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九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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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并没有去判定她的话中意思真假,“若果你是因为自己没有武力值,从而要跟着我的话,没必要。”

    卓玛见周末没有要带她一起走的意思,神情便有些着急。周末抬手阻止了她要说的话,“你不是说,你的异能是将水吸干吗?那么,人身上的水呢?”

    卓玛一愣,立刻就反应了过来。

    水是构成一切生物体的基本成分。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均以水维持最基本的生命活动。

    人的体重约50%~70%是水分。如果她吸干的物品不再是皮毛、织物,而是这些由水构成的动植物呢?

    这样的想法让她悚然的同时,又兴奋了起来。

    她激动地爬了起来,跑到洞穴口,捡起地上的一根粗树藤,如猿猴一般,接着树藤之力飞了下去,之后将手放在一颗树木上,吸收它身上的水份。

    但结局很令人失望,她并不能吸收有生命特征的水,比如活的动物,或植物。

    她回到洞穴里,将自己的发现告诉周末,“你看,这个水池是我赖以生存的东西,现在它已经被你吸干,你难道不应该对我负责吗?”

    她可怜兮兮地睁大了水眸望着她,周末发现,这个理由,竟让她无从拒绝。

    沉默了一会儿,“你的目的是离开这里,那么我带着你到重庆,到了重庆就与我无关了。”

    卓玛眼圈一红,拉住她的手:“姐姐,你别不要我。”

    周末一阵鸡皮疙瘩,轻轻挥开她的手,“说话就说话,不要动手动脚。”

    卓玛慧黠一笑,“反正我不管,我跟定你了。”

    周末醒来的第三天,周三就醒了过来,醒来后的周三与过去又有不同了,但具体哪里不同又说不上来,只觉得神武了许多。

    原本它的皮毛泛着红光,睡醒之后,与‘金针菇’相似的红光褪去,皮毛恢复到原来的颜色,只是注意看去,就发现它的表层似乎散发着一层柔光,使得它看起来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皮毛流光溢彩,格外漂亮神骏。

    前提是,它在不犯二的情况下。

    周末尚未被它新的形象倾倒,它的大头已经塞到她的怀里来,对着她又是舔又是呜呜叫的撒娇不已。

    算算,它和她一样,都已经是第三次升级,不知道现在在末世具体是个什么样的水平,想要知道这些,就不能再像之前一样,独来独往,她需要走到人群当中,了解自己和别人的差距。

    她将自己的想法和打算告诉了卓玛,卓玛表示,她知道这里的幸存者在哪里,他们也每天在商量着如何穿过恩施市,去重庆。

    做好了接下来的打算,她便带上了周三去丛林里实验周三的新技能,但周三似乎并没有出现什么新技能,依然只是用毛发变成针尖插进猎物身体里,可以在几十秒中内,将猎物的精血吸干。

    简直就是哈士奇版的吸星*,强悍无匹。

    若说有什么不同,就是防御能力增强了,皮毛的凝实度让她用箭只都插不进。

    周三越是强大,她便越是放心,在将情况都了解之后,她和卓玛便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卓玛穿着一件黑色刺绣的民族服饰,头上顶了一块华丽银饰,在周末的强烈要求下,脸上戴了块黑色蒙面丝巾,只露出洁白细腻的耳朵和明亮清澈的眼睛在外面。

    这样反而为她更添一丝异域风情。

    整个看着就像武侠电视剧里的邪教圣女,即使浑身上下包的密不透风,也依然令人产生无限遐想。

    临走之前,卓玛还把池子里面的水都装了两大水壶,准备两人路上喝。其它瓶瓶罐罐整整装了整个背篓,自己被了个小背篓不算,还放了一个大背篓在周三身上。

    周三不自在地想把背上东西甩下来,被卓玛顺毛顺的太舒服,就任她放着了。

    周末原本要戴上护目镜,只是森林里雾气太浓,原本可见度就低,再戴上眼镜就十分不便。

    两人骑在周三身上,在丛林中穿梭。

    这里的白天依然雾蒙蒙一片,可见度只有百米左右,很快,她们就在靠近大峡谷的地方,发现一座山寨。

    她们刚靠近山寨,便有人拉弓示警:“什么人?”

