时间也没闲着,孟炎朗为了让路朝尽快从傅笙那压抑的情绪里走出来,直接让人订了一辆跑车送过来,车牌号都提前选好了,尾号是他生日。 车钥匙是装在印着烫金字的礼盒里递到路朝手里的,路朝拆开一看,眼睛顿时亮了,他没事就开着出去浪,一脚油门踩下去,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蜿蜒的山路在轮胎下沙沙作响,恍惚间竟又找到了从前跟那帮兄弟在滨海大道飙车的滋味。 路朝自己没有包养过人,但他们那帮人里,个顶个都是有钱的主,也不是没包养过明星的,可即便是在一起当正经对象处的那些,也没一个像孟炎朗出手这么大方,送车送房送资源,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好像给出去的不是真金白银,而是随手递过来的一颗糖。 若说之前,路朝心里还存着孟炎朗是不是想借机报复他的想法,可相处下来,他发现这人对他是真不错,好得让人挑不出毛病。 软饭吃舒坦了,路朝那点警惕也跟着松了大半,脑子里又开始惦记起攻略孟炎朗的任务来。 可是除了在床上尽心尽力地“交公粮”,路朝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方式能攻略孟炎朗,尽早完成任务。他又不是真的同性恋,不知道像他们这种关系,他到底该怎么做,才能让两人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 按体位来说,孟炎朗应该扮演的是老婆的角色,是被呵护的那一方,可路朝在感知上又实在没法真把孟炎朗当成一个需要疼爱保护的女人来,那种对异性才有的体贴,他根本使不出来。 孟炎朗最近也发现,路朝看他的眼神总透着些奇怪,就像现在,路朝正一边撸着猫,一边用一种近乎审视的目光,神情莫测地盯着他看,那眼神,活像是在打量一件不知该怎么下手的物件。 “怎么了?”孟炎朗被他盯得有些不自在。 “孟哥,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情?”路朝放下怀里的猫,往他身边凑了凑。 “没有,我想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完了。”孟炎朗虽不明白他为何这么问,还是认真地想了想,如实答道。 没得到什么有用的答案,路朝不死心,又问:“那你上一个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上一个?”孟炎朗沉吟片刻,眉头微挑,目光落在路朝脸上,“让你心甘情愿到我身边来。” 说这话时,他嘴角微勾,藏在镜片后的眼神透出几分得意,虽然过程手段算不上光明,可好在结果让人满意,路朝最近在床上的表现,让他越来越庆幸当初去吃了那顿饭。 若是遇不到路朝,他还不知要一个人孤零零地过上多少年,如今他有钱有人,正是这三十多年里最得意的时候。 路朝听他这糟糕的霸总发言,差点没忍住要阴阳怪气回去,可一想到头顶悬着的任务,硬生生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再说了,这也侧面说明他魅力无边,把孟炎朗迷得不轻。 更何况,真正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孟炎朗自以为把他逼得无可奈何,哪里知道他心里早就算计好了,分明是他路朝有意为之。 可话虽这么说,从孟炎朗嘴里套不出有用信息,路朝还是得自己想辙。 他忽然想起之前两人讨论称呼时,他故意捉弄孟炎朗的画面。那次他试探着叫“宝贝”,对方非但不排斥,眉眼间甚至隐隐透出一丝期待。 有没有一种可能:孟炎朗虽然强大,看着跟那些“娘唧唧”的小受沾不上边,可同为同性,他既然能在受方位置上享受其中,骨子里自然也藏着一颗渴望被疼爱,被呵护的受心? 路朝盯着孟炎朗,想从那张脸上瞧出自己的猜测到底对不对。 要不,试一试? “没看出来原来你这么爱我?”路朝故意压低了声音凑近,把气息喷在孟炎朗耳廓上,暧昧地补了一句,“那你有没有什么想让我做的事情?只要你说出口,我都满足你。” 话说完,孟炎朗没什么反应,路朝自己先被自己膈应得够呛,强忍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决定豁出去,来一记大的。 “宝贝。”路朝平时说话阳光爽朗,此刻刻意压低了嗓音,低沉又带着磁性,那点温热的气息擦着孟炎朗的耳朵掠过,激得他后背一麻,脊梁骨都跟着忍不住抖了一下。 这已经是路朝所能做到的极限了,见孟炎朗还是没什么反应,他讪讪地准备放弃,正要从他耳边退回去,衣领却忽然被人一把扯住,下一秒,双唇就被堵了个严严实实。 这个吻持续了很长时间,吻得又深又重,像是攒了许久的热切终于寻到了出口。 路朝心里有了数:孟炎朗确实喜欢这个称呼。 找到门路,路朝便知道自己该怎么“攻略”孟炎朗了。这老男人性格闷骚,外强中干,把他当女孩子宠着哄着,准没错。 一开始,那些黏黏糊糊的情话路朝怎么也说不出口,喉头梗着,比让他灌十瓶白酒还难受,可一想到说几句软话就能完成任务回家,他连人都献身了,还怕这个? 忍着不适硬着头皮说了几回,慢慢也就习惯了,到后来,他竟能面不改色地说出各种让孟炎朗面红心跳的情话,还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靠撒娇来拿捏这位霸总。 怎么说呢?那是拿捏得死死的。 比如在床上,当他懒得动弹的时候,就会先亲亲霸总的眼睛,再压低声音,用那种半哄半撒娇的语气说:“宝贝,你自己来,嗯?” 小狼狗撒起娇来,霸总根本招架不住,往往这句话一出口,路朝就能舒舒服服地靠在床头,享受现成的。 至于叫孟炎朗“老婆”什么的,路朝心里其实没什么所谓,叫他老公也成。一个称呼而已,代表不了什么,不同场合有不同需求,自然也要用不同的称呼。 路朝休息了一段时间,重新开工,接到的第一份活儿是配合《民国风云》做宣传。 这部剧是正剧,没什么不能播的内容,过审顺利,很快就在卫视和网络同步上线了。 因为是原创剧本,没有现成的观众基础,开播头几天,点进来的观众大多冲着演员,或是冲着安恒这块金字招牌来的,可随着剧情一集集推进,网上讨论 得最多的,反倒成了路朝。 这剧路朝是本色出演吧?傅笙坏得我都想打他,怎么处处跟主角团作对啊。 不是,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攻击演员的? 就是。我不是路朝粉,可他能让你讨厌到这份上,不正说明演得好吗。 有一说一,傅笙这角色虽然坏,但人是真敏锐,顾一白要不是总有群众帮忙打掩护,好几次身份都得暴露。 哈哈,你们都在聊剧情,只有我是冲着傅笙穿军装的图流口水,剧情啥的压根没注意看。 我也是,有点粉上他了,别的不说,那张脸和身段是真能打。 我喜欢他的手,修长,还带着一点青筋,好涩[色][色][色] 剧情播到一半时,路朝跟着剧组上了一档综艺,叫《加速奔跑》,是档户外真人秀,每一期主题不同,围绕主题做任务,以竞争和悬疑为主旋律。 