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温水煮青蛙

乔牧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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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林辰抬头看着黎菲林,“如果这样的话,我们需要提前留好后路。”

    黎菲林手停住了,“什么后路?”

    “铤而走险,必然有风险。我们已经有了孩子,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给孩子考虑啊。”林辰挺起上身,拉着黎菲林的双手,认真的对着她说,“我这里还有十万块,这是我这么多年的积蓄……”

    他说着说着自己低下了头,仿佛自嘲,“我没有什么大本事……其实算是我拖累了你……能给你的就是这些,但已经是我的全部了。”

    说完这些他把黎菲林揽在自己的怀中,“这样的我,你愿意跟着吗?”

    黎菲林二十多年没有爱过谁,想方设法嫁给的姐夫从来没有爱过她,林辰算的上是初恋。

    初恋很多时候意味着昏了头,看不清人,林辰把银行卡交给了黎菲林,并且告诉她密码就是她的生日,黎菲林感动的眼泪都要掉下来。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林辰这样对她好,她接过了那张卡,收了起来。

    林辰有点傻了眼,心想大姐你还真接啊,表面上不动声色,一副爱你爱到死心塌地,海誓山盟算什么我们两个都有爱的结晶了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的模样,叫本来有些提心吊胆的黎菲林彻底死心塌地了。

    要说黎菲林真是被朋友圈的心灵鸡汤给洗脑了,什么人这辈子有两件事情应该疯狂一点,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和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前者二十多年没做,一直围绕着元训,后者是遇上了林辰,她情商一直不算高,林辰又一副精英模样,长得英俊潇洒,还对她温柔体贴,所以她很快就陷进去了。

    如果黎菲林的妈还在,一定一巴掌抽醒她,可惜她妈早就不在了。

    黎菲林把自己的卡也交给了林辰,语重心长道,“这是我这么多年攒的,元训从来不知道。”她说着自己都笑了,“元训也从来没有像你这样关心过我,每个月打点钱,像打发叫花子一样打发我,也亏得我是他妻子,他从来没有尽过自己的责任。”

    黎菲林说着说着自己就哭了,梨花带雨的,林辰把她的眼泪都给吻干了,心想老大你赶快走吧,好让我查一查这卡里到底多少钱。

    黎菲林很快喘息就急了,林辰却没有继续的打算,只是柔情似水的看着她,“别伤害到我们的孩子。”

    黎菲林更爱他一分了。

    “如果不成功,你就赶紧找机会出来,我会在外边接应你。”林辰笑眯眯的说,“有什么意外情况,给我打电话。”他温柔道,“我要你知道,我是你永远的盾牌,这里是你永远的家。”

    从林辰的住处出来后,黎菲林被送上了出租车,每次都这样像是在偷情一样,既刺激又大胆,殊不知她的行为早就被记录了下来。

    黎菲林往身后的高层公寓看了一眼,林辰保持这样的生活不容易,荣海市的压力很大,林辰又这么年轻,维持这样的开销,按照黎菲林的想法和林辰的工作,差不多应该就攒了这么多钱,她理所当然的认为林辰把他的全部交给了自己,所以她才会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将自己的积蓄一部分交给林辰。

    毕竟她有了林辰的骨肉,林辰的一切她都知道,她不怕林辰逃走,那张卡自己这里可以有记录,会有手机提示的,如果出现了提钱行为,她这里会直接去冻结的。

    黎菲林嘴角勾起,回到元家大宅。

    林辰是个职业骗子,自然有的是办法把钱不动声色的划走。

    账户里居然有三百多万,这次赚了!

    “老姑婆,这就算你包养我的费用吧。”林辰贼笑道,“吕清老弟,感谢你的这次赞助啊!”

    他当然不会和吕清打电话,开玩笑,现在该跑路了好吗!

