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 凌云天

影·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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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笑的是,那包懿辰脚下的飞仙羽很稳,可他自己的身体却相当不稳,全身哪都疼,要不是步野还在后面看着,他绝对会直接躺在飞仙羽上。

    步野怕沈彩衣担心,立刻就让红云往蓝月湾的方向飞去。

    而包懿辰眼见步野走了,终于是“哎哟”一声,艰难地曲腿弯腰,像个胳膊腿已经不灵便的老头子一样艰难地坐了下去,然后继续在低空飞行。

    取出伤药来外敷加内服,费了老大劲才处理好,他终于是让飞仙羽自行往前飞着,然后开始深深地简讨自己。

    其实也没什么好简讨的,甚至有些自相矛盾,因为他这次之所以吃了大亏,所要归罪的反而正是他一直以来所仰仗的。

    那就是:低调,扮猪吃虎。

    自穿越来以后,他做的大概比大多数写小说的同行都要彻底,因为他完全把穿越之后的经历当成了一部小说!

    他仔细回忆了他看过的那些成名小说,然后总结出了许多“守则”“定律”,并且严格遵守。如果那些主角可以赖此生存,他就一定也可以。很快他就发现,金手指他没有,逆天的天赋他也没有,那些“守则”和“定律”里唯有那两点最实用,正是低调和扮猪吃虎。

    用这两招,不论是在桥首星还是在红光世界,他都“无往不利”:真出现什么不利局面时,肯定不是他出头。低调和隐忍换来的是机遇,在某两场关键战斗中,他成了站到了最后的人,获得了巨大利益,并就此翻身。兴许是因为这巨大的收获给了他自信,总之,他在修行上也越来越顺,渐渐的已不是领先别人一步两步那么简单。而是好多步。

    他坚信,只要坚持低调和扮猪吃虎的原则,他就一定可以坚持到最后,稳稳地成为最终五人之一。

    是以。平时赶路他从来不用他的最强遁行星座羽化飞仙,那可是清飞门的镇宗星座,太不低调了,他更不会在战斗中轻易使用在红光那里得到的超强战斗星座,因为那一星座哪怕不攻击时也有较大声势,也太不低调了。

    于是,就在这前往蓝月湾找步野麻烦的半道上,明明比步野强了不知几筹的他差点被步野一指头摁死……

    一想到这里包懿辰就气得想吐血,卧槽,老子明明比他强了不知多少倍好吗?!!!啊!!!!

    低调?!!低你全家。你全家都低调!!!

    扮猪吃虎?!差一点被吃了好吗?!!要直接就是老虎,那个神经病敢向老子下手?!!

    卧槽!!!!

    此时包懿辰已然决定下来,以后别管有没有人看见,他都用飞仙羽赶路!

    也别管对方实力强弱,只要打。他就直接上大招……

    富贵不还乡,犹如衣锦夜行。低调、扮猪吃虎差不多就行了,其目的还不是为了实现目标?如果本身实力够强,直接分分钟就可以实现目标,那还低调个毛?!

    包懿辰忽地觉得自己也是有病,而且病的不轻,貌似那些传授低调、扮猪吃虎的红书全被评为毒草好吗?!!!自己竟然真个将它们奉为金科玉律!

    步野这一指头算是彻底将他摁醒了……

    与此同时。步野也醒悟过来一件事,那就是穿越者在天桥星座上拉帮结伙、明争暗斗的时代恐怕要开始了。

    究其原因,不外乎穿越者们要么已经到了魂云境界,要么快要到了,实力越来越强,可以去的地方越来越多。

    不过。貌似那些人还都不知道争取本土人的认可根本没有意义?尹依桥实在领先他们太多了。

    他们这些人之间在天桥星座上斗,唯一的意义恐怕就是可以提前剪除红光世界里的对手了。别的人都死了,自己当然就更有机会成为最终五人。

    除步野外,29组连一个在桥首星的都没有,所以步野其实不太在意穿越者们的这种进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他怕就怕为救人跑断腿……

    骑着红云飞行中,步野忽地面露笑意。

    他下意识地想法就是“为救人跑断腿”,而别人前来救他,这说明了什么?不知不觉中,他也将自己当成了29组的最强者,习惯了这一身份。

    与在地球上比起来,还真是大相径庭。若在地球,一个戚宴宾足够秒杀一百个他了……

    无论如何,自己也应该感激红光,虽然它的初衷不怎么样。

    也兴许是刚刚胜了一个明明比他强得多的包懿辰,总之,步野此刻的心情竟是越来越好,精神也越来越振奋。

    癌细胞不是自以为很牛吗,反正老子早就决定和它战到底,它实力强更好,更可以战个痛快!

