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督主要好好认错哟

瑟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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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夏端坐在床上,正津津有味地嚼着桂花糕,一张小脸上满是满足。唔唔唔未央的桂花糕果然最好吃啦!唔唔唔……阿央果然还是对她很好呢……小姑娘将甜甜的桂花糕咽进肚里,大眼睛眯得享受无比。

    “……慢些吃,又没有人要与你抢。”未央看着狼吞虎咽的小姑娘,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给流夏轻轻地揉着药膏。他仔细地照顾着小丫头身上的每一处伤痕,只觉得那些伤都是划到了自己的心上,让他不由得把手放轻再放轻,生怕弄疼了小丫头。

    “阿央我还要!”咽完了最后一块桂花糕,小丫头眨巴眨巴湿漉漉的大眼睛,轻车熟路地撒娇道:“阿央快去做——流夏还要吃——”长腔拖得天真无比。

    “乖,等上完药。”未央轻声安慰她,极小心地伺候着她身上的伤口。

    “呜,不要!流夏要吃糖葫芦,糖葫芦!”小姑娘却不依,胡乱地挥胳膊蹬腿,给正在上药的未央捣乱,带得身上的锁链哗哗作响。未央听着锁链的响声,抿了抿嘴,抬头看着流夏,并不在意她的顽皮。

    为了防止流夏跑去帮助锦衣,又因为流夏大得出奇的怪力,未央只得令人将她用极粗壮的锁链锁得紧紧的。是以,流夏的身子瘦瘦小小的,却到处都绑着极粗的链子,显得很有些异样的残酷,更是让未央看得心里一阵阵地发堵。

    往日里,在流夏这么任性的时候,未央是少不得要威吓她一下的。可现在,他却只是叹了口气,又轻轻地揉了一把流夏的小胳膊,同时答应道:“……好,给你做。”又叮嘱着:“不要乱动,别碰到伤。”说着,他暂且把药膏扔到一边,就转身出了门,准备熬糖浆去了。

    若是平时,流夏一定会像小尾巴似的跟出来,一个劲儿吵闹着要他快些。可是现在,她却是不行的。极粗的锁链被打进了地底深处,深到就是以流夏的怪力也无法将其j□j。所以,小姑娘就只能留在那间小小的屋子里,一步也踏不出。

    “哎呦,作甚哦,青天大白日的,摆出这么副死了娘的表情。”就在未央将要踏入厨房的时候,娇媚的女声忽然响了起来。

    未央挑挑眉,并不在意女子话里的无礼,只是转过头,看着面前一袭红衣的女子,开门见山地问道:“朱绯,还未破阵?”

    “当然啦!”名为朱绯的红衣女子微微撅了撅嘴,千娇百媚地抱怨着,“蛊阵哪里是那么容易破的嘛。”

    她正是当日在猎户家中的那个红衣女子。

    “不容易,沐清风会随随便便地闯进去?”未央瞥了她一眼,转过身,走进了厨房。

    朱绯却没有跟进去,只是站在门外,用手指掩着鼻子,仿佛很嫌弃厨房的油烟味。“哎呦,这话说的,奴家如何与那位小哥比嘛。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位小哥可是为了红颜哪儿都敢闯,哎呦,还哪儿都能闯得来的人物呢。”她说着,勾了勾头发,低低地笑了起来,“昆仑玄圃是怎么教出这种功夫当世少有的弟子的,哎呦,真是羡煞旁人了,弄得奴家都想去玄圃派拜师重造了呢!”

    “沐清风不肯带你们进去?”未央问着,用心地往锅里倒着砂糖。

    “可不是。怎么说都不肯,几步就把我们全甩下了,跟都跟不上,真是绝情呢。”朱绯娇声抱怨着,“说到底,他这一身功夫能留着,还不是多亏奴家当时留了手。此时却忘了往日温存,变得如此绝情。啊,男人啊,就是这么不知道记恩,一个个伤得都是我们女人的心。”她自顾自地编排着,她还掏出手帕来,装模作样地抹了抹眼泪。

    当时,与锦衣交锋时,因为自断了手筋脚筋,沐清风的武功差点被锦衣身边的一个黑衣人所废。而那个跟在锦衣身边的黑衣人正是朱绯。

    未央听着朱绯的一通胡言乱语,没有接话,也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往锅里倒了水,他将糖混水熬了几下,才忽然开口,喃喃自语道:“不算是女人……也就是个小丫头……”

    朱绯见他这样,挑了挑眉,笑道:“哎呦,说起来,流夏妹妹这么乖,你还非要将她绑得严严的,真是狠心呢。”小丫头活泼好动,没个消停的时候。就是被锁在小屋子里也是一样,成天都竭力在锁链能触及的范围里上蹿下跳。