    骗子是不可以有朋友的,只可以有利用对象的,他可不觉得这次黎菲林能做到什么,蠢成这个样子,基本都是炮灰的命。

    林辰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跑路。

    ***

    divine emissary的最后一场比赛,定在了元旦前夕,圣诞之后。

    天气很冷,但挡不住粉丝们的热情,最后一场有天后沙拉·布莱曼的空降加盟,有十位入围决赛的歌手的倾情演唱,随便拉出来一个实力都是杠杠的,这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甚至国外有些人专门为了自己喜欢的歌手,过来加油助威。

    这次,元轩亲自守候在了后台,看着阮疏。

    “不用担心我,我现在状况还好。”阮疏即便是面对面,也选择给他发短信。

    因为元轩三令五申不让他发声,美名其曰保护嗓子。

    阮疏无语,就算他再怎么不发声,一会还得唱歌,为了上台他甚至和元轩在床上干了一架,当然结果是他输了,不过还是争取到了最后上台的机会。

    这是他的舞台,他不能不战而退。

    那不是他的风格。

    这次随机抽到的顺序,阮疏很幸运和也很不幸,因为他又是最后一个。

    拿到结果之后阮疏反而放心了一些,因为最后他最后一个,好歹不必让这次比赛成为一场笑话。

    这次没有让任何一个化妆师进来,屋子里的东西全都是元轩亲自检查过之后才带过来的,现在只有两个人。

    “你出去,我换衣服。”阮疏打字。

    元轩不动,坐在转椅上,盯着他。

    阮疏被他这么赤|裸裸的眼神给盯得有点不好意思,在菲利普面前他可以很大胆的脱衣服,但在元轩面前就做不到。

    “你脱吧,我看着。”元轩开口。

    ……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一本正经的流氓?阮疏无语,心想元轩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怕我一闭眼,你就再次消失不见。”元轩声音带着沙哑,眼中有着沉痛,“老天用最沉重的方式告诉我错误,我就再也不能犯错了。”

    阮疏一愣,脸上有些不解,也有些尴尬。

    “你为什么不早说?”阮疏背对着他换衣服,这样可以自欺欺人一些,“我一直以为,你很讨厌,很鄙视我。”

    “那时候我一直在等你开口。”元轩道,“承认感情对我来说很难,因为我一直觉得一切都有保质期,开口了,很快就会过期了。”

    “怎么会?”阮疏直觉否认这个可能,他多少次暗中示意,对方都跟瞎子一样。

    “就像我母亲,生下我之后不久,就离开了。”元轩蹙着眉头,思考并回忆过去,“她说她爱我,然后就走了,再也不见了。”

    阮疏正在解衬衫的扣子,听到这句手停下来,清了清嗓子,“虽然对于阿姨的离开我同样很……难过,但我想你会不会想太多了?毕竟我不会生孩子,就不存在难产的可能。”

    如果因为这个元轩一直别扭着那么表态,他真的是要哭晕在厕所里了。

    没有老天开金手指,他和元轩就再无可能。

    元轩表情看起来有些尴尬,像是实话实说对他来说就是趁他病要他命一样。

    “现在呢?”阮疏趁机追问,“敢于承认了吗?”

    元轩点头,“谢谢你在原地等我,我转身的时候发现你不见了,感觉老天再一次玩弄我于手掌之间。”

    阮疏:“?”什么意思?

    “那年我三岁吧,妈妈在前一天晚上到我床前,问我爱不爱她,我说爱,她说她也很爱我。第二天她说生日到了,我有没有惊喜送给她,我就出去买东西,准备组装一下送给她,离开家的时候她夸了我一句很聪明,我回来之后就发现她已经离开我了。”元轩道,“永远离开,再也没有回来。”

    “从那之后我就知道,爱这个词语说出来就会很快过期,喜欢的东西总是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妈妈离开了,伊丽莎白离开了,哪怕后来我假装一直不爱你,你也离开了。”

    伊丽莎白是元轩从前养的一只猫,阮疏到元轩家里的时候,那只老猫不知道怎么离家出走了,最后也没有找回来。

    就像聂鲁达说的那样,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

    阮疏从来不知道元轩心中会有这样的谜题,他那时候也有很强的自尊心,三番五次暗示没有结果,再下去对他来说就是抱大腿,带着自取其辱的感觉。

    他们就这么错过。

    “我从来不知道这些。”阮疏轻声道。

    “我不告诉你,你怎么会知道呢?”元轩将阮疏要穿的衣服衣架取下来,伸手替阮疏解开扣子,两人靠的很近,呼吸交织在一起,眼神也融合到了一块,“去吧,那个舞台给你准备了很久,它也在等待你的归来。”

    “你是我心中的,天王。”元轩轻声道,“去吧,做你自己,无所畏惧。”

    阮疏换上了女装,白色的裙摆,白色的手套,带着羽毛的宽帽子,你第一眼看到他也不会认错他,假发很长,垂在腰背,却没有上妆。

    因为他不需要。

    腰细腿长,眼睛一动,睫毛低垂,灯光一打,看上去优雅高贵,难分雌雄。

    如同他出道的时候,以女装形式展现在世人面前,饱受诟病,后来被传出包养等流言,再之后的各种贬低。

    但那又怎样?

