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再遇术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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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诧异的张大眼睛,朝凤不可置信的看着术葬。他不应该是这样的,这个在匈奴号称神使的男人,不应该这样的憔悴。

    “你怎么了?为什么你的时光,就像是突然流逝了一样。”在术葬的脸上,已经透露出一种,如同枯木一般的感觉。

    仔细凝视着术葬,朝凤发现虽然他的相貌,并没有什么变化,可是却给人一种老态龙钟的感觉。若是此刻术葬突然倒下去,自己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很明显吗?本来不想让你知道的,没想到,你却来了。”用刀之人,早晚会死于乱刀之下。 其实用术的人,也是一样的。自己窥探天命,终于受到了法术的反噬,可是自己却并不后悔。

    ‘道’普遍存在于事物之中,通过潜化渗透而命定事物;特定事物,有着特定的生死周期。虽然名称交验,事物各异,但却无不贯通着,同一的普遍规律。

    道和它所生成的万物不相同,德和它所包含的阴阳不相同,衡器和它所衡量的轻重不相同,墨线和它所矫正的弯曲不相同,定音器,与影响声音的干湿不相同。遵循自然的普遍规律,返回到事物的具体道理,深入观察,交互验证,寻根究底,终而复始。虚静之后,不会再用到主观意愿。

    “你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仔细看了看术葬,朝凤轻轻地开口问道“细细想来,我们已经好久不见了。”

    自己上一次看见术葬什么时候?朝凤已经想不起来了。这些日子,自己要面对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要处理的东西,也实在太繁重了。而术葬,在自己的心里,解除了对他的警报后,便不如何在意他了。

    “很久了吗?可是我却一直看着凤儿呢。”轻轻地拨动了一下手边的星盘,术葬看着朝凤。孩子般的笑了笑“如果我可以早一点认识凤儿便好了,那样,我便可以早一点陪着你。”

    这些日子,术葬通过星盘看见了很多东西。就在朝凤看不见的角落中,自己却看见了朝凤的一声。看着她从连路都走不稳的稚子,一步步成长为婷婷少女。看着那曾经天真的眼神,一点点变的深沉。看着她凤舞九天,红袖掷诏提,还有那未来的一片血红。

    “既然你这么说,那你知道。几天我找你做什么吗?”看着术葬的眼睛。朝凤却突然觉得自己要说的话。都像是鱼刺一般,死死的卡在喉咙中,死都说不出来了。

    几乎是贪婪的注视着朝凤,术葬把她的眉眼。全部都记在心中:“凤儿今天是来道别的是吗,现在匈奴的局势,已经稳定下来了,所以,你也要离开了是吗?”

    “是的,匈奴若是空着,我实在是不放心。可是我又不敢把好不容易取得的天下,随意让出去。术葬,我相信的的。只有你。”

    社会从没有平安无事的时候,做君主的,若是不肯放手赏给臣下爵禄和富贵,就不能解救危亡的国家。所以只有鼓励廉耻之心,提倡仁义之举。

    过去介子推没有爵禄。凭着‘义‘追随晋文公出亡;途中饥饿难忍,又凭着‘仁‘,割下身上的肉给晋文公吃,所以君主铭记他的德行,书上著录他的名字。可是现在,仁义却显得太空乏了。自己急需一个,可以让自己交付后背的人,除了术葬,朝凤还真的没有想到还有谁。

    “你是匈奴的大司命,是神权的掌管着。若是你肯出面,必定是比我这个外来的女子有用。”朝凤笑笑,看着术葬继续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是大夏让,我应当要回去的。若是以后,我一直没有来匈奴,那你就.....”

    朝凤本来是想说,若是自己一直没有回来,术葬就按照他的心意,随意去找一个继承人。却不想,自己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术葬打断了。

    “我说过,我会一直陪着你。不论你要做什么,要去哪里,我都会一直更随在你的身边。”即便是凤儿,也会很孤独吧。术葬到现在还记得,星盘中的朝凤,是怎么度过那些漫长而漆黑的夜晚的“现在我的想法也没有变过,所以,你一定要回来,一定要让我看见你。”

    这,是答应了?朝凤愣了愣,似乎不相信术葬会这么爽快,可是在术葬的眼睛里,朝凤只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对了,凤儿还记得吗?你曾经把阴阳家的至宝,放在了我这里,既然你就要走了,那现在也该是我物归原主的时候。” 说着术葬就从袖中,拿出一个包装精致的锦盒。

    接过锦盒,朝凤却不急着打开,而是直勾勾的看着术葬的手腕:“你的铃铛,怎么变了花样了?”

