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叫花鸡

乔牧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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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锦程沉默,半晌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在他脸上看起来突兀极了,他这样的人,天生不适合强颜欢笑,却仍是做出这副样子,“多谢……提点。”

    他竟是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何保保,只能这般含糊其辞过去。

    夜幕将二人背影吞噬,好像从未来过。

    然而发生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睡一觉起来,世界是昨日的世界,人却不是昨日的人。

    这一夜,不知道多少人夜不能寐,也不知道多少人在床上辗转反侧。

    *

    童简鸾本来以为自己会睡不着,事实上他睡的很沉。

    醒来的时候天还黑着,他本来以为自己醒的早,结果肚子不同寻常的饿,咕咕直叫,洗漱一番准备出门当晨练,出门之后才知道原来不是醒得早,而是睡到了天黑。

    知道真相的时候失笑,好在天虽然黑了,却也是刚黑,上元节一直要到十七才收,所以出去还是可以找到吃的。

    饿的时候不应该思考问题,这是对于肠胃的凌迟,也是对脑袋的虐待。

    童简鸾不知不觉便走到那时候和张显相遇时候的馄饨摊,摊主还在守着,看到他的到来,方才对着空气发呆的脸便挂上笑容。

    “老板,来两碗馄饨。”

    “好嘞!”摊主很开心的动起来,双手如飞,往热水中扔包好的馄饨,拿碗,放调味料,自己做的咸菜干,水灵灵的芫荽,勺些煮的香味四溢的鲜汤,兑上开水,卖相好极了,色香味俱全。

    童简鸾在长凳上坐着无所事事,便看着摊主的动作,心想,他做这样的事情,做了多久,才能这样熟练,甚至闭着眼睛都能行云流水的做出来?

    甚至他眼神中没有机械重复的麻木,而是带着对这样生活的期待,因为他眼中有着光亮。

    “客官,来咯!”摊主将两碗馄饨端给童简鸾。

    “老板,你做这行买卖多久了?”童简鸾一边吃的鼻翼冒汗,一边问他。

    一口馄饨一口汤,鲜的舌头都要化掉了。

    这样的日子,简直赛过神仙。

    “都三十三年了,从我十七岁就开始在这儿摆摊子了,我到现在都五十岁咯。”摊主笑的面如菊放,堆满皱纹,看着却丝毫不让人觉得苍老,大概有种世俗的通透在其中,岁月沉淀,历久弥新。

    “就没有觉得烦心过啊?”童简鸾掏出素帕擦汗,擦完之后才想起来这帕子是谁给的,感到自己鼻子上都是那人的味道,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动作。又一想,反正没人看到,何必在意,收回怀里。

    “有啥子好烦心的?”摊主看这时候也无人再来,索性拉开长凳,坐在童简鸾对面,那眼神此刻看着童简鸾,好像能透过他的眼睛看穿他的心思,知晓他的烦恼,“你想说做了三十多年一样的事情,会不会烦呐。”

    “是啊。”童简鸾摆出一副唠嗑的姿态,“今天和昨天没什么两样,明天和今天又没什么两样,困守一隅,不知道外边的世界是什么样……”

    他越说越是这样觉得,来到这里之后虽然有种回归故土的意味,但来之后好像无形中总是被人牵着走。最开始被容玖勾起了兴趣想要追他,而后知道两人羁绊之深,再后来……

    再后来,事情的发展已经不在他的控制之中。叶琪的死,这笔债记到蓝元宁身上,定叫她一命偿一命;那位死后才见过一面的娘亲容明皇,蓝长钰一死都不足以偿还这笔债;而明慧太子与明德帝的纠葛,又要如何才能解决呢?

    他取而代之?

    然后呢?童简鸾眼中闪过了迷茫,脑子里忽然浮现当初容玖与他谈话,问他的抱负。

    那时候的他说,尊墨重法,以商富国。

    要改-革,要变-法,要有朝一日君临天下,要海清河晏,要四夷臣服。倘若是常人,会说一句大丈夫当如是,只有这样才不枉来世上一遭。

    然而,如果不死呢?

