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功夫茶

月夜梧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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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睡了个好觉,这一觉睡得可真是香甜,澹台锦卿惬意的伸了个懒腰。从摇椅中起身,叠好身上的薄毯,经过罗汉床的时候,他禁不住去看曼莎。

    只见曼莎也睡得香甜,粉嫩的小脸因为睡着微微带着红晕,卷翘的长睫毛,还嘟着小嘴,两只手却紧紧抱着一个长长的糖果枕,身上的薄被也被她蹬到了床下,可能觉得有点冷,她皱了皱眉,身下的长枕抱得更紧了,锦卿捡起地上的薄被,薄被上也带着淡淡的幽香,轻轻的给曼莎盖好后,退出了房间。

    提步到了隔壁的客房,澹台锦卿梳洗了一下,随即下楼。

    而在楼下餐厅看到了饭点,却仍然没有看到应该下楼的曼莎,太婆婆皱了皱眉,这可是少见的呀,想想估计是小丫头最近太辛苦了,算了,还得自己上去叫她吃饭。

    上了二楼,到了曼莎的房间门口,太婆婆人还未到,就叫了“曼曼,起床了,吃饭了”,“哦,哦”睡得模模糊糊的曼莎下意识的回答道。知道这样绝对不能让曼莎真正清醒,了解曼莎的太婆婆还是大步踏入曼莎的房间,掀起曼莎的被子。“曼曼,吃饭了,今天可是有客人呀!”

    客人,今天有什么客人,啊,想起来了,曼莎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了,立即跳下床,快速的梳洗下楼。

    晚餐的菜自然是太婆婆亲自下厨,十分丰盛,因为澹台家是北方人,多少会吃点辣,所以今晚的菜都略带一点辣味,澹台锦卿看着眼前虽然是家常菜,但每样看似简单的菜都让人食指大动,还有鲜美的竹荪鸡汤。就连平时不是很注重口腹之欲的锦卿也忍不住多喝了一碗。

    用过饭后没有多久,照例还是喝茶,不过在顾家,顾家树在曼莎的影响下也比较喜欢铁观音,只要曼莎在家都是由曼莎泡茶。今天有客人更是不例外。

    曼莎端了茶盘出来,上面摆了不少功夫茶的茶具,瓷器全都是素色白瓷,盖碗,茶海,茶杯,茶洗,佛手茶漏,每只瓷器上都只是题着几行诗,简单而素朴,除这些外,还有茶道六君子和一只十分逗趣的尿童。

    曼莎先是将所有的茶具全部用开水冲洗了一遍,先是把水注入到茶海,盖碗,茶杯中,稍稍烫了汤瓷器,再把瓷器中的水倒入茶洗中,另一只注满水的茶杯,稳立在茶盘中,其余的茶杯,依次用两指捏住,快速用两指旋转,与那只立着的杯子亲密接触,使得手上的杯子边缘浸泡在桌上那只杯口中,这样每一只杯子的杯缘都洗得特别干净,曼莎做的动作很快,可是丝毫不见凌乱,如行去如水般,十分美丽。

    当所有的杯子都清洗干净后,曼莎从客厅的小冰箱中取出一罐茶叶,曼莎用茶匙取出茶叶后,立即将茶叶归回原位。

    取出的茶叶放置在盖碗杯中,提起刚刚重新烧好的开水,缓缓注入杯中,待到七八分满的时候,她用食指按住杯盖,另外的两只手指拇指和中指的指尖捏住杯沿,留出缝隙,将茶水倒在茶海上。因为这是第一泡,所以曼莎一边快速用茶海上的第一泡茶汤再次洗了几只杯子,洗过的茶水都浇在尿童的身上,一边又将开水重新注入到盖碗中,大约20秒后,用同样的手法,把茶汤倒入茶海,这时候茶海上早就放好了茶漏,经过过滤后的茶水缓缓流入到茶海中。曼莎再把茶水依次倒在清洗过的杯子上,她不是一次倒满,而是每只杯子每一次只倒四分之一左右,这是韩信点兵,接下连续来回倒了三次,这是关公巡城,大约每只杯子重复三次,每只杯子茶汤都有八分满的时候,曼莎再把面前的茶杯依次放在澹台伯雄,澹台锦卿,太公公,太婆婆,最后才是自己面前。她同时伸出右手,抬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澹台锦卿其实对茶叶的感觉,虽然谈不上有多喜欢,但和老爷子在一起的时候,还是经常有喝的。没想到,这次的茶汤的口感出乎他的意料,确实和以往的不一样,茶香馥郁,入口柔滑且回甘,杯中的茶水饮尽后,余韵犹存,齿颊留芳,吸收一口新鲜空气,感受更加明显,满口茶香,满口茶味。

