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出奇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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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凡作战,都是以正兵作正面交战,而用奇兵去出奇制胜。

    “副将,掩护我!”有了之前的猛攻,忻明的阵法已经受到重击。见到被众军围护起来的忻明,甄谨皱皱眉。

    要兴兵作战,需做的物资准备有,轻车千辆,重车千辆,全副武装的士兵十万,并向千里之外,运送粮食。那么前后方的军内外开支,招待使节、策士的用度,用于武器维修的材料费用,保养战车、甲胄的支出等,每天要消耗千金。

    因此,军队作战就要求速胜,如果拖的很久则军队必然疲惫,挫失锐气。一旦攻城,则兵力将耗尽。而且长期在外作战,还必然导致国家财用不足。现在朝凤虽是有钱老板商行的支持,可是这能省,还是省一些的好。

    “八阵之法,一阵之中,两阵相从,一战一守;中外轻重,刚柔之节,彼此虚实,主客先后,经纬变动,正因为基,奇因突进,多因互作,后勤保证。这样好的阵法,军神到底是军神。”

    见到甄谨像自己冲来,忻明到也不躲避,接过身边人递来的长枪,就向着甄谨攻去。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若是以前,忻明是绝对不会选择和甄谨正面交锋的。

    毕竟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却还是要逞强的行为,不是勇者,而是傻子的作为。可是啊.......忻明回过头看向朝凤,自己或许早就傻了吧,就在看见她的那一天,自己的行为,就已经不被自己控制了。

    “若是君子。那就堂堂正正的开战。你武力不俗,何必这样?”军队打败仗有‘走‘、‘驰‘、‘陷‘、‘崩‘、‘乱‘、‘北‘六种情况。这六种情况的发生,不是天时地理的灾害。而是将帅自身的过错“你根本没有战意,若是这样。又何必要上战场。”

    在地势均同的情况下,以一击十,而导致失败的,叫做‘走‘。士卒强捍,军官懦弱,而造成失败的,叫做‘驰‘。将帅强悍。士卒儒弱而失败的,叫做‘陷‘。偏将怨仇不服从指挥,遇到敌人擅自出战,主将又不了解他们能力。因而失败的,叫做‘崩‘。

    将帅懦弱缺乏威严,治军没有章法,官兵关系混乱紧张,列兵布阵杂乱无常。因此而致败的,叫做‘乱‘。将帅不能正确判断敌情,以少击众,以弱击强,作战又没有精锐先锋部队。因而落败的,叫做‘北‘。

    “用兵的原则,将领接受君命,从召集军队,安营扎寨,到开赴战场与敌对峙。这些忻明敢说问心无愧,将军何出此言。”弯身闪过甄谨的剑气,忻明反手,长枪横扫。

    长枪与重剑碰撞,金属的嘶鸣声,刺的人耳朵都发疼。收回剑,甄谨皱皱眉,“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善于用兵作战的人,总是首先创造自己不可战胜的条件,并等待可以战胜敌人的机会。你不是不会指挥,而是不想吧。”

    “想,怎么不想。我等待这一天,已经等待很久了。”这倒是没有说谎,这一场战役,甚至可以说是在忻明的催促下,而快速产生的“英雄难过美人关,对于这一点,甄将军只怕比我有更深的感触吧。”

    凡兴兵十万,征战千里,百姓的耗费, 国家的开支,每天都要花费千金,前后方动乱不安,戌卒疲备地在路上奔波,不能从事正常生产的,有七十万家。这样相持数年,就是为了决胜于一旦。

    “你有没有想过,因为你的一时任性,会有多少人国破家亡!”听了忻明的调侃,甄谨并没有在意什么美人不美人的,而是更在意忻明放肆的态度“将军所代表的,是一个军队的灵魂。其中重大责任之所在,是不可不认真考察研究的,毕竟你手里的,可是三军的性命。”

    也不怪甄谨愤怒,他从小便在军营中生存。对他来说,军人更像是自己的家人。所以他主持军事行动,要做到考虑谋略沉着冷静,而幽深莫测,管理部队公正严明,而有条不紊。

    要能蒙蔽士卒的视听,使人们对于军事行动毫无所知;变更作战部署,改变原定计划,使人无法识破真相;不时变换驻地,故意迂回前进,使人无从推测意图。这并不简单,可是甄谨却一直小心警惕的应对。因为他不想,也不敢再看着人,在自己的面前死亡了。

