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不能独活

水晶娘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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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速的马车,一路狂奔向前,恍然不知他们的身后,早已经别有洞天,大开方便之门。

    花千叶抱着洛水晶跳出去,只觉劲风扑面,身体失重,迎面而来的黄沙飞尘,呼啦啦的就吹进了嘴里。

    洛水晶尖叫着,花千叶一脸黑线。

    艾玛这节奏,前面的人,肯定听到了啊!

    身子在地上几个翻滚,洛水晶被转得晕头转向,似乎整个天地都翻了过来,又似乎整个世界都变得浑浊。

    她看不清,也听不见,跳车的那一瞬间,她觉得整个人都失重了,生命茫然,不知所措,脑中一片空白。

    跳车之后,她两耳全是呼呼的风声,嗡嗡作响,花千叶大声叫着,“娘子,你怎么样?”

    一身的黄沙,扑了两人满头满脸,这到底是去了哪里?

    洛水晶不答,也不知是真被吓到了,还是被风给灌坏了耳朵,花千叶顿时低咒,马上翻身而起,护着娘子站好。

    就在此时,前方疾奔的马车骤然停下,有两人骑着马,又疾速飞驰而回。

    花千叶眯眼看去,这两人,一人手持长刀,一人张弓搭箭,他顿时眉眼一厉,骂一声,“还真是给你们脸了!”

    身一闪,速度扑上前去,不等那两人反应,左右手各一把袖箭,腾空而起,迅速划过那两人脖间。

    一左一右,鲜血狂喷,又于瞬息之间,一头栽下。

    这两人的战斗力,着实不行啊!

    洛水晶见状,胃里忽然又一阵翻江倒海的干呕,“哇”的俯身又吐,花千叶急忙闪身回来,叫一声,“娘子!”

    洛水晶吐着。胃里已经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她头晕,胸闷,气短。

    “花,我。我难受……”

    一手抓着男人的衣袍,一边吃力的说,花千叶急得脸色都变了。

    抬手摸她的额头,满是冷汗,他顿时就抱起女人,发疯的向前跑,那些人骑的马,早已经跑得不见踪影,花千叶没法去追,可眼前好歹还有一辆马车停着。花千叶跑过去,直接将马卸下,纵身而落。

    “娘子,不怕。我一定会救你的。”

    他一边说着,双腿一夹马腹往外冲。洛水晶伏在他的怀里,脑袋向后看,“花,小心!”

    猛一声惊叫,洛水晶下意识伸手推开他,花千叶已经是收势不住的纵马出去,就听怀里女人一声闷哼。他低头一看,一颗心瞬间变得如被刀割,双眼也忽然血腥,狂怒!

    “娘子!”

    他嘶声怒吼,一回头,身后被他卸下的马车里。有一个隐隐的身影在探头探脑的看着,花千叶顿时明白,刚刚他是杀了四个骑马的人,可还有一个赶车的马夫,没有处理掉!

    他咬牙。抖手一把袖箭射过去,正中那人眉心,可即便这样,也已经晚了。

    只是因为他的大意,也将他怀里奄奄一息的女人,再次推到了生死存亡的边缘。

    “娘子,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你坚持一下,我一定会救你的,我一定会救你的。”

    眼里泪水模糊了眼眶,花千叶哽咽叫着,双手紧紧的抱着娘子,又从马背上翻身而下。

    那人躲在马车里,是想要杀他的吧,却被娘子给挡了。

    那一刀过去,洛水晶整个右肩,都被鲜血染红,虽然没有伤到什么要害,但这样的伤势,对于眼下这么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来说,完全就是一种绝对的灭顶之灾。

    再加上她之前也一直伤情不断,她的身体,根本就也受不了。

    尤其是这个地方,漫漫黄沙,一眼看不到天际,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花,救我。”

    洛水晶伸手抓了他,用力的说着。她的脸色煞白,呼吸也显急促,她的一双大大的眼睛里,此刻满是泪水与期待。

    她自己是不怕死的,可是她的孩子怎么办?

    一共三个可爱的小宝贝呢,她不能让他们,连看一眼这个世界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死在她的肚子里。

    她不甘心!

    “会的,会的。娘子,我一定会救你的,你坚持住,你坚持住。我去找药,我现在就去找,你等我,你等我!”

