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能玫瑰泥和新婚夜

风侍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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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七七和沈浪的婚礼在热热闹闹中过去,朱七七不得不佩服那些电视编剧,真是相差无几。最大的感觉是累,这厚厚的嫁衣满头的珠翠真不是一般的重,她突然有点怀念那些轻盈飘渺感十足的婚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穿婚纱了,这辈子就这样的稀里糊涂的嫁人了。

    在京都成婚,沈家的人没有到场,仪式就简,等到罗城的时候要再补办一次。跟现代的双城婚姻一样,在北京举办一次在上海在办一次,甚至是老家还有一次两次的。

    朱七七看着身上的大红嫁衣,目光有些朦胧,就这样的嫁人了,撇开白飞飞那件事,沈浪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良人,但是白飞飞是个定时炸弹,随时会爆炸,她不确定自己能处理好。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累了,洗洗睡吧。还好古时候是新郎一人敬酒,不像现代要两人一起,朱七七也就不用喝这些难喝的白酒了。等到了罗城,可以自制一些葡萄酒。

    朱七七接过朱豆豆手中那磨好的玫瑰泥就把四个小丫头赶了出去,要好好的泡泡澡再好好的敷敷脸。今天这样的劳累,皮肤肯定要累坏了,不知道要敷几天才能恢复水润嫩泽。

    朱七七保养一般要三步,先敷青瓜,然后是玫瑰泥,最后是自制的润肤膏。全是天然的绿色无添加剂产品,效果很好,朱七七的脸一向都是红润有光泽,真的可以用吹弹得破来形容。

    沈浪进来的时候,朱七七正在把粉红的玫瑰泥往脸上涂抹。

    “七七,在干嘛呢?敷的什么东西?”一身大红袍的沈浪英气逼人的走来。

    “这么早就回来了,不用敬酒么”。红光下的沈浪五官英挺,气势天成。有招蜂引蝶的资本。

    “有你爹跟哥哥在。再说*一刻值千金,我怎么舍得浪费在喝酒上。”

    “切。”

    “敷的什么东西?”朱七七答非所问,他只好再问一遍。

    “哦,这呀,可是个好东西,叫万能玫瑰泥,能够补水,保湿,美白,让女人的脸看起来水嫩红润。”

    “难怪你的脸色这么好。嗯,是个好东西。”

    “那当然,这可是我自制的呢。我还做了一些,等到了罗城,给你娘当礼物。”

    “女人都爱美。”

    “女为悦己者容。说到底都是你们男人的劣根性,好色所致,哼。”

    “不是所有男人都好色。”

    “你敢说你不喜欢漂亮的姑娘,你敢说你看见漂亮的姑娘不多看两眼。”

    “或许,但是内心更重要。”

    “心灵美的确很重要,谁都不会喜欢心的如蛇蝎的美人,但是也没有人对心灵美的猪一见钟情吧。外在是可以看得见,而心灵美是要经过相处才能得知,所以外在美很重要。看看那些话本子,那些人鬼情未了的故事,那个开头不是说那女子既美丽又温柔。

    你见过一个男人对一个丑八怪细心呵护爱的要死要活没,没有吧。男人呢,总希望把自己的色心按上一个好的说头,明明是见色起心,偏要说成什么英雄救美。自古以来男人救的就是美,你听谁说过英雄救丑没有?一见钟情什么的,见的不就是色么。”

    沈浪眉头紧皱,好像朱七七说得很有道理。他对朱七七的话还真无从反驳。

    沈浪想起,当初救白飞飞的初衷,楚楚可怜的弱女子,虽然他救人从不求回报,但是白飞飞坚持执意的跟在他身边,他也没有太多的反对,难道真是色所致?肯定不是爱,如果爱,他不会同意娶朱七七。可怜的沈浪就这样的让朱七七给绕进去了。

    沈浪出神的时候,朱七七已经把玫瑰泥全都涂抹在脸上,粉粉的一层,然后躺在美人榻上做着奇怪的动作,不是武功招式,不是内功心法,但是却很柔美。沈浪还真没有见过有人能把身体扭成这样子,人的身体能柔软成这样?跟没有骨头似的。沈浪甚至想这样的身子搂在怀中会是怎样的*。

    朱七七练的是瑜伽,她有一句没一句的跟沈浪聊着。

    “你们男人只看到女人美丽的外表,却不知道女人会为此付出多少,像我这种天生丽质的美女,都要细心保养,更何况是别人。女人容颜易老,美人更是如此,世上多美人,美人多迟暮。哎,这就是做女人的悲哀。”

    沈浪被朱七七说得哑口无言,好像他就是那个好美色然后始乱终弃的负心男子。沈浪的脑海里再一次闪过白飞飞那柔弱女子的容颜,再看看朱七七那敷着玫瑰泥的面,自古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眼前这女子才是自己要倾心相护着的。

    “沈浪,到了罗城,我想开两家店,你家在罗城应该有不少产业吧。送我两间空铺子?”