    “您说的很有道理,将军是一个军队的领队,所以我才不能死的这么轻巧,至少不能在你手上死去。”毫无征兆,忻明突然挥动手中的旗帜,像军队中求起支援来“将军好身手,必然不会有事。在下先走一步。”

    兵法上说,善于运用奇兵的人,其战法的变化就象天地运行一样无穷无尽,象江海一样永不枯竭。象日月运行一样,终而复始;与四季更迭一样,去而复来。

    宫、商、角、徵、羽不过五音,然而五音的组合变化,永远也听不完;红、黄、蓝、白、黑不过五色,但五种色调的组合变化,永远看不完;酸、甜、苦、辣、咸不过五味,而五种味道的组合变化,永远也尝不完。战争中军事实力的运用不过‘奇‘、‘正‘两种,而‘奇‘、‘正‘的组合变化,永远无穷无尽。奇正相生、相互转化,就好比圆环旋绕,无始无终,谁能穷尽呢。

    “保护陛下!”调虎离山!见忻明的方向,甄谨的心头猛然一抖,他的目标,根本就不是打败自己,而是朝凤。

    虽说打仗不在于兵力多,而在与不轻敌冒进,并集中兵力、判明敌情,取得部下的信任和支持。可是蚁多咬死象,再英勇的部队,在这样的车轮战之下,也显得有些疲惫了。

    “提高警惕!”甄谨虽还是极力战斗,可是周围的士兵,却明显有些疲惫了。

    军队因久战疲惫不堪,锐气受挫,军事实力耗尽,军内物资枯竭,其他部队必定趁火打劫。这样,即使足智多谋之士,也无良策来挽救危亡了。

    “敌人早朝初至,其气必盛;陈兵至中午,则人力困倦而气亦怠惰;待至日暮,人心思归,其气益衰。” 敌人能否被战胜,在于敌人是否给自己以可乘之机。所以,善于作战的人,只能够使自己不被战胜,而不能使敌人,一定会被我军战胜。

    湍急的流水,所以能漂动大石,是因为使它产生巨大冲击力的势能;猛禽搏击雀鸟,一举可致对手于死地,是因为它掌握了,最有利于爆发冲击力的时空位置,节奏迅猛。

    旌旗纷纷,人马纭纭,双方混战,战场上事态万端。甄谨皱皱眉,握紧手中的重剑。在忻明的眼中,没有杀意,要不然,也不会使用这样随便的阵法。但自己的指挥、组织、阵脚不能乱,否则全军覆没。

    “陛下,您看那边!”青书见到远方有什么人正在往这边跑,一开始他还以为是甄谨回来了,但是看清楚后,却是猛的一愣“这......这是大夏那边的将领!来者不善,陛下您快走,我掩护你。”

    见到青书这诧异的模样,朝凤倒是轻轻地笑了笑。若是忻明不来找自己,自己还要觉得不踏实呢。现在他来了,自己倒反而安心很多:“来人,把朕的马迁来,朕要亲自去会一会他。”

    “陛下,把廉价的东西放在冷僻之处,即使是曾参、鱼酋这样有修养的人,也有偷窃的嫌疑。您这样过去,只怕他会起歹意。”虽说自己心里并不觉得忻明会做出什么,可是青书对朝凤的做法,却还是不赞同的。

    朝凤丝毫不理会青书的劝告,直接翻身上马:“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既然朕敢到大夏来,就敢面对千夫所指。你莫要多说,其他人也莫要跟着。若是我真的死了,那就把帝位传给甄谨。”

    “这.......”青书还想再说什么,可是朝凤却已经扬起马鞭,驾着马走了。

    见到朝凤来了,忻明很是欢乐的笑了笑。倒不像是看见的敌军,而像是看见了多年不见的挚友:“凤儿终于下来了,真是叫我好等。”

    “按照用兵的原则,军事地理有散地、轻地、争地、交地、衢地、重地、圮地、围地、死地。诸侯在本国境内作战的地区,叫做散地。在敌国浅近纵深作战的地区,叫做轻地。我方得到有利,敌人得到也有利的地区,叫做争地。”

    并未理会忻明的调笑,朝凤皱着眉望着他继续问道:

    “处于散地就不宜作战,处于轻地就不宜停留,遇上争地就不要勉强强攻。这些话,难道世子都不记得了吗?”

    当然不可能不记得,因为写出这些话的,就是自己。现在这种场合,她与自己说这些,分明是在笑话自己,在战场上放水。忻明挑挑眉,看着朝凤依然笑的甜:“看来殿下对我关心的紧啊。连这些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