    花千叶哭着,手忙脚乱的一边按着她肩上的伤口,一边又不停的帮她擦着额上的冷汗。

    男人不是无泪,而是从来就坚强,可现在这种情况,花千叶宁愿不要坚强,他只要娘子!

    “唔!对了,他们一定有药的!”

    忽然想起死去的那几人,行走江湖的他们,身上一定也多多少少的带着一些伤药之类的急救。

    “娘子,很快就会好了,你等我一下!”

    大手拿着她的小手,按在她自己的肩头上方,花千叶连滚带爬又扑回去,迅速翻了几个死人的身上,果然被他找到一些药。

    打来盖子闻了闻,果然是用来治伤的。

    “娘子!”

    他眼里含着泪,欢喜的又扑回来,洛水晶整个手掌,已经被鲜血浸湿,看着花千叶终于回来,她已经虚弱到无力说话。

    “花……”

    仅仅最后一个字眼,从她唇间低低溢出,眼前开始发黑,昏昏沉沉什么都不知道了。

    花千叶一声痛极的哭吼,“娘子!”

    七尺昂藏的身躯,猛然一下,重重的跪落尘埃,他的整个人,就如同轰然塌倒的大山一样,娘子若死,他也不能独活。

    不能独活……

    ―――――――――

    一匹马,缓缓踏着黄沙,叮叮当当的欢快走来。

    这里是沧月朝与天秦国的交界处,在很多很多年以前,这里原本就很多的游牧民族的居住地,后来由于这里的风沙越来越大,水源越来越少,这些游牧民族,也渐渐就被迫远离,天长日久之后。这里几乎成了一片荒无人烟的大戈壁。

    黄沙多,毒蛇多,土匪更多。

    尤其是沧月与天秦的交际情况并不太好,这个地方。也就属于那种谁也管不着的三不管地带了。

    不止土匪横行,更是流民乱窜,时常流血不断,杀戮不断。

    一般平民百姓,更是谈之色变,终生都不曾踏足这里。就算有些胆大的旅人,商家,想要从这里走,也得必须要雇一些护镖之人,才敢涉足。

    否则。轻者流财,重者伤命。

    “小铃小铃,你说,这次回来,我还能再找到她吗?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也不知道她到底还在不在家里等着我。”

    叮叮咚咚的一路而来,马背上的男人,裹着披皮,套着毡帽,嘴巴鼻子用长长的围巾包起来,只露着一双眼睛看着前方的道路,整个人看起来。既显忧郁,又觉一种非常狂野的味道。

    这里大戈壁上的男人,似乎都是这样打扮的,粗狂,又很厚重。

    所以,他也便这样装束了。

    “这个地方。倒是与大漠深处的气侯很相似,两国之间的大戈壁呢,到底会有什么凶险呢?”

    座下的小铃不答他,他便慢慢又自言自语说着,醇厚的声音。愉悦的心情,显示着他的精神很不错。

    烈日炎炎,阳光直射,如此黄沙戈壁,几乎无一物遮挡阳光,男人一路行来,名为小铃的白马,都觉得很累了,男人却依旧悠哉。

    “反正,也不急嘛!娘子若是平安无事,她一定会等着我呢。”

    想到很快就要再次见到娘子,男人眉里眼里都抑制不住的温柔笑容,如夏日的凉泉一般,缓缓流淌。

    “咦?”

    正在行进间,突然前方一阵飞沙滚滚,有人快速打马而至。

    他眉色微拧,拍一下白马道,“小铃,过去看看。”

    双腿一夹马腹,轻轻的带过马头,小铃听话的“的的”一路小跑扬尘过去。

    “来人是谁?停下!”

    隔着老远,那人就扬声喊着,态度十分强硬。

    男人笑了笑,轻轻一声:“这里的人,果然都不可爱。”

    想想娘子,又觉得心里软软的,“还是娘子好。”

    “喂!说你呢,你耳朵聋了吗?我让你停下!”

    马背上的那人,凶神恶煞的又吼,手里的长鞭,啪啪的甩得很响。男人笑了笑,这次终于停下。

    “我是苏轶,是从天秦而来,要往沧月而去的,这位大哥,还请可否行个方便?”

