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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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奔是指和所爱的人一起逃跑。情侣们的婚姻得不到父母的支持,不得不选择秘密逃跑。通常,是女方跟随男方逃跑。私奔的行为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礼法价值观,古代中国社会对私奔的情侣有一种严厉的惩罚。

    如果男子私奔被捉到,他会被从家庙中除名,拥有的土地被没收,而人则会被绑在门板上用木棍抽打直至重伤甚至死去。女子如果私奔被捉,或者是被休回家,或者被扔到井里淹死。如果女子出生名门,她则会被驱逐出家族的势力范围。不管私奔的是男子还是女子,家里人都会因此在邻里中“抬不起头”。如果纵观历史,更多女子在私奔后的结局都没有这么美好:很多沦为小妾,郁郁终生,还有些甚至被出轨的爱人所抛弃。

    “若是想要私奔,大司命是不是找错人了,朝凤可不是什么单纯好骗的小女孩了,也不需要别人的保护。”见术葬脸上的认真,朝凤倒是无所谓,只是拍了拍狼奴的手,示意他放松一些“大司命若是无事就先回去吧,朝凤决定好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再说了,大司命不是也说了,那星象是便的耀眼,而不是衰弱。既然是这般,那又有什么不好。”

    高处不胜寒,若是耀眼,就越是容易被人注意,也就会面临更多的劫难。可是说再多,却也是无用之功。毕竟现在的朝凤的心里已经已经做出了决定,说再多,都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而且也不需要多说什么,因为自己也已经决定好了,即便是再多的劫难。自己也不会离开。

    “既然不想走,那就留下吧。这里很清净,到也算是个不错的地方。只是阴冷了一些,你该多走动下。”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了,术葬便也不在多劝说什么,反倒是扯起了不相干的东西“朝凤。这个名字很好听,比文君还还好。以后我可以这么叫吗?”

    看术葬的表情,倒不像是在开玩笑,可是就是太过认真了,才会叫朝凤觉得无措:“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不过这到底是在宫里。我虽是不在意名声这样的身外之物。可是我却讨厌麻烦。对了,小四的身份,大司命怕也是知道的吧。这孩子想必在您的手里受过不少的苦,就是现在回忆起一些东西,还会头痛难忍。还请大司命可怜朝凤身边可用之人不多。饶过他吧。”

    “他能活到现在,本来就已经是一件神乎其技的事情了。其实现在困住狼奴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法术,而是他自己。”见狼奴虎视眈眈的眼神,术葬的神色依然平静异常。

    听见术葬这样说,朝凤倒是没有什么怀疑的,毕竟自己倒是不需要怀疑术葬会欺骗自己,因为完全没有必要。不过自己已经叫清露上上下下都验过了,这绝对不是什么毒。若不是蛊术,还会有什么。

    “朝凤知道吗。匈奴人训练大象很有一套。在大象还是小象的时候,训象人就把它绑在一根大的木柱上,好动的小象一开始会想挣脱木柱,挣扎了许多次,小象就发现自己无法挣脱那根木柱.这时候,给小象换一根比较小的木柱,仍然是它无法挣脱的.再过一阵子,又给象换一根更小的,依然无法挣脱的木柱.久而久之,在小象的思维系统里。它会自己下一个结论:‘凡是木柱形状的东西,都是我不能挣脱的,再挣扎也没有用。’”

    说话的时候,术葬的表情很是平静,也没有表现出丝毫要攻击的意思。可是狼奴却依旧紧张的望着他,就连眼睛都不敢多眨巴一下。若是平时狼奴遇见了危险,他会第一时间上前解决掉这个所谓的危险。可是现在,他却只是护着自己,紧紧地盯着术葬,就像是一个爱逞能的孩子。

    一边听着术葬的话,朝凤一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狼奴的反应。他跟在自己的身边也有些日子了,性子自己也是了解的。一般他露出这种表情,就是说明他遇见了什么强敌,可是术葬的蛊术自己就不说了。他的功夫却是不如狼奴的,若是狼奴要硬攻,他不一定抗的住。可是狼奴却丝毫没有要进攻的意思,连护住自己的动作,都是往逃跑的方向考量。