录制当天太阳毒得很,场地是搭在郊外的旧厂房区,锈迹斑斑的铁皮墙晒得发烫,连空气里都浮着一股尘土气,几个常驻嘉宾一见面就热络地起哄,气氛先炒起来了。 跟路朝一起参加的,还有凌枫,以及饰演女主、男二的武沁和范京。他们四个人跟《加速奔跑》的常驻嘉宾一起,被分成了四组,前面各组先通过答题或做任务积攒优势,最后一环,则是这档节目最出名的看点。 撕名牌。 路朝还挺喜欢这个环节的,虽然头一回玩,可他仗着身手敏捷,愣是连撕了好几个人,动作又快又利落,惹得场上不时响起惊呼。 他最后一个撕的是凌枫,剧组上节目本就是为了宣传剧,所以两人撕的时候,还得自然地把话题往剧上带。 “路朝,像傅笙那样,最后放我一马,你去撕别人吧。”凌枫嘴上求着饶,脚下却没闲着,绕着圈躲闪,两人身高有些差距,真动起手来,路朝占着明显优势。 “可这次,我想活。”路朝懒得整那些弯弯绕绕的,他的胜负欲早就上来了,要不是为了配合节目组还要说台词,他早就把人撕掉了。 话音刚落便欺身而上,一把撕下了凌枫背后的名牌。 路朝赢了,享受完胜利的喜悦,他也没忘伸手把躺在地上的凌枫拉起来,然后得意地把名牌又给人贴了回去,动作大大咧咧,没半点多余的心思。 在路朝看来,这不过是一场再正常不过的男人之间的较量,可等节目播出,两人的对话配上节目组的剪辑和背景乐,竟硬生生给这两个大男人之间,渲染出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宿命感”。 偏偏这时候,《民国风云》的剧情也到了后半段,傅笙最后一次与顾一白对峙,是发现对方共产党身份之后,却依旧选择了放人。 那一声“保重”,再加上傅笙临别时脸上那复杂的表情,看得一部分口味比较杂的观众眼睛直发亮,兴奋得坐不住。 尤其是一些观众的二创剪辑,愣是让傅笙和顾一白这对“死对头”,在正牌官配稳稳HE的情况下,硬生生杀出了重围。 16. 我去哪儿 嘻嘻,什么都嗑只会让我营养均衡。 配合《加速奔跑》食用更佳,路朝虽然迫于节目撕了凌枫,可撕完见“老婆”不高兴了,立马又是拉人又是拍背的,这不叫爱叫什么。 这俩人绝对是真的,撕名牌那会儿凌枫躺在地上,我看路朝那架势都要亲上去了。 我说你们也别太离谱,路朝那是想亲他吗?那明明是撕红了眼,兴奋的好不好? 就是,真是服了这些人,路朝出了名的胜负欲强,还什么“拍背安慰”,人家那是把名牌给人贴回去。 确实,基圈里喜欢路朝的人不少,可他们都说,一看他就是个直男。 但有些gay是看不出来的吧?gay又不是都是0,有些1跟直男也没什么两样。 网上的这些讨论,路朝自己没怎么去看,可有人忍着怒意,一条不落地全看完了。 “上次你说凌枫演技不错,好像对他很欣赏?”两人正亲热到一半,孟炎朗忽然抚着路朝的脸,冷不丁地冒出这么一句。 “还行吧。”路朝动作一停,看他一眼,“这个时候提他干嘛?” 他这个反应落在孟炎朗眼里,反而更像是心虚,孟炎朗面色一冷:“我随便一说,你怎么反应这么大?” “你什么意思?”攻略孟炎朗的任务迟迟看不到进展,此刻又听他忽然提起这个名字,路朝心头没来由地窜起一阵烦躁,莫名生出几分危机感。 那股烦躁太过明显,孟炎朗盯着他,那双没戴眼镜的眼睛里,明晃晃地盛着审视。 “记住你的身份。”孟炎朗的手停在路朝颈侧,抚着他的喉结,语气意味不明。 身处高位多年,孟炎朗的东西,向来不容旁人觊觎。 这句话像一根引线,成功点炸了路朝,他冷笑一声:“我什么身份?孟总包养的玩物?” “我不是这个意思。”孟炎朗皱眉。可他话没说完,就看见路朝已经抽身起来,抓过衣服一件件往身上套。 “你干什么去?”孟炎朗问。 “我去哪儿,还要跟孟总报告?”路朝套好裤子,头也不回,“怎么,我现在连这点自由都没有了?” 话音未落,他甩门而去。 赤着身在床上的孟炎朗,目光幽暗地盯着那扇被摔上的门,半晌没动,床头那盏暖黄的壁灯还亮着,把一室暧昧的余温照得无处遁形,可床上的人已经凉了下去。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伸手从床头柜上摸过烟盒,抽出一根点燃,猩红的火点在昏暗的房间里明明灭灭,映着他看不出情绪的脸。 路朝平时烟瘾不大,可这个跟昨天不是同一只的烟盒里,却已经少了大半。 他看着袅袅升起的青烟,忽然想起这几日路朝在他耳边一句接一句的“宝贝”,想起那人亲他眼睛时眼底那点看不真切的光,眉头越锁越紧。 他抬手,把烟摁灭在烟灰缸里。 …… 自从上次不欢而散,两人之间再没有过一句交流,一个多月过去,两人竟真就谁也没先低头。 这天,孟炎朗坐在办公室那张宽大的真皮座椅上,神情不虞地盯着助理:“路朝那边怎么样了?” “路先生最近接了一部关于扶贫的正剧,正跟着剧组在G市一个偏远山区里拍戏呢。”隐约猜出老板最近心情不佳原因的助理,斟酌着字句答道。 孟炎朗意味不明地“嗯”了一声,随即眉头紧皱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再没说话,手机上还停在他和路朝最后那条不欢而散的通话记录上。 助理站在原地,不知道是走是留,他跟着老板几年了,头一回见这位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上司,情绪外露得这么明显,那眉头皱得,都能夹死一只苍蝇了。 本着为老板排忧解难的想法,助理壮着胆子开口暗示:“路先生他们这部戏是有原型人物的,导演为了还原场景,特地去G市找了一个贫困山区来拍,那边夏天要么特别热,要么雨水特别多,山里蚊虫也多,条件挺苦的,他们这戏,恐怕得拍上一段时间了。” 孟炎朗一听,心情更糟了,他原想晾路朝一段时间,挫挫他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气,可听着听着,又忍不住想:真要是几个月见不着人,他这心里,怕是比那山里的蚊虫咬得还难受。 “给我订张下个星期的机票。”孟炎朗最终还是先服了软。 “那个……孟总。”助理一脸为难,“G市那边经济发展不是太好,目前还没有机场,能直达的,只有火车。” 孟炎朗:“……” 这位一出手就是包机,专车的总裁,这辈子怕是都没想过自己会为了别人一路硬座。 而此刻,路朝正在G市那座深山里,被蚊子叮得分开火大。 与此同时,《民国风云》也已经播完了大结局,数据显示,傅笙倒下的那一集,创下了全剧收视率的最高点,随后一路断崖式下滑,观众的情绪还吊在废墟中央那个倒在炮火里的身影上,没缓过来。 啊啊啊,傅笙倒下的那一段,谁懂啊。 完了,傅笙死了我都不想看了。 我懂你,我已经把短视频刷成了傅笙的专场。 他看着满目疮痍的新城那个眼神,太杀我了。 实不相瞒,我就因为那个眼神哭了,路朝演技还有很大进步空间,但最后几集演得是真不错。 有没有可能那不是演技,全是真情流露?人真待在那种场景里,很难不恨。 确实,路朝脸在江山在,在娱乐圈整体演技都差的大环境里,我更愿意看他。 你们也太夸张了,全剧就那一个能看的场面,也能被吹成这样?吃点好的吧。 就是,娱乐圈颜值高演技好的多了去了,比如盛旭。 嚯,这还没怎么着,就有人坐不住开始带节奏了,看来路朝这把是真要火。 路朝确实火了,他的微博粉丝很快破了千万,各种通告接到手软,经纪人李颂 的手机一天到晚响个不停。 可当事人路朝对这些一概不知,他这会儿正蹲在G市山区的片场边,一边拍着胳膊上密密麻麻的蚊子包,一边烦躁地想东想西。