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糊涂虫 (首订求粉红)

miss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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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重阳节,俗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这话不假,柴二爷无论如何都要去给去世的老国公上一炷香,这老国公是炼丹炼死了,也是个糊涂虫,恬雅对他面都没见过,自然也没什么印象,可是却要去跟他上香,不过这次却不用回英国公府而是去秋菊苑登高。

    这里文人才子辈出,柴二爷也是进士出身,颇喜欢跟这些文人们来往的,不过这次带了女眷自然不能同以往一般,只与他相好的几位来往,其中一位还是大儒宋源,柴二爷与宋源关系不错,算得上通家之好,宋源的夫人也带着公子女儿过来了,燕氏带着恬雅陵正与他们一一见礼。

    宋源的夫人方氏一看就是书香人家的女子,穿着朴素,但是动静皆宜,非常有气质,见着燕氏便淡笑,指了指恬雅头上带着黄色的小菊花,“倒是雅致的很。”

    “戴着玩罢了!倒是这位,是您家的小姐吧?果真是标致的很。”燕氏指着方氏旁边站着的约莫十四五岁的女孩子,个头不大,看那模样,很是沉静,相貌不算出挑,脖子很短,看起来也不大说话,听燕氏说她,也只羞怯的弯了弯腰。

    陵正早就与那位宋公子一道玩去了,毕竟陵正是五爷的伴读,见多识广,如今说起场面话也是一套一套的,柴二爷与燕氏却是不担心的,世家子弟哪个不是这么过来的。

    燕氏指了指登高亭,“不若我与宋夫人一道去那亭子如何?”方氏欣然应诺,难得这亭子布置的雅致,四周都用青色的绸布做帘幕,这样也避免了女眷们被旁人看去。方氏看起来是个颇为清高的人。据说家中一直是耕读人家,如今家中还住的是四周有篱笆墙的那种土房子,家族在乡里很有名气。

    她与连氏元雅这种清贵不同,看起来是个节俭却又朴素的妇人。恬雅是深知燕氏的,她宁愿与权贵们来往也不愿意与所谓的读书人家来往,她总是觉得读书人家迂腐,不过面子上掩饰的很好。而方氏也不太喜欢这种很漂亮的女孩子,譬如恬雅这种,她觉得太美了就是魅惑男人的,也因此她总是戴绒花,从不穿金戴玉。

    两家人虽然看起来聊的开怀,可是仔细看,就是不咸不淡的说着话。而远处却传来有丫头捧着酒过来了,丽娘喜笑颜开的接过酒来,“苏家公子送的,说是碰到二爷了,他本是守孝期间。便送与咱们家。”

    燕氏不着痕迹的看了恬雅一眼,恬雅则自然配合的低着头,妇人们皆八卦,即使是方氏也不免于此,她便问起,“是苏家的那位吗?”大齐第一世家,这方氏还是知道的。普通的权贵人家恐怕方氏都不太清楚。

    燕氏还有几分得意,毕竟是要成为自己女婿的人,她笑道,“正是长公主家的那位,和我们二爷交情不错,宋夫人不若我们尝尝这酒吧!”

    “说起来我家有个表姐嫁的人家也是苏家的人。可惜表姐一向忙碌,不然今儿倒是可以相见了。”方氏不甘示弱,她也不是不认识苏家的人,她表姐正是苏家二夫人童氏,她们同是出身青州。她家只是耕读人家不比童家乃青州望族,这才得以嫁到苏家,如今苏家当家的还是童氏。

    燕氏挑了挑眉,“哦,这倒是不错,我家侄女也是嫁到苏家去了,不过是小辈的。”话题又扯上了方氏的女儿宋如锦,“锦娘可是从青州过来的?”

    方氏提起女儿有几分不虞,毕竟女儿是祖父母身边长大的,最近要婚配才接到自己身边的,“却是如此,家中祖父母年迈,留下锦娘我与她爹爹也放心。”

    “这倒是,锦娘果真是孝心可嘉。”燕氏又称赞了锦娘一次。又对恬雅道,“旁日倒是话多,今日见着这般文静的姐姐,你也不说话了。”话虽是这样说,可宠溺的谁都知道燕氏有多疼恬雅。

    恬雅连连告饶,“哪里有这样的事情呢?总是想着与锦娘姐姐多说说话,却不知道说些什么,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今儿见面都不认识,怕是下次与锦娘姐姐见面就有说不完的话了。”

