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敢死队(二)

宅腐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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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母是一个非常开朗的老人,虽然年岁渐大身体没有以前硬朗了,但是仍然很爱动。

    养老的生活也并没有安道尔想的那么无聊,祖母还会时不时的跟自己的老姐妹一起出去旅游,房子委托给家政公司,家政公司每个星期都会派人来打扫一次。

    安道尔是林之书现在的父亲。

    天气好的时候在草坪围绕着那颗茂盛的大树种一圈月季,到了花开的时节那股清香会随着风飘到小区的各处,让路过的人们闻之欲醉,比任何的化学香精还要好闻。

    偶尔还会有热恋中的年轻人为了博心上人一笑会猫一样跑到草坪,偷偷的摘一枝开的风华并茂的月季,戴在姑娘的头上,柔滑的发丝和开的火红的月季交织在一起,像是一幅画。

    最迷人还是少女甜蜜的笑容,让少年的心如同棉花糖般一点点化掉。

    祖母知道,但是她从来不会说什么,只是微微的一笑,修剪的时候越发用心了。

    知道今天自己的儿子会带着一家人来看自己,祖母穿了一件藕荷绿的裙子,当初在卖场为了这件裙子祖母可是差点跟自己的老姐妹大打出手。

    这件衣服就剩最后一件,恰巧尺码只有身材不那么臃肿的祖母能穿上,当时祖母换上了这件裙子出来的时候胸膛挺得高高的,好像自己走的不是超市的卖场而是好莱坞的红地毯,骄傲极了。

    身边的姐妹也纷纷用羡慕的眼神看她,希望那个人是自己,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是最好的支持。

    在四个人到了加利福尼亚州的时候,林之书的脸色可以用纸片来形容,惨白惨白。

    “林,没事吧?”文森粗中有细,看弟弟的脸色不太对劲,十分担忧。

    真是好兄弟!

    感人的兄弟情谊,就像是电视里演的那样。

    “没事。”林之书蔫蔫的回答,他只是坐车坐多了。

    刚开始林之书还会惊喜的看着外面的景色,火红的树叶金黄色的麦田、空旷的道路,一切都是那么让人心旷神怡。

    但是一小时后、两小时后,在好看的景色也看够了orz。

    林之书现在双眼浮肿,面色呆滞,他只想好好的睡一觉!

    但是脑袋总是不小心的撞到玻璃上,可疼了!

    文森觉得自己的弟弟看起来好蠢,然后贡献粗自己的宽厚的肩膀。

    林之书一路睡到了祖母家,知道文森把林之书粗鲁的摇醒,林之书才睁开睡的浮肿的双眼。

    绿色的眼睛像是猫儿一样,还流出生理性的盐水,看起来可爱极了。

    我的弟弟肿么这么可爱!文森默默的想到。

    林之书在尝到了祖母做的可丽饼之后觉得长途跋涉十分值得,他们应该多来几次!

    连小猫这个对甜品十分挑剔的家伙都对祖母的手艺赞不绝口。

    林母,也就是林之书前任的母亲,拉着祖母在厨房聊着两个女性之间的话题,而安道尔拉着两个儿子开始对这个房子出现损坏的地方修修补补。

    这种力气活还是要男人干。

    晚上的餐桌上出现了每逢喜事就会有的火鸡,里面塞满了鼠尾草提前办好的馅料,是属于祖母的独家秘方,让安道尔每每都想念不已。

    还有林母做的更符合美国人口味的中餐,宫保鸡丁和麻酱拌面。

    星期一文森和安道尔都要上班,在住了一晚上之后四口人也要走了,祖母的笑容依旧慈祥,只是眼底有一些寂寞。

    安道尔曾经想把祖母接到他们家中,但是祖母舍不得离开这片埋葬着祖父的土地,每个星期天她都会剪开的最美的的月季花去公墓看祖父。

    风雨无阻,除了不在家意外。

    月季花是祖父的最爱。

    安道尔和他的家人能做的也就是常常给祖母打电话而已,他们还要忙自己的生活。

    在林之书和小猫默默在角落减低存在感的时候,一群疯子成功干掉了索马里海盗,解救出了里面的可怜的人质。

    他们就是敢死队,只要给他们钱,他们什么活都敢接。

    别人能做的他们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他们也能做到。

    他们就是敢死队!一群把脑子别在裤腰带玩命的硬汉!