一会儿想着破罐子破摔,大不了任务不做了,一会儿又想着,该怎么跟孟炎朗缓和一下关系。 然而越想越心烦,拍摄的地方蚊虫奇多,路朝看着自己那双被叮得没一块好肉的胳膊,分分钟想骂李颂,给他接的什么破戏。 不过气归气,路朝心里也清楚,李颂人品虽然有待商榷,业务能力却确实很强。 就比如正在拍的这部《大凉山》,拍摄环境虽苦,却是跟国家扶贫办联合拍摄的正剧,将来是要上央视一套的。 演好这部剧,正好能趁着《民国风云》的热度,让路朝趁热打铁转型成实力派演员,拓宽戏路,流量明星看似风光,可流量越大,反噬越大,李颂深知路朝背后有孟炎朗这层关系,不愁没资源,索性让他早点跟“流量”这个标签撇清关系。 路朝在这部剧里演的是个男二,这个角色前期很不讨喜,在男主扶贫的过程中没少制造麻烦,可他的命运,同时也预示了大凉山的发展轨迹,后期他成长起来之后,也为扶贫出了不少力。 以路朝的经历和演技,让他一上来就演一个贫困农村的苦哈哈角色,确实很难,但巧的是,这个角色偏偏带点鲜明的个人色彩,演起来反而简单了。 男二是个高中没毕业的无业游民,在贫困的大环境里,他家的经济算是不错的,他辍学之后折腾过不少东西,可周遭的大环境摆在那里,他的眼界,终究局限了他的发展。 相比村里其他人,他算是有文化的,可正因如此,前期他反倒成了阻碍男主扶贫的主要力量之一,他不相信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真能富起来,所以在他眼里,男主这个“大学生干部”所做的一切,都是瞎折腾。 这部剧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真正的大凉山,早已摆脱了昔日贫困的面貌,所以剧组经过多方考察,才在别处找到了眼下这个依旧贫困的村子来拍。 说实话,路朝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穷的地方,剧组为了进出方便,出资给山里修了路,对村民来说多少有些好处,可山里留下来的,多是些老人和孩子,他们外出需求不高,这路修了,对大多数人来说益处其实有限。 这场戏,拍的是男主来考察山里的学校,路朝饰演的男二来接弟弟放学,对男主的第一面,就打心底觉得这人沽名钓誉,装模作样。 山里条件不好,剧组没去请专业的小演员,剧中需要的小孩,回头从学校现找就行。 一群陌生人突然闯进学校,还带着一堆奇奇怪怪的机器,孩子们虽有些害怕,可天生的好奇心还是驱使他们三五成群地围在边上,怯生生地张望。 路朝坐在躺椅里,闷热的天气加上无处不在的蚊虫,让他几乎处在爆炸的边缘。 也许是身上那股不善的气息太明显,围观的孩子们都站得离他远远的,只有一个小男孩例外。 17. 孟炎朗毕竟算他的金主 小男孩盯着路朝看了好半天,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路朝先不耐烦了,抬眼问他:“你有什么事?” 小男孩怯生生地往前蹭了两步,声音小小的:“你身上被蚊子咬了,抹上这个就不痒了。” 路朝这才注意到,小男孩手里攥着一株不知名的草。 路朝虽然不喜欢孩子,却也不是逮谁咬谁的疯狗,他看了小男孩一眼,语气缓和了些,嘴上却仍是拒绝:“不用了。” 被拒绝后,小男孩明显有些失落,可当他看见路朝胳膊上那片密密麻麻的红包时,还是鼓起勇气,又说了一遍:“要是不涂这个药,那些包会越来越痒的。”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小男孩话刚说完,路朝就觉得胳膊痒得厉害,下意识伸手挠了一下。 “拿来我看看。” 小男孩眼睛一亮,小心翼翼地走到路朝跟前,把手里那株草递了过去。 那双递草的小手黑黑的,指节甚至有些粗糙,一看就是常年干活的。 路朝抬眼打量了一下小男孩,他身上穿着明显比体型短了一截的衣服,也不是很干净,那张尚处稚嫩年纪的脸蛋,却像是已经早早经了风霜,可那双眼睛却亮得很,像盛了两汪清澈的山泉。 这里的孩子虽从小生活艰苦,可远离了繁华喧嚣,反倒养出了一颗朴实善良的心。 面对这样的小孩,路朝讨厌不起来。 他接过草看了看,问:“怎么用?” 这个哥哥长得真好看。小男孩仰着脸,有些腼腆:“把叶子弄碎,把汁水涂到皮肤上,那些包很快就能消下去。” 路朝依言把草叶碾碎,将汁水涂在胳膊上,不知是不是药性真起了作用,没过一会儿,那处原本火烧火燎的痒意,竟真的消了下去,皮肤上还残留着一丝清凉。 “有点用。”路朝说。 小男孩不好意思地笑了,露出一排小白牙,眼睛亮晶晶的,像是办成了一件天大的事。 路朝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递过去:“拿去买吃的。” 小男孩却猛地摇了摇头,不等路朝再开口,一溜烟跑了,边跑边回头,像是怕被追上似的。 路朝无奈,把钱收回去,重新窝回躺椅里,他的视线扫过周遭破败的土墙、荒芜的山梁,越看越觉得心里堵得慌,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鬼地方。 他到底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又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困在这深山里拍这种戏? 要是能完成任务回去,不管是不是傅轻洲惹出来的祸,路朝都得把这笔账记到他头上。 一想到任务,路朝不可避免地又想起孟炎朗,两人都已经闹到那份上了,这任务八成是做不下去了。 路朝闭着眼窝在躺椅里,呼吸粗重,心里好一阵天人交战,好不容易说服自己放下身段,跟孟炎朗低头道个歉,他摸出手机,翻到那个熟悉的号码,正要点下去。 低头一看,手机一格信号都没有。 路朝盯着屏幕左上角那个空荡荡的信号图标看了好几秒,忽然把手机往身后一甩,当场摆烂。得,连天都帮他做决定,还道什么歉,毁灭吧。 学校的戏份不多,剧组架好设备后,导演决定集中把这部分先拍完,一连赶了好几天。眼瞅着这部分戏就要全部结束,豆大的雨点却毫无征兆地砸了下来,又快又急。 剧组手忙脚乱地收设备,天色却已经阴沉得有些吓人,黑压压的云层压着山头,像是要把整个村子都吞进去。 学校里,虽离放学还早,老师已经开始疏散学生,招呼他们赶紧回家。山里一下雨就麻烦,看这架势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再拖下去,孩子们怕是都要滞留在学校里。 虽下着雨不安全,可上学的路,孩子们早就走了无数遍。除了那些路途特别远又独自一人的由老师送回去,其余的,还是照例自己或跟着小伙伴三五成群地往回走。 路朝和剧组的人一起挤在学校校长室里躲雨。他百无聊赖地望向窗外,忽然瞥见远处一个瘦小的身影,正打着一把破伞,在瓢泼大雨里艰难地往前挪,伞面破了几个洞,四面漏风,雨水顺着伞骨往下淌,打湿了他半截衣裳。 是中午给他送草的那个小男孩。 路朝从来不是个会轻易发善心的人,他从小锦衣玉食地长大,接受的是精英教育,为人处世却远不像他大哥那般绅士有礼。 