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

梨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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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苏伯薇远嫁国外,也无法阻挡他一厢情愿的欢喜。

    他以为自己见到伯薇的时候,会欢喜,会快乐,可这些日子以来,他想到的却一直是一张和苏伯薇完全不相似的脸。

    从离婚以后,他心里就一直有一种刺痛的感觉。

    这种感觉,渐渐取代了对苏伯薇的思念。

    他忽然想起那些和刘伶在一起的日子……

    想起那天晚上,母亲来探新房时,刘伶焦虑下冲破了房门,然后寻到药喂母亲服下的那一刻。那时她就坐在自己的旁边,女子的温软近在咫尺,再靠近些,他似乎找到久违的欢喜。连心都似融化成水,什么都不想,只希望那一刻久留。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心动原来是在那时。

    相处的点滴,刘伶不闹腾的时候,静静坐在那里,总会让他觉得平静而舒心。

    远离喧闹与嘈杂。

    那就是欢喜吧。

    原来,刘伶早已经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后知后觉的自己,居然一无所知。

    这些天,他强忍着去找刘伶的冲动。

    他其实还在怕,自己喜欢上苏伯薇已经十余年了,和刘伶短短不到半年的相处,又能代表什么。

    或许只是一时的错乱。

    可真见到了苏伯薇,寒暄的时候,只有几句“你好”“好久不见”,谈笑间,那份年少最纯粹的欢喜心已经失去了。

    他有些恹恹,甚至对着满室的欢笑与繁华,有了几分厌倦。

    “昊哥,姐姐在和你打招呼,你怎么走神了?”穿着粉红色小礼服的苏情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角,小声提醒着。

    在两人的眼前,是一个明艳照人的年轻女子。

    她肤白面柔,身材高挑,穿着一袭华丽深紫色修身礼服,前胸开口的v领恰到好处地将女子丰盈饱满的浑圆烘托得更加惹人眼球。

    三十多岁的女人了,岁月却仿佛丁点儿也没在她脸上留下痕迹。

    看到她,你会由衷地想到一个词——女神。

    苏情长得和苏伯薇其实一点儿也不像。

    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原来你觉得她俩相似,根本是苏情模仿了苏伯薇的穿衣与语态动作,才有了点儿貌似的模样。

    可两人站在一起,苏情立刻原形毕露,哪里有苏伯薇万分之一的风采!

    无论是谁站在苏伯薇的身边,都很难压下她强大到无与伦比的气场。

    苏伯薇开玩笑道:“小符昊长大了啊,连姐姐说话都不理了,真是出息了。”

    符昊恍然,举杯示意,歉意地笑笑。

    苏伯薇笑道:“这一晚上的心神恍惚,我还没回来的时候,天天看见你发邮件说想我。真见到我,你就是这么想我的啊?”

    她拿符昊当弟弟,语气中自然诸多随意。

    苏情的脸色却白了白,“昊哥……”

    符昊没答理她,他的神色有些恹恹,似乎想打起精神,但这样的酒会他实在没什么兴趣,只随意回道:“不是说和老公一起回来的吗?怎么到现在,都没看见姐夫?”

    他随意敷衍了苏伯薇一句,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些心神不安。

    他素来很讨厌这样的酒会聚会,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总会有一种烦躁的感觉,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参加这样的聚会,有伯薇在的地方,他应该会欢喜啊。

    可为什么到现在,依然没有丁点儿欢喜的感觉?只觉无聊,只想离开。

    苏伯薇笑道:“你是说成林啊,他朋友来了,正在招呼。你今天是不是有什么事儿?我看你老走神?”

    符昊笑笑,刚准备搭话,忽地,一阵悠远好听的乐声错落地传入了众人耳中。

    这是很纯粹的二胡,可由于奏者的操控,却令二胡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说来,这是纯粹西式的酒会,偏偏出现了这样的二胡声。分明透着浓浓的突兀,苏伯薇却仿佛丁点儿也没觉得奇怪,反而眼前一亮,热情地招呼起了符昊。

    “这是洛伊曼,外子。”

    苏伯薇站在不远处,满眼充满了笑意,乐呵呵地看着中央那个外表粗犷的外国男子一脸陶醉,似模似样地拉着二胡。

    男子微微淡黄的头发,额头饱满,眼睛是纯粹的水蓝色。他一边拉着二胡,一边陶醉地用肢体语言诠释着二胡的乐声。符昊原本一眼掠过,也就罢了,可偏偏在这里看见了一个人。

    说来,那只是个侧影。一袭水蓝色的礼服,闪烁着细碎的流光。略显纤瘦的身材,长发绾得一丝不苟,上面插着一个纯银的簪子,看起来精致又漂亮。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这个人居然是刘伶!