    “……她乖,是因为她知道她逃不掉。”未央顿了顿,道,“流夏不会做无谓的事。所以,既然知道逃不掉,她就不会胡乱反抗。”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所谓的大智若愚了。

    未央说着,低着头,将红彤彤的山楂一粒一粒地串在木棍上,又道:“包括她不会杀我……也是一样。她知道,她就是杀了我也救不了锦衣,所以她不会动手,否则……”未央说着,竟不自觉地笑了起来来,“我多次与她那样靠近,大概早就身首异处了。”

    关于流夏的安危,锦衣也是有恃无恐,仿佛吃定了未央绝不会对流夏做什么。实际上,未央也的确做不了什么。破不了蛊阵,他本可以用流夏来威胁锦衣,赌一赌流夏在锦衣心中的分量。然而,他至今却也只敢口头威胁,根本就做不出什么真的伤到流夏的事来。

    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又所谓“无毒不丈夫”,未央曾以为自己做得很好,现在却才知道,那只是因为没有遇到小屋里那个恼人的小丫头罢了。

    “哦呀……”朱绯应了一声,勾着头发看着未央这副与平时的意气风发截然不同的样子,挑了挑眉,略略收敛了轻佻的神态。“哎呦,那么想要啊。”她看着未央,道,“想要,就得好好抓着才行呢!——不与你说了,我半途从姐姐那里出来,也不知道姐姐会不会生我的气呢。”她此次回来,是为了传令的。然而,在回来后,她却没先来见未央,而是先去见了与她一起的温婉女子。

    “你二人倒是不拘世俗。”未央低头摆弄着手里的串好的糖葫芦,也不知是在想什么。

    “世俗?哎呦,那算的是什么狗屁呀。姐姐那么好,肯定得好好地抓在手心里啦!”朱绯说着,声音忽然变远了。未央偏头看了她一眼,就见她早已掠了出去,大概是找她温婉的姐姐去了。

    未央就又低下头,加快了速度,将山楂串到了竹棍上,浸入糖浆里。由不得他不快,不远处,从小屋里传来的小女孩的吵闹声已经快要掀翻房顶了。

    *

    蛊毒已解,翘楚却仍昏睡不醒,好在已经退了烧,也的确只是睡着了,让沐清风放心了不少。将睡得沉沉的翘楚安置在了小床上,沐清风蹲下|身子来,轻轻摸着她的头发,又摩挲她的手,蹭在她身上,看不够似的看了她很久。

    等她醒过来,就认得他了。一想到这个,他就兴奋地无法自持。他迫不及待要她醒过来了,她太久没有与他好好说话了,也太久没有好好宠爱他了。

    因为小屋里只有一张床,所以一旁,因失血过多而昏迷的锦衣就只能躺在地上。尽管如此,因为陆水对此毫无意见,锦衣又处于昏迷状态,所以关于床铺的争执却并没有发生。——实际上,陆水岂止是对此毫无意见,因为嫌麻烦,她甚至没给躺在冰冷地上的锦衣铺点被褥。

    陆水蹲在地上,拖着锦衣,细心地给他包扎着伤口。她的动作很利索,一会儿的工夫就连上药带包扎做得妥妥的。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沐清风总算将恋恋不舍粘在翘楚身上的目光移了开来,随意地放到了锦衣的身上。

    “不用包了吧,反正也活不久了。”锦衣说着,离开床铺走了几步。直到离翘楚远了一点,他才轻轻地抽出了腰间的剑,道:“从哪里下刀好?他平日剐人的时候,都是从哪里开始的?”得先把他提出去。翘楚不喜欢血腥味,在这里动刀子,一定会熏到她的。

    “凌迟的话,一般先从胸口开始的,然后……啊不对!不许你杀他!”陆水猛地反应过来,而后马上张开双臂,挡在了沐清风的面前,“亏我还给你娘子解毒的!你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尽管对锦衣恨之入骨,沐清风却还是老实地垂下了头,认真地向陆水道谢——虽然他之前就已经向她道谢过无数次了。

    “……哎呀,客气什么!”见沐清风又这么客气,陆水瞬间就不好意思地挠起头来,“其实是顺便的啦顺便的,阿爹赶我来中原,就是为了取他的蛊的。”说着,她的眸子略略沉了起来,“阿爹说,督主会变成这样,给中原人搞出了这么多麻烦,都是他那年一时心软的错。所以,他不能再放任他用蛊做坏事了。”

    “无论如何,在下的感激之情是不会少的。”沐清风却仍是规规矩矩地垂着头,道谢道,“姑娘救了翘楚,于在下恩情便比救在下的性命更甚。如此大恩,只要姑娘开口,沐清风定衔草结环以报。”

    “……哎呀,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草……”陆水拽了拽头发,“总之,就是说要报恩吧。那就不要杀他啦,这不就妥妥地报恩了嘛!”

