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无言上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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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老板听了朝凤的话,愣了好一会,却实在是无法反驳。第一,刚刚赌约的原话是‘若是夫人还能猜出,下一题钱某就赠与夫人万金。若是夫人猜不出,只需要与钱某共饮一杯。’

    虽说是饮酒,可是自己并没有明确说是几个人,没想到倒叫她钻了空子。第二:她刚刚句句话,说的都像是为了自己考量,若是自己再不答应,岂不是是显得自己不近人情?而且若是自己拒绝了,只怕后来的事情就会被传的更加不堪吧。

    可是不甘心啊,钱老板强挤出一抹笑容,自己就是个奸商,可是现在呢,自己好像遇见黑吃黑了。

    “既然夫人都这么说了,那钱某有哪里能够拒绝呢?”钱老板无奈的笑了笑,要求是自己提出来了,只能认栽了。不过玫瑰花,就是因为带刺所以才更加吸引人的不是吗?

    见钱老板脸上的笑容,术葬的眉头皱的更加紧了,隐藏在宽大衣袖下的手指轻轻地抖了抖,似乎有什么东西闪烁了一下。那闪烁很快就归于平静,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术葬呆呆的看了看自己手腕,上面有一只不属于自己的手。朝凤轻轻地拉了拉术葬“现在虽是夜里,可是还是不要太过明显的好。再说了,现在这么多人,若是落人口实了,只怕会对大司命您不利。毕竟巫蛊什么的,到底不是好听的名头,而且容易叫人查出来。”

    “你的意思是叫我在白天没人的时候。去街后巷套他麻袋吗?”术葬歪歪头,仔细思索了半天后,认真的看向朝凤问道。

    见术葬的口气实在认真,这倒叫朝凤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来反驳了。小巷子套麻袋吗?想的倒还挺详细的。这样的想法实在是不该来自这样个几乎没有下过祭台的司命之口。莫非又是他师傅?

    若不是在场的人,实在人多口杂,朝凤简直想拉住术葬,好好地打听一番他那堪称神话一般的师傅到底是何方神圣。不过想来来也是。若不是师傅实在太过神奇了,也不会培养出如此的徒弟。

    “好了,到底是顿饭,不吃白不吃。猜了半天的谜题,难道难道你不饿吗?就算你真的不饿,你有何必要为他省钱?”朝凤原只是随口编个幌子,好叫术葬安静些,不要给自己找乱子。却没想到听见钱这个字眼后,术葬的眼睛似乎是闪了一下光。

    很难形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如果一定要形容。就想是饿了几十年的狼。突然看见了鲜肉。又或者是,饥.渴了很多年的流氓,突然看见了个没穿衣服的大姑娘。

    “恩。应该要吃回来的,毕竟不要钱。”说着。术葬还上下仔细的打量了几下钱老板,似在考虑到底能从这个钱老板的身上挖出多少钱来。

    突然间,朝凤的心里突然有了个不切实际的想法。莫非术葬总是穿着这样的黑色袍子根本不是什么为了大祭司的神秘,只是他没有钱买其他的衣服?朝凤皱皱眉,努力先把脑海中,术葬躲在祭台的阴影中数铜板的样子给忽视掉。

    收到代表灯王的奖赏,朝凤看都不看就把花灯和赏银都扔给了术葬。没想到术葬却有把花灯递回给了自己。看着手中那个被送回来的花灯,朝凤疑惑的抬头“怎么?你不喜欢?若是不喜欢,又何必费心费力参加什么花灯会?”

    “我只是觉得它很好看,和你很配。”术葬想了想,然后回答道。橘色的灯火,透过琉璃暖玉,斑驳的照耀在朝凤的脸边,显得有些朦胧。花灯虽做的小巧精致,却无奈用料到底是厚重的,拿在手里也有几分重量,不得不叫人双手握着。

    透过七彩的琉璃,一切风景都显得那么模糊而不真切。为了自己吗?只可惜世人觉得合适的,自己却不一定喜欢呢。朝凤笑笑,抬起头看向术葬“比起灯,我还是比较喜欢钱。要不然你拿灯,我来拿钱吧。”

    “不可以。”术葬很严肃的摇了摇头,极其认真的看向朝凤“钱是很重要的,必须好好保护。我已经叫小乖看着它了,文君不必担心。”

    果然是个守财奴,朝凤无奈的摇摇头,又看看手里的花灯。这玩意好看是好看,可是总不能老叫自己提着吧,重不重的就不说了,且看周围人的眼神,一个个都死死的盯着自己,就更看街边把式手里的猴子似的,实在叫人不舒服。