在周围长辈眼里,他整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虽说算不上不学无术,但一个纨绔子弟的名号,是无论如何都摘不掉的。 何况他从小被众星捧月地供着,做事向来不必替别人考虑,自己高兴就完了,什么乐于助人,压根就不在他的人生信条里。 可此刻,看着那孩子在暴雨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身影,路大少爷心里那点早就生锈的善心,竟莫名其妙地动了一下。 他盯着那团被雨淋得几乎模糊的小影子看了几秒,忽然一把拽过旁边人的伞,也没顾上身后此起彼伏的呼喊声,一头冲进了雨里。 雨水兜头浇下来,凉得他打了个激灵。他几步追上那孩子,把伞往他头顶一罩,小男孩惊愕地抬起头,看见是他,愣了一下,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呆呆地站着。 路朝蹲下身,不由分说地把那孩子往背上一捞,让他趴在自己背上,一手托着他,一手撑着伞往回走,背上那一点隔着湿衣服透过来的温热,轻得几乎可以忽略,却又沉甸甸地压在他心口。 雨水顺着路朝的下颌往下淌,他抿着嘴,没说话,脚下一步一个泥坑,踩得又稳又沉。 快走到村子口时,趴在他背上的小男孩忽然小声开口:“哥哥……我家快到了,你放我下来吧。” 路朝没应声,只问:“你家住哪边?” 小男孩伸手往右前方一指,指着那座漏雨最狠的土坯房,路朝没停步,径直把他背到了屋檐下,才弯腰把人放下来。 小男孩站定,仰头看着他,湿漉漉的眼睛里闪着光,认真地说了一句:“谢谢你,好看的大哥哥。” 路朝被他这一句逗得差点没绷住,低头看了看自己浑身上下湿透的狼狈模样,嗤了一声:“我这会儿可不好看。” “好看的。”小男孩斩钉截铁地说完,冲他咧嘴一笑,转身钻进了屋里。 路朝站在原地,看着那扇吱呀合上的木门,半晌没动,雨还在下,他却莫名觉得,胸口那股堵了好多天的郁气,好像被这场大雨冲散了些。 他转身往回,雨水顺着下颌往下淌,他抿着嘴,没说话, 脚下一步一个泥坑,踩得又稳又沉。 这破地方,他这辈子大概再也不想来了。可不知怎么的,来这么一趟,好像……也没那么亏。 路朝难得善心发作的代价,便是回程被困在了半路上。 正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被雨水浸透的山路陡滑难行,手里那把伞又被风刮得时不时翻个面,路朝走了没几步便脚下一滑,险些摔个结实,他当机立断,决定先找个地方避避雨。 好在他寻到一块嵌进地里,一边内凹的巨大石头,底下正好形成一个天然的避风屏障,路朝暂时不用担心被淋,可这场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他人是肯定回不去了。 被扔掉的手机虽然他又捡了回来,可山里一直没信号,想联系谁都是白搭。 天上集聚的乌云把天色压得越来越暗,雨势也越来越大,山上汇集的雨水裹挟着泥土碎石,呜呜地往山下奔涌,声势骇人。 那水流又急又冲,路朝眼睁睁看着一棵小腿粗的树被瞬间连根拔起,打着旋儿冲下山去,连个声响都没留下。 路朝皱起眉头,心里开始有些发毛了。 他待的地方地势虽不算低,可要是这雨再这么下下去,山上的水迟早要漫到他这里来。 裤腿早湿了大半截,好在他兜里的烟盒虽然受了潮,里头的烟却还是干的,路朝摸出打火机,对着那一片白茫茫的雨幕,点了一根。 地上的烟头越积越多,路朝只觉得每一秒都被拉得无限漫长,天色暗得快看不清路了,他听着风声、雨声,还有不远处偶尔传来的树木折断的闷响,心一点点往下沉。 忽然一声巨响,他躲雨那块大石旁边那棵树应声而断,砸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溅起一片泥水。 风裹着雨斜灌进来,很快便把他上半身的衣服也打湿了,路朝看着天地间模糊一片的一切,头一回真切地感觉到自己的渺小。 他心里陡然升起一丝悔意。 要是当初没跟孟炎朗吵架,他也不会因为赌气,一头扎进这穷山沟里拍什么戏,这会儿说不定正搂着人舒舒服服地窝在被窝里呢。 路大少爷难得地开始反思自己。 孟炎朗毕竟算他的金主,让着一些又能怎么样?反正本来就得完成攻略任务,何况孟炎朗大多数时候,还怪招人喜欢的。 再想想圈子里那些被包养的小明星,一个个过得什么日子,路朝不得不承认,孟炎朗对他,是真不错,单论出手大方这一点,就没几个金主能比得上。 越想越觉得不至于,路朝盯着外面的雨幕,恨不得现在就从这石头底下冲出去,回去当面跟孟炎朗把话说清楚。 不知过了多久,雨势渐渐小了,路朝把目光放远,往山下望去。 被雨水模糊的天地间,忽然显出一个黑色的身影来,路朝眯起眼,看着那道身影走走停停,一步一步,艰难地朝着山上爬来。 “这雨才刚停,就敢往山上跑,真是不要命了。”路朝把手里抽到一半的烟摁在石壁上碾灭,抱着肩膀,就那么看着那个黑影慢慢靠近。 走得稍近些,他才看清对方虽打着伞,可伞下露出的那截西装裤和一双皮鞋,让他神情微微变了变。 这穷山沟里,不会有人穿成这样上山。 18. 你困吗? 雨丝斜斜地飘着,密密匝匝地织成一道浅灰色的幕,山间雾气愈发浓重,远处的轮廓被抹得只剩下几笔淡影。 那人始终埋头往山上走,身形被雨雾笼得有些模糊,路朝看不清他的脸,却依稀能辨认出,他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 路朝紧紧盯着那道身影,自己也说不清到底在期待什么,心跳得厉害,几次忍不住想冲出去迎上一迎,又硬生生按捺住了。 他梗着脖子不肯往前走那一步,偏偏目光又黏在那人身上撕不下来,心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真是他吗?他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山路陡滑,眼瞅着对方脚下一滑,整个人踉跄着往前栽去,路朝心口一紧,脱口而出:“小心!” 那人堪堪用手撑住地面,右膝重重磕在地上,伞也脱了手,他缓了缓,才重新拾起伞,慢慢抬起头,露出那张路朝再熟悉不过的脸。 路朝心里固然存着期待,可真当看清这张脸的时候,他还是有些震惊,喉结上下滚动了好几次,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你……”两人相距不过十来米,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单膝撑地、狼狈不堪的男人,一句完整的话,怎么也没能说出口。 时间倒回到两个小时之前。 那座小城没有机场,也没有高铁。孟炎朗几经周折,才辗转来到路朝他们剧组拍戏的地方,本以为自己一到就能见着人,却被告知路朝因为送一个孩子回家,并没有跟剧组待在一起。 孟炎朗等了快半个小时,眼瞅着雨越下越大,路朝却始终不见人影,脸色越来越难看。 “这雨这么大,他兴许会在那户人家留宿一晚。”剧组导演见孟炎朗脸黑得吓人,小心翼翼地开口宽慰。 孟炎朗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问:“路怎么走?” 导演一愣,还想再劝:“孟总,这雨下这么大,说不定会引发山洪,这会儿上山太危险了。