    “大概是年代太久远了吧。”微微缩回手,术葬皱皱眉“这手镯是师傅给我的,我一直都以为他只是一个镯子,其他人也没有注意过这个。从我七岁戴上它,只有凤儿一个人说它是铃铛。既然这样有缘,那么就送给你好了。”

    说罢,术葬就真的脱起手镯来,也不管朝凤要不要,就直接塞到朝凤怀中了。

    手镯上的花纹,就像是褪色了一般,变得灰蒙蒙的。再没有那种,自己第一次见到,那种令人心头都发颤的感觉了,反而是明珠蒙尘一般的黯淡,就像此刻的术葬。

    “这个镯子,是不是和你自身有什么关联?”不知道为什么,朝凤的心里突然有一丝怪异的感觉。那时术葬的师傅,在听见自己说,自己能够听见铃铛的声音,也显示出奇怪的表情,看来,这个镯子,也是有来头的。

    听见朝凤说这话,术葬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但是恒快就恢复了常态。这表情变化虽快,可是却始终逃不过朝凤的眼睛。

    “你若是不说,那我便什么都不收。不论是这阴阳家的至宝也好,还是你的铃铛也罢。反正我对这些法术的事情,是一窍不通的,待在身边也没有什么用。”佯装出一副威胁的样子,朝凤对着术葬挑了挑眉。

    君主乐于使臣下为公尽力,而苦于他们为私夺权;臣子安于量才录用,而苦于身兼二职。所以明君,除去君臣苦恼的事,设立君臣快乐的事。君臣的利益,没有比这更深远的了。不考察大臣私下的活动,轻率地考虑重大的事情,所以天下有君位,被篡的祸患。

    “幻星宝盒,是阴阳家的至宝。这手镯,也是师傅那边的传家宝。我虽是不知道这又什么用处,可到底也是个法宝。”看见朝凤逼问的眼神,术葬稍稍的把头偏开了一些“师傅说,可以保平安。我又不出去,也不需要这些。”

    见术葬说的深沉,朝凤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那这幻星宝盒呢?你拿了人家的至宝,阴阳家难道会善罢甘休?”

    “他们到也来找过我一回,后来交涉了一番,他们便放弃了。”见朝凤收下了,术葬便轻轻地看了看说道。

    虽然现在术葬说的淡然,可是想都想的到,那‘交涉’的场面,显然不会是什么温和的场景。朝凤叹息了一声“你啊,若是下次再有什么事请,不要在一个人扛着了。”

    “恩,你......你要保重。”术葬点点头,似还想说些什么,可是终究放弃了“我,就在这里等你。”

    朝凤本还想再说什么,可是既然术葬已经送客了,自己再呆着,也不方便。于是朝凤便告辞了。

    等到朝凤走后,术葬依然紧紧地盯着窗户,就好像只要自己看着,朝凤就会重新过来似得。

    就连术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还是小乖轻轻地在他的胸口,碰了碰术葬才回过头:“凤儿,你一定要回来啊。要不然,只怕我等不到那一天了。”

    “陛下,您到哪里去了?”见朝凤才回来,清露连忙迎上去“甄将军来过一次,似是找您有时,只可惜您不在。您......您真的要会大夏吗?那里不是伤您最深的地方吗?”

    接过清露递过来的茶水,朝凤笑了笑:

    “听别人说:‘办事不出差错,就是尧也做不到。‘假如燕王对内憎恨本国民众,对外喜爱鲁国人,那么燕人就不为他所用,鲁人也不会依附他。燕人被憎恨,就不能尽力来求得功劳;鲁人被喜爱,但不能冒死罪去亲近别国君主。如果这样,臣子就成了缝隙一样的隐患,君主就会陷于孤立。用成了隐患的臣子去侍奉孤立的君主,这就叫危险。我到底是大夏人,匈奴并不是我的家。”

    治理得最好的国家,实行赏罚,但不凭个人喜怒,所以圣人能达到治国的极致;建立刑法,但不逞私威杀人,所以奸人服罪。射箭中靶,赏罚得当,所以尧可复生,羿能再世。

    若是在当今社会中,自己想要找到忠心献计的人,一定不能学燕王爱鲁人,不要使当代君去仰慕古代的贤人,不要去指望善于泅水的越国人,来救中原的溺水者。所以想要征服大夏,是决计不能指望靠偏远的匈奴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