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小钱串子(感谢有琴暖心亲亲的平安符,电脑没法上网,看到的有些迟,抱歉!)

若夕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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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腊月二十九,是年前湟水镇集市开市的最后一天,要知道年后到正月十五以后才开始逢集。

    成妈拉着成爸和成睿也去集市凑热闹,集市上的人格外的多,密密麻麻的的脑袋,摩肩接踵。

    在农村就是在困难的人家,到了过年的时候怎么也得给孩子添件新衣服买双新鞋。

    前世,每到过年时成睿最开心的事情,除了吃就是可以穿新衣服。成睿虽然一直都是独生女,但是因为家境的关系,都是捡了几个堂姐不能再穿了的旧衣来穿,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买上一身新衣服。

    一直到读大学的时候,成睿才开始自己买衣服,但是数量并不多,而且是一季买二套,然后轮流一直穿,穿上几年不能再穿了,才又重新买新的。

    这一世,从成睿回来以后,成家的经济状况有了明显好转,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成睿箱子里的衣服,每季至少有四到五套,而且全部都是成妈亲自买布帮她做的。

    “妈妈,我不是已经有好几件棉袄了吗?“成睿很奇怪地看着停在卖花布的摊子上就不走了的成妈。

    “那些是平时穿的,新年拜年走亲当然要穿新衣服。” 成妈头也不回地答道,手里还翻捡着摊位上的花布。“这些花布的质量倒比往些时候的要好。”

    成睿体贴乖巧懂事很得父母的欢心,所以成妈在为成睿做衣服上面一向不吝啬钱财,她就喜欢把成睿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看着都觉得舒服。

    “不都是衣服吗?”成睿小声地嘀咕,她觉得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毕竟她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买的新衣服要不了多久就不能穿了。

    “你妈乐意做,你就只管穿好了。”一旁的成爸把成睿拉到身边,不让过往的人群挤到成睿,他和成妈的想法一样。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能给睿睿的实在太少,现在家里条件好了,自然希望给她最好的。

    “好吧!”成睿点点头。成妈量身定做的衣服总比大街上卖的那些穿着想麻、袋,看不出腰身的要好。

    “走吧,去买其他的东西。”就在父女俩说话的时间,成妈就已经选好了一块粉色带小碎花,和一块大红刺绣的花布,还称了好几斤棉花。

    成爸买了几刀纸钱,还有香蜡,这是成奶奶的指定项目,还买了几串鞭炮,那是要在年三十晚上和初一早上放的。

    成妈发现成睿到冬天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戴帽子和围巾。所以在回家之前,成妈又折到专门卖毛线的店铺,买了红白黑三色的羊毛线,打算织几顶帽子和几条围巾让成睿换着戴。

    成睿看的既心疼又窝心,心疼的是成妈的钱。要知道这个时候大部分的人家买的都是化纤合成的的线,真正的羊毛线那卖的价钱不是一般的贵;

    窝心的是,成妈会特意买羊毛线为她织帽子和围巾。最重要的是,从得到空间,每天坚持锻炼,加上最近开始修真,其实成睿就算只穿一件单衣也不会冷。喜欢戴帽子和围巾,只是单纯的喜欢。

    将其它遗漏的零零碎碎的东西买好,成睿一家就回家了。

    成妈手艺很是不错,加上由缝纫机,一个下午剪剪裁裁缝缝就替成睿做了一身新的棉衣。

    “睿睿,来试试?” 成妈手里拿着新做的棉衣。是粉红碎花布里面塞了棉花做出来的,粉嘟嘟的颜色很招人喜欢。

    “来了。”成睿很积极地跑了过去,新衣服,没有谁会不喜欢的。她穿好衣服,在原地转了一圈。“妈妈,怎么样,我穿着好看吗?”

    粉色小碎花的棉衣直身长款,遮住了成睿的大腿;衣领镶了毛绒绒的兔毛,用脸蹭蹭,非常舒服;衣服是对襟的,扣子是花型的盘扣,袖口用橡皮筋收口,可以避免冷风往里钻。

    “睿睿穿什么都好看。”成妈帮成睿戴上白色的钩花帽子和大红色的围巾,脚上在搭上黑色的小棉靴,非常完美。

    “那当然,我可是周大美女的女儿。”成睿边说边朝成妈扑过去,一把抱住成妈。“谢谢妈妈!”

    “你呀,这张嘴……”成妈不以为然地笑着,把成睿扒拉到一边,只当她在说恭维话。

    说真的,虽然成睿有拍马屁嫌疑,但是她说的倒是实话。

    成妈虽然是个农村妇女,在家操持一家老小的生活,在外还要打理自家的田土,日晒雨淋,但是她今年还不到三十,身体本来就处在黄金阶段,加上一直被成睿拉着用淘米水洗脸,还时不时吃着空间出产的水果,所以她的皮肤水润,很有弹性,看起来不实际年龄要小的多。

    “我说的是实话。”成睿一看就知道成妈没把她的话当真。

    “知道了,新衣服要初一的时候才穿哟!。”成妈示意成睿把新衣服脱下来。

    “恩。”成睿把衣服脱下,然后叠的整整齐齐收到自己房间的木箱里。

    “睿睿,快出来帮忙。”成爸已经烧好开水,准备提前杀二只家里养了大半年的鸡,过年的时候用来招待亲戚,可是一个人怎么抓都抓不到到处乱跑的鸡。

    在苦竹,有句谚语叫“杀七不杀八”,也就是说腊月二十七可以杀鸡,二十八那天就不能杀鸡。二十七杀鸡太早,加上大年三十也不能杀鸡,所以成爸只得在二十九这天把鸡处理妥当。