要不,等雨小些,或者雨停了,路朝说不定自己就回来了。” 导演心里其实也犯嘀咕,这部戏开拍没多久,这位孟总突然大手笔投了资,他原先没把这事和路朝联想到一起,可此刻看着孟炎朗这副要亲自上山的架势,心里便多少有了数。 孟炎朗却没听进去,他太了解路朝了,以那人的性子,绝不会轻易在陌生人家里留宿,他既然到现在都没有回来,多半是途中出了什么事。 身居高位多年,孟炎朗很少冲动,可一想到路朝此刻可能正困在险境里,他就怎么也没法冷静下来。 什么“挫挫他的脾气”,统统抛到了脑后,若这次他能安然无恙,便是往后都纵着他,又有什么大不了? 他抓起一把伞便上了山。山路越往上越窄,越往上越陡,两侧是密密的灌木,脚下的泥土湿滑,一步踩错便可能滑出半丈远,他撑着伞走了不到一分钟,裤脚便已湿透,鞋里灌满了水。 途中还遇见一段塌了一半的山道,他的心越来越沉。 此刻,看着路朝好端端地站在石头下,孟炎朗悬了一路的心,才终于落回肚子里。 他在路朝的目光里从容地直起身,几步便走到近前。 雨水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淌,头发也几乎全湿透了,几缕凌乱地贴在额前。此刻的孟炎朗无疑是狼狈的,精致的西装裤糊满了泥浆,皮鞋早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连那副永远端正地架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也被雾气蒙得模模糊糊。 可路朝却没心思取笑他,他看着这个浑身上下沾满泥浆,却专程冒雨上山来寻自己的人,鼻头忽然一酸,竟险些落下泪来。 “你怎么来了?”他强装轻松地开口,声音却不自觉地有些发紧。 “来探班。他们说你不在,我上来找你。”孟炎朗淡淡道,只字不提自己这一路的担忧和艰辛,仿佛只是顺路走了几步。 雨势又隐隐大了起来,两人站在那块大石头下,隔着半臂的距离相顾无言,时间像是被定格了一般。 远处的山脊隐没在雨幕里,偶尔有风卷着湿气扑过来,凉得人头皮发麻,孟炎朗先开了伞,刻意往路朝那边偏了偏。 路朝看见了,没说破。 可那一眼没躲过去,孟炎朗的目光正撞过来,两人隔着雾气对视了半秒,都没移开。 一阵风裹着雨丝卷进来,路朝终于动了。 他猛地抢上两步,动作有些粗鲁地把孟炎朗抵在身后的石壁上,几乎是恶狠狠地吻了上去,说是吻,倒更像是咬。 孟炎朗没有推开他。一来,他清楚此刻的路朝需要发泄;二来,两人分别了快半个月,他也并不抗拒这样的亲近。 路朝确实是在发泄,他再怎么装得洒脱,装得毫不在意,真到了那种叫天天不应的时候,到底还是会怕的。 慢慢地,那个凶狠的吻一点点温柔下来。孟炎朗察觉到了,抬手在他背上不轻不重地拍了几下,一下,又一下,像在安抚一只受惊的幼兽。 路朝的动作渐渐停住,他松开唇,把额头抵在孟炎朗的肩窝里,久久没有抬头。 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孟炎朗出现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是他活了二十多年,最无助的一刻,穿越异世的彷徨,与身处险境的恐惧,在这一刻尽数决堤,全凭眼前这个人的肩膀撑着。 路朝没有哭,他只是在此刻,格外地脆弱。 孟炎朗自然察觉到了这一点,他没有说那些空泛的安慰话,只是静静地站着,任由他的小狼狗靠在自己肩头,为这难得的脆弱时刻,稳稳地当一个支点。 山风从石缝间穿过,吹得他湿透的衣摆猎猎作响,他反而抬手,把路朝往自己这边带了带,挡去那阵风。 路朝在他肩窝里埋了好一会儿,才闷声开口,声音带着一点被压抑过的沙哑:“我那时候在想,要是真出不去,我连句对不起都没来得及跟你说。” 孟炎朗拍着他后背的手微微一顿,随即又落下,只低低应了一声:“嗯,我知道。” 他没有说“别瞎想”,也没有说“不会的”,只是这么平平淡淡地应了一句,却莫名让路朝心里那根紧绷了许久的弦,一寸寸松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风雨渐渐停歇,山间重归寂静,四周彻底暗了下来。 “雨停了。”路朝终于直起身,没话找话地说了一句。 “嗯。”孟炎朗动了动被他压得有些发麻的肩膀,“回去吧。” 上山容易下山难,这话反过来也成立。泥泞的下坡路格外湿滑,两人走得小心翼翼,深一脚浅一脚地相互搀扶着。 孟炎朗走在外侧,一只手撑着伞,另一只手牢牢扣住路 朝的手腕,路朝走在里侧,几次脚下打滑,都被那只扣得稳稳的手拽了回来。 谁也没松手。 走到半途,路朝忽然顿住脚,孟炎朗跟着停下来,回头看他。 “怎么了?” 路朝没答话,只是反手握紧了孟炎朗的手,用了一点力气,孟炎朗便也懂了,没再问。 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着,谁也没再开口,可那只交握的手,自始至终都没有松开过。 等摸黑走回学校,再开车回到剧组下榻的酒店,时间已经很晚了。 即便剧组选的是县城里最好的酒店,条件在孟炎朗看来也依然简陋。墙皮有些返潮,卫生间的花洒水压不稳,床单的纹路是十年前流行的款式,窗外偶尔传来几声犬吠,空气里飘着淡淡的霉味,但他没说什么,神色如常,看不出半分嫌弃。 被雨淋透的衣服又裹着一身汗,黏在身上难受得紧,他看了路朝一眼,说:“先去洗个澡。” 路朝应了一声,很快便进了浴室。 孟炎朗听着浴室里哗哗的水声,掏出手机给助理打了个电话,助理原本已经把行李放进了订好的房间里,接到老板的吩咐,又赶紧把东西送了过来。 “孟总,那给您订的房间,是取消还是保留?”助理说着,飞快地扫了一眼孟炎朗沾满泥渍的西装裤和裤脚,又瞥了眼那扇紧闭的浴室门,暗暗在心里,把“路先生”在老板心里的分量,又默默调高了好几个档次。 “留着。”孟炎朗说。 “好的。”助理识趣地应下,“孟总,要是没有别的吩咐,我就先回去了。” 孟炎朗“嗯”了一声,等门合上,他才不紧不慢地把身上那件沾了泥水的西装外套脱下来,搭在椅背上。 路朝洗完澡出来,看见房间里多出的那只行李箱,便知道孟炎朗的助理来过了。 按理说,整个剧组都住在这家酒店,两人若睡在一个房间,明天一早整个剧组都会知道,真要被哪个有心人传出去,网上的风浪怕是能掀翻天。 可路朝压根不在乎这个。他现在想得开得很,只要能完成任务回家,这张脸他都可以不要,别说同住一个房间,就是孟炎朗此刻开口让他叫爸爸,他大概也不会有半点犹豫。 不过以他对孟炎朗的了解,这位应该没那种癖好。 两个男人洗澡没花多少时间,等孟炎朗也躺上床的时候,还不到十二点。 白天虽然折腾得够呛,可这会儿路朝却没什么睡意,他偏过头看了孟炎朗一眼,问:“你困不困?要是不困,就做点别的。” “别的”是什么,两人心知肚明。都说小别胜新婚,孟炎朗自然不会拒绝。 …… 夜深透了,一切才终于平息。 孟炎朗伏在路朝肩头,安静得像退潮后的海,他素来寡言,此刻更是一个字也吝于出口。 路朝低下头,看见孟炎朗眼里汪着水,失了焦,那双惯于冷清的眼睛,头一回这样毫无保留地望着他。 “孟炎朗,你在想什么?”