    符昊记忆中的刘伶,永远是长发随意扎起,一身简洁的职业装,脸蛋干干净净,没有丁点儿化妆品的成分在上面。

    分明不耀眼,却让人有一种安心的感觉。如今的刘伶,比之以往,就宛如浴火重生的凤凰,失去了那种让人安心的温软,却平白似擦净灰尘的十六面宝石——每一面,都折射出闪烁耀眼的光芒,举手投足,让人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这样的刘伶,忽然让符昊有一种危机的感觉。他无法理解自己在看见刘伶时,心口漏跳半拍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扶在刘伶腰间的那只手,真是十分地碍眼。

    他眼睛倏的眯起,明明警告自己不要再关注有关于刘伶的任何事,是自己负过她,如今的自己没有任何的理由和她叙旧、和她说话。

    可他却根本无法移开自己的眼。

    说起来,中式的聚会,通常是摆他一大桌子。一群好朋友,热热闹闹地聚在一起,不管是家禽野兽、山鲜海味还是普普通通的家常小菜、涮羊肉、火锅……最最重要的不是吃食,而是热闹。

    中国的酒桌文化,源远流长,怎么吃不重要,喝得好、谈得欢才是重中之重。

    而西式的聚会大多是各种红酒、冷盘,放在那儿,冰冷冷的,待到主席台上说些场面的话儿,然后自由活动,那么就是三三两两的人围在一起,玩的是小团体、小聚会。

    刘伶虽然是冯栗带来的,但是因为三天前的冷战,两人已经整整三天没说过话了。所以这个时候,虽然有人介绍过刘伶是冯栗的女友,明眼人却一看就能看出两人貌合神离的感觉。

    聚会内容很简单,也不过是叙旧罢了,刘伶纯粹是拉来过个场的。

    这场过得还不错!凭借一股对冯栗同志的不满,原本带着点忐忑不安心情的老姑娘这会儿完全冲破了心理的障碍,居然能把这套华丽礼服穿出原本应有的女王风范。

    她走过去的一路上,似有鲜花绽放足下。不仅是符昊心下撼动,就连许多男客也饶有兴味地多看了她几眼,猜测起这名少言寡语神情冷漠的清秀佳人到底是谁家千金。甭说是那一溜儿万花丛中过的花花公子了,就连几个不沾女色的商界精英,也不由心中微动。

    这些人中间,就有那么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眼神频频交流,嘴角浮现出意味不明的笑。

    倘若在平常,谁对刘伶动点儿歪脑筋,冯栗嘴上不说,定然看在心里,琢磨着回头开个染坊铺子让这些不长眼的家伙尝尝颜色。

    可先前我们就说过了,从刘伶穿上小礼服以后,任冯栗怎么开导都无法打消刘伶自卑怯弱的负面情绪。泥人尚且有几分土脾气,何况冯栗带着手上的兵,向来说一不二,还没人这么说不通,自然激起冯栗心里的几分厌烦。

    这时候的冯栗,对刘伶太失望了,无论是心理还是行为都有了几分听之任之由之的放任。

    所以虽然也是带她出席了这场聚会,但如今他根本没抽出多余的精力去管刘伶。

    冯栗想,也许自己还是需要再观察一下吧。他对刘伶的喜欢,实在太简单没有道理了,细究来,连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刘伶。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一件事,看出两种人生价值观。

    他不愿潦草,他需要更多的时间看清楚自己的心,看清楚刘伶到底是自己要找的那个能够陪他到老的人,还是仅仅只是一时荷尔蒙的冲动。

    仙度瑞拉的故事永远只是童话。

    传说,王子拿着水晶鞋寻找心仪的少女,王子昭告天下,能穿上水晶鞋的就是自己的王妃。水晶鞋那么小,可是天下间那么多的少女,有模样相似的人,又怎会没有相同鞋码的一双足?

    那个看似痴情的王子,他找的到底是舞会上与自己心意相通的美丽少女,还是仅仅只是一个按着水晶鞋的标准,自己心中设定好的完美替代品?

    就在冯栗心里冒出这些诡异想法的时候,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回避一下。”他礼貌地和众人微笑,走到偏僻的角落。

    刘伶无聊地晃着手中的红酒瓶子,虽然被激出了几分傲气,但是刘伶到底还是不大适应这样的环境。

    人与人的关系,在这里仿佛是隔着玻璃,距离不远不近,计算好了唇角勾勒的弧度,言辞间拿捏的尺寸也是恰到好处,但是就是有那么一层隔膜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