    “来了……”成睿从房间里跑出去。

    “睿睿,你……拦着那边,不要……让鸡跑过去了。”成爸已经折腾了好一会儿,现在说话都在喘气。

    母鸡比较温驯,加上又成睿的帮忙,成爸很快抓住了一只母鸡。可是那只公鸡满院子的跑,成睿父女俩费了好大功夫才算逮着。

    成睿很自觉的准备好一个大碗,加上盐和水,那是用来接鸡血的。

    鸡血比猪血更嫩,口感更细腻,但是她小时候从来都是看着大人吃的份。因为成爸说,小孩子吃了鸡血。以后容易脸红,所以都不让她吃。

    成爸的动作非常麻利,将鸡夹在两腿之间,左手抓着鸡的头。右手将喉管和气管连接处的毛拔掉;

    然后他左手捏起喉管和气管连接处,右手持刀,锋利的刀子一抹,鸡开始使劲地挣扎;

    他放下手里的刀,提起鸡的双脚,让鸡血流的更快,过了好一会儿鸡就一动不动地被放进水桶。

    另一只鸡,也被成爸如法炮制,将开水舀进水桶,烫上几分钟。就可以给鸡拔毛了。

    成睿将搅拌均匀的鸡血送到厨房,然后帮着成爸一起给鸡拔毛,去嘴壳、鸡爪;成妈拿着鸡毛掸子和抹布清理家里平时没有注意到的各个死角,将玻璃和不多的家具桌椅擦的干干净净;成奶奶去了二娘家,还没有回来。

    “睿睿。去拿一把稻草来。”拔毛完毕,成爸继续和鸡头抗战。

    “知道了。”成睿到柴房拿了一大把稻草。拔过毛的鸡,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干净,但是还有很多细细的不能看清的、细细的茸毛,就需要在火上烤一下,去除茸毛。

    成爸开始给打理干净的鸡开膛破肚,成睿则仔细的找着公鸡身上漂亮的羽毛。收集了一大把。

    “又要做毽子?”每次杀鸡,成睿都会做毽子,成爸已经见怪不怪了。

    成睿找来了针线、布头还有几枚穿眼铜钱,铜钱是从去年的毽子上拆下来的,循环利用丝毫不浪费。

    成睿先用一小块布把铜钱包起来缝好,再挑出五六根褐色的长长的公鸡羽毛缝到布上。缝鸡毛的时候要非常小心。这是个技术活,缝的不好重心会歪到一边。

    成睿的双手非常灵巧,不一会儿,一堆漂亮的鸡毛毽子做好了。这样,过年的时候。来自己家的孩子就有的玩了。其中还有一个用长长的毛线扣住,那是给成彬准备的,可以让他拎在手里用脚踢。

    成睿一时兴起,拿起其中一个毽子,踢了起来,先是单脚,然后左脚右脚轮流踢,玩起了花样,用脚尖来踢,间或左脚绕到身后踢一下毽子转眼又用右脚接住,最后用上肩膀和大腿,毽子从脚上一路往上,最后用头顶起,用手收回,动作如行云流水。

    “睿睿,去把你写的对联拿出来。”成妈把家里打扫干净,看着光秃秃的门楣,突然想起还没有贴对联。

    “我马上就去拿。”成睿把那堆毽子收到自己的房间,放到书桌的抽屉里,然后从另一个抽屉取出了几副春联。

    “妈妈,全部都在这里。”成睿将手里的春联递给成妈。

    “哟,我看看我们睿睿写的春联到底怎么样?”成妈接过春联,慢慢地在桌子上一一摊开,然后发出惊呼声,“好漂亮!”

    “我也那么觉得。”成睿知道成妈不只是说对联上面的字,还有对联本身。对联是大红色的,纸质很厚,上面印有精美的花边和暗纹,字是用调好的金粉写的,红色和金色交相辉映,煞是好看。小摊上的对联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王爷爷还有师兄们的墨宝。”

    本来成妈看不上小摊上的对联,硬要成睿单独去买红纸自己写。她为了偷懒,买了红纸带到少年宫请王老爷子帮忙。结果老爷子嫌她的红纸质量太差,去书房搬了一大堆对联让她挑。

    成睿看的眼花缭乱,她可没忘记成妈手工书写的要求,最后从里面挑了几副空白对联。她又是撒娇,又是卖萌,才让王老爷子、万博还有百年难遇一次的田玺一人帮她谢了一副对联。

    “哪副是王老爷子写的?”成妈发现每副对联的字都写的很好,她完全不能区分哪副是王老爷子写的,哪副又是成睿写的。

    “这副。”成睿指着那副写着“一帆风顺年年好,万事如意步步高”,横批“吉星高照”的对联。

    “这个贴在大门上。”成妈拍了一下巴掌,决定了王老爷子写的对联的去处,拿起对联就到了堂屋的大门。“睿睿,把浆糊拿过来。”

    “来了。”成睿拿过桌子上的浆糊,和成妈一起把王老爷子、田玺还有万博写的对联贴好,最后就剩下了她自己写的。“我的这副就贴到厨房门口吧!”

    成妈一看成睿写的那副写着“财源滚滚随春到,喜气洋洋拌福来”横批“财源广进”的对联,不自觉的就笑了。

    “你个小钱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