    “……如何不杀?”沐清风听着,微微眯了眯眼,道,“他待翘楚如此……我曾发誓,要他跪在翘楚的脚下认错,要他千刀万剐来还他给翘楚,还有其他人所造成的苦楚!”

    陆水一听,乐了。“哎呀,别的不提,前一条不是很好说么!”她说着,转过身来,推了推地上的锦衣,唤道:“督主!督主督主,起床啦,起来认错啦!”然而,锦衣是失血昏过去了,并不是单纯的沉睡,自然没这么容易醒过来。

    见推不醒他,陆水有些苦恼地拉了拉自己的头发,干脆伸出手来,对着他胸口的刀上用力地戳了下去。

    “啊……呃……”锦衣抖了一下,被疼得瞬间醒了过来,“你!”他疼得头脑发胀,却还是很快地认清了面前的情况。

    又是这个女人!

    锦衣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胸口渗出的血迹,咬了咬牙,只觉心里怒火冲天,又只恨自己无用,无法尽快弄死这女人。

    而在他的面前,陆水仍是笑眯眯地,仿佛根本就看不到锦衣的怒气。“督主,快跪下磕头认错啦!要认到人家原谅你为止哟!”陆水这样说着,用的是谆谆教导的语气。

    作者有话要说:小瑟:啊……怎么说呢……说实话,以前没有意识到督主有多过分,直到今天看了一篇文。这篇文……我在千千小说看文五年第一篇让我忍不住在人家文下爆粗口的文……甚至生气到删掉了我正在追的同作者的另外一篇文的收藏,尽管我真的是十分喜欢这篇在追的文,是仅有的一篇让我想要章章留言,一更新就让我迫不及待戳开的文了。

    由不得我不爆粗口,那篇文据说很有内涵,读者把它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净化心灵啊小孩子读不懂啊之类,口碑真的很好,但是我真的看了四章就出离愤怒!男主那畜生比李天一还不如……不对,李天一跟男主比起来也算是普通的小男孩了。起码人家轮X只轮了一个,没有到处奸淫妇女,也没有因为女性反抗中咬了自己一口就把人扔去被一匹马X到死,也没有逼着别人的妻子给自己口|交还因为人家漏出来了一滴就把人扔给下人轮X玩到死……理所当然他和女主的第一次也是*,但比起之前那些对各种女性的侮辱,这已经不算什么了不算了……我去作者为啥要写得这么详细……我不介意这个人是男主,我介意这个人得了善终!看了一堆评论,他在佛法下悔悟了,感动了一票读者……也许那文真的是佛法无比净化心灵很有内涵吧,但是在短短四章里男主是真的把我恶心坏了……

    然后我就想到了督主……其实督主又好到哪里去了。作为作者,抱着对女性的尊重心里,在督主这里我没有提任何关于在性上侮辱女性的情节,为了让本文口味不变重,也是出于对小哥的心疼,在刑房我也只让督主动了鞭子,别的什么更残忍的东西我只字未提。但说实话,不考虑这些的话,督主的性格设定还真是能干出这些事的人……不说这些我不敢写出来的,就说我写出来的……当初为了表现督主的心狠手辣,我也是让他干过因为侍女奉茶烫口就剐了人家……剐刑有木有!刀割一下手指头都超痛的可是他把无辜少女给剐了!

    OTZ写文的时候没有意识到,现在才反应过来,督主是怎样的一个变态啊…………明明是我自己写的,为啥现在我会被吓一跳……啊啊……现在一点也不想让督主好过了……_(:з」∠)_

    督主:明明是你的错!

    小瑟:咳……总之,求推文!说实话放弃了同作者的那篇我很喜欢的文,我也很心疼的……好想求一下这种很成熟的作者写的文。就是有那一类早期就在千千小说写文的很成熟的作者,现在已经当妈妈的那种,写文超级有味道><或者忠犬男主BG文!特指那种不会忠犬着忠犬着就对妹子黑化,或者对妹子*特别强强到起了强奸的念头的……有了忠犬的前提后,就对男主行为的接受度变低了呢。好好的忠犬文,黑化都算是个人爱好了吧,让忠犬满脑子都是想强X女主还真是接受不了呢……

    翘楚:→→意外地口味很轻啊。

    小瑟:是啊就算S|M我也只喜欢女主男奴呢……

    翘楚:……抱歉,前言收回。

    小瑟:嘛总之就是在汉子身上口味怎么重都无所谓,但是不要重到妹子的身上去……女孩子是用来好好宠爱的,你看我现在写文都没有恶毒女配了呢~而且以后也再也不会写什么无脑炮灰女配了,就算毒也要毒出个性啦~

    #今天的作者有话说也可以凑出半章呢##不用动脑光吐槽的话我的速度也可以很快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