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久违的番外君

灰质白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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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方的起床气

    说实在的,莫筝真的很不愿意去叫秦风起床,因为那是个每天起床的时候都在诅咒世界毁灭的大魔王。

    无奈的是,这个家里除了秦风就只有莫筝两个人,闹钟这种东西是绝逼叫不动秦风的。有一段时间,秦风房间里的闹钟每星期一换,毕竟要是被谁狠狠摔在地上,是个闹钟都得坏。秦风又拒不愿意用手机设定闹钟,所以那一段时期是莫筝相当难熬的日子。每天早上都要听到老板房间里传来毁灭性的巨响,然后面色极度恐怖的老板才会走出卧室,一脸阴郁地去洗漱。

    某一次莫筝不知从哪里淘来了一个老式闹钟,丑是丑了点,但是巨结实。秦风每日将它扫堂腿抻在地上的时候,上了年纪的闹钟依旧兢兢业业地铃声大作。在老板每日越来越黑的脸色里,莫筝识相地把那个有史以来第一个逃出升天的闹钟供奉在自己房间里了。

    然后呢?

    然后就是莫筝充当闹钟的日子了。

    大部分时间都是秦风起得比较早,整理好自己以后,先去把莫筝叫起来再去准备早饭。凡事有例外,例外就是每个星期四的早上。为什么呢?因为每个星期四,秦风都必须去一趟吴言所在的咨询室,和那里的咨询师交流经验。这让秦风很不爽快,于是乎,连起床的时候都磨磨蹭蹭的。

    莫筝第一次见到“黑色星期四”的时候还不知道秦风会有这么大的反应。那天早上,没有人来叫莫筝起床。莫筝睁着眼睛,想着秦风应该要起来了呀,怎么都没有声音的?莫不是今天睡过去了?尽职尽责的莫筝决定去叫醒他,于是穿上拖鞋就去敲秦风卧室的门。

    理所当然地没有人应,莫筝心里奇怪,怯怯地推开门。房间里很暗,窗帘厚厚地拉着。莫筝把窗帘拉开,让阳光洒进来,这才看清床上圆睁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秦风。

    “……我擦!”莫筝吓得差点跪下去,探手去摸秦风的脸:“你没事吧?是不是鬼压床动不了什么的?”昨天晚上刚看的电影今天就发生在同居人身上,莫筝觉得很新奇:“你动动眼珠子我看看?”

    一言不发的秦风蓦地起身,把莫筝用被子一裹压在了身下,一脸阴沉道:“动眼珠子不明显,我动动手怎么样?”说罢就开始挠莫筝的痒痒。莫筝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连忙求饶。最后实在笑不动了,秦风才掀开被子,露出莫筝憋得通红的脸。狠狠在她鼻子上啃了一口,才下床去了洗手间,嘴里还不停念叨着可怕的话。

    从那以后莫筝就知道了,星期四的秦风就是低气压集合体。而且若是自己不去叫他,秦风就会瞪着眼直到最后一秒才起床。

    为了自己的早饭着想,莫筝勇敢地担起了这份工作。

    某一天早上,莫筝整装待发神清气爽地走进秦风的卧室。拍一拍秦风埋在被子里的手,一脸贤妻良母地说:“今天天气多好啊,早点起来吧。大好时光不要浪费嘛!”

    秦风卷着被子翻了个身,不上她的当:“浪费一点也没关系的。”

    呦呵,学聪明了?莫筝连忙爬上秦风的床,把他的头掰向自己,却见秦风眼神阴沉地瞪着她。

    “你别以为摆出这副死样子我就害怕了。”莫筝咽咽口水,壮着胆子去拍他的头:“上星期你就是这样,这一次你别想吓倒我!”

    莫筝有个老师,叫吴言。吴言是个什么老师呢?就是教导莫筝如何和闷骚星人一起生活的老师。想着吴言的话,莫筝舔舔嘴唇,毅然决然地亲了上去,亲的是左脸颊。然后义正言辞地告诉秦风:“快点去洗脸刷牙,我就亲亲你的右脸颊。”

    这一招很好用,真的。直到有一次,亲完之后秦风还是不愿意起床。莫筝心里纳闷的功夫,秦风已经拉低她的头,舌头舔了一下莫筝的嘴唇。“要这个。”秦风如是说。于是完全反应不过来的莫筝听话地亲一亲他的嘴唇,等他洗漱完出来,又亲一亲。直到两个人坐上车,莫筝才后知后觉地开始不好意思。

    这哪里是叫人起床,分明就是投怀送抱的节奏啊妈蛋!