路朝挑起他的下巴,忽然很想知道此刻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他想知道,在这或许正是孟炎朗最爱他的时刻,对方心里到底是怎么看自己的,也想借此探一探,他这任务,究竟到了哪一步。 19. 我只是忽然发现 下巴被人托起,孟炎朗被迫直视路朝的目光。 他眼中的潋滟泪光还未褪尽,那份迷醉的神态却已渐渐清明。他没有顺着路朝的话往下接,反而定定地看着对方,忽然抛出一个截然不同的问题:“路朝,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他看得出来,路朝对所谓的娱乐圈资源,并没有多大兴趣,这人若真有心,但凡嘴上说点好听的话,床上再卖力几分,凭孟炎朗在圈里的地位,早就把他捧得红得发紫了。 可他没有。 既不在意这些,那当初的妥协,又是为了什么? 孟炎朗的目光锐利,仿佛要穿透路朝的身体,从他身上剥出一个确切的答案来。 路朝没料到孟炎朗这么敏锐。也是,单论阅历和城府,他在孟炎朗面前确实不够看。 路朝凑过去,在孟炎朗脸上“啵”地啄了一口,吊儿郎当地笑道:“自然是,想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两人姿势亲密得近乎交缠,态度却针锋相对,即便嘴上你来我往地互相试探,该有的动作却一下也没停。 “名,还是利?”路朝那个小鸡啄米似的吻让孟炎朗心情不错,他看着路朝,试图一层层剥开他伪装的外衣。 “都不是。”路朝把人往自己面前又拉近了些,两人鼻尖抵着鼻尖,他下头使着一股狠劲,嘴上却带着温柔的蛊惑,“我就不能是图你这个人吗?” 孟炎朗微微颤栗了一瞬,尽管他并不相信这个答案,可这话,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取悦了他。 况且,夜还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没必要非在今晚弄清楚。 孟炎朗第二天晚上便启程回去了,剧组照常拍摄,过了没多久,某匿名论坛上,悄然多了一则爆料。 某二字流量男星拍戏期间,金主来探班,两人酒店住同一个房间!!! 帖子里说得有鼻子有眼,可娱乐圈的“二字男星”实在太多,发帖人撂下这几句便销声匿迹,网友们众说纷纭,却始终得不到证实,因而并没掀起多大风浪。 等路朝这个配角的戏份杀青时,夏天已接近尾声。 当路朝顶着一张明显晒黑了好几度的脸出现在机场时,等在出站口接机的粉丝,竟一时都没认出他来。 与此同时,机场内蹲守了一群围堵某婚内出轨男星的八卦记者们,刚收到消息说,那男星已经从VIP通道离开了。 “艹,今天又白跑一趟。”有人丧气地抱怨。 “谁说不是呢。”旁边那人话刚说完,忽然注意到一个高挑的身影从他们身边经过,他眯着眼辨认了一下,心里猛地一跳:这不是路朝吗? 当初路朝在路边抽烟那段视频,就是他拍的,也是他那个营销号里,发布过的最火的一条。他心思一转,冲同伴招呼了一句“我先撤了”,便拎起相机,悄悄跟了上去。 路朝杀青,经纪人是知道的,可当他看见李颂电话里报的那个位置停着的迈巴赫时,便明白今天来接他的人是谁了。 拉开车门坐进去,后排坐着的果然是孟炎朗。 路朝心情不错,顾不上车里还有旁人,一把捞过霸总的脸,响亮地在他唇上印了一口。 驾驶位的助理眼观鼻,鼻观心,目光死死钉在前方,连往后视镜里瞥一眼都不敢。 孟炎朗唇角微扬,谁能不喜欢主动热情的小狼狗呢。 “怎么晒黑这么多?” 路朝满不在乎地一挥手:“扶贫剧嘛,全是户外戏。” 孟炎朗点点头,随即对驾驶位的助理吩咐:“回翠竹园。” 助理这才敢壮着胆子往后视镜里望了一眼,可目光刚跟孟炎朗对上,又立刻弹开,装作若无其事地发动了车子。 黑色的迈巴赫缓缓驶离机场,不远处,那个一路跟拍的狗仔躲在立柱后,看着镜头里定格的画面,激动得手都在抖。 爆炸性新闻。 路朝,居然是同性恋。 他死死盯着那辆迈巴赫的车尾,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压着声音对司机道:“跟上前头那辆车。” 助理把两人送回翠竹园,便知趣地先行告退了。 路朝离家这么久,当初捡回来的那只猫崽子,早已换了主人。 小猫绕过路朝伸过来的手,操着一口软绵绵的奶音,径直走到孟炎朗脚边停下,仰着小脑袋看他。 路朝挑眉看着这一幕,这小东西可不是什么善茬,当初苏宁科不过是想摸它一下,手背都险些被抓出几道印子,如今它却这么黏孟炎朗,显然是因为平时跟这人待得最多。 路朝实在想象不出,孟炎朗端着那张冷脸撸猫会是什么模样。 “我拍戏这么久,猫是你喂的?”路朝问。 “嗯。”孟炎朗很自然地把小猫捞进怀里。他看了路朝一眼,不知是意有所指还是随口一说,“这小猫很有脾气,不愿意被人碰。” 孟炎朗还穿着那身昂贵的商务西装,此刻怀里却抱着一只巴掌大的小猫,明明是很违和的画面,路朝却硬是从这一人一猫之间,看出几分相似的味道来。 他想起霸总那双含着泪的眼睛,又低头看了一眼孟炎朗怀里的猫瞳,唇边陡然弯起一抹笑来。 孟炎朗不知他笑什么,却还是把怀里的猫放了下去。 两人视线交汇,谁也不知是谁先动的,等回过神来,已是路朝坐在沙发上,单手撑着沙发靠背,低头亲吻着被他压在身下的霸总。 他们亲得肆意而忘我,全然没注意到,这一切都被远处一架镜头尽数捕捉,而镜头的主人,正屏着呼吸,兴奋地看着取景框里的这一幕。 路朝并不知道自己被拍了。所以,当他前一晚毫不藏私地“缴足公粮”,第二天一早却被一通电话吵醒时,他那点起床气直接飙到了顶点。 “给你五千万,把视频买下来?”路朝闭着眼听完对方的狮子大开口,冷笑一声,“一毛钱都没有,滚。” “路朝,你可别后悔。我手里可是有……”对方话还没说完,电话已经被挂断了。 男人看着电脑里已经剪好的视频,阴沉着脸,按下了发送键。 于是,一则文案为当红流量男星疑似被包养,豪车内亲吻同性男人的视频,一经发出便涌入了大量网友,转眼冲上了热搜。 卧槽,这是路朝吧?长着那么一张直男脸,居然喜欢男人。 有一说一,路朝在基圈一直很受欢迎,本以为他喜欢女的,这下那些梦女怕是要疯了。 也不一定是喜欢男人吧,不是被包养吗?也可能纯粹为了利益。 这么帅的帅哥,为啥想不开呀,好奇是被谁包养了。 不是,你们都没看出来?另一位是孟炎朗啊。 谁是孟炎朗? 卧槽,天胜娱乐老总,娱乐圈名副其实的大佬,确实有传闻说他喜欢男的。 八成是真的,不然孟炎朗都三十好几了,怎么一直没结婚。 刚去度娘搜了下孟炎朗,他居然长这么帅? 他确实帅,当年多少女明星上赶着追他,拉一下富豪榜,他不光是最帅的,也是最年轻的。 那路朝这一波,血赚啊。 只有我觉得狗仔拍的那段,俩人亲得特有氛围感吗?霸总被路朝压在身下,一只手搂着他脖子,另一只手跟路朝五指相扣,亲娘哎,这都是里才有的画面。 救命,听你这么一说,我又去看了遍视频,还真是。 代入无数本了。 救命,旁边怎么还有只小猫咪在看着呢。 我不管,我先磕拉了,这就保存。大胆猜一波,这视频过会儿就该没了。 这条评论刚发出去,视频果然就挂了。 卧槽姐妹,视频发我一份! 也发我一份! 热搜越发酵,讨论的人越多,天胜娱乐的公关部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紧急处理。 