    这锦娘只羞涩的笑笑,也不再说别的,心眼里倒是羡慕恬雅身上穿的,头上戴着,她平时跟着祖父母毕竟是长辈,不敢穿大红大绿的,金钗银钗在青州还戴戴,却没想到到了东京,她从小就崇拜的娘竟然那般朴素,也因此她戴着绒花,哪里敢像恬雅这样,头戴珍珠玉帘,身上穿着刺绣妆裙,还是玫红这种很艳的颜色。

    恬雅也觉得这样的人没什么意思,不过毕竟她爹爹与自己爹爹有几分交情,恬雅便无话找话说,因为燕氏实在不放心恬雅出去,这样的相貌,明年又要定亲了,郑家的那个小姐不死心,恐怕等着抓把柄,她自然要一举一动不让女儿离开自己的视线。

    结果就是等柴二爷与宋源喝酒完,这才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恬雅上了马车与燕氏才抱怨起来,“还不如我与娘一道去逛逛首饰铺子,真没意思的很。”

    “总要给你爹个面子,这方氏以前我就不喜欢她,我与你爹刚新婚的时候,那时候没见过面,却总是规矩太大了,听说咱们家二门做软轿,她却一定要蒙着白纱进门,二门内都是女眷,却不知道她这是为何?”总之就是规矩太大,家世太差,燕氏觉得她完全就是穷讲究,也因此一直都不喜欢她,总是觉得她很古怪。

    而宋源志得意满的很,他学问虽然很好,可是家世却非常一般,村里的一个小地主家庭出生,娶了方氏这位当时对于他来说家世算是不错的,他人品不错,这些年也没有虽然有几位红颜知己,但是却只有方氏一人,这次与柴二爷这位老友一起谈天说地,才发现这老友确实是真的厉害有长进,以前结交的时候,柴二爷这位世子爷就是不问出身与谁都好的人,现下混到这样的地步也算是不错了,宋源是真心为这位老友高兴。

    方氏却不高兴了,她主要是觉得燕氏太奢侈了,就连用的杯子都是豆青釉,雅致是雅致可是太浪费了,且她那女儿长得也太好看了,都不是持家的料子,也因此她教育宋如锦,“你可千万不要像那位柴小姐一样,小小年纪那样贵重的东西就往头上戴,你是咱们书香人家的女儿,不比那个武将家的小姐。”

    宋如锦心里羡慕,却知道不对,连忙点头表示认同,方氏这才高兴道,“这才是我的好女儿,我与你表姨说了,你表姨对她娘家人是最好的,你呀这次就去苏家闺学就读,记住娘与你说的话,你是宋家的女儿,更要拿出规矩来,也不能让苏家的人小瞧了。”

    宋如锦只好讷讷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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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雅再一次的与晋安公主闹翻了,晋安公主虽然舍不得,可是见女儿那副模样,只放下狠话,“娘都跟你说了这人绝对不是好人,家世太低,门不当户不对,即使是大房那庶出的都嫁到苏家去了,难道你要娘对着个村妇喊亲家不成?”

    宋子鸣家里是农户,他擅长钻营,人也聪明绝顶,中了探花后,又是一副不爱功名利禄的模样,很受好评,再者情人眼里出西施,元雅自然觉得晋安公主千好万好,“宋公子是有大才的人,可不像旁的人那样,女儿认定了的人,娘只当是疼女儿吧!”母女二人僵持着。

    而没想到此时的柴驸马却是异常同情女儿,他特地去考察了宋子鸣,通房全无,就一个老娘跟着过,虽然家中不富裕,但是也在东京有了个两进的宅子,主要是文采太好了,柴驸马本身是探花出身,他比他兄长还要爱与文人交往,平时最爱品评字画,他决定在此事上帮女儿一把。

    欣雅听了拍着腿大笑,她笑道,“一屋子糊涂虫,难怪被宋子鸣耍的团团转。”她本以为晋安公主还真的能劝退元雅,没想到柴驸马出马了,她这三叔,她都不知道这三叔怎么做上英国公的,明明二叔要聪明许多,正是因为如此,她才不敢搞燕氏的鬼,二房的人太精了,且燕氏手段狠辣,她得罪不起,而三房的人却不是这样,一屋子糊涂虫,对她也不好,元雅更是常常用鼻孔看她,以后从天堂掉到地狱,她倒是要看看谁过的好?

    欣雅的陪嫁丫头红枣朝里边咳了一下,然后小声在外边道,“郑家小姐来了!”

    欣雅又恢复到那副怯怯的模样,见郑小姐来了,紧张的起身,“您来了,我却没准备好茶水,还劳您等等了!”

    郑小姐看着她这小家子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不过想着自己想打听的事情,便堆起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