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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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角吹残夜,雄关铁锁开。古城连堞响,奔马踏霜回。玉塞降羌泪,天山旅雁哀。何人闻此曲,不上望乡台?

    曼城中的大部分百姓已经离开了,整座城充斥死一般的寂静,只剩下风还在城中回荡,呜咽的风声,宛如悲鸣。

    “将军,粮草已然不多了。这几天战士们喝的粥越来越稀了,军中已经有很多人不满了,在加上匈奴的攻势越来越猛,若是没有补给,恐怕......”仿佛觉得不吉利,那将士硬是把口中说了一半的话给咽了回去。

    已经几天了呢?甄谨望向远方,却只看得见漫天的黄沙,阳光直射在砂石上,泛起一阵让人看了都有一些眩晕的雾气。

    城里的水已经不多了,粮食更加少的可怜。可是城中除了守城的将士,还留下了许多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民众。

    甄谨还记得,自己要求死守城门的命令刚传下去的时候,士兵们的反应都很大,畏惧者有之,反抗者有之,而更多的是疑问。

    为什么我们要死守住一个不可能守住的地方?为什么我们要管就连朝廷都不管的事情?为什么我们死了连尸体都不一定能找的回,可是皇都那些达官贵人却可以风风光光的坐享其成。

    这样的负面情绪出现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还有过兵变的事情发生,甚至就连军法都镇不住那些士兵了。

    后来呢?甄谨看着城里还在忙碌的将士们,笑了笑。甄谨突然很庆幸自己的身上有这么多是伤疤,这些伤疤来自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战役,总是好了又结,甚至是在还来不及复合的时候,有添上新的疤痕。

    甄谨还记得,在自己脱下上衣后,在那些暴动的将士们,看见自己身上的伤口后,事情居然就这么平静了下来,没有一个人再想离开,没有一个人再想反抗。

    现在将士们虽然很累,虽然脸色都难看到了极点,可是居然没有一个人退缩。他们也爱着这片土地吧,他们也爱着大夏吧,哪怕生活的并不好,哪怕有时候一天要痛骂老天八百次,可仍然是深爱这片自己生活着的国家,仍然愿意为自己的国家献出一切,哪怕是生命。

    “那是什么?看那边!”一声惊呼引来了所有人的视线,也叫所有人都绷紧了神经。

    甄谨握住手里的重剑,虽说这几日来匈奴都没有太大的动作,似乎是想要等城中粮草耗尽,不战而胜。可是凡事无绝对,谁也保不齐下一步会发生些什么。

    就在城墙边的弓箭手都齐刷刷拉开弓,随时准别发射的时候,突然哨塔上的士兵发来停止信号。

    “停下,都停下,是援兵,我们终于等到援兵了。”

    那因为长久没有饮水,而显得分外沙哑的嗓音中,透露出无比的兴奋。果然,随着那对将士的靠近,军旗上那个大大的‘甄’也显示了出来。

    “是甄家军,军神!”

    “天啊,那是甄老将军,他居然亲自来了。”

    欣喜的呼喊声在军中响起,每个将士的脸上都充满了希望。“军神来了,我们有救了,曼城有救了。”

    “大夏必胜,军神必胜。”

    “但使甄家军神在,不叫胡马过曼城!”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将士们脸上的疲惫与饥饿居然就这么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一种必胜的信心。

    没有人注意到,就在这欢呼声中,却有一个人的脸色变的越来越苍白,仿佛看到的不是援军,而是死亡。

    父亲,你还是来了。甄谨叹息了一声,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伤悲。若是没有援军,不出三日,粮草用尽,不出五日,必败无疑。

    可是若是没有援军,甄家死的只有自己一个。不论皇上如何忌惮,如何厌弃甄家,终会看在自己是战死的份上饶甄家一命。哪怕是解甲归田,也终是有条命在的。

    可是现在......甄谨苦笑了一下,甄家军,也就是说父亲真的是私自派兵了,私自派兵,好像是满门抄斩吧。

    甄谨又看了看远方,现在的太阳以不如正午那般烈了。残败的太阳还想要努力散发出光辉,可是却不再是耀目的金色,而是通红的血色。

    罢了,只求自己能战死沙场,也算对得住甄家的名号,也算对得起军神的称呼,也算不负了这天下。

    依稀间,不知从何处传来了羌笛的声音。那声音并不大,可是甄谨却觉得自己听的很清楚。

    羌笛的声音很尖锐,听起来就像是游子离家后的哭声,可是这笛声却很雄浑,像是战歌,却又在收尾的时候有几分的无奈,就像是叹息。

    “殿下,您在吹的是什么?听起来像是笛子,可是又不太像。”清露笑笑,走到朝凤身边,为朝凤披上了件衣服。

    “这叫羌笛。”朝凤放下手中的笛子,却还是望着天边,眼神中有一些说不出来的东西,似敬佩,似同情,可是更多的却一种深深地无奈。

    “羌笛?”清露好奇的跟着重复了一句,然后笑道“殿下吹的好听是好听,只是太过悲凉了,叫人听着怪难受的。”

    朝凤听了清露的话只是笑笑,悲凉吗?可是真正的悲凉的人,却早已感受不到悲凉了呢。他们早就知道结果了吧,古来征战几人回?怕是早已经在心里做好了死的觉悟了吧。

    “这好端端的殿下怎么想起吹羌笛来了?殿下不是一向厌烦这些靡靡之音的吗?”

    清露见朝凤不说话,倒也没有觉得尴尬,而是自顾自的又说了起来。清露原本并没有指望朝凤会回答,毕竟朝凤不是什么话多的人,可是出人意料的,朝凤竟然回答了自己。

    “为了一个人,为了一个值得自己为他吹奏的人,还为了那些像那个人一样的人。”

    朝凤的声音很轻,若不是清露就在朝凤身边,只怕是听不见的。

    “是吗?能叫殿下看重的一定是聪明人喽。”清露玩笑般的接了一句。

    聪明吗?朝凤笑了笑,然后摇摇头。是个笨蛋呢,是个事不关己,却要拼死去做的笨蛋呢,是一个叫人尊敬的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