    “当小象的结论养成后,即使用一根最小的木柱系住它,小象也不会想跑走了。当它长成大象,力量足以挣开木柱的束缚,自由的企图也失去了。这时候,即使形状像木柱的小木棒,也能使大象臣服,就可以用小木棒来做各种的训练了。这是为什么马戏团的大象都是系在一根小木柱上,也不会挣脱跑走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驯兽人只要以一根小木棒,就可以指挥数吨重的大象的原因。 ”

    说完了故事,术葬看着狼奴,慢慢的解开了最后的谜团“狼奴都是从孩提时期就被掳来训练的,所以现在他就好像那只象,人格就像木桩,被束缚其中,不敢去挣脱,因为觉得自己无能为力,甚至害怕挣脱中和挣脱后面临的的困境,于是只能一辈子被绑在木桩上。不过他很与众不同,他有自己的意识,所以没有被完全的同化成狼。我想,这是因为他是比较年长的时候才被送来的,还保留有作为人的记忆。不过因为时间久远,和后来的巨大冲击淡化了。”

    “狼奴的训练有多久了?小四这一波,在被捕获时,已经有了明确的团队分工,和集体意识,甚至还会协调作战。可是狼奴参战的频率并不高,就是出现也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你不是最反对逆天而行吗?怎么还强行改变天意,弄出这样的事情?”说这话的时候,朝凤的语气有些刻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既然狼奴叫了自己一声主人,那他就是自己的人了,哪里还能这样的任人欺凌。而且对于狼奴,自己总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对于朝凤的提问,术葬沉默了许久:“培训狼奴这件事已经发生很久了,不管是那一代的匈奴王,他们的野心都是一样,那就是渴望统治。这大抵也是天下君主的通病,大司命虽是不完全收到皇权控制的,可是大多数时候,却也不会拒绝匈奴王的要求。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见过神杖,而匈奴王的手里又有刀子。但是为了不激起民愤,选用的都是大夏人的孩子,就连混血都极少用。所以也没有太强烈的抗议声。”

    “哼,到真的是好算盘。”听见这样的解释,朝凤冷笑了一下。匈奴与大夏的关系并不好,而且大夏崇尚儒家文化,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说法。所以一般会涉险跑到匈奴来的,都是逼不得已的可怜人,就连孩子被抢了,怕是也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倒是便宜了这些家伙。

    看朝凤的脸色,术葬便知道她不悦了,想了想便开口说道:“狼奴的战斗力虽然强悍,可是却大多早夭。便是活到他这个年岁的,也是少之又少。若是你想要亲眼看看,占星楼中到还有一批狼奴。”

    “看就不必,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不过又是一些可怜人罢了。”见狼奴的脸色越来越不好,朝凤便也就就此打住了这个话题“好了,天色也暗了,孤男寡女的,指不定会传出什么东西来。我现在本就是被他们当做眼中钉的,又何苦叫你陪我下水?你先回去吧,若是有需要你帮助的地方,我会派人来的。”

    见朝凤的脸上有了疲倦之色,术葬便也不再停留,点点头便转身离开。目送了术葬离去,朝凤伸手指了指清露:“把她送到我房里吧,若是真的冻死了她,想必一下子还真的找不到一个替代的人。”

    “主人,我不喜欢那个人。”第一次的,狼奴没有并没有站在朝凤的角度,去为朝凤谋划,而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是个冷漠的人,甚至比那些刽子手,还要可怕。”

    说这话的时候,狼奴的眼中闪过了很多的东西,看来真的像术葬说的那样。他不是遗忘了,而是刻意的,把这些不好的东西封藏了。就像自己以前,只要遇见不喜欢的东西,就会躲避开,好像只要自己眼不见,它就不会存在。可是有很多东西,却是不得不见的。

    “和我说说话吧,我们很久都没有说过话了,不是吗?”示意狼奴把清露放在小榻上,朝凤并没有示意狼奴出去,而是让他留了下来。

    和清露不同,狼奴虽然保护自己的心要强烈一些,可是他的不善言辞,却实在叫自己没有与他沟通的愿望。想来自己把他收在身边这么久了,和他谈话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这想来却是极其不应该。其实自己还是很喜欢狼奴的,因为他给了自己一种熟悉感,就像是看见了一个比较小的自己。不过这个自己,好像也挺不走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