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夜明砂

会跳舞的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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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山洞门口,冯德天突然好想唱首歌,不过想了许久,只想起一句古时候的歌词:“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

    但是这首歌跟他现在的心情真有什么联系吗?酝酿了许久后,他始终还是不敢把这首歌唱出来。

    虽然不能唱歌,可这依然抑制不住他内心的兴奋,本来他是没准备在六级新城做些啥的,可是谁能知道闲着无聊跑到酒楼里吃个饭,居然也能吃出点东西来——蝙蝠洞!

    是的,对于别人来说,蝙蝠洞就是个洞穴,跟其他洞穴不一样的地方在于:蝙蝠洞里住的是蝙蝠!

    但是居然住着蝙蝠,那么就会有蝙蝠粪!冯德天本来一开始也没办法把蝙蝠洞和蝙蝠粪联系在一起,可是那个小孩子居然连蝙蝠粪都说了出来,那就让他不得不把两者联系在一起了。

    而把两者联系在一起后,他想到的第一件东西叫“夜明砂”!

    这是一种中药材,在冯德天之前获得的那本《中草药大全》里面就有记载:夜明砂,又名天鼠屎、鼠法、石肝、黑砂星、檐老鼠屎。是一种长椭圆形颗粒,两端微尖,米粒大小。表面粗糙,呈棕褐sè或灰棕sè,破碎者呈小颗粒状或粉末状。属于蝙蝠类动物的干燥粪便,细观可见棕sè或黄棕sè有光泽的昆虫头、眼及小翅。没有气味,味微苦而辛。

    当然,如果仅仅是中药材,那么冯德天根本就没必要理会,因为“吃屎”的人虽然不少,可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吃,也就是说就算夜明砂的药用价值再高,它的需求量也不会很大,所以要是有人想把它当成中药材大肆倒卖,那最后肯定只能自己“吃屎”了。

    可是对于天天幻想着穿越到这穿越到那,恨不得随身带个穿越机,随时随地清穿明穿元穿宋穿唐穿……各种各样穿的人来说,他们一定知道蝙蝠粪!

    当然,如果你还不知道的话,那在游戏里再熬多几年,二、三年后,蝙蝠粪的作用就会被大部分的玩家重视了,原因无他——蝙蝠粪可以制作硝石!

    对于一个喜欢航海游戏的人来说,他可以不知道铁矿,不知道铜矿,但是他一定不能不知道一件东西——硝石,因为硝石正是制造火药必须的矿石之一。

    当然,硝石矿是存在的,但是要找到一处硝石矿,对于普通的玩家来说,似乎有点不现实,因为大部分的矿洞里面,能找到的基本就是铁矿、铜矿、银矿,连金矿都很难在十级新城的矿洞找到,更别说这种许多人在矿洞里基本不可能找到的硝石矿了。

    后来的玩家之所以知道硝石,知道夜明砂也就是蝙蝠粪,那是因为游戏里面几个陆地上的国家突然发现了几座大型的硝石矿,而硝石矿自然使得许多玩家开始幻想着制作出大型的杀伤武器,比如有个玩家就一直在研究制造原子弹、中子弹这些古时候的大规模杀伤武器,至于他研究成功没,冯德天就不清楚了,因为即使在他玩了十年游戏后,也只是听说有不少国家和玩家的领地研究出了质量较差的黑火药,稍微能用来生产一些非常原始的火炮和火枪!

    这些火药和火枪的威力,也根本就没有玩家印象中的厉害,甚至一到雨雪天气,这些火炮、火枪就得全部哑火,使得不少玩家的船队还是必须装备上投石机、连弩等原始武器。

    不过这些现在都不冯德天需要关注的,他关注的是:由于当时硝石矿几乎被npc垄断,偶尔有几个玩家组织在自己的领地里或无人的地方发现了硝石矿,大部分也自己占着,从来不往外面出售这些矿产,于是使得硝石的需求不断提高,后来就有不少玩家开始研究怎么“制造”硝石,结果居然有不少玩家成功地通过蝙蝠粪也就是夜明砂与草木灰混合在一起用熬硝锅来熬硝水,最终制造出土硝,这便是可以用来交易的“硝石”了!

