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是一种种田文向的穿越

晓梦致幻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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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了木雕的横木,上面架着雾一般的青色纱幔。

    恍惚之中我觉得回到了小时候,睡在外婆的老木床上,床上弥漫着淡淡的松木香,那个时候天是蓝的,云是白的,早晨仰望山峦,会看到玉女轻纱般的雾气,缠绵缱绻地缓缓浮动,时间是佛龛前的雾气,飘渺缓慢地流动,一天是那么漫长,少年往事如烟似幻,美好的像是传说。

    后来我听说,那天我醒的时候,我的侍女小红看见我的眼神,就觉得我似是已经离世,吓得哭了出来,不过我终究是醒了过来,就是不怎么健康,武功被废,又留下了病根,一生都要与医药为伴,并再也不能习武了。

    这件事旁人说的躲躲闪闪,似乎怕提起我的伤心事,但是我虽然遗憾,其实也并不怎么在意——从没得到过的东西,失去以后,伤心总是有限的。

    刚到来时我也曾经非常恐慌,因为毕竟我只是个普通人,我不知道怎么在古代生活落户,没有谋生技能,甚至是个半文盲,我也并不觉得到了古代我自己就是聪明的,因为本来我就是个智商普通的人,我观周围的人,觉得他们虽然言语上与我有些不通,但是没有一个比我不聪明。

    但是幸好我穿的不错,本体似乎是个有身份的人,自我醒来,就没有遇见过身份比我高的人,我因为大病初愈,身边都是照顾我的丫头婆子,她们甚至不抬头直视我,没有人会特意同我聊天,只是终日忙忙碌碌进进出出,这与我虽然有点寂寞,但未尝不是好事。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敢开口说话,因为我已经发现我与她们的口音是不同的,日夜交替,直到一个人到来之前,我一直过着寂寞而迷茫的日子,那个人是个四五十岁多岁穿着锦衣的男子,年轻时大概也是翩翩浊世佳公子,年老了也很英俊,只是不苟言笑,目如寒星,留着整齐的小胡子。

    我并不知道这人是谁,疑心这是前身的父亲,只好呆呆地看着他,他向我露出温和的笑容,眼中带着怜惜和愤怒:“小弟,你同我回山庄,山庄有名医,环境也更好些。”

    我不敢说大多话,只是虚弱地点头,说“好”。

    于是我看见那男子紧紧捏住了拳头,紧到爆出了根根青筋,于是我想这位大哥虽然穿着很雅致,但果然也是个江湖人。就是不知道他所说的山庄,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自大哥来后,我的虽寂寞但安逸的日子就结束了,身体好一点后,我们就起程回庄,我半瘫在床上,等同废人,自然什么都做不了,于是大哥就整日在我边上和我聊天,我又是感激,又是恐慌,害怕他将我认出来。

    我想他将我的害怕当成了被废武功后的害怕和脆弱,因此时常露出愤怒的神色,我了解到前身是很飞扬跋扈的性子,我到是可以想象,家族显望,家中幼子,长兄如父,少年成名,玉树临风,这样的条件,完全就是江湖文炮灰模板,我感到很遗憾,但是作为一个小市民,夹起尾巴做人也并不陌生。

    旅途很长,也终有结束的一天,大哥对我的爱护让我终于减轻了来到异世的恐慌,而在旅途的后半段,我渐渐的能够站起来,只是不大能过多活动,既然不是完全是个废人,我便有点开心了,脸上也露出笑影来,因为这,大哥也渐渐不再满面寒霜,看上去很是松了口气。

    于是我知道,我之前的胆小迷惘果然是令他很担心,这令我相当愧疚。

    我们出发的时候,天气渐渐转暖,而当我们到达山庄的时候,天气都慢慢变冷了,我于是对古代的交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途中我已能短暂的站立,手也恢复了灵活,但是双腿终究是被废,再也不能够长久的行走了。

    庄中那位颇有名望的医生施了几天针,终究还是无力摇头,我略有点遗憾,但其实并不完全出乎意料。我的脚在最开始是已经完全没有知觉,我猜测是神经坏死之类的毛病,后来旁敲侧击,才知道这腿当时居然是完全断了又接上去,膝盖骨也全碎了,我此刻觉得能恢复到这种程度,已经是神奇的武侠世界了。

    我安慰看上去很伤心的大哥:“庄里什么都有,我也不用出门,本来就不怎么需要走路的。”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大哥闻言似乎更伤心了。

    其实这话也是安慰我自己,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在现代就是宅到十天半个月不出门,现在理所当然的能做个米虫,也很不错。但是我心里更深处知道这不过是安慰的话,主观上不想出门和客观上不能出门差距还是很大的,而且古代什么娱乐措施都没有,我闲的无聊,只能看看书练练字,或者看庄里的人练习武功,但是后来别人那怜悯的目光让我放弃了最后一个娱乐,因为虽然我自己是真的只是想看看神奇的武功,但是山庄里的其他人好像并不这么想。

    于是我更加勤奋的练字,我的狗爬体好像被认为是手腕受伤的正常结果,所以我心安理得的浪费了几个月的笔墨,终于愤然弃笔,找其他的娱乐措施。

    我想要练琴。

    我试过画画,但是连侍女都是惨不忍睹的目光,而原本熟悉原身的人更是泫然欲泣,说原本公子的画可是一绝,我又去下棋,下到后来再没人愿意同我下棋,自己的头也是痛到不行,于是我又看书,看三页就伏倒在桌上睡着,到了晚上睁着眼睛,像个猫头鹰。

    我决定学个零基础的东西,那就是古琴。

    大哥说那正好,随云也在学琴,他可以同你作伴。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有个侄子叫原随云。