    一日和千年,就没什么两样了。

    没有起源之地,没有归途故乡;没有家,没有国;从来没有绵延千年的朝代,更没有永垂不朽的功绩;终有一日这滚滚红尘将掩盖所有历史,狼子野心也好,宏图霸业也好——

    终究不过是转头空,夕阳几度,青山依旧。

    便如人成年之后去观小时候的雄心壮志,挖坑玩泥巴,那时候过家家指挥得当,攻城略池,豪气冲天,成年之后却只是一笑。

    人生若有尽头,那在时代浪潮中做弄潮儿未尝不好,昨日仰天大笑出门去,今宵有酒今宵醉,爱也疯癫,恨也痴狂。

    然而若是没有尽头,终有一日,身边那些曾经陪同的人一个一个离开;终有一日,繁华锦绣付之一炬,旧时王谢堂前燕,也会飞入寻常百姓家。

    他忽然惶恐起来,从前避而不谈的问题如今浮现水面,终于露出矛盾的端倪,心,一下子就老了。

    “你这人,恁地年纪轻轻就说这些丧气话?有什么槛要这么垂头丧气自灭威风?罢了,我今天也给你说个我的故事。”那摊主一笑,也不管童简鸾是不是真想听故事,只管自顾自道,“我开始摆摊子,也是迫不得已。那时候娶了娘子,有了身子,家有老母,也生了病。那时候年轻,本想着读书博取功名,但脑子不好使,读来读去读成愁,家里竟然沦落到无米下炊的地步。”

    “我这个悔啊,读书读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连家也养不好,要读书何用?老母病的起不来床还要缝补衣服赚些钱,娘子十月怀胎,竟然还要劳作。”摊主说着说着好似也回忆的带劲起来,自己眼泪都逼出来了,拿手一揩,继续唏嘘,“那时候便放下书本,准备做些小生意来养家,没甚么手艺,只一日娘子吃了做的馄饨,觉得好,便心中一动,想着就这个吧。”

    “就算是小本生意,也没那钱去做资。这时候借钱,来来去去,那些同窗,无论穷富,都推诿没钱,生怕我拐了他们的钱不还。反倒是屠夫邻居和磨豆腐的我借了些银子,要知道,他们的日子也不宽泛,我心想,这生意,无论如何都得成功。”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童简鸾感慨评价了一句。

    “这生意最开始是来救命的,只能成,不能败,需得花心思在里面。”摊主说到这里颇为自豪,“你若是只想着糊弄,定然不会好吃。无论哪一行,都得用心。庄稼汉都知道,人糊地一茬,地糊人一秋。”

    “老板您说的在理。”童简鸾好像抓到什么头绪了,那种种子朦胧将至突破地面的感觉。

    “我哪里有你那时间发愁,成日里要想怎么把日子过得更好罢了。至于你想那些虚无缥缈的事情,在我眼里屁也不是。劳什子困守一隅,总想着外边会更好,古时的月亮比今时圆,这是哪里的道理?这地方与其他地方有什么不同,这地方有什么不好?”摊主嗤笑一声,“老婆孩子热炕头,邻里相望鸡犬相闻,一日过得是一日,一生过完是一生,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童简鸾“嚯”地起身,脸上有顿悟之色,“我明白了,谢谢你,老板。”

    那老板虽然不知道他在苦恼什么,但看到他现在已经有所得得神色,想来自己得话已经解决了他的困扰,他自己也很高兴,多少年没有人会这样静静的坐下来听他说话。

    这一次谈话,说的人开心,听的人明悟,倒算是宾客尽兴。

    童简鸾从来时路再回去,此时的心情已经完全不同于刚才。

    “出来吧。”他忽然转身,对着空无一人的巷子喊道。

    一个青色的身影从拐角处缓步而出,容玖脸上是了然的神色,“你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童简鸾眼中是尽人事听天命的沉淀,“这一条路,我跟你走下去。”

    容玖微微一笑,童简鸾看着他的笑失神。

    夸父追日的时候想过自己最终也没有追上太阳,反而倒在了中途么?