    他娘的谁怕谁?!!

    一切,都还要落实到自身实力上!

    步野赶紧拍了拍红云,让红云飞的稳一点,然后他自己则闭上了眼睛,将心神沉入脑海。

    之前那种可以借天地之力的感觉绝对是来自还没有觉醒的魂云,一定要趁热打铁!

    这一静下心去感受,步野就立刻感觉到那不知存在于何处的魂云存在感又强烈了一些。

    魂云觉醒的过程便是其存在感变得越来越强烈的过程,可它本身在哪里都无法看到,只能用灵魂隐隐感觉到,这还真是一件比较玄乎的事。

    不过魂云是三云中最重要的星云,有化腐朽为神奇之能,甚至可以让人运用自己的精神力量,再玄乎也是应该的。

    步野就这样认真感受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听到了红云的吐噜声。

    睁开眼看时,蓝月湾已经到了,甚至已经到了沈彩衣家的小院上方。

    步野立刻翻身跃下,红云立马虚化飞入了界元,那叫一个迫不及待。

    这小母马离升阶又近了?

    小样,还以为我不知道!

    步野笑着,屋里的沈彩衣和小梳子已是听到了他的落地声走出门来。

    “被我打跑了。”步野轻描淡写地道。

    “偷袭?”其实步野一回来沈彩衣就放心了,此时这姑娘笑着问道。

    “嗯,我和红云等在云层上,等他从下方经过的时候,直接从正上方飞了下来,一指头差点把他摁死。”步野说着话还扬起了右手,比出了当初的手势。

    沈彩衣撇了撇嘴,那眼神不言自明,净瞎吹。

    步野这绝对是和沈彩衣混的熟了,又想关照一下这个可怜又迷茫的姑娘,是以和沈彩衣相处时越来越随意,隐隐找着了点当初刚上大学时乐观、率性的感觉。

    貌似,沈彩衣这种类型的也刚好是他那个时期的女神。

    可问题是他现在已经被小梳子在心底里划入了“大叔”的行列,而小梳子相当于沈彩衣的妹妹,他和沈彩衣其实是有代沟的……

    好在步野没想到那么多,处于人生中迷茫阶段的沈彩衣更没想那么多,他们只是自然而然地相处着,照样能其乐融融。

    “那走吧?”沈彩衣忽道。

    “好。”

    “噢!回家喽!”小梳子高兴地欢呼道。

    步野和沈彩衣不由全都瞪眼:“你不是不想回去吗?”

    小梳子立刻一撇嘴,故作可怜地道:“这里是小姐的娘亲的家乡,弄的人家也想家了。”

    “信你才怪!”沈彩衣摆手道。

    步野也不太相信,问道:“说实话。”

    “嘻嘻,因为回家的路上又可以经过许多城市呀。”小梳子得意笑道。

    “……”

    步野和沈彩衣全都无语,心中却道,果然如此!这个死丫头果然还是喜欢热闹!

    “回去之后让你一辈子都不许下山!”沈彩衣心情也不错,故意狠声道。

    “那你也别想!”小梳子立刻回嘴。

    “我本来就不想。”沈彩衣道。

    小梳子不由愣住,貌似自家小姐确实比自己能沉得住气的多,就算真个一辈子不下山也没事,但是,对已经看到了山下繁华热闹的她来说,一辈子不下山还不得憋死?

    两个乌黑的眼珠子一转,小梳子便有了主意:“我要赚钱给自己赎身!”

    “卟!”步野直接笑喷,这丫头片子小脑袋瓜到底怎么长的,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想法,明明是当小姐的在照看她好吗,“走啦走啦,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沈彩衣那边却已经一本正经地扳着手指头算账了,最后也不知会整出个小梳子必须还得为奴为婢几百年的结果……

    三个人总共在蓝月湾呆了四天,此时终于是辞别了那对看家的老夫妇,踏上了前往凌云天的路。

    一路上步野少不得又做了两票买卖,为轮回珠增添了两个邪恶灵魂排队。

    离开蓝月湾的第十一天,他们终于是来到了凌云天。

    做为太歌五大巨宗之一,而且隐隐已经有成为第一巨宗之势,凌云天在步野的想象就是一个特别大气特别宏伟,甚至有可能带着点仙气的宗门。

    而真见着的时候,步野才发现他还是把凌云天想小了。

    当步野骑着红云,沈彩衣和小梳子骑着凌云天的一种常见飞行坐骑雪云雕升上云层,步野看到凌云峰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此峰很可能是太歌甚至整个桥首星最高的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