    莫筝合上手里的书,关上灯准备睡觉。明天又是个星期四,得做好准备才行。

    睡到一半,迷迷糊糊的莫筝突然惊醒:要是哪一天秦风觉得亲嘴也不行了要怎么办?!越想越害怕,越害怕就越睡不着,越是睡不着就越是在想这件事。

    而另一个房间里,秦风数着“早安吻星期四”的次数,想着哪一天要把这个“早安吻星期四”变成“不用上班星期四”就好了。或许哪一天可以……秦风邪恶且无声地在黑暗里笑了,对于莫筝这几个星期越来越配合的动作表示很满意。

    2.吐槽对方的生活习惯

    新婚夫妇生活在一起,难免有些小摩擦。纵使秦风是个疼老婆的,莫筝也是个听话的,两个人还是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小纠纷。

    譬如说吃早饭的时候。

    秦风嫌弃地看了一眼莫筝手里沾满果酱的勺子,把刀子递给她:“下次抹果酱的时候记得用刀。”莫筝抬头看他一眼,决定不理他,自顾自地吃着面包片。最后把勺子上的果酱舔干净,直接去喝自己碗里的牛奶燕麦粥。

    秦风看着她碗里搅来搅去的那柄小勺子,像是要在上面盯出一个洞来。

    第二天早上秦风早早就把小刀放在莫筝的盘子里,莫筝先是用刀子抹了两下,大概是觉得不顺手,索性又改用勺子。然而那勺子还没伸出来,果酱瓶子就被秦风拿远了。莫筝愣了一下,然后便看着秦风从自己手里拿过两片吐司,细心地给自己往上面均匀地抹了一层厚厚的橘子酱。

    “何必这么麻烦?”莫筝汗了一汗:“我自己来就行,不用麻烦你。”

    “不行。”秦风严肃地板着脸:“在我们家,果酱要用刀子抹才行。”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莫筝有点不耐烦地用她干净的勺子去喝粥,总觉得少了点酸酸甜甜的味道。太淡了,莫筝想。

    第三天的时候,不用秦风提醒,莫筝也自动自发地用了刀子。虽说速度慢了点,果酱也抹得很难看,但是秦风很满意。愿意学总是好的,秦风不相信自己的老婆连这点小事都学不成。

    本来只是件再小不过的事情,莫筝习惯一下也就好了。谁想有一天,莫筝不领情了。

    “砰!”刀子被人放回盘子,莫筝无视秦风疑惑的眼神,拿出了自己的勺子。“我不喜欢用刀子。”莫筝说着就趁秦风尚未来得及反应前舀了一大勺蛋黄酱扣在面包上,心说让你昨天不给我买电影盘?你都不理解我,我干什么理解你呢哼!

    秦风也急了,把勺子从莫筝手里夺过来,有点生气的样子:“你干什么总是用勺子呢!看着多不好!”

    莫筝也气了,理直气壮地顶回去:“因为可以少洗一个刀啊!”

    “一个刀而已!”秦风又说:“多洗一个刀怎么了!”

    “那我就是不乐意用刀子怎么了!”心里一气就什么话都往外说了:“我最讨厌你这样龟毛的人了!”

    被叫做龟毛的秦风悻悻地松开手:“随你!”

    由此可见,一般发生在秦风与莫筝之间的冲突,大部分时间都是莫筝获胜。你可以把这看做是秦风疼老婆,或者是莫筝其实没那么听话。

    翌日。

    前一天闹得不欢而散的两人先是别扭地看了对方一眼,然后秦风拿起了勺子,莫筝拿起了刀子。两个人同时惊讶了一下子,然后又都笑起来。

    习惯你的生活方式,有时候也是说对不起的一种方式。

    某日因为工作原因和秦风一起出差的时候,吴言发现秦风在用勺子抹果酱。觉得很奇怪:“你怎么用勺子了?以前不是用刀子吗?”

    “因为可以少洗一个刀。”秦风面无表情地回答,然后用他沾着果酱的勺子去喝白粥。边喝边想:果然是酸酸甜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