    或许吧,但他还是追了下去。

    把酒狂歌,醉死当涂。

    容玖款款走来,像是从水墨画中出来的谪仙,他拉起童简鸾的手,神色间是敬意,“必不负君。”

    童简鸾笑而不语,心想:你开心就好。

    *

    通常时候的狩猎应该放到秋天,春天万物复苏,草长莺飞,正是适合冬眠出来的动物繁殖生长的时候,但明德帝不喜欢夏天的炎热,秋天更适合炼丹,冬天又不会出门,所以把这一项运动放到了春天。

    对于这一点,言官在开始的时候提出过不合礼制,上奏谏言——可惜明德帝这辈子,最最厌烦的,就是礼制这回事。古时候嫡长子继承制,他都敢下狠手篡-权上-位,更何况一个小小的狩猎?

    这么喜欢以死进谏,那就去死好了。

    反正你走了,还有新的人来顶替你的位置。

    皇帝从来不缺人干活,也不缺会说话的人。

    明德帝的态度便是如此,他在刚当皇帝的时候确实意思意思过听从谏言,可惜那些言官不懂得看人眼色行事,真以为这是个耳根子软的皇帝,忙不迭的把所有的想法都给说了。

    有不明就里的,连明慧太子的事情都掺和,终于把他惹怒了,发现这一干人都没什么用,整天就像八哥一样吵吵,直接发配到田地里,去“体会民间疾苦,以身效行”,这一番举动让很多人闭上了嘴巴。

    这一次春狩表面看起来照例是大前年的人选。

    蓝、韩、苏、傅四大家五十岁以下能上马的朝中人物,新贵右相严诚壁及其子严寇,太子律景乾,硕果尚存的宝亲王,在明德帝这个天下第一人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往北边去。

    春狩三年一度,人选由容玖定下,上交皇帝御批,纪律由严诚壁组织,这一路也是由他来安排,其中贪墨多少无人可知,但皇帝舒服了是真的,所以就一直这么用了下来。

    这次去往的,正是皇家专用的上林苑。

    严诚壁早在开春的时候,便准备了很多猎物,大多温顺且没有什么攻击力,只要不进入深处的树林,就没有什么危险。

    为了以防万一,严诚壁查缺补漏,来来回回琢磨了好几遍,要在皇帝面前邀宠。

    童简鸾是一路被人当成透明人看待的,坐着破破烂烂的车,吃着白水煮白菜,伙食自理的情况下,他其实并没有想到这么苛责自己。

    只是容玖叫云锦传话,让他尽量低调点,这段时间容玖为了避嫌也不能过来看他。

    童简鸾恨恨的咬了口馒头,心想真是憋屈啊,不过为了刷皇帝的好感度,忍了,这时候看着越可怜,才能在之后唤起皇帝不多的同情心,让他从株连之罪中把自己给除名。

    那天来的很快。

    到了上林苑行宫,大家各自找地方住下,找不到地方的那就住在自己的马车上,童简鸾按照容玖给的路线,拎着一只雉鸡,和明德帝来了一场巧遇。

    如果不是身份不对年龄不对,这倒是称得上是邂逅——多少戏本里唱的好听又旖旎的艳-遇,只是童简鸾已经从王水三千(女子叫弱水,男人就称为王水)中取得了最销-魂的一瓢,喝下去心肝脾肺肾都腐蚀掉,也能留个“徒有其表”。

    且他喝的心甘情愿。

    童简鸾找了一处避风的巨石后头,开始了自制叫花鸡的过程。劈了点柴火塞了点料涂了点泥巴,将裹好的雉鸡烤起来。

    雉鸡的口感并不如何,肉质很粗糙,吃起来有点像是吃树皮,味同嚼蜡。但这时候没有趁手的材料,拿其他东西来冒充有被戳穿的危险。

    这时候有脚步声来,明德帝被味道给吸引过来了。

    童简鸾听到那脚步声,微微一笑,这笑容只停留了片刻,一闪而逝。

    “你这是在做什么?”淳厚的声音响起。

    童简鸾装作对食物太过于专注以至于现在才发现有人靠近的样子,懒洋洋的开口“我这是在做叫花鸡”,回头,惊讶,态度切换到恭顺,跪下,态度不卑不亢,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堪称影帝——

    “参见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