    这些被海盗抓住的人质已经在船上关了三个月,但是仍然喘着一口气等着。

    面临绝境的时候有的人心如死灰,而有的人如同熄不灭的火焰,有着更强烈的求生的*。

    虽然后面的成员打架让巴尼脑袋打铁,但是最后他们还是救出了人质拿到了佣金,这不是很好吗?【大概…→_→

    林之书回来之后像前身一样上学,专业学的是变态心理学,平时都是住在大学的宿舍,星期六的时候弟控的文森非要接林之书回家,星期天的时候在把他送回学校,一点都不怕麻烦。

    这么可爱的弟弟一个星期不见简直受不了!

    林之书深深体会到了前身的苦逼,被一个身强体壮的哥哥管着什么的,真是让人失去生活的勇气。

    难怪前身会报那么多的搏击、拳击之类的健身项目,是想着哪天夜黑风高给熊哥套个麻袋拖进巷子里暴走一顿吧!

    “今晚我的女朋友回来,你要友好一点。”文森心情有点忐忑,虽然知道家里人不会为难格蕾丝,但是还是要说点什么。

    不能对安道尔和林母说,只能对林之书说了。

    谁让林之书长得小,容易欺负呢~~╮(╯▽╰)╭

    熊哥有的是办法让林之书同意。

    文森是在酒吧里认识的格蕾丝,当格蕾丝拿着装满了啤酒的盘子跟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格蕾丝眼角泄露的风情彻底把这个四肢发达的熊哥迷住了。

    在那之后文森下班之后总是会路过那家酒吧,有时候坐在角落、有时候坐在吧台,目光永远炽热的看着如同蝴蝶般飞舞在各个男人身边的格蕾丝。

    格蕾丝不是傻子,相反她还很聪明,虽然她的学历只能让她在酒吧里打工,但是她也同时学会了怎么利用自己的优点去吸引那些男人,让那些男人流连忘返。

    圣诞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出现了,虽然他们已经交往了一年半的时间,但是格蕾丝仍然对神秘出现神秘消失圣诞不够了解,她从来不曾融入过圣诞的生活。

    格蕾丝是一个女人,她需要安定的生活,尽管她喜欢圣诞,但是喜欢不能当饭吃,也许这个男人出现的正是时候,格蕾丝笑容满面的走向文森。

    “她叫什么?”路程有点无聊,林之书用手机下载植物大战僵尸2玩的很嗨皮,小猫已经替他玩到了无限关。

    “格蕾丝。”熊哥一想起自己的热恋中的女朋友脸上就止不住的笑,开始向林之书说自己的女友是多么的迷人,是多么的甜美。

    “对了,我还要去接格蕾丝,你待会坐到后面去。”新上任的女友成功挤掉了林之书的位置,荣升第一名。

    ……看来见色忘义的范围不只是朋友之间,昨天电话里还说多想他,结果转眼间就变成了剩菜,这种差别待遇真是糟糕。

    林之书默默谴责熊哥这种见了女友忘了弟弟的行为,而他的表情在看到熊哥的女友的是时候变成了●﹏●。

    这不是给圣诞带了翠绿帽子然后再吃回头草的女人吗?

    这几天学习学的废寝忘食,忘了这一茬......不过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顿时看熊哥眼神就好像是看烈士,你真是好有勇气!星星眼崇拜。

    文森觉得自己的弟弟看自己的表情好复杂,要不是当着格蕾丝的面,文森肯定会拉着林之书进行一番深入的交谈,促进兄弟之间的感情。

    晚饭的时候大家都很开心,格蕾丝带了一瓶不错的红酒串门,虽然不贵,但是味道很好,符合大众的口味,安道尔和林母一向不挑。

    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赶脚,林之书低头把胡萝卜扔进了小猫的饭碗。

    小猫:……这才叫躺枪,我是猫又不是兔子!

    有本事你给我烤肉啊!小猫哼唧。

    吃完了完饭文森送格蕾丝回家,林之书也坐在了后面。

    “你干嘛?”文森疑惑的看着林之书,觉得自己的弟弟在学了奇怪的变态心理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吃多了,消食。”林之书蛋蛋装逼,面无表情的回答。

    真相是小猫刚刚颁布了一个任务,让他去刷圣诞的好感度,刷到一百还会有惊喜,还免费提示今晚圣诞回去找格蕾丝。

    这是什么见鬼的任务!

    又不是软绵绵的妹纸为什么要刷好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