    苏轶身在马上,很客气的抱拳施礼------人在旅途,一定要低调行事,才能小命长长。

    “我管你是谁!这里今天不许通过,你还是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走得近了,那人长得一张的络腮胡,且就叫他络腮脸吧!苏轶想着,又很好脾气的道,“可是我今天真的有事,要从这里过呢,这位大哥,能不能通融一下?”

    “不能!”

    络腮脸非常干脆的说,“今天戈壁里有大事要办,你如果不想被连累,还是赶紧离开吧!免得小命都不保。”

    大事?

    苏轶顿了顿,好奇的又问,“到底什么大事,能说来听听新鲜吗?”

    “可以啊!”

    络腮脸看一眼苏轶,觉得这人还不错,懂礼又知趣,难得这语气也就放柔了一些,对着苏轶说道,“是今天的戈壁滩里,忽然就闯进了一队人马,死了五个,伤了一个,还有一个,看起来也活不长了。”

    话落,又见苏轶听得很有兴趣,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真是可惜了那个小娘子,看起来身怀六甲的模样,这一下,要带着孩子,一起到阴曹地府了。”

    一边说着,络腮脸果然又一副很唏嘘的模样,看起来这人,还没有完全坏到那种见人就杀的地步。

    至少,他这会儿对苏轶的态度,还算很不错的。

    苏轶点点头,略有不解,“可是这样,才算什么大事?人家死的死了,伤的伤了,这也没什么可图的啊!”

    “这话怎么说的,我们头儿说有,那就必须有!要知道,那个小娘子长得虽然不是国色天香,但她最近可是很吃香的主儿呢!沧月女皇追杀她,已经发下了海捕文书了。”

    络腮脸啧啧着,又一副很向往的模样,“你说我们这些兄弟,如果真能将她抓住,再送上京去,那日后的荣华富贵岂可估量?”

    这事啊,还真是越想越美呢!

    到时候,加官进爵的事,虽然不要总去妄想,但一些金银财宝的,总得有啊!

    “呀!这果然是个好事呢,只是为什么这小娘子居然能有这么大本事,被沧月女皇所追杀呢?还身怀六甲,这是犯了多大的罪?”

    听故事入了迷,苏轶便趁热打铁又问,马背上摘下一袋烈酒递过去,给那络腮脸,络腮脸就更高兴。

    仰头先喝一大口,赞道,“真是好酒!”

    然后,就更看苏轶更不错了。

    索性翻身下马,招呼着苏轶道,“这事啊,你可有所不知呢!那个小娘子可了不得了。据说连县主都敢杀,连公主都敢宰,这才会惹得当朝女皇震怒,必要拿她归案,为公主祭灵呢!”

    络腮脸又喝一口酒,将整个事件,简单的都与苏轶,苏轶初听的时候,只是当个故事来听,可渐渐听到后来,他的整个人都傻了。

    脸白了,手也哆嗦了,他忽然一把,就揪住络腮脸的胳膊,急急的问,“你,你刚才说什么?那个怀了孕,又敢杀了公主的小娘子,她叫什么名字?”

    “洛水晶啊!”

    络腮脸下意识应着,被他给吓了一跳。

    等说完了名字,这才突然又想起什么,面色难看的甩开他道,“苏兄弟啊!这事不是我说你呢!既然你是个过路的旅人,那你就只管好好的过你的路罢了,否则,你若是敢起什么别的歪心眼,就别怪我当兄弟的对你不客气,冲着这壶酒,我倒是可以答应你,会让你死得舒服一些的。”

    络腮脸说完话,将手中的酒袋很用力砸在地上,脸色非常不善。

    苏轶一怔,顿时就明白,他可能是误会了,随之便连连摇头,忙忙的解释道,“大哥你想哪里去了?小弟再不仗义,也不能抢大哥的买卖啊。我只是突然想起,这个洛水晶,我还欠她银子没还呢。就半年前我在沧月的时候,她特别穷困潦倒的那段时间,曾拿了家里的珠宝来小弟的典当行兑换,当时小弟银钱不够,所以就先给了一部分,另一部分到现在都还欠着!这会听她居然连公主都敢杀了,小弟这是高兴,终于这点钱,也就不用还了吧。”