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从未见过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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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又嘱咐了清露几句之后,朝凤才终于得以抽出空闲来,可是比清露更加叫朝凤头疼的人,却还在后面呢。

    “今天我想和莫离单独出去一下,你和清露留在夏宫。”看着狼奴皱起来的眉头,还有那恍惚的眼神,朝凤就猜到,他一定没有把自己的话放在心里,出于不放心,朝凤又补了一句“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狼奴静静的看了朝凤好一会,似看出朝凤并没有再开玩笑,这才轻轻地开口道“我会离你远一点的。”

    果然,还是要跟着吗?朝凤突然觉得自己的头有一点发疼了,他到底有没有听懂自己的话啊“不,我的意思是,你不必跟着我。我想和莫离独自出去一下,就我和他。”

    “我不会让主人发现的。”狼奴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一般,坚定的看着朝凤,然后握拳起誓到“我一定会离主人你很远的,如果主人不想被人听见对话内容,我可以捂住耳朵。”

    “你.....”朝凤看着狼奴,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骂他吧,可是他的确是为了自己好。可若是不管他吧,总不能真的叫他一直跟着自己吧?最后,朝凤实在无法,只得开口道“这是命令,我命令你,待在夏宫,不许跟着我。”

    也许是狼奴之前有过的军队化训练太刻骨铭心了,又也许是朝凤的语气实在是太严肃。这一次狼奴难得的没有再开口多说一些什么,只是静静地点点头看着朝凤。那眼神,和一只被抛弃的小狗一点区别都没有,看的人心都跟着便的柔软起来了。

    就在朝凤还因为狼奴的眼神,不知所措的时候,清露突然从一边跳了出来。拽住狼奴“笨蛋,你若是真的心疼殿下,就不要让殿下为难,尤其不要让殿下因为你的问题而为难啊。你傻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和我回去?莫要耽误殿下和陛下的正事。”

    说着,清露就拉着狼奴往一边走去。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居然轻而易举的就把狼奴一个七尺男儿拖开了,而且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说道“殿下您就放心吧,快去,快去。都没事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场大婚来的太突然的缘故,若是没有外人。清露还是更加习惯叫朝凤殿下。的确,不管是在哪里,朝凤好像都可以很快的适应下来。而且能够不被环境改变,而是去改变环境,这一点,也的确叫人佩服。

    狼奴再听见清露的话后,虽然眼神中还是有着些许的不甘心。可是却不再挣扎,只是低着头,似乎只要自己看不见朝凤,朝凤就不会离开的自己的视线。

    “你很看重他们?”莫离搂着朝凤轻轻地问道。

    朝凤轻轻地扫了莫离一眼,然后笑笑“怎么会,和你一样。我也是个自私的人,我在乎的,不过也是自己。”

    “是吗?”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却没有再开口说一些什么。

    她和自己不一样,莫离扫了一眼朝凤。虽然表面上她和自己很像,可是实质上自己与她的差别,却像是水与火。自己永远也无法拥有她这样的温度吧,也不会有人给自己那样的温暖吧。

    莫离看着朝凤。不知道怎么了,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老匈奴王对自己说的话了‘莫离。一个强大的王者绝不该是断情无爱的,相反,在他的心里,必定是有了什么值得用生命去守护的东西。剑,若只是为了杀戮,那么它不过只是一样工具。只有为了守护而挥出,那才是真正的剑。”

    记得自己当时对这段话是不屑一顾的,为了什么有关系吗?最重要的不过就是实力。若是没有能力,只会成为杀戮的对象,到时候,还用什么谈守护?不过......

    她也是有什么想要守护的东西吧,要不然她的眼神为什么会如此的坚定?她一定是感受过什么异常的温暖吧,要不然为何在如此的黑暗中,她的眸子依然明亮如星?这么美的东西,正是看得人想要毁掉啊。

    “怎么?你又在想些什么,不是说要去看特别是风景吗?难不成你是在骗我?”见莫离没有反应, 朝凤便轻轻地扯了扯他的衣袖问道。

    为了骑射,狩猎方便,匈奴的服饰多是紧身的。没有大夏服饰的广袖,也少了很多繁琐的修饰,不过穿在莫离的身上,却丝毫不显得单调,反而更凸显出他的力量。

    “那里远倒不是很远,不过路有一些崎岖,也不知道凤儿能不能受的了这个苦?”莫离先是笑了笑,然后翻身上马。莫离也不叫身边的仆从再去迁一匹马来,而是伸出一只手,戏谑的看着朝凤。

    朝凤笑笑,表情似有一些的不屑“苦?再苦能苦的过生活?人活着本来就是一件辛苦的事情,你可不要小看我。”

    说着,朝凤也不理会莫离递过来的手,一个翻身,便轻轻松松的上了马。莫离看着朝凤的样子,到也不尴尬,反而脸上还勾勒出了一抹笑容“我何曾小看过你,又有谁敢小看你?”

