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苗寨

郑颜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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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龙不压地头蛇,王夙是宗师不惧他们,可身边的人却不是铜头铁臂,她也只是宗师不是神,不可能将每个人都护的周全。

    其实打开始她就没打算过翻脸,所以也只是将白菲的手腕弄脱臼而已,这事说小不小,说大却也不大:既惩戒了白菲,又让白阳明不是很没面子。

    去往丹贵苗寨的路上王夙不由问道:“对了,白寨主,我记得这儿离寨子不是还有一日的路程么?”

    “那是以前的事情了,那道堵在中间的天堑不在了,不需要再绕道而行,现在只需两个时辰便能赶到了。所以现在赶紧出发,在天彻底黑之前还是能赶会寨子的,不用露宿了。”白阳明哈哈一笑,“听王姑娘语气似是对我们寨子颇为熟悉,以前来过这里吗?”

    “那倒不曾。”王夙想了一下,最后还是掏出怀中的手札递给白阳明,“我是按照这么手札上说的捷径路线走的,足足省了一半的时日。”

    白阳明接过王夙掏出的手札随手一翻,本来没有在意,但是看到字迹后不由惊了一下,紧接着面色凝重的反复翻阅了几遍,脸色很戏剧性的变了又变,停下脚步目光慎重的望着王夙:“这是手札哪儿来的?”

    王夙并未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是没有,只是这字迹看着很是熟悉……”

    “哦?”

    白阳明再次询问:“这是手札哪儿来的?”

    王夙还是笑笑,不肯回答他的问题,又问:“不知这字迹跟你的哪位故人笔迹相似呢?”

    “我夫人的妹妹,白曼。”

    “白……曼?”王夙眯起眼睛,怎么也没想到竟会是她。“卞国皇后,白曼?”

    “是的。”

    白阳明也眯起眼睛,盯着王夙,两人的步伐都停了下来,深深凝望着彼此,好似多年未见的情人一般。

    忽然,王夙一改一开始的高姿态,笑脸满面,“白寨主,真是抱歉,刚开始竟然不小心伤了你的女儿。”

    “无妨无妨,菲儿根本没出什么事……再说了,其实说起来这都是小女不懂事,倒是给王姑娘添麻烦了!”白阳明也笑的爽朗,好似真的完全不计较刚才的事情。

    两人之间的气氛瞬间发生变化,只是这一幕变化,把旁边的许多人已经被惊得目瞪口呆,就像是在看一曲波诡云谲的悬疑戏。

    其他人一路无语,只有白阳明和王夙聊得火热。

    这时间说短也不短,终于在太阳彻底落山之前抵达了丹贵苗寨。远远就见那木质的吊脚楼依山而建,层层相叠,鳞次栉比,气势恢弘。

    尚还未进到寨内,就算是镇定如王夙也为其巨大的规模与恢宏气势所震撼,更别说只出过一次远门的宋雨欢了。

    与其说这是个村寨,不如说这是一片坐落于河谷的森林,一片由吊脚木楼组成的森林,自山顶直铺到山脚,将整座山都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四面群山环抱,重峦叠嶂。清澈见底的河水蜿蜒流淌,穿寨而过,溪流里,鱼翔浅底,鸭浮水面,孩童嬉戏,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数十架古老的竹筒水车“吱呀吱呀”的唱个不停。

    河水将丹贵苗寨一分为二,层层叠叠的吊脚木楼,从河两岸依着山势,迤逦向上展开,连绵成片的红彤彤板壁,在落日余晖的照射下,一片辉煌。

    进了寨子后,地上的小路全以鹅卵石铺设,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唯一的缺憾就是不慎宽敞。

    走在鹅卵石的小道上,硬邦邦的石子突起,撑得脚板有些生疼。其中数宋雨欢最为柔弱,刚走了没几步面部五官便痛苦的缩在一起,出于闺秀风范,硬是忍者没呲牙咧嘴起来。

    “你可别小看这鹅卵石的道路,每天赤脚踩一阵鹅卵石,无痛苦,无副作用,是一种不可多得的自然预防疾病的疗法。”王夙回头,跟宋雨欢讲解道:“足为人之根,是人体精气汇集之中心,但足部离心脏最远,又处于人体的最低位置,末梢血液循环比较差,血液易滞留。所以,平日里经常保持足部的血液循环畅通,保证全身的血运正常非常重要,而足部按摩正是一种最佳的畅通足部血液循环的方法。另外,足部按摩还具有固养根气,疏通经络,强身除病的功能。”

    宋雨欢可爱的吐吐舌头,“姐姐真厉害,没想到这令人难受的鹅卵石的小道儿还有这么多学问呀!”