    他的眼神足以吸引你,他的声音也曾经惊艳所有人。

    如果你变了,而这个世界不喜欢你的改变,那么应该怎么样呢?

    做你自己,you are yourself。

    阮疏上台之后引起了一片倒吸声,有人直接以一句“哦草”来形容自己的惊讶。

    女装!

    你敢不敢更自我一点,敢不敢!

    为什么不敢?

    “iwham”

    阮疏声音有点低,他无法说得很大声,但他说的很坚定。

    似乎是发现了他声音沙哑这点,正好印证了前一段时间网络上疯传的那个流言,说阮疏声音毁了。

    因为阮疏从未出面反驳过流言蜚语,所以存在的是一部分人相信,一部分人不相信的情形。

    现在看来,流言不假。

    但阮疏还是来了,说了这句可能引起非议的话。

    当年的哥哥开演唱会,留长发,穿的像睡衣,引起了所谓“主流”的非议。

    这首歌也完全表现了他的人生态度,哥哥先作曲,然后问林夕,“这首歌词开头已经想好了,叫iwham,是一部电影的对白,那下面你知道我想写的是什么吗?”

    林夕说他知道,歌词写完之后给哥哥看,哥哥说果然就是我要的。他们合作很多年,自然知道彼此的心意。

    同样是心思细腻的人,同样是用情至深的人。

    他低眉垂眼,黑色的舞台,所站之处才有光芒,打在眼睑处,因为角度问题,反而是阴影。

    但看得出他的情深。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他前行一步,手臂微曲,姿态优雅。

    “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

    昂起下巴,眼睛眯起,那么骄傲。

    “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即便声音有些哑又如何?

    即便流言蜚语满世界都是,又如何?

    背景简单大方,却充满着个人色彩,虽然因为声音原因,他不能以声音演绎出变化多端的和声效果,但他依然可以唱出深情,唱出大气。

    “对世界说甚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这就是他对世界的宣言。

    这首歌曲唱完他却没有急于走下去,也没有畏惧世人同情的眼神,一首歌以音色的角度来说,完败。

    处理不够圆滑,多处破音,高音处明显唱不上去,甚至换气的时候因为嗓子的问题,而听起来有些让人觉得遗憾。

    在普通人眼里唱的还能听,但在这种舞台,这种级别的比赛场合,真的有些拿不出手。

    多少人看他的眼神带上同情,网上又隐约出现了各种猜测,以为这位以后要以女装博取眼球,靠这个来留住最后的人气。

    然而他的粉丝却落泪了,因为这首歌已经告知了世人,他到底如何想。

    “这是最后的晚装,”阮疏微笑道,“原谅我的离经叛道,其实我不求任何人的原谅。”

    这句话,对那些不怀好意猜测他的人是赤|裸裸的打脸。

    “因为,我就是我。”阮疏道。

    做什么,有人不屑,不就是借死人的名气么?那位的地位不可动摇,今天唱这首歌难道没有别的用心么?

    舞台打光学别人,女装这点难道没“借鉴”么?真的是怀着好意?

    打着致敬的名义做着抄袭的事情,你不是第一人,没关系~

    现在说什么不求原谅,是心虚吧?

    阮疏知道总会有人反对,总会有人说着他的各种不适。他不是人民币人人爱,有人高风亮节连人民币都不爱只爱人民呢!

    “我并不是致敬,或者悼念。”阮疏这一句话出口,激起了千层波浪,评委们还没有变色,底下的观众和电脑前,电视机前的人性格中有愤怒的,已经隐隐有发火的趋势了。

    这话说的有些难听,不是致敬不是悼念,你别唱啊。

    有人已经把鼠标摔了,你以为你是谁,怎么可以这么说话!

    你和那位差得远好吗!