    马上的空间并不大,所以朝凤必须要紧紧地贴着莫离。过近的距离实在是叫朝凤觉得不太安心, 来自另一个人的温度,是如此的陌生又熟悉。可是自己对这个温度的印象却实在不算好。

    人若是一空闲下来了,就容易胡思乱想,特别是当你还处在一个容易胡思乱想的地方的时候。马上的颠簸,以及莫离那有一些炙热的后背,很不幸的就让朝凤想到了洞房花烛的那个夜晚。

    老话说,人生有四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而对一个女人来说,洞房花烛夜却应该是综合了这四喜所有期待,与惊喜的夜晚。可是自己呢?朝凤自嘲的笑了笑,惊喜是没有了,有的只是惊吓和屈辱吧。

    自己也不是没有幻想和期待过婚姻,朝凤仰起头,看着蔚蓝的天空。耀眼的太阳在天空中炙热的燃烧着,闪烁的人眼睛发疼。朝凤像是不适应一般,微微地眯了眯眼睛。

    果然啊。比起阳光,自己还是喜欢月光啊。不过比起月光,自己喜欢的。应该是那个可以陪伴自己看月光的人吧。

    从大夏带来的那朵莲花,一路风沙都没有使它改变一丝一毫。自己原本以为,它就是辩机的灵魂,是怕自己受不惯这异国他乡的草木,而来陪伴自己的。可是就在洞房花烛夜后。那朵莲花就不见了,甚至就连它凋谢的残瓣自己都找不到。

    果然,辩机还是离开自己了吗?朝凤手臂上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疼痛虽不剧烈,却像是疼到心里去了。朝凤抬眼,恨恨的看着莫离的后背。指间已经触摸到袖中的匕首。

    若是现在,给他狠狠地一击,他会死的吧?马儿奔跑的速度很快。带起了朝凤的发丝。空中飞扬的发丝,就像一道道黑色的闪电,在空中书写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到了。”就在朝凤快要按捺不住心里的野兽的时候,莫离突然开口,打断了朝凤的思绪。也打断了朝凤的下一个动作。

    朝凤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才使得她的脸上又出现了个和往日别无二致的笑容“就到了吗。一路上虽是颠簸了些,可也不想你说那般困难啊。”

    “哦?”听了朝凤的话,莫离先是一愣,然后大笑起来“哈哈哈,若是旁人看见这万丈深渊,只怕是连魂魄都吓的不见了,也难得你还有心思笑。不过凤儿如此大胆,为夫倒是有一些担心驾驭不了你呢。”

    万丈深渊?那是什么东西?路上有经过吗?因为一路都在胡思乱想,所以朝凤根本就没有留意身边的风景到底是什么样的。就在朝凤还在思索时,突然间的一抬头,却是让她心里一惊。

    你可曾见过乡里那种羊肠小道?窄窄的一条,一个人通过都吃力。那弯弯曲曲的小路啊,看的人都心烦。可是若是那羊肠小道腾空而起了呢?不过几尺宽的小路连接着两座山峰,小路下边变是连看都看不清的幽暗深渊。

    自己刚刚就是从这里过来的?朝凤的脸色不可控制的白了白,甚至连腿脚都有一些发软。这么细窄的路,怕是连鸟儿落上去都会颤抖吧,可是它刚刚居然通过了两个人,还有一匹马。

    “怎么?”莫离看着朝凤的表情,轻轻地笑了笑“凤儿现在才害怕?是不是太晚了?”

    “不。”朝凤轻轻地摇摇头,然后走上前去,温柔的摸了摸那匹带着自己过了小道的老马的头“我只是在惊异它的勇敢,它这是因为勇士啊。”

    老马很给面子的打了响鼻,似在为朝凤的夸奖而道谢。可是相比之下,莫离可就没有这么开心了“嘿,难道值得夸奖的只有它吗?你是不是也应该夸奖一下某人的骑术高超?”

    朝凤别过眼,装作没有听见莫离的话,转而发问到“你所说的特别的风景,不会就是刚刚的万丈深渊吧?”

    “自然不是。”莫离叹息一声,不再追究朝凤的逃避,抬手像天边一指“你看那里。”

    朝凤抬眼望去,之见一片花海,犹如燃烧般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