网友一直在等路朝的回应,可他的微博迟迟没有动静,反倒是天胜娱乐的官方号先放出一封律师函,扬言要起诉偷拍的人。 这波,天胜格局小了。 学会个词可把你嘚瑟坏了,你有格局,你让人去你家里拍? 这狗仔确实过分,都拍到人家家里去了。 那段视频路朝也看到了,他倒没什么感觉,还有心思开玩笑:“这视频拍得,还挺有感觉。” 听他这么说,孟炎朗那张一直绷着的脸才缓和了些:“你怎么想的?” “问题不大。”路朝坐在沙发上,手里有一搭没一搭地撸着猫。 孟炎朗怕他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提醒道:“你以后的工作,可能会受影响。” “受影响就受影响呗。”路朝无所谓,他本来对娱乐圈就没多大兴趣。 “以后我没工作了,孟总应该养得起我吧?”路朝看着孟炎朗,故意逗他。 路朝许久没这么称呼过他了,孟炎朗闻言,嘴角弯了弯,学着他的口气答道:“嗯,问题不大。” 正吃瓜吃得兴起的网友们,本来都以为这事要不了了之,谁知天胜娱乐的官 方号,忽然转发了一则微博。 孟炎朗:不是包养,正常恋爱关系。 正主出来认了? 居然是认真在谈恋爱。 我的妈,娱乐圈有生之年,居然真有人出柜。 这不往死里磕?那些营业扮演的,哪有真情侣好磕。 路朝只看完那段视频便不再关注了,直到李颂火急火燎地打来电话,他才知道孟炎朗做了什么。 孟炎朗这一手,把舆论对路朝的影响降到了最低,毕竟同性恋本就不被主流广泛接纳,若再叠上一顶“被包养”的帽子,主流媒体恐怕再不会有他容身之地,那也将成为他永远抹不掉的黑料。 路朝眼神幽深地看着孟炎朗。这人的许多举动,都透出对他的爱重,可偏偏,任务却迟迟没有动静。 “你在想什么?”孟炎朗问。 路朝敛去脑子里那点乱糟糟的念头,言不由衷地答:“我在想,公开之后,对你,或者对天胜,会不会有影响。” 孟炎朗闻言轻笑一声:“原来你是在担心这个,放心,天胜和我,都没那么容易受影响。” 又是这副久违的霸总狂妄。 路朝忍不住问:“你好像……很爱我?” 听到这个问题,孟炎朗第一反应是想口不对心地反驳两句,可当他撞上路朝那双认真的眼睛,到嘴边的话便拐了个弯,换了个更轻的说法:“你才知道。那你呢,喜欢我吗?” 他说不敢说“爱”,便挑了个程度稍轻些的词来问。 路朝扬起唇角,愉悦从心底一点点升腾起来:“当然喜欢。” 信息时代,人们能记住的东西有限,再爆炸的新闻,在网友心里也不过停留几天,不到一周,这个话题便少有人再提起了。 这件事对路朝的影响,似乎也没那么大,同性恋虽不被主流完全接纳,可说到底不过是个人的性向选择,并不违反任何法律与道德。 没过多久,《大凉山》在央视一套播出,收视与口碑双收,这一信号,让许多原本观望的资本,又一次向路朝伸出了橄榄枝。 某个晚上,两人正在饭后运动。 孟炎朗筋疲力尽地趴在路朝身上,两人都是一身薄汗,路朝抬手摸着他迷蒙的脸庞,忽然发觉,自己心里那股完成任务的急切,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淡了很多。 他好像,有点喜欢孟炎朗了,不掺杂其他任何原因,就是单纯地,喜欢这个人。 心里那根底线千防万防,没想到,还是弯了。 路朝无奈地叹了口气。 “怎么忽然叹气?”孟炎朗抬起那双含着水光的眼睛,轻声问。 “没什么。”路朝扶着他的腰,低头在他眼皮上落下一个轻吻,声音带着一点自己都没察觉的柔软,“我只是忽然发现,还挺喜欢你的。” 夜还长,往后的日子更长。 后来的日子,就这么波澜不惊地过了下去。两个人从盛年一路走到了白头,那股曾经日夜烧着路朝,催他完成任务好回去交差的急切,早不知在哪个寻常的黄昏里,悄悄熄了。 一晃,数十载过去。期间系统没有再出现过,安静得像是从未存在过,起初路朝还会等它开口催促,等它宣布结果,可等着等着,怀里的猫老死了,孟炎朗长出了白发,窗外的树粗了一圈又一圈,他竟然就真的忘了,忘了自己还有个“任务”在身。 在某个再寻常不过的早晨,孟炎朗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走得很安静,像只是睡熟了。 后事是他一手操办的,一样一样,办得妥帖体面,直到所有的人都散了,翠竹园重新安静下来,他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院子里,那个久违的电子音,才忽然毫无预兆地响起。 【任务对象好感度已达100%,宿主情感峰值稳定波段已存档,即将脱离本世界。】 路朝怔怔地坐在原地,忽然低低地笑出了声。 他站起身,最后看了一眼这房子,又看了一眼屋里那盏孟炎朗岁数大了之后总忘了关的灯。 “走吧。”他说。 脱离后路朝很快陷入沉睡,在他的脑海中,那些与孟炎朗的画面一幕一幕地回放,记忆越发清晰,清晰得纤毫毕现,可与之相伴的,情感却在一丝一丝地剥离,像有人拿着一把钝刀,把孟炎朗从他心口上,一点一点、慢条斯理地割下来。 他想抓住点什么,却连痛,都渐渐感觉不到了。 不知过了多久。 而于此同时,某个实验室里,男人睁开眼睛,拿掉头上的全息头盔。 他轻轻叹息。 20. 凶狠是他 等意识再次醒来的时候,路朝的眼前只有无边的黑暗。 他看不见任何东西,脑子昏昏沉沉,似乎有某种东西从他脑中脱离,耳边隐隐约约传来对话的声音,忽远忽近,辨不真切。 “拉克,我们这么擅作主张,你确定弗林上将醒来不会怪罪我们?你我都很清楚,上将不接受雄虫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他那么厌恶雄虫,绝不会允许自己被雄虫信息素控制,哪怕一次也不行。” “没错,可上将多年征战,又不肯与任何雄虫结合,精神域基因序列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你放心,我找的这个雄虫,等级比较低,对方也只要钱,所以这也只是一场钱货两讫的交易,后续不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而且每次事前我都会做必要的准备工作,他绝不会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他和上将在现实生活中也绝不会有碰面的机会。” “那好吧。上将已经服了精神缓和剂,现在把他放进去吗?” “事不宜迟。” 路朝想抓住这些声音,可意识像指尖的流沙,他抓得越紧,漏得越快,很快,连那两个声音也远去了,只剩下他自己急促的呼吸,在黑暗里被无限放大。 他感觉自己被人架着,放到了一张床上。 路朝的头很晕,耳边的声响被无限放大,唯有胸腔里的心跳像要撞破肋骨,每一次搏动都带着滚烫的热度。 他猛地闭了眼,试图压下那股突如其来的燥热,可皮肤却像被点燃般发烫,连带着血液都仿佛在灼烧,似乎有什么东西顺着血管一路烧下去,他所有的理智和克制都即将崩溃。 他浑身止不住地战栗,却在无意间触碰到一丝冰凉。 那凉意顺着指尖漫上来,像干涸许久的土地上落下的第一滴雨。 路朝又朝前摸了摸,熟练地把人按进怀里,下巴抵在对方的颈窝,缓缓地蹭了蹭。 他的所有动作几乎都是出于惯性,似乎是有这么个人,让他可以毫无保留的释放自己。 由于难受,路朝的吻又急又密,呼吸里带着灼热的热气,像是要把身体里焚烧的火尽数渡给对方,又像是要借着一个怀抱,把自己从悬崖边上拽回来。