    然而下一句直接让他们下巴掉了,做出改观,知道自己的改观其实无足轻重,为刚才的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感到羞愧。

    “我只想对所有人说,如果你有爱的人,请在人间好好爱他。多么深的思念,敬意,都换不回人间的白头不离。有些感情来不及说,就永远没有机会说了。”

    “我知道有很多人之前揣测过我和一个歌手的关系,没错,他是我的弟弟,简达随,我们出生就再也没有见过面,我也没有尽到兄长的职责。”阮疏抬起头,像是试图不让眼泪掉下来。

    “三首曲目唱完,我完成了他的心愿。”他连以自己的身份站到这个舞台都做不到,只能以这种方式来不让别人忘记他,“我想,我只能以这种方式爱他,”说着他脱下帽子,鞠了一躬,“希望你们记住他,如同记住我。”

    “我与他同在。”

    “这场比赛,我宣布退出。”阮疏展眉一笑,但我会归来,因为这是我的舞台。”

    他动作潇洒,哪怕身穿女装,也无法掩盖那种英挺气概,女装的温婉被他演绎成了修长,他转身离开,手中的帽子直接被抛到了底下的观众手中,反应最快的那个人跳起来抢到手,却意外的没有引起混乱。

    “我会等你回来的!”那人大喊,是个男生。

    他的声音很响,像是安静的空气中的一道雷。

    他本来是专程来看沙拉·布莱曼的,却意外收获了一个偶像。

    是的,偶像。不以大众化和理想化的面目示人,做他自己。

    就像歌词里说的那样,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仿佛被这样的气氛带动,体育场的声音此起彼伏,最后汇成海洋:

    “一定要回来!”

    “我们等你!”

    “爱你!”

    阮疏挥挥手,却不回头。

    他虽然没有在这场比赛中摘取桂冠,却已经成为了无冕之王。

    元轩走到光亮处,等着他。

    光束追随着阮疏的背影,恋恋不舍,一直到元轩和阮疏汇聚的地方,群众雪亮的眼睛发现他们两人。

    元轩彬彬有礼的鞠躬,阮疏伸手,元轩吻了一下他的手背。

    “欢迎回来,我的天王。”

    ***

    这几天最热门的人无非是阮疏。

    其中最热门的无异于阮疏和元轩高调而无声的宣布他们在一起了。

    国民老公有老公了,这伤害了万千少女or少妇的心理。

    从前声称要给元轩or阮疏生猴子的人表示,他们两个人再怎么搞都生不出猴子,但其他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也肯定不会出给从前的单身钻石王老五生猴子,想想也平息了愤怒的心情,转而祝福他们两个。

    什么舆论啊反对啊都是泡沫,正如有人说过,很多时候你迫不得已,往往是你不够强大。

    阮疏足够强大吗?未必,但他心理已经经历了蜕变,自信的人往往会散发出不一样的光彩,所以尽管长相相同,但没有人把他和简达随混淆在一块。

    在divine emissary比赛结束之后,阮疏火速推出了他的写真集:《最后的晚装》

    样图被黑色野狐po出去的时候,多少屏幕被沾湿了。

    舔的。

    口水滴答响。

    大家开始猜测到底黑色野狐是谁,怎么会拥有这么强大的,快速的消息。

    吴修远对着手机笑的淫|荡,听老板的话,从前养这个号,果然关键时刻有用。

    他伸了个懒腰,老板之后估计又要加工资了。

    哎呀工资再加他都不好意思了。

    当然不可能谦虚的不要。

    不要的是傻瓜。

    不过想到阮疏和元轩的相处模式,他一直在猜想谁攻谁受。

    想太多,你老板不可能受的。

    ***

    当天晚上的晚宴放在了元家老宅,也就是别墅区。

    黎菲林,元训,元轩,阮疏四人的宴席,毕竟这是阮疏身份被承认的第一次正式的家庭晚餐。

    正式参加晚餐,总有种莫名的紧张感。

    才不承认什么丑媳妇见公婆呢!

    他置办衣服的时候换来换去,元轩本来有些惊异,后来就习惯了,当然没有无视。

    因为阮疏换衣服相当的快,所以他可以很多遍欣赏阮疏的身材。

    “不用紧张的。”元轩在看了阮疏换了好多件衣服之后终于开口,“爸爸很开明的。”

    阮疏住手了,“我没有紧张。”

    “你紧张的时候换衣服很快。”元轩悠悠道,“是职业病?”

    阮疏:“……”这和职业病有什么关系?欺负正在治疗嗓子的人真的很得意吗!

    很得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