    王夙笑笑,将这顶高帽戴到白阳明的头上,“说起来还是白寨主更为英明,铺这样一条鹅卵石小道儿不但美观,而且每日村民都来这儿踩上一踩的话也不容易生病,当真是个极好的主意。”

    “哈哈,”豪爽的笑声打断王夙,“王姑娘不必夸奖,铺这鹅卵石道路可不是我的主意……”

    “哦,那不知是何人的主意呢?”

    “我也不曾见过,只是听菲儿她阿打和阿大(外公和外婆)说过,十六年前有一个外来者曾在寨子里住了好几年,这都是出自她的手笔。”

    “她?还是他?”王夙的双眼放射出湛湛精光,说话的时候一直审视着白阳明的脸,这说的应该是母亲子桑青无疑了。

    “她是个年轻的女人?”

    白阳明心里揣测着王夙的用意,脸上不动声色,挂上公式般的完美微笑:“是年轻的还是年老的女人我就不太清楚了,但是我清楚的记得他们是一对夫妇,他俩在寨子里生活的那些年里还诞下一个儿子……”

    在白阳明说完那句“他们是一对夫妇,还诞下一个儿子”的那一瞬间王夙差点失态——夫妇?!还儿子?!

    早在天山的时候就听说母亲身边似乎有一个男子,那时就觉得母亲和那个男子间定有什么事情,可此刻在苗寨听说了他俩确实结为夫妇,而且还育有一个儿子,儿子……

    那是弟弟么?

    王夙扶额,只觉得头脑里大把大把的困惑放佛找不到一丝解决的光明,叹了口气:“白寨主一直说他们在寨子里住了好几年,那意思是他们现在已经离开了?”

    白阳明大笑,目光灼热的盯着王夙,却是不回答她反而问道:“不知王姑娘为何对那对夫妇感兴趣?”

    王夙撇撇嘴,转移目光,“就是随便问问。”嘴上应承着,心里头却在盘算这果然是只狐狸,一丁点儿的亏都不肯吃,刚才自己不正是转移了几次话题,这么快就报复回来了!

    白阳明和王夙走在前面,后面的人该散的散,该走的走,白菲被强行带了下去,临走前还嚷嚷着要给王夙好看,白阳明黑着脸点了她的哑穴,不甘心的白菲最后被白阳明的手下强制带了下去,身后就只剩下小蝶她们以及温流几人了。

    “如今天色不早了,来人啊,带几位贵客下去休息……”

    小蝶询问的看了一眼王夙,王夙貌似不经意的对小蝶点了点头,小蝶便带着宋雨欢以及温流下去了,剩下的白阳明似是根本不记得王夙刚才的问题,看了一眼已经落下山坡的太阳,一边大笑一边做了个请的手势,“今日小女多多得罪,还请王姑娘到阁楼休息,我们父女也好向王姑娘陪个不是。”

    王夙摆摆手,“呵呵,劳白寨主挂心了,这件事我也有错在先的……”

    白阳明看起来十分的痛心疾首,“不不不,这件事确实是我的错,是我教女无方,要不然她也不会背着我干出‘强抢民男’这等勾当……”

    王夙无言以对,要不是她母亲的早逝,要不是你的纵容她会变成这般模样?

    “恕我冒昧不该询问女儿家的年龄,不知王姑娘的芳邻几许,白某可否以伯伯自称?”

    “今年二十有一,当然了,能有白寨主这样的伯父在下可是求之不得的呢!”说起来他的夫人的妹妹是殷子煜的母亲,那么他也就是殷子煜的姨夫了,叫他一声“伯父”倒也合理。只是这个老狐狸无故攀什么亲?非奸即盗!

    俩人一边违心的说着貌似恭维的话,一边小心翼翼的打探对方消息,跟这样的老狐狸说话还真是吃力。

    “一直‘王姑娘’、‘王姑娘’的称呼,还不曾知道王姑娘的芳名是?”

    “单名一个‘夙’字。”

    “哦,夙儿啊,恕伯父再次无礼,你来我丹贵苗寨究竟是所谓何事,可不是单纯的观光游玩来的吧?”

    王夙微笑着假装出一幅就是如此的样子,“的确是来观光的,只是顺便找个人。”

    白阳明上前打开一扇门,“找什么人?”

    王夙大方的迈进屋子,“一位跟我面貌相似的故人。”

    “夙儿可是再寻找子桑青?”白阳明站在门口,双手背后,笑眯眯的直接将名字说了出来。

    王夙深吸了一口气,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线索,当即回答道:“是的!”

    “太好了,你终于来了!”说着白阳明却是激动的双手都有些颤抖:“你身上可带着那个盒子以及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