    他们说的是本地土话,周末听不懂,就听卓玛叽里咕噜的回了他们一句,那些人也叽里咕噜的回了一句,但依然没有放下弓,直直地指着她们,放她们进去。

    这个山寨比之前在阿瓦家的寨子要精致多了,一栋栋三层多高的吊脚楼古朴精致,层层叠叠,鳞次栉比。吊脚楼上晒了许多制好动物皮子,想来是为了应付下一季的冬寒。寨子外面是一层高达的土墙围了起来,如同城墙,墙上一块吊脚木门,要将木门缓缓放下之后,人才能进去。

    围墙上站了十多个男人在站岗放哨,一个个都拉弓开箭,对着周末和卓玛,似乎只要她们稍有异动,就直接射穿。

    见到两人骑在一只大狗身上,这些人眼里都有些异色。这些人里有没有二十多天前在森林里被她射杀的那几个人的同伙,她并不知道,当时雾气蒙蒙,她并没有看清那些人的长相。

    他们将她们带到了村长那里。

    村长是个四十岁左右,肌肉紧致皮肤黝黑的男子,他同样穿着一身黑色民族服饰,衣服上没有任何只有一些同色暗纹,没有其他色彩。

    周末对于中国民族文化并不了解,无法从他们的服饰上看出他们是什么民族。

    就连卓玛,她都忘了问她是哪个族的。

    当然,这不重要。

    村长一眼就看出,周末是个异族人,用蹩脚的汉语问她:“你是汉族人?”

    周末点头,“是。”

    “从哪里来?到这里来做什么?”村长一双眼睛如同鹰隼一般锐利。

    “我从江浙而来,打算去重庆,路过此地。”

    村长又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厚厚的嘴唇微微的扬起,脸上露出一丝意味不明的笑,“你是穿过恩施市?那你知不知道恩施市现在的情况?”

    “知道一点,听说已经全部被丧尸占领。”

    “丧尸?嗯,你们叫那些怪物叫丧尸。”村长目光冷凝:“里面不光是丧尸,还有别的一些怪物。九死一生,你确定要去?”

    周末反问:“还有别的路吗?”

    话音一落,周围几个同样肌肤黝黑的男子都笑了起来,笑声里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讥讽。

    周末这时候已经摘下了口罩,她还是不习惯在与人说话的时候戴着口罩。

    摘下口罩的她,活脱脱一个小白脸,加上她说话的时候,可以压低了声音,虽然还是看得出来是个女生,但她那只比小平头长一点点的头发,以及特意化粗眉,及冷凝的神色,依然让人产生不出半点遐思。

    倒是她身边的女孩,长眉大眼,那双眼睛像含了春水一样,引得寨子里的男人们目光止不住的往卓玛身上瞧。

    人们对她们的第一印象已经有所轻视。

    他们不是没有注意到两人身上的衣着十分干净,但一来,女人原本就比糙汉子爱干净,二来,她们骑得那只变异犬看着体型并不太大,但一看就是变异的,想来两人会安全,应该是变异犬的功劳。

    至于周末背上背的那只弓弩,他们这个寨子里,有几个人不会射箭?即使末世前不会的,末世后也学会了。

    村长明显和他们一样的想法,闻言也笑了起来,他笑声低沉,有种忍俊不禁的味道:“女娃娃,看你年龄不过二十出头吧?能从江浙走到外面恩施来,也就几分能力,只是恩施市,和别的地方不一样。”

    他摇了摇头,“别的城市我虽然没去过,但寨子里有收音机,多少也知道一些外面的情况,恩施市,里面除了丧尸这种怪物之外,它还是个蛇窝。”

    周末悚然一惊,这件事她还真不知道。

    村长指着山寨外面道:“那个大峡谷你看到了吧?那就是个天堑,将恩施市与这片森林一分为二,那些蛇过不来,我们也过不去。不过,谁知道那些蛇什么时候就过来了呢?”

    这也是卓玛和这里的人一定要离开这里的原因。

    周末问:“你们就没想过,绕路去重庆吗?”

    “绕路?”寨子里面的汉子又笑了起来,神色不仅讥诮,还有些自苦和疯狂的神色在里面,尤其是打量她和卓玛的时候,隐隐带着一把最后一次狂欢的疯狂。

    周末一凛,眼神越加冷了起来,紧绷的面容冷凝如水。

    这些汉子看她神情戒备,越发笑的大声,其中一人盯着她身后的弩箭,低声和身边的同伴说了什么,目光不时地望着卓玛,又看向周末。

    卓玛紧张地跟在周末身边,恨不得牵着她的衣角不放手。

    村长讽刺地笑道:“绕路?绕神农架吗?还是像你一样绕走江浙,将地球转一圈回来到重庆?”他指着前方,“你看,重庆近在眼前,末世前从恩施市开车过去也就三个小时,现在却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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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真想有个时光机啊,可以回到青葱少年时候,无忧无虑,好像时间多到用不完,可以恣意挥霍。

    又希望自己变得很强大,勇敢的像奥特曼一样,可以打到世间一切小怪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