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爱君才器两俱全

墨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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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臻早就知道是这样。

    其实说来吟诗作对千百年不变都是那么些个主题。登楼,送别,思乡,赏景,等等等等。而今天他既然先抛出了有直接纪念这喜雨亭意义的《喜雨亭记》,出题就不会再重复这个题目。而在这亭子里,如果不说亭子有关的题目,那么就只可能是说周围的景色之类的了。

    在此之前,宋臻也曾准备过一些写景的诗,只是方才已经是风头出尽,如果知进退的话,这会儿就不应该强出头了。毕竟行高于人,众必非之,谦逊并不是表现在言语上的谦虚,即使宋臻十分想要盛大的名声,这个时候也要表现得不慕名利,藏拙一二。

    所以他提笔,却迟迟没有下笔,做出一副冥思苦想的模样。

    几位官员的目光,都在他的身上停留了不短时间。

    见宋臻并没有文思泉涌一般立刻下笔,知府当下抚须,轻轻点头。他倒是没有看错这宋臻,到底是个会做人的。接着他将目光一转,落到了一边同样出了风头,却远不及宋臻的云孙身上。

    和宋臻不同,云孙这个时候,略一思忖,就已经在纸上落笔了。饶是如此,却没有一个人觉得他是不懂事,应该更加韬光养晦一点。

    不为别的,云孙和宋臻是不同的。且不说云孙乃是琼县县试府试院试三试案首,整个卧龙府都有名的才子,他本来理所当然就应该是这一次最出彩的读书人,不露两手反倒不正常。

    另一方面,云孙即使锋芒毕露,也有锋芒毕露的资格。和宋臻这所谓“耕读世家”别名农家出身的才子不同。云家在卧龙府也算是个大家族,虽然称不得郡望,可架不住云家结亲结得好。上一代的云家大小姐可是嫁入了楚地封家,本是上辈当家夫人。只是后来因生产伤身,早早就去了。可留下那个孩子,就是云家和封家的纽带了。

    封家虽然早已没有了当年玄朝开国之时异姓封王的荣耀,然而不过是低调起来,如今封家还挂着楚侯的封号,每一代的家主都是货真价实的侯爷。自然尊贵非常,云家和封家的关系,自然让云家也不同寻常起来。

    除开云孙之外,其他几位公子自然也是奋笔疾书。

    他们今天既然能够在这里见到知府,就说明他们不是没有才学的人。而这样的机会却不是好遇到的,自然要尽力展现自己的才华才是。之前的风头都被宋臻和云孙抢去,现在,他们却一定需要多展现一下自己。否则岂不是错过了大好机会,今后蹉跎?

    对于他们来说,奖品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三位官员的赏识!

    不多时,就有一位公子作好了诗,搁笔,吹了吹纸张上的墨迹,恭恭敬敬将作好的诗呈递给知府大人。

    宋臻倒是有些好奇对方写了什么,不过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他也开始动笔,却慢吞吞地一个字写半晌,力求让其他人先把大作完成,别想着低调一点,却玩成“指物作诗立就”的节奏。

    想要继续出风头,或者才华着实是压不住都不是个问题,问题是,必须给别人发挥的时间和余地。宋臻对于这一点还是很明白的。

    于是就听得知府的声音,“唔,好诗,写景动人,这个字用得着实不错!”

    琼县县令当即开口:“这是自然,这是我县去岁院试第二,文采也是公认的好!”

    久县县令不甘示弱,立刻递上另外一张写好了诗的纸,“大人看看这一首,乃是我县才子所作,若比起如此快就呈上是诗作的,可深思熟虑多了。”

    “哼,这叫做有急才,第二个写好的叫什么深思熟虑?”琼县县令反驳着,却去看那纸上的诗作。

    知府就像没有听见两位县令针锋相对似的,缓缓阅完诗,轻轻点头说:“果然不错,中正清丽,将这一派景色写得精彩。”

    轮番下来,其他几个公子的诗文都在知府眼前被过目一次,每个人都得了些赞扬,自然是心满意足,颇有自豪。只剩下云孙和宋臻两人,几乎是同时搁笔,下意识互相一望,脸上就带出了善意的微笑。

    宋臻冲着云孙拱拱手,请他先呈上他的诗词。云孙点头,吹了吹墨迹,方才上前,将自己的诗作交给了知府。

    只见知府轻轻一抖这一张纸,这一次却并非默读,直接念出了声来。想来也知道,若是其他书生,知府多少还会担心这些人是否能够做出绝妙的诗作,又怕其他人的诗词水准相近,互相不服气。所以默读,以免让在场的几位书生尴尬。而云孙的水准在那儿,诵读出来却并不影响,故而他才发出了声响。

    宋臻也提起注意,别人看他和云孙才华相近,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个西贝货,在这样的时候,自然会希望好好听听旁人的诗作是如何优秀的。他不可能一辈子照搬旁人诗作,总要自己不断进步的。

    “府河近西烟水绿,新雨山头枇杷熟。

    喜雨亭头多酒家,游人爱向谁家宿?”

    短短两联,宋臻自然明白这首诗并不是他见惯了的那些足够流传千年口口相传,三岁小孩儿都能背出来的绝代名作。在自己尝试作诗之后,才会真正懂得一首诗是如何的水准。就像是从前宋臻八成会觉得毫不出彩的这首诗,现在的宋臻听来却非同寻常。

    前一联,语气平淡,不过是淡淡点明了所在的这府河,和周围有山的景色而已。言语间平平淡淡。

    然而后一联,却陡然拔高了这首诗的韵味。明明还是文雅的词句,半点没有粗鄙之气,却沾染上了三分生活气息,“游人爱向谁家宿?”一句,亲切可人,颇有余味,至少现在的宋臻打死都不敢说自己能够写出这样韵味的句子来。

    品味得出这首诗的水准,自然会对云孙多三分敬意。

    想想之前云孙随口解释一个词,有理有据,遣词优雅,本身更是三试案首,兼之仪表堂堂,宋臻越发觉得,他印象中的“公子”,果然只有如云孙这样的人才配衬如此称呼了。至于那些个读了点书就傲气不行,真以为自己是天下难寻的英才的人,哪里配得起“公子”这个词呢?

    若是想要成为名士,必须要和云孙这样的真公子交游。

    宋臻暗自告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