    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愣了一愣,觉得有点熟悉,我想了很久,直到第二天小红推着轮椅带我见到一个不过七八岁的孩子,对方原本坐在椅子上,我一过来就站起来行礼,我注意到他虽然恭敬异常,但是目光没有焦距。

    我下意识地说着“随云不必多礼。”脑子里却又一条线飞快的连了起来。

    瞎子——原随云——蝙蝠公子——楚留香——楚留香传奇——古龙——武侠小说。

    我听了一天课,乱七八糟地弹了一把,最后先生要把我赶出去,连小原随云这么个以有礼有节的少庄主都露出了笑意,我的脑子里却是一团浆糊,有点莫名其妙地想,我原来穿到了《楚留香传奇》。

    我看过《楚留香传奇》,但是早就忘记了具体内容,不过我记得蝙蝠公子是个大反派,不仅是个反派,还是个变态,他最著名的变态行径就是把美女的眼睛挖掉眼皮缝起来,似乎还有其他,我记不起来,但光是这一件,就已经足够变态。

    于是毫无疑问的,我不喜欢原随云。

    第二天我就不去学琴了,小红看上去松了口气,我继续写字看书,因为手腕受伤,我分给写字的时间很短,大部分时间都是看书,然后一边抵抗睡魔的侵袭。

    这天我还是看书,看到后来就撑着脸在桌上打起了盹。

    已经是冬天,我穿着毛茸茸的皮子,炭火烧的整个房间烟熏雾燎,恍若仙境,忽然我朦朦胧胧地听到脚步声,还有小红清脆的少女音,我一抬头,就看见一张仙童般的小脸,在杳杳烟雾中,彬彬有礼地笑着。

    我开口,嗓音有点沙哑,不知道是不是被烟熏的:“随云啊,你怎么来了。”

    因为我是个残疾人,所以我也不可能站起来去扶他,所以虽然知道对方的眼睛看不见,我也只好失礼告诉他“你左手边有个椅子”,潜台词自己摸索着过去坐吧。

    我倒是不怕得罪原随云,毕竟他现在还是个小孩子,而我是他的叔叔。

    原随云不愧是大boss,我觉得他的智商搞不好是普通人的三十倍,虽然是个小孩子,居然也很从容地就坐下了,我在庄子里住了许久,还真是第一次和原随云单独见面,大抵是武林世家本就不像那些传统世家那么讲究,是很人性化的。

    毕竟我和原随云一个瞎子一个瘸子,单独在一起,是想谁照护谁啊?于是我想叫小红进来,原随云却先说话了。

    “小叔叔来庄里那么久了,我也没有前来拜会,实在很失礼。”

    我很讨厌这些客套,大概因为心里还是个屁民,而且穿过来的时候也还年轻,所以不大讲究这些礼仪辈分,但是原随云这么说了,我也只好说“随云太多礼了,真是有心。”

    “小叔叔没再去学琴,可是有什么照顾不周。”

    “怎么会,只是我自己没这天赋,不想叨扰先生了。”

    “何出此言,小叔叔初次抚琴,任谁都不能有所强求的。”

    我感到很腻歪,其实原随云的语言交流能力毫无疑问的很好,前面的对话也根本没什么错处,但是我因为先定义了原随云是个大变态,所以看他什么都不顺眼,所以一时有些无言,气氛有点尴尬,原随云先说话了。

    “我同父亲说,将习琴的地点,改到了小叔叔这儿。”

    我愣了一会儿,明白了,合着我在他们心目中那么懒是吧?我有点哭笑不得,但对方毕竟是出于好意,我刚想说什么,原随云又补充。

    “我已叫小厮,将器具都搬到了隔壁小阁楼,先生那儿也已经通知了。”

    我就这么一愣神间,便被决定开始学琴,毫无所成,于是换了学笛,一学好几年,也能够吹几个像模像样的曲子了。

    春去冬来,斗转星移,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终究是通过相处得来的,而我又年长了几岁,心态自然不同,年轻时我追求的是爽快利落,年长几岁后也渐渐生出了软弱同情。

    我同小原随云朝夕相对,看这对方从一个仙童一般的小孩子慢慢抽长了身形,气质更如摩尼宝珠般温润明朗,愈发是个如谪仙般清雅如莲的少年了,我怎么都看不出来对方身上有变态的影子,几乎就怀疑这两个人只是同名同姓。

    我看着原随云练武,因为别人总会多想,所以我渐渐也不去看别人练武,但是既然到了武侠世界,对武功自然也是非常好奇。原随云真的非常善解人意,当我旁敲侧击他是否开始习武的时候,他便说“要练习看看。”

    我不懂武功,我不知道原随云知不知道这一点,他经常在我面前演练不一样的功夫,有时是剑法,有时是掌法,还有一招流云飞袖,飘逸俊雅,令我时常觉得是在欣赏舞蹈,书里的印象终不比朝夕相对来的强烈,在我眼里这只是个小小少年,俊秀优雅,聪明至极,善解人意,大哥在他身上投注了几乎全部的心血,而这个少年承担着如此大的压力,却丝毫不懈怠,不叛逆。

    一个懂事到这种程度的好看的少年,是怎么也让人讨厌不起来的。

    有一天我看着河岸边的杨柳,粼粼波光倒映着幽幽云絮,在这么个风清气朗的日子里,我看着额上缀着汗珠的小小少年,问他:“你的生辰快到了,要什么礼物么?”

    少年抬起头,漆黑的眸子映着阳光:“我想出去走走。”

    原随云已经十三岁了,但他从来没有走出过无争山庄。

    他课业繁重,虽然天资聪颖,但是因为看不见,也确实会遭受一定程度的不便,他似乎从来没有玩耍的时光,我不忍心拒绝他,于是就同他去向大哥请求出行。

    春光里,我和原随云带着两个侍卫,驾着马车驶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