(审核员,这一段全部改为脖子以上的亲吻) 路朝勾了勾嘴角,于无边的黑暗中,在怀里男人的脸上落下一个个温柔的吻。眉骨,眼角,鼻梁,最后是那片微微发颤的唇。 凶狠是他,温柔也是他。 夜还漫长,路朝只觉得对方似乎,今晚体力格外的好。 路朝这一觉,睡得格外餍足。 …… 再睁眼时,天已经大亮。 他闭着眼睛,习惯性地伸出胳膊往身旁一探,却什么也没有摸到,身侧的床铺早已凉透,平整得像是从未有人来过。 路朝缓缓睁开眼睛。 陌生的天花板,陌生的陈设,过分安静的房间。 眼前的陌生让他一顿,路朝这才恍惚想起来,他似乎已经完成了上一个任务。 那么现在是第二个任务世界了吗? “有人吗?”路朝喊了好几声,却始终无人应他。 回答他的,只有自己略显沙哑的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撞了一下,又轻轻落回原处。 军部。 “拉克,杜勒斯,弗林上将让你们过去一趟。” 叫做拉克的雌虫心虚地看了同伴一眼,小心翼翼地询问前来通报的雌虫:“克兰,上将看起来心情怎么样?” 克兰想了想,说:“我看不出来,你也知道,上将一向喜怒不形于色。” 看着拉克一副惴惴不安的样子,杜勒斯低声安慰道:“这事是我们俩一起做的,所有惩罚,我和你一起承担。” “不过。”见两人起身要走,克兰又神神秘秘地补充了一句,“上将以往来到军部都会先去操练室,今天来了却一直没出办公室。而且我发现……” 说到这里,他先是往四周观察了一下,看到没虫注意这边,才挡着嘴,压低了声音:“上将的嘴唇结了痂,好像是被虫咬破的一样。” 拉克、杜勒斯:“……” 完了。 两虫梦游般地走进那间熟悉的办公室,低着头,等着最后的审判。 “来了。” 这声音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两虫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 能做到上将这个位置,弗林的年龄自然不会太年轻,军部里与他同届的雌虫,虫崽早就能打酱油了。 两虫的目光第一时间落在克兰所说的,嘴唇上的那道痂上。克兰只是猜测,两虫却心知肚明,这绝对是被雄虫咬出来的。 弗林虽然不算年轻,脸上却并没有岁月留下的痕迹,只是多年征战生涯和精神域即将崩溃的折磨,使他常年眉头紧锁,平添了几分沧桑。 可是今天,这份沧桑感消失了不少。 不止眉头舒展了,连那双素来冷得像淬了冰的眼睛,都仿佛化开了些许。 “上将。”两虫硬着头皮喊了一声。 “你们还知道我是上将。”弗林看着自己这两个得力的手下,真想问问他们脑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居然能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 这句冷静无波的质问,顿时让两虫冷汗直流。 “上将,您要惩罚就惩罚我自己好了,这件事跟杜勒斯无关。”拉克尽管害怕,可还是很有担当,坦白认错。 两虫多年战友,杜勒斯怎能让拉克一个虫认下所有惩罚,他看着弗林,认错的态度很是诚恳:“上将,这件事是我和拉克做得莽撞,可远征军出征在即,您目前的精神域随时可能会崩溃,这次的对手也比以往更加强大,您这样出征太危险了,我们无法坐视不管。” 听完杜勒斯的话,拉克的底气也回来了,他补充道:“没错,您是我们三军的主心骨。如果您出了什么事,整个军队的士气就散了,一旦在战时出现这种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 弗林面无表情地听完两虫的解释。 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真的惩罚他们,只是这种先例,绝不能开。 “你们俩这周的训练量,增加五倍。” 拉克和杜勒斯对视了一眼,知道这一关算是过了,五倍的训练量虽然很恐怖,但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多么难完成的任务,上将这明显是法外开恩了。 既然这事过了,拉克看着弗林嘴上的痂,八卦之心升起,便管不住自己的嘴:“上将,昨晚怎么样啊?我怎么感觉您的精神域,似乎都稳定了不少。” 弗林咳了一声,瞪他一眼,忽略了前一个问 题:“精神域是恢复了一些。” “这么有效,那……”拉克话还没说完,便被打断。 “此事下不为例。” “上将,我不明白,既然有效果,为什么不继续?”一向稳重的杜勒斯难以理解,“我们明白您的顾虑,可拉克安排好了一切,您不必担心会受到雄虫信息素的影响,他绝不会有机会与您见面,更何况,他被打了失明剂,即便他现在就站在这里,也不会认出您。” 弗林难得沉默了一会儿。 现在,身上的某个地方还在隐隐提醒他,昨晚那雄虫有多么疯狂。 如果不是手下的擅自做主,他这辈子都不会考虑通过跟雄虫深度结合来治愈自己的精神域。 哪怕精神域真的崩溃,他绝不会臣服于那令人屈辱的本能。 可即便他没有经历过,也知道昨晚的那场体验,对于一只雌虫来说有多么美妙。 那雄虫凶狠又温柔地安抚着他,没有想象中的施暴与凌虐。当那一个个吻落在他唇上,落在他身上的时候,弗林甚至觉得自己在做梦,他被对方带着,起起伏伏,每一次的碰撞都妙不可言,甚至舒服得连精神域都在震颤,他不可避免地沉溺其中。 那样近乎郑重的温柔,他从未在任何一个雄虫身上看到过,他也从来没有被这样对待过。 他原以为那会是屈辱的,冰冷的,残暴的。可黑暗里那虫落在他身上的每一个吻,都轻得像羽毛,又烫得像烙印。 哪怕弗林对雄虫避之不及,在那样的情况,也难免沉溺其中。 可那个雄虫在结束之后,无意识喊出的那个名字,让弗林没法忽略一个事实。 昨夜所有的完美体验,都是他从另一只雌虫那里窃取来的。 那个名字不属于他,那个怀抱,那些吻,也不属于他。 这让他意识到自己有多卑劣,他竟然想要夺走别人的幸福。 弗林垂下眼,把胸腔里翻涌的情绪一点一点压平,再抬起眼时,又恢复了那副滴水不漏的平静。 弗林:“没什么原因,不靠雄虫,我也过了那么多年。” 杜勒斯:“可……” “下去吧,让我自己静静。” 两虫还想再说什么,可对上弗林的眼神,终究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办公室的门被轻轻合上,偌大的办公室重新安静下来。 弗林独自坐在办公桌后,指尖缓缓抚过唇上那道结痂的伤,像是在确认昨夜不是一场梦。 窗外的天空一望无际,远征军的舰队正在集结,引擎的轰鸣声隔着厚重的合金隐约传来。 几天之后,他将率领这支舰队,奔赴一个凶险的战场。 精神域里久违的清明在提醒他,昨夜那荒唐交易换来的一次治疗,的确有效。 可越是有效,他越不能回头。 有些口子,一旦撕开,就再也合不上了。今天他能默许部下安排一场无名无姓的交易,明天他就可能忍不住去打听那个雄虫的名字,去贪恋那点不该贪恋的温度。 弗林收回手,眸色沉了沉,将那些腐蚀人心的记忆,连同昨夜所有荒唐的温度,一并压回了心底最深处。 有些东西,从得到的那一刻起,就该明白它不属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