    “好。你是沈家的少夫人,沈家的铺子也是你的铺子。你打算用来干什么?”沈浪虽说在江湖上名声响亮,但也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而罗城沈家本就是以商发家,到沈浪父亲沈天成这一代才入江湖,为沈家在江湖上奠定不可动摇的地位,到沈浪是更上一层楼。大家都认为沈浪会再娶一个武林世家的女子,那么沈家便是武林至尊了,谁能想到堂堂的武林大家竟然娶了个没有武功的相府深闺小姐。现在朱七七想要铺子,沈浪当然毫不犹豫。

    “我想开一家专买各种化妆品和护肤品的小店,有我这个活招牌在,生意应该也不会错。再开一家专卖各种小话本还有各种春宫图的小书店。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构想,可能还会变。”朱七七已经想好了,闺阁女子多寂寞,她把金庸古龙梁羽生的小说都弄成简单的古代的话本子,给广大妇女解闷。最好是插图的形式,古代大多女子不识字。还有她的小可爱,嘻嘻。罗城的男人有福了。

    “咳咳。咳咳。”沈浪嘴里的茶水全喷了出来。她还真敢说,春宫图?如果让别人知道沈家的少夫人画春宫图,还要出售,他的脸面还真的不能要了。

    “春宫图就不要了。其他都依你。”沈浪在说春宫图的时候都难免红了脸,真难为朱七七一脸理所当然的说出来。这丫头,难道偷看春宫图?

    朱七七却像发现新大陆似的,跳了过来,对着沈浪的脸研究,“沈浪,你脸红了?为什么啊,就因为我说要出售各种优美的春宫图?不会吧,沈浪,你今年已经25岁了吧,该不会是还没有看过春宫图吧?”

    “胡说什么呢。”

    “哈哈,好,不说了,不说了。”有人恼羞成怒了。难得啊,不是说古代的男人是15岁开始就有通房什么的吗?

    沈浪看着朱七七欢快的样子,脸黑的不成样子。

    一炷香的时间,朱七七把脸上的玫瑰泥洗掉,果真,脸上润润的,泛着白玉的光泽却比白玉要水润,如豆腐般嫩白,却比豆腐要红润。沈浪暗笑,七七说得不错,男人大多数都是视觉动物,这样的美人谁不多看几眼?烛光下的朱七七映着满屋子的红,很迷人,有些慵懒,很撩人,叫人想要咬上一口。

    很久以后,沈浪都记着此刻绝美的朱七七,那时候他才明白所说的话。

    很多心动都因美貌起,但感情是在相处的日子里慢慢的积累,心是要慢慢的被征服,那样感情才能长久,单凭一时的心动是无法维持一份天长地久的感情。

    他对白飞飞仅仅是为那一刻的楚楚可怜的娇弱心动,但是并没有动心,就如朱七七所说,男人见到美貌的女人都会情不自禁的心跳加快。或是欣赏,或是同情,或是特别,总有很多各种各样的原因。意志坚定目标清晰的男人会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心动过后就是理智。

    在以后漫长的相处岁月中沈浪是心甘情愿的被朱七七征服,并且一辈子也不愿意走出这个叫朱七七的女子为他而设的感情魔咒。朱七七的美貌,朱七七的性格,朱七七那奇怪的却无可反驳的言论,还有朱七七的经商天分,朱七七的医术……一切的一切,让他只想守着这个叫朱七七的女子,直到她白发苍苍,皱纹横生。

    沈浪一直都无比的庆幸,庆幸他一开始就对母亲为他挑选的女子倾心相护,让他成为朱七七的丈夫是那么的幸运,让他的人生充满着快乐。

    这世上还真没有像他们这样过新婚夜的夫妻,一个躺在宽大舒适的床上,一个躺在罗汉榻,说着无关感情无关婚姻无关生活的话题,像两个最亲密的朋友。

    跟朱七七聊天很舒心,是个聪慧的女子,有着别的女子所没有的独特见解。无论是见识还是才智都不输男子,可惜七七不喝酒,要不来两杯,感觉就更美。

    “沈浪,你行走江湖遇到最多的是什么?”

    “人。”

    “什么人?”

    “各种各样。”

    “你带上我吧。”

    “好。”

    “我能成为一代侠女吗?”

    “不可能。”

    “为什么呀,你小看女人。”

    “因为你是沈家少夫人。”

    朱七七明白沈浪的意思,他是想说她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他们已经紧紧的连在一起。

    “也不错,只羡鸳鸯不羡仙,一把剑一壶酒,潇潇洒洒走江湖。”

    ……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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