    “好,好,好,顾老你这茶当真不错呀,这是铁观音吗?怎么我在b市喝的就没有这个滋味”澹台伯雄连连赞叹后,忍不住问道。

    “没错,这是铁观音,你知道铁观音也有等级的,我的茶叶可未必比你的好,除了冲泡手法外,水也很重要,这可是鼓山上的泉水”顾家树十分自豪笑道。

    “嗯,原来如此,你们家小丫头不错呀,这泡的一手好茶呀!我看这功夫茶确实花功夫,不过能喝到这么好的茶,值了!”

    澹台锦卿也不禁对这个小姑娘侧目,能得他父亲亲口夸赞的人实在不多。

    接下来,曼莎开始了二泡三泡。铁观音冲泡三次后,曼莎就重新更换了盖碗内的茶叶。正更换茶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还没等曼莎应门,就听到门外传来世聪的声音。

    原来两兄弟知道今天晚上澹台锦卿他们在顾家吃晚餐,晚饭后,两兄弟实在坐不住了,和家人说明来顾家后,洪爸洪妈十分爽快的放行了。

    知道年青人和老人喜欢的话题不一样,几位老人一点头,四人都到书房去了,顾家的书房兄弟俩并不陌生,一进门就立即熟门熟路的自己找地方坐。曼莎这个主人当然不好意思像他们一样,只好招呼锦卿坐下。

    在顾家的书房内,看着全是用紫檀木的家具,书房内最显目的就是那满满几个柜的书籍,其中还有不少的古籍,锦卿觉得这个顾家不简单。

    心急的世俊拉着澹台锦卿不停的问着在美国的种种,曼莎也听得颇为仔细,在聊天中曼莎知道眼前这个才二十出头的年青人,不仅掌握五国语言,还是哈佛的双硕士学位,从小品学兼优,连续跳级几次,14岁的时候已经到哈佛大学求学,才几年就已经获得哈佛商学院和建筑系设计专业双学位,不仅如此,“吃,喝,玩,乐”他几乎无一不精,而且没有因为这些影响自己的事业发展,年纪青青居然就已经有了几家自己的公司,简直就是一个惊才绝艳的人物。

    听完这些,曼莎很是崇拜,一个人怎么可以强大到如此的地步,在他的世界里,应该没有难事吧!似乎生来就是来打击人的。难怪世俊要如此激动了,原来身边就有一个这样的大神,怎么不让他向往,也难怪他想到国外求学。

    边上的世聪虽然也觉得锦卿很强悍,不过可能是年纪差的多,加上本来他的成绩也没有十分优秀,世聪倒没有那种向往的感觉,他觉得只要自己过得好就行了,这世界“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是,他从没有想过自己要做什么大人物。暂时在他的眼里,吃和玩乐比较重要。

    “曼曼,听说了吗?最近咱们这终于也开了一家麦当劳,要不咱们明天去看看?”世聪很是期待曼莎的答案。只要曼莎答应了,洪爸洪妈就不会反对了。

    “你想去呀?”曼莎没有忽略掉世聪期待的眼神,“好吧,明天我们去看看”。

    “太好了,哥,明天曼莎答应和我们一起去麦当劳看看了”,兴奋的世聪立即把这好消息报告给了世俊。

    “锦大哥,明天你也去吧,这个西餐我们都还没有吃过呢”世俊热情的邀请着澹台锦卿。

    澹台锦卿本来想拒绝来着,自己在国外吃过几次,口感上他不觉得有多喜欢,不过,看到曼莎甜甜的笑脸,他改变主意了。

    这样也不错哦,可以去感受一下,和国外的相比是不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