    当然,硝石其实也属于一种中药材,而冯得天现在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中草药大全》里面记载着的关于硝石的药用价值:“硝石释名亦名硭硝、苦硝、焰硝、火硝、地霜、生硝、北帝玄珠。气味苦、寒、无毒。对头痛、心腹痛、眼痛、淋疾等有特效,取一钱硝石与一钱雄黄混合研细,可制造火龙丹。”

    冯德天根本就没想过现在就搞出火药来然后称霸游戏,因为这肯定是做梦,先不说现在的npc国家估计有不少已经装备了火炮、火枪的,就是要如何研究硝石和其他几种东西的比例制作出火药,冯德天都是一窍不通。

    凭借这种人也能研究出火炮、火枪来?凭借这种人研究出来的这些东西就能称霸整个游戏?估计如果真这样的话,设计和开发游戏的人全部都应该抓出去枪毙!因为这么“有难度”的游戏,绝对没有什么玩家愿意去玩!

    “发达了,发达了!”虽然还没进到洞里,也没看到洞里的蝙蝠,更没看到那些代表着银子的蝙蝠粪,但冯德天光是闻着从洞里面飘出来的臭得可以把人熏倒的屎味,他就感觉自己发财了!

    这个时候的他,直接就把带着他找到蝙蝠洞的毛猴给忽略掉了,等到他想起要找人来熬硝时,才想起在六级新城他除了身上带着的那把前些天刚在五级新城里的武器店换的长剑外,根本就没有别的人或者东西能帮他了!

    看着眼前这个淳朴之余却也有着不少野心的小孩,冯德天才终于想起了一个他之前从没想过的问题:要不要聘用这个小孩子呢?

    对于冯德天来说,一个月一两银子的薪水,基本是便宜到不需要计算的程度了,而且如果他真聘用了这个小孩的话,也不可能给人家这么低的薪水,因为就算人家敢拿,他也不敢给!

    作为一个人,他觉得自己良心还是有的,虽然看起来不多。事实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之前一直拒绝毛猴,也从来没想过要聘用毛猴的原因——他不想让这个小孩发觉自己聘用他完全是在施舍,至于同情吗,有同情这个东西么?至少冯德天他自己是不认识的。

    “东家,东家,这里就是您要找的地方了!”毛猴拉了拉冯德天的衣服,他不知道自己这个未来的东家,怎么在到达目的地后,突然就不动了,难道这里不是他要找的地方?

    “东家,这里不是你要找的地方么?没关系,我对这附近很熟的,我还知道有其他的蝙蝠洞,要不你先回城里等等,我继续帮你找?”

    “唉,你这孩子!”冯德天早在毛猴说第一句的时候就已经回过神来了,之所以没说话,那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摸了摸毛猴的脑袋,看着眼前这个孩子看起来非常不喜欢被人摸脑袋,可是依然强忍着不躲闪,让冯德天觉得是又好气又好笑。

    “好了,你赢了!”

    “啊——”毛猴并没听清冯德天的话,或者是他听到了,却不太敢相信,这点从他脸上的表情,冯德天就可以读出来了!

    “我说,你被聘用了!”

    “啊——谢谢东家,谢谢东家,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干活的,一定会的!”终于确定了冯德天说的话后,毛猴差点就要跳了起来!

    说真的,今天起床的时候他一直觉得自己左眼皮在跳,那时他就觉得今天一定会有什么事发生,所以那个年轻人过来买药时,他才会那么殷勤地跟人家说那么多废话,可是就是这么一番废话,居然让他获得了他人生第一次在酒楼吃饭的机会!

    机会来得太突然,虽然他没准备好,可是在酒楼吃饭的时候,他还是费尽浑身解数,想给人家留一个好的印象,需要能获得改变他现状的机会,可是这个买药的年轻人,纯粹是客气般地请他吃个饭,如此而已。

    即使是这样,毛猴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好埋怨人家的,毕竟人家已经做了自己的本分,换了是他的话,估计他也不会做得更好了!

    但是这个时候,冯德天居然出现在了面前!

    毛猴很庆幸自己没有在经历第一次失败后,就沮丧地在那怨天尤人,他觉得那不是他有权利去做的事,于是现在的他终于成功了。

    或许这样的成功,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都是不起眼的,可是别忘了,他今年才15岁,既然他现在能获得第一次成功,为什么以后就不能获得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一百次成功呢?当他获得第一百次成功的时候,现在又谁能预料得到那时的他会是什么样呢?

    其实,小人物,只要有一颗大心脏,那么早晚有一天,他都会成为一个大人物。

    “爷爷,nǎinǎi,也许现在我还不能让你们过得更好,但相信我,将来我一定要让你们过上好ri子,你们一定要坚持着等我!”

    这时的冯德天根本就不知道,眼前这个眼眶湿红了的小孩子,心里在想着的居然是他的爷爷nǎinǎ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