    自己好歹是被莫离正大光明的迎娶进来的,当时也是骑着马,从正城门过来的。那是见过新王后的,何止是千人,若是被人认出来,丢面子倒是不怕,反正自己一直觉得脸皮还不如面皮的。可若是叫有心人看见了,只怕丢掉的,就是是命了。

    思来想去,朝凤还是觉得不该拿着手中的花灯,便四下张望了一番。正好看见个小女孩,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手里的花灯,一副非常想要的样子。朝凤便干脆把花灯递给小女孩“若是喜欢,就拿去玩吧。”

    小女孩愣了愣,呆呆的的看了看朝凤,发现对方并没有再说笑,便欢喜的接过花灯,跑到一边玩去了。

    “呵呵,娘子的心可真善。我原是以为娘子不过是爱财的女子,却没想到您既然会为给孩子一掷千金。”一个清朗的男生传来,朝凤回过头,可不是刚刚那个仗义执言的少年?

    朝凤皱皱眉“一掷千金?公子何出此言?”

    “呵呵。”少年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您也别一口一个公子长公子短的了,在下就是个卖货的。虽是读过几年的书,却实在算不上是什么斯文人。您若是不嫌弃,就直接叫在下林宵吧。”

    见朝凤点了头,林宵才接着开口“这来花灯会的人都知道,这灯王真正的奖励根本不是什么赏银。真正值钱的,就是那盏王灯。若是真的碰到好那一口的,不出一刻钟,只怕千金都愿意换。可是现在,娘子居然就这样把它这样送出去了。当真是视金钱如粪土,叫在下实在佩服。咦?夫人,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那个小女孩哪里去了,然后把花灯要回来,卖掉。”朝凤一边回答着林宵的问话,一边继续在人群中搜寻。

    开玩笑,就是官家府邸的小姐,一个月月钱不过二两。自己再宫中虽是不愁吃穿的,可是也绝对没有多么的富裕。匈奴到底不是大夏,自己现在用的东西,大多是内务府分发过来的,还有自己之前从大夏带来的。莫离虽是也赏了自己不少东西,可既然是皇帝的御赐之物,自己到底是不好赏给别人的,收了到和没有收没什么差别。

    花灯节过往的人实在多,想要在人群中找到一个人可以说是有如大海捞针一般的困难。朝凤无奈的收回视线,无视了林宵脸上的错愕,笑着看向术葬“怎么?你竟然一点都不心疼?”

    “有什么好心疼的?”术葬歪歪头,有些疑惑的看向朝凤“既然是给你的,那便由你处置就好。只要你高兴了,就是万金也是值得的。”

    见术葬说的这么认真,朝凤倒不知道应该如何回话了,只好干笑两声“你倒是大方。”

    “哎呦呦,虽不是光天化日,可是二位如此甜蜜恩爱,倒是叫钱某人好生尴尬。”钱老板笑笑,话虽是这样说的,可是他的脸上莫说是尴尬了。就是半分其他颜色也是没有的。

    凑近了朝凤才觉得,这钱老板看上去到颇有几分像是狐狸,就连性子也是像狐狸一般狡猾的。这样一想,朝凤便觉得心里好受不少,就连和钱老板说话的口气都柔和了些“不知道钱老板是要到哪里去?”

    “择日不如撞日,这挑选地方也没必要太过挑剔。既然是饮酒作乐,就随便找个有酒有乐的地方便是了。这关键,还是要看喝酒的人。不过既然夫人肯赏钱某脸,那人自然就没有错了。依照钱某愚见,这路上人多眼杂,若是走散了,岂不是麻烦?不如就近,就去那里好了。”

    说这,钱老板伸手,往西边一直。之间一座豪华精致的雅舍屹立那哪里。小楼迎着大街,周边围绕的似火一般的大红灯笼,就是现在还离小楼有一段距离,却也能清清楚楚的听见小楼中传来的笙箫吟唱。

    待到走进了些,就更是不得了了。之间三五个在寒冬,却依然只是薄纱敷体的娇艳女子,并作一排齐齐的站在门前。也不上前搭话,只是一看见有男子过来,就痴痴地的笑。

    见到钱老板来了,门口站着的那些姑娘们,就活像是见了鲜花的蜜蜂。一股脑的拥上来,好哥哥的叫个不停。就连一边站着的林宵,都遭受到了池鱼之殃,不晓得被摸了多少把,吃了多少豆腐,脸的通红通红的。嘴里还弱弱的叫着不要,却又不敢真的用力挣脱,生怕伤到这些‘弱女子’。

    朝凤抬头看了看,只见烫金的牌匾上写了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